公司公告☆ ◇301045 天禄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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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18 │天禄科技(3010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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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2 │天禄科技(3010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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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 │天禄科技(3010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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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2 │天禄科技(30104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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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2 │天禄科技(3010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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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02 │天禄科技(3010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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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 │天禄科技(301045):中泰证券关于天禄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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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11 │天禄科技(301045):中泰证券关于天禄科技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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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 │天禄科技(301045):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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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5 │天禄科技(30104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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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18│天禄科技(3010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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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梅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梅坦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26日-2026年 9月 2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06,3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
00%)。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梅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梅坦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154,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078%。其中持有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18,990,027股,通过认购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有股份 7,164,014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206,3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26日-2026年 9月 25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梅坦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遵守《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如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减持行为将严格根据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减持规定进行,并及时、
准确地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如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人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本人违
背承诺价格减持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坦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也不存在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5、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梅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3f972c8d-b39d-46d6-b5e0-469459de9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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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2│天禄科技(3010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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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30104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eabca4d9-da83-4d70-8116-b47f02cf76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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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8│天禄科技(3010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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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10,318,3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318,3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 2990号
咨询联系人:宋欢欢
咨询电话:0512-66833339
传真电话:0512-6683333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de97a3df-a76f-455f-9ad6-be2d2a8ec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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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2│天禄科技(30104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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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4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4日 14:30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 2990号天禄科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梅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议程、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0,567,83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38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0,34
5,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3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
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22,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本
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了身份认证。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召集
人资格,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且在会议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388,7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6%;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56,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05%;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549,8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4%;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72%;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2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549,8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4%;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72%;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2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547,2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56%;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6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90%;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28%;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2%。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540,2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5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023%;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5%;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2%。
表决结果:通过。
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540,2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4%;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5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023%;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5%;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2%。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386,1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9%;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24%;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5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023%;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95%;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2%。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 1、7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
程》的规定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提交的现场投票结果合并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
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9d07e6e-ead2-4bf7-b399-3c1568473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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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2│天禄科技(3010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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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4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05月 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梅坦先生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 2990号,天禄科技办公楼五楼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人,代表股份 50,567,8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3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50,345,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3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222,7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人,代表股份 1,381,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158,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222,7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9%。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88,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6%;反对 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2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05%;反对 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梅坦先生已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49,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4%;反对 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3,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72%;反对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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