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8 金鹰重工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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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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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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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8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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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7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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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7 │金鹰重工(30104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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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7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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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6 │金鹰重工(30104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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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5 │金鹰重工(301048):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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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4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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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4 │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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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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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 9月 1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号金鹰重工 2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伟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0人,代表股份 401,30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4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3人,代表股份 40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7人,代表股份 1,301,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7人,代表股份 1,30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7人,代表股份 1,301,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0%。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5.000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0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30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44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金鹰重型
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96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2%;反对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59%;弃权 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该议案
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813%;反对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979%;弃权 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208%。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10 项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96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4%;反对3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61%;弃权 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该议
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97%;反对3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670%;弃权 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01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美心、黄熙熙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9cb59e21-a4a6-4629-853f-553e9e959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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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4│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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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并对现场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的过程
、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上传现场表决结果的过程以及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下载合并现场统计结果的过程进行见证。本所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以上。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1日下午 15:00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号金鹰重工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采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于 2025年 9
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于 2025年 9月 11日
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及技术平台与本次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1,301,4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75.244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4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000%。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出席现场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0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40%。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0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4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现场会议投票经计票、监票程序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会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0,9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72%,反对 304,500股,弃权 27,6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10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0,96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74%,反对 305,400股,弃权 26,2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没有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按照规定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58298fc-a31a-4578-abe1-afeb4513f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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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8│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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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b27d8fa-5b71-4e65-af2b-12c4a61e6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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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7│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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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金鹰重工”)编制了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 6 月 16 日“证监许可[2021]2062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3,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3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666,94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0,633,012.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033,92
9.49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8月13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1)验字第61483325_C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0,666,942.00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8,097,352.88
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512,569,589.1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 12,535,659.63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 6,490,990.30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487,005,317.24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9,519,602.55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9,519,602.55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 43,347.16
减: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2,161,180.00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17,401,769.7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127905967710807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铁路支行 1804008229200042066 募集资金专户 17,401,769.71
合计 17,401,769.7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5bfb00c0-f979-421a-8555-db492a2e8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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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7│金鹰重工(30104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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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cdac08f1-3d67-4599-9c37-c2870e2945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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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27│金鹰重工(30104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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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鹰重工”)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3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或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21项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一)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等规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
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
(二)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
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代位诉讼等
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三)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一是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二是新
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三是新
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此外,根据新《公司法》,明确可以按照规
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等规定,并调整“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等表述。因增
加、删除、排列某些章节、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条款相互引
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董事会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修改后新《公司章程》(建议
修订稿)及其附件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按照取消监事会工作要求,公司按照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
司章程》的建议修订稿对公司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19项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内容全面覆盖上述上位法的相关要求,并结合了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另外,为明确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的职权、召开程序,以及细化各治理主体的决策事项,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新制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草案)
和《决策事项清单》(草案)。
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7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是
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是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4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7 《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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