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6 能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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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0 │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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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6 │能辉科技(30104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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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55 │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
│ │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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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2 │能辉科技(3010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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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2 │能辉科技(3010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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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2 │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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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20:06 │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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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1 │能辉科技(301046):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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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7 │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焦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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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7 │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梅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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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0│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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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指定陈禹安先生、吴江南先生为公司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
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对募集资金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由于吴江南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委派保荐代
表人张艺怀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吴江南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禹安先生、张艺怀先生。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
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国泰海通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吴江南先生在担任公
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c05ccd7-bfac-4472-8468-9c809dd9b8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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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6│能辉科技(30104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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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温鹏飞先生、董事张健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温鹏飞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
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686,175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比例1.0000%)。董事张健丁先生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941,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5584%)。
公司于近日收到温鹏飞先生、张健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其上述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来源 (元/股) (股) (%)
温鹏飞 集中竞价 首次公开 2026.4.30-2026.7.6 27.65 1,686,000 1.0001
交易 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
份
张健丁 集中竞价 首次公开 2026.5.14-2026.7.13 28.69 941,600 0.5585
交易 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
份
注:上表减持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68,587,530股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温鹏飞 合计持有股 8,809,600 5.2246 7,123,600 4.2255
份
其中:无限售 2,202,400 1.3062 516,400 0.3063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6,607,200 3.9185 6,607,200 3.9192
股份
张健丁 合计持有股 3,766,400 2.2337 2,824,800 1.6756
份
其中:无限售 941,600 0.5584 0 0.00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824,800 1.6753 2,824,800 1.6756
股份
注: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按照当时公司总股本168,617,530股计算;2026年5月至2026年6月期间,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比例按照目前总股本为168,587,530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温鹏飞先生、张健丁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做的股份锁定、减持意向承诺情况。
3、温鹏飞先生、张健丁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鹏飞先生、张健丁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均已届满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温鹏飞先生、张健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5c8ca4b-4876-4da7-997d-dbb86633ba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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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55│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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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a1a9c40-0f44-4edd-91fa-0ec24bf31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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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2│能辉科技(3010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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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对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和说明,并进行了必要的验
证,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6月6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审议的议案、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 日 14:30 在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 288 弄
2号楼 305 室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罗传奎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6月 22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
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或实时视频方式出席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8,61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2.561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09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综上,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3 名,代表公司股份 88,657,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
.5885%。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所律师无法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
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其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
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现场表决、计票和监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焦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8,613,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3%。
1.02《选举梅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8,613,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2f940ee-a41e-4d11-8263-bb04a9e24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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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2│能辉科技(3010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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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2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 288弄 2号楼 305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传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2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8,657,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885%
。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8,61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618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6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7%。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焦学军先生、梅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01 选举焦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8,613,9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1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3%。
焦学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梅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8,613,9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1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3%。
梅晓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益文、兰梦圻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ad1e225-d5cc-4284-aede-f71bcab775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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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52│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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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4)。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焦学军
先生、梅晓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焦学军先生、梅晓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焦学军先生、梅晓军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原独立董事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的任期届满辞职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在公
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b53ebf8-daa1-4cbc-b92a-bdf8fd3da9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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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20:06│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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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459e053-1056-4b45-8249-e38eab101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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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1│能辉科技(301046):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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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33万股,涉及激
励对象4名,回购价格为10.66元/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8,917,530股变更为168,587,530股。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对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3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于近日在中登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钟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5、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对其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万股作废处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
资格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113.7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36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
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33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相关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
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以及“(八)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公司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实施了2024年度、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
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
取,待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由于激励对象现金分红由公司代为收取,因此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0.66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为3,517,800.00元。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1788号验资报告
。
经中登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6年6月15日办理完毕。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
四、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8,722,500 22.92 -330,000 38,392,500 22.7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6,375,000 21.53 36,375,000 21.5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47,500 1.39 -330,000 2,017,500 1.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30,195,030 77.08 130,195,030 77.23
股
三、总股本 168,917,530 100.00 -330,000 168,587,530 100.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和核
心骨干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3bab9df-2e90-4647-9d73-7532724da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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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7│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焦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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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焦学军 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焦学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75a4e4ca-47b5-43a5-90e9-918282ca4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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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7│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梅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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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梅晓军 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梅晓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db310852-f1ab-4b3c-bb20-52b456e79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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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7│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梅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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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梅晓军 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ee1a52d-aca5-4e45-938f-8ffdc1c7bd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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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7│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焦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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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焦学军 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a6eefcc-8c11-48d4-b8b4-5bd14001b9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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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6│能辉科技(30104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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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3日以钉钉、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传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温鹏飞先生、袁峻巍先生、梁勇先生及独立董事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王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因连续任职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焦学军先生、梅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当选独立董事后,由梅晓军先生接替张美霞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焦学军先生接替王芳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将调整
为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罗传奎 温鹏飞、焦学军
审计委员会 梅晓军 王猛、梁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猛 梅晓军、罗传奎
提名委员会 焦学军 梅晓军、罗传奎
梅晓军先生、焦学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 提名焦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提名梅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8eb0d87-c2fa-451c-8945-8ab6bf9ebc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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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4│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焦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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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人焦学军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焦学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e297d2b-7e9a-4797-a1b7-5be7cc29c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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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4│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梅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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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人梅晓军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梅晓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caeb7e1-378a-44cc-b857-b7bfcf734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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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4│能辉科技(30104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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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候选人焦学军先生、梅晓军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其中梅晓军
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从业经验等。上述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独立董事候选人焦学军先生、梅晓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焦学军先生、梅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芳、张美霞、罗传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149f440-aea3-4224-9886-9a0ef9c83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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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3│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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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与会议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案
编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
人
1.01 选举焦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梅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上述提案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2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
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2
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在出
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896255
传真:021-50896256
邮箱:nenghui@nenghui.com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杨静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70bb3c8-a2f3-4480-8c51-17287ac34a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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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42│能辉科技(301046):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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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因连续任职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
规定,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已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芳女
士、张美霞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
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焦学军先生、梅晓军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当选独立董事后,由梅晓军先生接替张美霞女
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焦学军先生接替王芳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将调整为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罗传奎 温鹏飞、焦学军
审计委员会 梅晓军 王猛、梁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猛 梅晓军、罗传奎
提名委员会 焦学军 梅晓军、罗传奎
焦学军先生、梅晓军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ea60839-37d0-4faf-9242-2f32d09b1e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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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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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68,917,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
人民币现金,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当前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元,即
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为0.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当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元/股。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617,53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744.7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6年4月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完成暨300,000股股份
上市流通,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为168,917,530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公司分红总额为6,756.70万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68,917,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
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
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星期五)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96 罗传奎
2 08*****127 上海能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08*****054 浙江海宁同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368 温鹏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传奎及一致行动人上海能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海宁同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部分董高(温鹏飞、张健丁、罗联明、通过海宁众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袁峻巍)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
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
咨询联系人:罗联明
咨询电话:021-50896255 传真电话:021-50896256
邮箱:nenghui@nenghui.com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1d024e6-6793-4292-8599-806cec25bb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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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14│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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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d37795e-a48e-415e-bae4-d377182171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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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14│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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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 33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将减少公司总股本330,000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330,000股。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5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层
3、联系人:罗联明
4、联系电话:021-50896255
5、邮政编码:200335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158efc23-4bcf-4777-8dcc-2d25bd73f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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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14│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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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f2adbf2b-787b-4ab8-8d27-958ee07ae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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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14│能辉科技(301046):公司章程(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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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ecede06e-ccb8-4cbe-a041-45499a3ff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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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0│能辉科技(30104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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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cb57445-ea8e-4f3e-a6d6-e06f5ca91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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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3│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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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9c41855-55a2-45ec-8084-85ffbc6cf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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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3│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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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国泰海通关于能辉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96b8099-8248-4907-a727-dd27f0cc0f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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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4│能辉科技(30104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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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温鹏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公司5%以上的股东温鹏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份,导致减持后其持股比例
触及5%的整数倍。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温鹏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80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5.22%)的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温鹏飞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686,1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
年5月8日期间,温鹏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份37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
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温鹏飞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8日
权益变动过程 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份378,800股
股票简称 能辉科技 股票代码 301046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温鹏飞(A股) 378,800 0.22
合 计 378,800 0.2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可多选)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温鹏飞 8,809,600 5.22 8,430,800 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2,400 1.31 1,823,600 1.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07,200 3.92 6,607,200 3.9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他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上表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温鹏飞先生持有的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8eb8d45-cffb-4c59-852c-9dc3257f2c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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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2│能辉科技(3010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温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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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能辉科技
股票代码:3010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温鹏飞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及持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6年 5月 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能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能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能辉科技、公司、本公 指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温鹏飞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温鹏飞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123011972********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
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变动计划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1,686,17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减持
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股价波动情况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增加或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份378,8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2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8,809,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
接持有公司8,430,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称 直接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直接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温鹏飞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2,400 1.31 1,823,600 1.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07,200 3.92 6,607,200 3.92
合计 - 8,809,600 5.22 8,430,800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温鹏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传奎先生控制的企业上海能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监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前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前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温鹏飞)》。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减持计划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温鹏飞先生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鹏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60a7930-ce49-4603-a914-e04f7ef85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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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2│能辉科技(30104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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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98636b0-3cdb-4309-85e7-51e63a497d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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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2│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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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至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
00-16:30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罗传奎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联明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宋月月女士
独立董事:张美霞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至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6:00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
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静
电话:021-50896255
邮箱:nenghui@nenghui.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33b3ac9-9e96-4d79-bb96-e0b01e587b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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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0│能辉科技(301046):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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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王芳女士
、张美霞女士于2020年5月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辞职后,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芳
女士、张美霞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
王芳女士、张美霞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bb4f350-7dc7-41c1-87cc-a46aa7734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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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7:50│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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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255087-242c-487b-a7bd-39fac5927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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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0│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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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6d82db-9259-448f-89e6-f8a175779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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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0│能辉科技(301046):关于为供应商提供保证金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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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被担保方:经审核资信良好、符合融资条件的公司上游供应商,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为准。
本次提供担保总额:提供保证金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生效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392.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1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无逾期、涉诉担保。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核心企业”)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供应商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概述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分布式光伏等业务开展,公司拟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银行”)、上游供应商开
展小微易贷业务合作,由合作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公司上游供应商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供应
商向合作银行的每笔借款(单笔最高500万元)按照贷款金额提供5%(单笔最高25万元)的保证金担保。针对上述担保,公司要求供
应商为公司相关保证金担保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须通过公司、合作银行共同审核并签署相关协议,具备融资条件且信用良好的公司上游供应商。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
务实际发生为准,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生效的合同为准。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被担保人统一视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
对象。同时被担保人还应满足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业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银行(债权人、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核心企业(保证人、乙方):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
5、担保总额:单笔不超过25万元,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的保证金担保
6、保证范围:经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向合作银行的每笔借款
7、质权的实现:若供应商违约将扣划公司相关保证金,公司应在合理范围内配合合作银行对违约贷款供应商的债务追偿。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拟对供应商的担保事项,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纳入担保范围的供应商资信状况、资质等准入要求将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公司对供应商严格约定违约措施,公司有权从供应商保证金、应结/未结算款中扣除相关违约金及相应逾期款项,并有权对其
起诉追偿。
3、公司将要求上游供应商及其实控人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反担保,反担保方式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
员连带责任担保等各方认可的方式。
五、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上游供应商提供保证金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分布式等业务市场的开展,提升上游供应商的融资效率,被担保
方为经公司和合作银行审核通过的上游供应商,公司将采取严格风险管控措施,对纳入担保范围的供应商资信状况、资质等准入要求
严格审核,确保其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且公司要求供应商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预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董事会审议有关担保事项均经股东会审批同意后,预计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7,850万元。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实
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92.51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的1.1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相关协议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7d56f3-4f84-43cb-bd46-def194213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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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0│能辉科技(301046):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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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a72667-5d00-419c-afb8-d1cc956723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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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0│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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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辉
科技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能辉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能辉科技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97b0ad-97ac-4009-bc76-c4898d462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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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0│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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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61770b9-f014-42d1-a26d-91a52877f2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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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9│能辉科技(301046):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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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的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
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公司应当
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
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在深交所的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
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
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
;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
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
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
性和风险。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
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
、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得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第十一
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
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
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
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与回复起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发布或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二)回复内容审核与发布:董事会秘书对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
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十四条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15b62ac-28c1-42c7-a419-29fd430e4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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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9│能辉科技(301046):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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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优化资源
配置,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进行的权益性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股权投资:如收购或出售股权、对其他企业增资、新设企业(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资产投资:如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资产置换;
(三)公司合并、分立。
本制度不适用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金融投资行为。第三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三)注重投资效益,合理控制投资风险;
(四)坚持科学论证、审慎决策、规范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投资,如达到本制度规定的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标准的,应当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
,再由控股子公司履行其内部审批程序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决策权限划分,以投资事项所涉及的财务指标为依据,实行分层决策制度,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一)股东会决策权限
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币500万元;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仅达到上述第3项或第5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可免于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董事会决策权限
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
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交易标的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管理层决策权限:
未达到上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决定或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事项,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投资,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
上述审议标准。
第七条 投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除适用本制度外,还应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八条 公司重大投资决策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立项与可行性研究
投资项目的发起部门配合负责投资管理的部门或小组进行前期调研,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审核与论证
投资方案提交后,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出具专业意见。
(三)决策审批
审核论证通过后,按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决策权限,逐级提交审议批准。需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第九条 公司可以根据投资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实际需要,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专门机构,为投资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四章 投资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 投资项目方案经批准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或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投资规模、标准和投资总额。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实施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决策机构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或退出建议:
(一)投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
(二)发现项目存在重大风险或潜在损失的;
(三)需要变更投资方案主要内容的;
(四)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变化或不可抗力之影响,可能导致投资失败的;
(五)其他可能对投资项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终止的,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定期了解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和运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供决策机构参考。
第十四条 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可组织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决策和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对在投资决策及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投资决策的;
(二)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的;
(三)擅自变更投资方案,造成公司损失的;
(四)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导致投资项目发生重大损失的;
(五)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
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e07ba2-2b47-4acd-8038-f9944de04e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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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9│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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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5年12月4日起任职,在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职,积极了解公司情况,为有效履职奠定基础。现将2025年度
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王猛,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职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
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及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等。现任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兼任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本人已就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情况
本人于2025年12月4日任职,至2025年末,由于报告期内任期较短,在此期间,本人作为候选人出席补选独立董事的董事会、股
东会,正式就任后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本人已开始熟悉公司《公司章程》、各项内部制度、历史会议决议及公开披露文
件,为后续正式参与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已积极学习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及职责要求,重点研究了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
方案以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法律法规。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促进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
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已通过现场走访方式启动履职,重点了解公司的基本业务模式、治理架构及合规管理框架。公司对本人履职给予了积极协助
,提供了必要的资料与信息,本人任职期间,为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保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关注和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机制搭建。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期间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审前沟通,发挥在年报中的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关注
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实施过程的合规性、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以及对核心骨干人员激励效果等关键方
面予以重点关注,以切实发挥激励计划在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以积极审慎的态度开始了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职,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独立判断,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合规运
营水平、防范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王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342b521-28ac-4b3d-86c3-237938bf6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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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9│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钟勇 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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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钟勇 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4494b0-3a2e-467b-8d10-f06cee5f8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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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9│能辉科技(30104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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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达成,实现公司资产长期保值增值和长期可持
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如有)与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为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为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为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为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
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
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予以充分披露,在审议薪
酬方案时兼任高管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
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指在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职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包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和职工
代表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二)外部董事(如有)
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定。
(三)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或中长期激励挂钩的绩效考核
。
(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可以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实际情况,对包括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公司核心员工等实施中长期激励。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二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
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年度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第十条按年度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予以发放,绩
效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内考核结果计算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及修订,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302487-8250-4913-9704-727e9d948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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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9│能辉科技(301046):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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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87a6a9-bb5a-4dab-8fe4-b53457982e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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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9│能辉科技(30104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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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5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与会议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 《关于为经销商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
案》 对象的子
议案数
(2)
12.01 (1)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
12.02 (2)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5.00、6.00、9.00-1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4.00、7.00、12.0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2025年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2
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在出席现场
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
联系电话:021-50896255
传真:021-50896256
邮箱:nenghui@nhet.com.cn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罗联明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a52e00-c9a2-466c-93e0-87dfe9634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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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9│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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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美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7c3f20-0f09-4432-94b3-2c4a5a054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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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7│能辉科技(30104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
│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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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70257d-3046-4c20-a2c0-1d85d0dd4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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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7│能辉科技(30104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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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以2025年度为分配基准,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4,735,056.35元,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0元,撤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现金股利增加未分配利润69,000.00元,扣除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45,625,748.70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191,414,443.2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31,122,638.15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84,988.1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撤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现金股利增加未分配利润69,
000.00元,扣除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45,625,748.7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3,342,768.0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
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94,771,007.5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
司总股本168,617,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744.70万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744.70万元(含税
),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65.6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7,447,012 45,625,748.70 44,844,001.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984,988.16 52,541,237.48 57,363,568.46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0,228,086.18 31,967,368.66 20,582,589.00
营业收入(元) 1,182,248,200.68 1,097,296,501.11 590,783,844.7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94,771,007.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31,122,638.15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7,916,762.2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8,963,264.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7,916,762.2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2,778,043.84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88%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57,916,762.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超过当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50%。但公司资金
储备相对较为充足,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46%,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
率为31.56%。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4.07亿元,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亿元。公司近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0.87万元,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相关账户注销并将募集资金剩余金额转出所致,公司不存在因资金短缺需要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形。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余额仅为0.24亿元,因募投项目结项后尚有待支付款,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涉及相关待支
付款支付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在注销前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情形,但公司预计不会因资金短缺需要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5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核
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2.42%、4.73%。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的重大资金支出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d7728b-13e8-4e0a-a786-21b383c93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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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7│能辉科技(301046):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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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 《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d166ef-f03a-4b61-b90d-d7432888be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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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7│能辉科技(301046):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期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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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3万股回购注销,并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万股作废处理,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猛、张美霞、罗传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557959-0046-4e0d-9291-813b9d51586a.PDF
─────────┬────────────────────────────────────────────────
2026-04-27 22:07│能辉科技(3010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
│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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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783239-fe81-4021-a333-e6eb25e0063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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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能辉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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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5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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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能辉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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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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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能辉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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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能辉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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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能辉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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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0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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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能辉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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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能辉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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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能辉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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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能辉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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