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7 义翘神州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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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17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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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6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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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6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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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2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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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6:51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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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51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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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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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 │义翘神州(30104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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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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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00:00 │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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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17│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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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99f4e2b2-b5eb-4901-b777-d2b69a6da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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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6│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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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99914b03-ac31-4dd7-a6d6-36db5ea16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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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6│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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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4,533,89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3.59%。本
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6,170,632 股减少至 121,636,742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4,533,890 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办理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公司
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2024年第二期)》等相关公告。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截至 2024 年 11 月 2
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 4,533,89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3.5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8.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3.55 元/股,回购
均价为人民币 55.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5,330.2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4,533,890 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办
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6,170,632 股减少至 121,636,742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56,121 1.63 2,056,121 1.6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114,511 98.37 119,580,621 98.31
总股本 126,170,632 100.00 121,636,742 100.00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与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200200d8-a12b-4108-a4c5-e227ac6cc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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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2│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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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力
克”)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 次 质 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日 期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爱力克 是 15,000,000 23.03% 11.89% 否 否 2024年12 至质押 中原信托有 融资
月 3 日 解除日 限公司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为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前的总股本。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量 (股)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记数量 (股)
(股)
爱力克 65,140,056 51.63% 0 15,000,000 23.03% 11.89% 0 0.00% 0 0.00%
谢良志 2,741,495 2.17% 0 0 0.00% 0.00% 0 0.00% 2,056,121 75.00%
合计 67,881,551 53.80% 0 15,000,000 22.10% 11.89% 0 0.00% 2,056,121 3.89%
注:上表中谢良志先生未质押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
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c15ec65c-96c4-4276-aa0d-4e79e4583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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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6:51│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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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16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
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2024 年第
二期)》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
4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
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相关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关于 2024 年第二期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的进展公告》《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533,8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5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8.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3.55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人民币 25,330.2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8 月 20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 2024 年第二期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后按照截至目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56,121 1.63 2,056,121 1.6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114,511 98.37 119,580,621 98.31
总股本 126,170,632 100.00 121,636,74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
等相关权利。上述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1b5365c4-0f38-4a08-9423-295767fe8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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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51│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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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16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
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
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 年 8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2024 年第二
期)》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533,8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5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8.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3.55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人民币 25,330.2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69f40e1d-8420-4e93-a7b9-b6240142f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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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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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301047):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98ecd0f8-b9e4-4f0d-8e96-438ea0a81d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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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义翘神州(30104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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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301047):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90dd9b3c-16d6-4083-af56-a1a8653838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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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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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e3f976c5-5ab7-42a2-b6d5-d554c18ce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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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00:00│义翘神州(30104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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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16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
7 日、2024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
名称: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AR3F76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17.0632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张杰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 8 号院 1 号楼 9 层 B9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
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3/abf45afc-1810-4819-b9dd-61c626892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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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0:00│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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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44008196-0160-4d11-9067-8d9dc1d84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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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00:00│义翘神州(301047):关于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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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16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
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
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 年 8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2024 年第二
期)》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
,702,8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7.5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3.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人民币 15,053.4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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