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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7(义翘神州)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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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47 义翘神州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8:27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 ├─────────┼──────────────────────────────────────────────┤ │2026-05-27 16:32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1 16:22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5-08 18:58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6 20:08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6 20:08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8:01 │义翘神州(30104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16:27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4-22 16:26 │义翘神州(30104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3 18:46 │义翘神州(30104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5 18:27│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核心技术人员任为先生的辞职报告,任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 研发中心抗体研发经理职务,并办理了离职手续。离职后,任为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且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目前,任为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公 司未来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本次核心技术人员 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与任为先生签署的相关保密 协议,任为先生在离职后仍对其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公司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任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996d7fe-1da8-4336-8bee-a607ab270cdc.PDF ─────────┬──────────────────────────────────────────────── 2026-05-27 16:3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力 克”)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致行动人 爱力克 是 900,000 1.38% 0.74% 2025年 12 2026年 5 华能贵诚 月 22日 月 26 日 信托有限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股份限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例 例 售和冻 比例 合计数量 结、标记 (股) 合计数 量(股) 爱力克 65,140,056 53.55% 25,700,000 39.45% 21.13% 0 0.00% 0 0.00% 谢良志 2,741,495 2.25% 0 0.00% 0.00% 0 0.00% 2,056,121 75.00% 合计 67,881,551 55.81% 25,700,000 37.86% 21.13% 0 0.00% 2,056,121 4.87% 注:谢良志先生未质押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 响,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c68a3e7-f0d1-4209-aebe-ee48fb356923.PDF ─────────┬──────────────────────────────────────────────── 2026-05-21 16:2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13日、2026年 5月 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4 日 、 2026 年 5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 名称: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AR3F7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2,163.6742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 12月 22日 法定代表人:张杰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 8号院 1号楼 9层 B9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物业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97b8b34-a4ce-44cb-8bf5-9ba26e2f11d1.PDF ─────────┬──────────────────────────────────────────────── 2026-05-08 18:58│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21,636 ,7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5,964,090.4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2、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636,7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9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 03*****269 谢良志 3 08*****030 华宏强震(厦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821 徐州义翘安之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866 天津义翘安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7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8号院 11号楼 2、咨询联系人:张妍 3、咨询电话:010-50911676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fb7a347-72eb-4a6b-a078-a055083afc5f.PDF ─────────┬──────────────────────────────────────────────── 2026-05-06 20:08│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9d9f2097-bd2b-48f8-8663-f99655c1b74e.PDF ─────────┬──────────────────────────────────────────────── 2026-05-06 20:08│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e2196bd-a8aa-478d-a92a-120a62826b6f.PDF ─────────┬──────────────────────────────────────────────── 2026-04-28 18:01│义翘神州(30104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义翘神州(30104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c553d3-b660-489a-93c8-fb2a5805a3e9.PDF ─────────┬──────────────────────────────────────────────── 2026-04-22 16:27│义翘神州(301047):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87c229c-c0ca-4fb4-b373-8e2e24e4631f.PDF ─────────┬──────────────────────────────────────────────── 2026-04-22 16:26│义翘神州(30104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义翘神州(30104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4eb0890-21e7-4a2d-822c-cb32fccefa64.PDF ─────────┬──────────────────────────────────────────────── 2026-04-13 18:46│义翘神州(30104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义翘神州(30104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203d94c-de85-49ad-a851-95528f18eca6.PDF ─────────┬──────────────────────────────────────────────── 2026-04-13 18:46│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报告 ─────────┴────────────────────────────────────────────────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8c73e73-218f-47b0-aa0c-565e79f4aa7a.PDF ─────────┬──────────────────────────────────────────────── 2026-04-13 18:46│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ff1a7fd-85e1-4cb5-977c-bc2749ac1a56.PDF ─────────┬──────────────────────────────────────────────── 2026-04-13 18:45│义翘神州(30104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0791号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义翘神州”)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义翘神州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义翘神州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b2ee60c-0c23-474a-8961-db2c4b8d6504.PDF ─────────┬──────────────────────────────────────────────── 2026-04-13 18:45│义翘神州(30104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神州”、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义翘神州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7月 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9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9,6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5,885,733. 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23,754,266.12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823,754,266.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5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生物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45,000.00 41,568.58 92.37% 2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0 20,509.03 102.55%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1.67 100.01% 注 1:募投项目之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2.55%,系存款利息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和汇兑损益所致; 注 2: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0.01%,系存款利息所致。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购 买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 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并有 效控制风险,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072ad52-5e01-4eb2-9017-1728bbba37d7.PDF ─────────┬──────────────────────────────────────────────── 2026-04-13 18:45│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以前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预计与关联方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 神州细胞”)2026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含税,下同)。2025年度公司与其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980.77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含公司向关联方神州细胞出 租房屋。(公司于 2023年 5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谢良 志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 合同签 截至披露 上年发 容 易定价 订金额 日已发生 生金额 原则 或预计 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神州细胞 销售生物试 市场定 3,000.00 453.64 1,980.77 剂及提供 价 CRO 技术服 务 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关 关联交 实际发 2025年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引 交易 联 易内容 生金额 预计金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类别 方 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向关 神 销售生 1,980.77 2,000.00 2.95 -0.96 2025年 4月 19日巨 联人 州 物试剂 潮资讯网 销售 细 及提供 (http://www.cninfo.c 胞 CRO技 om.cn)《关于 2025 术服务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不适用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不适用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异的说明 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谢良志 注册资本:人民币 44,533.5714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 04月 2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31号院 5号楼 307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制品、疫苗的研发: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为376,143.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82 1.1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131,188.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67.23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神州细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谢良志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谢良志同时是神州细 胞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神州细胞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约情况良好。公司就上述 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神州细胞 2026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 为销售生物试剂及提供 CRO技术服务。 定价依据: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日常关联交 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生物试剂品种丰富,自主研发了规模较大的蛋白试剂和抗体检测试剂产品库,且具备提供生物研发技术服务的技术、经验和 能力,能够满足神州细胞在研发过程中对部分生物试剂及相关技术服务的需求。公司与进口试剂厂商相比,在产品种类、供货速度、 性价比等方面均具备一定优势。公司向神州细胞销售产品并提供服务,为神州细胞基于自身业务和研发需求做出的选择,具备必要性 。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自身经营需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 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 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公司业务也不 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谢良志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53ef6a9-7eb1-43e9-8091-216c2700b595.PDF ─────────┬──────────────────────────────────────────────── 2026-04-13 18:45│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50307f8-69a9-4197-b7ba-2d7cf94a7be7.PDF ─────────┬──────────────────────────────────────────────── 2026-04-13 18:45│义翘神州(30104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20da0ca-89de-4710-bd68-bf2e353feabf.PDF ─────────┬──────────────────────────────────────────────── 2026-04-13 18:44│义翘神州(30104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董事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三)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 钩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职责、个人能力、专业经验及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济效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等因素综合确定。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 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若本制度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b9fd4cb-dbf2-4c92-a8e5-d287092e62f7.PDF ─────────┬──────────────────────────────────────────────── 2026-04-13 18:44│义翘神州(301047):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 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 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等产品及以上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 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 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 外币收(付)款的预计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款项收(付)时间相匹配。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 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备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的范围 、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公司各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外 汇套期保值方案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部门职责: 1、公司财务部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与必要性的分析,制定实施计划、资金安排、业 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 2、证券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基于公司的套期保值需求,对未来外汇趋势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开展或终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方案,经财 务总监审核后,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经过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选择具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向金融机构提交相 关业务申请书; 3、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价格,双方确认后签署相关协议; 4、财务部门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做登记,并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资金交割,严控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 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必须履行信息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 外汇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管控 第十七条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 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分析,做出对策,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财务总监及总经理。 第十九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财务部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并随时跟 踪业务进展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如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条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 保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若本制度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2af7ab0-2413-4ec8-8436-e57dedb47f54.PDF ─────────┬──────────────────────────────────────────────── 2026-04-13 18:44│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e34bedf-0fab-4bd3-a97d-18bc7e77b76c.PDF ─────────┬──────────────────────────────────────────────── 2026-04-13 18:44│义翘神州(301047):公司章程 ─────────┴──────────────────────────────────────────────── 义翘神州(30104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d29f74e-8261-4d6f-b13c-6b9272d79af7.PDF ─────────┬──────────────────────────────────────────────── 2026-04-13 18:44│义翘神州(30104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慧娟)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邢慧娟)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义翘神州”)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5年 12月就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邢慧娟,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 业注册税务师。1995年8月至 1996年 4月,任河北省沙河市农机厂技术员;1996年 5月至 2012年 8月,任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税务、出纳、会计、财务经理;2012年9月至 2022年 6月,任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22年7月至今 ,任北京辉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创始合伙人;2025年 12月至今,任义翘神州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参加了 1次董事会会议,即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 权的情形。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相关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对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及日常交流的契机,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概况和公司的运营情况,为高效履职打下良好基础。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 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人主动关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积极了解并获 取相关情况和资料,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始终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阅 公司此前公告,核查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流程及相关文件,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勤勉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 、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独立董事:邢慧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e71ee82-44d9-4578-8d3d-ca2b7c7418fe.PDF ─────────┬──────────────────────────────────────────────── 2026-04-13 18:44│义翘神州(30104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喻长远)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喻长远)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义翘神州”)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年12月因董事会换届离任,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喻长远,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长期在医院、药企、高校从事生命科学领域的科研及教学工作,先后担任药物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等职,聚焦于生物医药新技术、 新产品的开发研究。1984年 8月至 1993年 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军医;1993年 10月至 1999年 8月,任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药物研究所所长、主任医师;2002年 9月至 2005年 2月,于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 3月至今,任 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 7月至 2025年 7月,任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 0年 12月至今,任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3月至 2025年 12月,任义翘神州独立董事;现兼任中 国中医药学会天然产物分会、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等委员。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除《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外,本人对 2025年度任期内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股东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 3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重点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薪酬等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进行重点关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审计划等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为 17个工作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 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多渠道了解投资者想 法和关注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与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同时,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 续性。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资料、任职资格 、提名程序等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就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能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按时出席各类会议,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独立董事:喻长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cc535c0-075a-450d-9f62-eb27dda7ee39.PDF ─────────┬──────────────────────────────────────────────── 2026-04-13 18:44│义翘神州(30104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勇)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尤勇)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义翘神州”)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尤勇,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 年 8月至 2018年 5月,就职于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先后任法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并先后兼任五矿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 10月至 2018年 7月,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 业硕士生联合导师;2011年 5月至今,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2年 1月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年 5月至今,任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竞争委员会副主席;2023年 3月至今,任义翘神州独立董事;2023年 12月至今,任大唐国际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除《关于公 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外,本人对 2025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股东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利润分 配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3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1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审计划等相关问题进行有 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现场工 作时间满足 15个工作日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 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情况及信息 披露工作,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发挥自身 专业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与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 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 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时,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 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资料、任职资格 、提名程序等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就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能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 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度,本人将继 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和法律专业特长,坚定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尤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5370b88-1855-4d4e-b6f0-3d499381c4c2.PDF ─────────┬──────────────────────────────────────────────── 2026-04-13 18:44│义翘神州(30104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师州)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尹师州)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义翘神州”)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年12月因董事会换届离任,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尹师州,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MPACC),获硕士学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1990年 6月至 1998年 6月,任北京市第二水管厂工人、会计;1998年 6月至 2007 年 2月,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合伙人;2007年 2月至 2010年 10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 10年 10月至 2017年 4月,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2020年 8月至 2024年 9月,任鹰潭金诚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鹰潭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17年 4月至今,任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现兼任金 诺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09年10月至 2022年 5月,历任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能源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3月至 2025年 12月,任义翘神州独 立董事。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所参与的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除《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外,本人对 2025年度任期内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股东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主持 并出席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审计划等相关 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 现场工作时间满足 15个工作日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 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与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同时,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 的连续性。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资料、任职资格 、提名程序等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就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能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尹师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9ee3ea3-2171-4008-98bc-557b03885f50.PDF ─────────┬──────────────────────────────────────────────── 2026-04-13 18:44│义翘神州(30104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瑞茂) ─────────┴──────────────────────────────────────────────── 义翘神州(30104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瑞茂)。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1123b0f-096e-4881-bf28-e8214339d7d9.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0953671-9fac-437b-a519-19ec8b12eb4d.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 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亿元;2024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和纪律处分 3次。81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和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潘帅,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黎明, 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成为 致同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 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 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2505ff5-c6b1-4568-a82e-3c8bba89ee8c.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7,213,402.48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47,735,827.9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21,314,742.34元,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 775,185,082.5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 的情况。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盈利能力、现金流情 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更好的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21,636,7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45,964,090.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经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年 9月实施了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21,636,742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86,546,9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632,511,058.40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28.1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32,511,058.40 121,636,742.00 255,520,78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453,155,200.16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7,735,827.94 121,927,677.07 260,131,747.6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6,220,026.61 91,208,265.48 87,446,563.59 营业收入(元) 699,564,604.45 613,671,517.05 646,388,500.3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775,185,082.51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021,314,742.34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009,668,582.4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53,155,200.16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76,598,417.56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462,823,782.56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64,874,855.68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3.52%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万元,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亦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 关计划。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979a403-6ee2-4924-be81-fa177dcdd32a.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中信证券关于义翘神州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义翘神州(301047):中信证券关于义翘神州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ca0ad29-8dc1-41e9-9f97-de629a6786ac.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年 7月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92.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9,6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55,885,733. 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23,754,266.12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823,754,266.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月 9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55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生物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45,000.00 41,568.58 92.37% 2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0 20,509.03 102.55%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1.67 100.01% 注 1:募投项目之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2.55%,系存款利息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和汇兑损益所致; 注 2: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0.01%,系存款利息所致。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购 买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 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并有 效控制风险,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272afcd-3812-4e14-81ae-6810dbc8dec5.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义翘神州(30104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bd6a86e-4445-4c89-85d0-b4c66f30c518.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34c7d18-9851-42ea-98d4-6e5a154e8b9f.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0 万美 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产品及以上产品的组合。 2、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 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国际化战略持续推进,海外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较高,且主要以本地市场的货币进行结算。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 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0万美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1,000.00万美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 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产品及以上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 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 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 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真实、公允地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 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 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 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0万美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万美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 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ecbbd4c-ff62-4299-a2f1-9eae5fc23b3d.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fa667dc-ad06-41c9-8c12-fdae62ae108a.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d7daba4-a4b6-414d-a2ce-9df6a7357735.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尤勇、郑 瑞茂、邢慧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尤勇、郑瑞茂、邢慧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3e88dcc-c4ab-49c0-a9c1-98e9f580745f.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 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杰、冯涛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为 12万/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25becff-82f0-497a-9406-3ee37024f896.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检验检测服务”,更新后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 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 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 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 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 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 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 种);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种);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 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 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 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检验检测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 营范围为准) 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 具体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8df326f-3156-456a-a579-a8e25e6be10a.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国际化战略持续推进,海外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较高,且主要以本地市场的货币进行结算。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 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 1,000.00万美元(含本数)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产品及以上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4、资金来源 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 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 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真实、公允地反映在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结论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海外业务外汇结算比重较高,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 来的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具有可行性。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a03b2e2-408f-47dd-9b38-70991c3283b9.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将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4 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92.92 元。截至 2021 年 8月 9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497,96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5 ,588.5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2,375.4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0,518.22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393,088.05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483.45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 12,084.79 万元(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和汇兑损益净 额 2,601.34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 584.79万元,现金管理金额为 11,50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561.0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431.42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 5,622.47万元(含 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和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和汇兑损益净额为 2,191.05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 1,122.47万元,现金管理金 额为 4,500.00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87,079.28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5,001.67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393,08 8.05万元。 综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80,167.3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431.42万元,实际结余募 集资金为 5,622.4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1 年 8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060777013001948836 专用存款账户 11,089,600.96自贸试验区支行 招商银行泰州分行 523901337310118 专用存款账户 135,056.23 合 计 -- -- 11,224,657.1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列示(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成交日期 认购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定额 定期存款 2025-2-12 45,000,000.00 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收益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余额及 2025年度募集资金申购现金管理产品 收益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 委托金 委托 委托 预计年化 实际期末 银行名称 名称 额 起始日 终止日 收益率 到账余额 收益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 结构性 6,000.00 2024-10-18 2025-2-11 1.55%-2% 29.56 0.00自贸试验区支 存款 行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 定期5,500.00 2024-11-26 2025-5-25 1.55% 42.63 0.00自贸试验区支 存款 行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 定期2,500.00 2025-5-27 2025-11-26 1.30% 16.25 0.00自贸试验区支 存款 行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 定期4,500.00 2025-2-12 2026-2-11 1.65% 0.00 4,500.00自贸试验区支 存款 行 合计 18,500.00 88.44 4,5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7,079.28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5,001.67 万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流 393,088.05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431.42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 5,622.47万元(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和 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和汇兑损益净额为 2,191.05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 1,122.47万元,现金管理金额为 4,500.00万元 )。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户 注销时间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4631381 2025-2-10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支行 Sino Biological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US Inc.NRA1820177939 2025-2-8 司北京分行 鉴于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 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注销前账户余额为结存利息 。 公司“生物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和其他不可控因素等多重影响,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 缓。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不同实 施主体投资金额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该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将建设期延长至 2026年 12月,项目 总投资金额和投资用途不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9b64d4e-153b-49cf-b096-c0008002f0eb.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义翘神州(301047):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d222b9a-9e44-4dc4-b456-1a2fb92503ec.PDF ─────────┬──────────────────────────────────────────────── 2026-04-13 18: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 营情况,公司将通过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方式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2、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 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研发总监张杰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冯涛先生,独立董事尤勇先生、郑瑞茂先生、邢慧娟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 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3314a84-2ea3-4995-8eed-7e3c4d7640fb.PDF ─────────┬──────────────────────────────────────────────── 2026-03-20 16:5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力 克”)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爱力克 是 1,000,000 1.54% 0.82% 否 否 2026年 至质押 中国工商银行 融资 3月 19 解除日 股份有限公司 日 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分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冻结、标记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爱力克 65,140,056 53.55% 25,600,000 26,600,000 40.84% 21.87% 0 0.00% 0 0.00% 谢良志 2,741,495 2.25% 0 0 0.00% 0.00% 0 0.00% 2,056,121 75.00% 合计 67,881,551 55.81% 25,600,000 26,600,000 39.19% 21.87% 0 0.00% 2,056,121 4.98% 注:谢良志先生未质押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 响,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13f99eae-cadf-4679-b715-4b71066f9ab9.PDF ─────────┬──────────────────────────────────────────────── 2026-03-02 17:07│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义翘神州(苏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苏州 ”)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义翘神州(苏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532007840 发证时间:2025年 12月 19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义翘苏州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25年至 2027年)可享 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a4300bd8-0df3-4786-840e-7a899c0b79de.PDF ─────────┬──────────────────────────────────────────────── 2025-12-23 16:4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力 克”)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爱力克 是 6,000,000 9.21% 4.93% 否 否 2025年 至质押 华能贵诚 融资 12月 22 解除日 信托有限 日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冻结、标记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爱力克 65,140,056 53.55% 19,600,000 25,600,000 39.30% 21.05% 0 0.00% 0 0.00% 谢良志 2,741,495 2.25% 0 0 0.00% 0.00% 0 0.00% 2,056,121 75.00% 合计 67,881,551 55.81% 19,600,000 25,600,000 37.71% 21.05% 0 0.00% 2,056,121 4.86% 注:谢良志先生未质押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 响,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3aede8f2-7b70-43f8-9a70-e43d7391005a.PDF ─────────┬──────────────────────────────────────────────── 2025-12-12 17:17│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月 18日、2025 年 12月 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2025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 名称: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AR3F7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2,163.6742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 12月 22日 法定代表人:张杰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 8号院 1号楼 9层 B9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 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61ff554b-d659-4035-a7b7-967a87f087de.PDF ─────────┬──────────────────────────────────────────────── 2025-12-10 00:00│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力 克”)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致行动人 爱力克 是 15,000,000 23.03% 12.33% 2024年 12 2025年 12 中原信托 月 3日 月 8日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股份限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例 例 售和冻 比例 合计数量 结、标记 (股) 合计数 量(股) 爱力克 65,140,056 53.55% 19,600,000 30.09% 16.11% 0 0.00% 0 0.00% 谢良志 2,741,495 2.25% 0 0.00% 0.00% 0 0.00% 2,056,121 75.00% 合计 67,881,551 55.81% 19,600,000 28.87% 16.11% 0 0.00% 2,056,121 4.26% 注:谢良志先生未质押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 响,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128401b8-7fc1-4f1c-a361-5d32a9db149f.PDF ─────────┬──────────────────────────────────────────────── 2025-12-04 20:06│义翘神州(30104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 代表表决,选举王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名非独立董事及 3名独立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28d73177-8833-4c14-9118-924a2dffec2e.PDF ─────────┬──────────────────────────────────────────────── 2025-12-04 20:06│义翘神州(30104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谢良志先生(董事长)、张杰先生、冯涛先生、王婧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尤勇先生、郑瑞茂先生、邢慧娟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1月 19日、2025年 12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谢良志先生(主任委员)、尤勇先生、邢慧娟女士;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郑瑞茂先生(主任委员)、尤勇先生、张杰先生; 审计委员会:邢慧娟女士(主任委员)、尤勇先生、王婧女士。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慧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兼研发总监:张杰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冯涛先生 生产总监:周勇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张妍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冯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冯涛先生、张妍女士 电 话:010-50911676 传 真:010-50953280 电子邮箱:ir@sinobiological.cn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18号院11号楼 张杰先生、冯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的公告》,周勇先生、张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陈小芳女士、独立董事尹师州先生及喻长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专 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王婧女士、高然女士、王晓彤先生于本次换届选举完成 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中王婧女士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上述各位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a87dc566-8c18-4ff7-b9a1-0f0fb839502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义翘神州: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7031.PDF ─────────┬──────────────────────────────────────────────── 2026-04-14│义翘神州: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4/1225098515.PDF ─────────┬──────────────────────────────────────────────── 2025-10-28│义翘神州: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457.PDF ─────────┬──────────────────────────────────────────────── 2025-08-27│义翘神州: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297.PDF ─────────┬──────────────────────────────────────────────── 2025-04-24│义翘神州: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4894.PDF ─────────┬──────────────────────────────────────────────── 2025-04-19│义翘神州: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7542.PDF ─────────┬──────────────────────────────────────────────── 2024-10-23│义翘神州: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3465.PDF ─────────┬──────────────────────────────────────────────── 2024-08-10│义翘神州: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0/1220834808.PDF ─────────┬──────────────────────────────────────────────── 2024-04-29│义翘神州: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084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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