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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8(金鹰重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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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48 金鹰重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8:50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7-16 18:50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 │2026-07-16 18:50 │金鹰重工(301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6 18:48 │金鹰重工(301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6 18:48 │金鹰重工(301048):第三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4 17:52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7-01 15:40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 │2026-07-01 00:00 │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1 00:00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01 00:00 │金鹰重工(301048):金鹰重工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 └─────────┴──────────────────────────────────────────────┘ ─────────┬──────────────────────────────────────────────── 2026-07-16 18:50│金鹰重工(30104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选举产生了 公司董事长和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张伟同志 非独立董事:张伟同志、肖绪明同志、宋鸿娟同志、李波同志、李海浪同志、段勤涛同志(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茅国伟同志、李闻一同志和邬平波同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 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职工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张 伟、肖绪明、邬平波 张 伟 审计委员会 李闻一、宋鸿娟、邬平波 李闻一 提名委员会 邬平波、张 伟、茅国伟 邬平波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茅国伟、邬平波、宋鸿娟 茅国伟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独立董事李闻一同志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茅国 伟同志、李闻一同志和邬平波同志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聘任肖绪明同志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李纪贞同志、段勤涛同志、夏福坤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宋纪名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陈兴风同志为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肖红果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 3.聘任彭少川同志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李抗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聘任张莉莉同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 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李抗同志、证券事务代表张莉莉同志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 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10-3468255 传真:0710-3447654 邮箱:zhb@gemac-cn.com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汤湘希同志、赵章焰同志和骆纲同志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汤湘希同志、赵章焰同志和骆纲同志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完成后,田新宇同志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田新宇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 1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abdc628-752c-4621-9eaf-d55d65dbe7f8.PDF ─────────┬──────────────────────────────────────────────── 2026-07-16 18:50│金鹰重工(30104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了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邬平波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截至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之日,邬平波同志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邬平波同志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邬平波同志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a4411ec-a80c-4c7c-8bfe-bd22ac489f49.PDF ─────────┬──────────────────────────────────────────────── 2026-07-16 18:50│金鹰重工(301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 7月 1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号金鹰重工 2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伟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人,代表股份 400,65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2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3人,代表股份 360,00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人,代表股份 40,654,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人,代表股份 65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人,代表股份 654,3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7%。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360,00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5001%。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人,代表股份 40,65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22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人,代表股份 65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2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伟同志、肖绪明同志、宋鸿娟同志、李波同志和李海浪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张伟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5,671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5,671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选举肖绪明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5,671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5,671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选举宋鸿娟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5,67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5,670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4选举李波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4,57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4,570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5选举李海浪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3,669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3,669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茅国伟同志、李闻一同志和邬平波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茅国伟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3,654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3,654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选举李闻一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3,657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3,657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选举邬平波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00,273,661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73,661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董君楠、黄熙熙 3.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b3f0bd3-4c9e-4648-a24d-0a85dcda1e9e.PDF ─────────┬──────────────────────────────────────────────── 2026-07-16 18:48│金鹰重工(301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并对现场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的过程 、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上传现场表决结果的过程以及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下载合并现场统计结果的过程进行见证。本所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7月 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以上。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下午 15:00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号金鹰重工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采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于 2026年 7 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于 2026年 7月 16日 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及技术平台与本次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0,654,7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75.122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360,00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5001%。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出席现场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65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22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5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2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现场会议投票经计票、监票程序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会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伟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张伟同志获得选举票数为 400,275,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54%,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人,张伟同志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 27 5,671股。 2、选举肖绪明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肖绪明同志获得选举票数为 400,275,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54%,当选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人,肖绪明同志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 275,671股。 3、选举宋鸿娟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宋鸿娟同志获得选举票数为 400,275,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54%,当选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人,宋鸿娟同志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 275,670股。 4、选举李波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李波同志获得选举票数为 400,274,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人,李波同志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 27 4,570股。 5、选举李海浪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李海浪同志获得选举票数为 400,273,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49%,当选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人,李海浪同志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 273,669股。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茅国伟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茅国伟同志获得选举票数为 400,273,6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49%,当选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人,茅国伟同志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 273,654股。 2、选举李闻一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李闻一同志获得选举票数为 400,273,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49%,当选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人,李闻一同志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 273,657股。 3、选举邬平波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邬平波同志获得选举票数为 400,273,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49%,当选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人,邬平波同志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 273,661股。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没有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按照规定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7800812-434a-43a3-959e-7776a1b30500.PDF ─────────┬──────────────────────────────────────────────── 2026-07-16 18:48│金鹰重工(301048):第三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为高效推进相关工作,经 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经全体董事同意,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张伟同志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张伟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张 伟、肖绪明、邬平波 张 伟 审计委员会 李闻一、宋鸿娟、邬平波 李闻一 提名委员会 邬平波、张 伟、茅国伟 邬平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茅国伟、邬平波、宋鸿娟 茅国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 肖绪明同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李纪贞同志、段勤涛同志、夏福坤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宋纪名同志为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济师),陈兴风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聘任肖红果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彭少川同志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聘任李抗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莉莉同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d575b1c1-e40b-4cce-acca-9110448cd7fc.PDF ─────────┬──────────────────────────────────────────────── 2026-07-14 17:52│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的 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为:以总股本 533,3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77262元(含税),共计派发 57,453,980.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 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77262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9695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1545 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772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2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2 08*****804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 08*****710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7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莉莉 咨询电话:0710-3468255 传真电话:0710-344765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16e4af92-1a1a-4757-ab2b-0bc265a8e71d.PDF ─────────┬──────────────────────────────────────────────── 2026-07-01 15:40│金鹰重工(301048):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指导,湖北省上 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7月 9日(周四)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 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4b60846-a318-443c-895a-25ba1fa174e1.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24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 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 6月 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 宋鸿娟女士、李波先生、田新宇先生、汤湘希先生、赵章焰先生和骆纲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 9名董事,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外 5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张伟同志、肖绪明同志、宋鸿娟同志、李波同志、李海浪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 非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非独立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本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茅国伟同志、 李闻一同志和邬平波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本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经理层依法决策、规范授权边界、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金鹰办〔2025〕45号)进行了系统性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机构编制的议案》 为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平衡管理幅度,进一步明晰机构职能,强化跨部门协同,确保资源与职责的最优配置,公司拟按照“重业 务、精管理”的原则,对现有组织机构和编制进行调整和优化。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 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6b9470b-7aa7-4956-a78d-e2f7127d0f06.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f1c3996-fd64-473a-822f-a179d24c304c.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金鹰重工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 金鹰重工(301048):金鹰重工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054f004-644e-47a8-908d-de08571f2e7f.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邬平波) ─────────┴──────────────────────────────────────────────── 提名人金鹰重工董事会现就提名邬平波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 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 3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 2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金鹰重工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370607a-0cbe-4d3f-9a01-3a0c8e4a5c52.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机构编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平衡管理幅度,进一步明晰机构职能,优化资源配 置,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运营管理实际,拟对现有机关编制进行针对性调整与优化。本次调整遵循“重业务、精管理”的原则, 旨在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强化跨部门协同,确保资源与职责的最优配置。 本次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b38b550-bd7d-483a-8ec9-13b9f76447e8.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76ce976-01d7-40f7-9485-3b1e04db0e33.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7d9a175-8185-4976-a921-70b7d7afcc13.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茅国伟) ─────────┴──────────────────────────────────────────────── 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茅国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e06159e-37cf-4ceb-9fb0-38b8b06e2935.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茅国伟) ─────────┴──────────────────────────────────────────────── 提名人金鹰重工董事会现就提名茅国伟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 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 3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 2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金鹰重工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fd3d65b-6735-45ba-8bfb-2614e39d8aa1.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邬平波) ─────────┴──────────────────────────────────────────────── 声明人邬平波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 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金鹰重工董事会 提名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 2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邬平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4f4ceab-635b-46a1-8f51-816645ea282a.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闻一) ─────────┴──────────────────────────────────────────────── 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闻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0244151-b099-4b27-bec7-bdf6ba964ff1.PDF ─────────┬──────────────────────────────────────────────── 2026-07-01 00:00│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闻一) ─────────┴──────────────────────────────────────────────── 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闻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923f1151-bcad-43b4-81f4-c7c749a3ceed.PDF ─────────┬──────────────────────────────────────────────── 2026-06-09 15:42│金鹰重工(301048):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一、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6 月15 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 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期亦将相应顺延。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赵章焰先生和骆纲先生的任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届满,且连任时间将满六年。鉴于目前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成员共计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汤湘希先生、赵章焰先生和骆纲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尚未完成,汤湘希先生 、赵章焰先生、骆纲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5c1ed22-2871-4923-a9d1-db6538084560.PDF ─────────┬──────────────────────────────────────────────── 2026-05-28 18:04│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ca1dc068-7ed8-4014-8b7f-5c3bbca9d9d9.PDF ─────────┬──────────────────────────────────────────────── 2026-05-28 18:04│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并对现场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的过程 、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上传现场表决结果的过程以及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下载合并现场统计结果的过程进行见证。本所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 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 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以上。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 15:00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号金鹰重工 2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及技术平台与本次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1,423,7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75.26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4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000%。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出席现场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69%。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69%。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 员资格均合法有效。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现场会议投票经计票、监票程序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会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15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25%,反对 258,400股,弃权 12,7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15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29%,反对 256,600股,弃权 12,7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16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44%,反对 256,600股,弃权 6,7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8%,反对 231,900股,弃权 25,7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1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80%,反对 275,600股,弃权 13,6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15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29%,反对 256,600股,弃权 12,7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0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36%,反对 306,600股,弃权 40,2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订<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15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19%,反对 258,400股,弃权 14,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0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81%,反对 254,100股,弃权 114,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1,15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29%,反对 254,400股,弃权 14,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没有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按照规定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d188d19-5cbf-4dd9-8dc5-0c0b1076e6f8.PDF ─────────┬──────────────────────────────────────────────── 2026-04-28 16:59│金鹰重工(3010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金鹰重工(30104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5c4346-6ec7-4478-83f5-db19993d0306.PDF ─────────┬──────────────────────────────────────────────── 2026-04-28 16:56│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于2026年 4月 22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 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 4月 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 宋鸿娟女士、李波先生、田新宇先生、汤湘希先生、赵章焰先生和骆纲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7次会议全体成员全部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 19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7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b64ef9a-4f6e-40dd-a8e4-f9b4e30f7746.PDF ─────────┬──────────────────────────────────────────────── 2026-04-26 16:25│金鹰重工(301048):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222_C04号_2025年度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 │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 我们审计了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71222_ C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关于2025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以下简称“追溯调整 说明”)。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追溯调整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 们对追溯调整说明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 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相关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追溯调整事项,追溯调整说明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222_C04号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864a7c2-ad3b-4446-bf23-581e74cbc31b.PDF ─────────┬──────────────────────────────────────────────── 2026-04-26 16:25│金鹰重工(301048):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222_C03号_2025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222_C03号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ebb9ae3-8266-4ce5-802f-8f294a351950.PDF ─────────┬──────────────────────────────────────────────── 2026-04-26 16:24│金鹰重工(301048):金鹰重工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股东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2)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 号金鹰重工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情况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金鹰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件。 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3 日 9 :00 至 11:30,13:30 至 16: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23 日 16:00 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 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三)登记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 号金鹰重工 6 楼,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规划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人:李抗 会议联系电话:0710-3468255 传真:0710-3447654 邮箱:zhb@gemac-cn.com 邮政编码:441003 (五)现场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4)证券账户卡复印件。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 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4.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3)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4)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六)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 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 通知指定的传真号 0710-3447654,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 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七)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 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 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八)其他事项:与 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628e0e0-0dd6-42f9-b469-e6fe9bd88eec.PDF ─────────┬──────────────────────────────────────────────── 2026-04-26 16:24│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纲 ─────────┴────────────────────────────────────────────────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鹰重工”)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骆纲,男,1977年 2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现为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次,亲自出席 5次,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出席股 东会 1次。 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逐一细致审阅。在 会议期间,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主持并 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 1次,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董事高管薪 酬、聘请总会计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全部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实际出席 1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独立、客观、 审慎地发表表决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 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沟通等, 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实地考察,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的运作情况、武汉研发中心的运作情况、年度收入的形成、主要客户及 地区分布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战略规划部 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独 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 18天。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公司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为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 要,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义务,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因工作调整,公司原总会计师雷震同志辞去总会计师职务。2025年 11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3次会议, 对总会计师候选人肖红果同志的资格、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财务治理的要求。本人认为,肖红 果同志具备担任总会计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聘任了公司财务负责人,详见“(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公司规模为基础,参照同行业企业水平制定,符合公司薪 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考察、电话 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 范运行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专业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骆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dd5b4cc-f794-4493-b9a1-5b1c8aa76a8d.PDF ─────────┬──────────────────────────────────────────────── 2026-04-26 16:24│金鹰重工(301048):金鹰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 第一条 为建立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经营,压实经营管理责任,持续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司负责人包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及公司其他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纪委书记。公司 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不适用于本办法。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照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 立董事津贴。 第三条 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统筹公司整体利益,以安全稳定为底线,以效益效率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保障,压实市场经营主体责任 ,提升经营管理质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分析、预警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以问题有效整改和严肃责任追究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坚持结果导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公司负责人绩效收入。 第四条 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考核期与公历年度一致。采取由董事会总体考核的方式为主。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其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其中,绩效薪酬由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组成,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总体考核结果确定。经营业绩考核得分 90 分(含)以上具备评定优秀资格,80 分(含)至 90分为良好,60 分(含)至 8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最终以年度经 营业绩考核得分结果为准。负责人月度绩效(岗位清算工资)由公司综合当月和当年已完成月份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原则上在上 年同期的±10%范围内按月核算,与基本薪酬同步发放。 第八条 总体考核年度绩效薪酬基数以 30 万元为基础,以后年度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出,董事会研究决定。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公司负责人总体考核年度绩效薪酬基数按岗位系数调节,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系数为 1.2,总经理系数为 1.0,纪委 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系数为 0.8,董事会秘书的系数为 0.68。公司负责人基本薪酬基数可同时按此系数设置。 第十条 在考核年度内,被考核对象发生职务调整时,以月为计算单位(满15 日及以上的按全月计算),按照在公司负责人岗位 实际任职月份数核发年度绩效薪酬。公司负责人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受到处理的,按规定扣减当事人年度绩效薪酬,不影响其他 负责人按照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计算的年度绩效薪酬总数。 第十一条 公司负责人年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职行为的,公司经营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可对公司负责人提出二次 考核意见。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战略规划部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转人力资源部核算年度经营绩效薪酬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结果,确定公司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酬计算办法如下: 年度绩效薪酬=岗位系数*年度绩效薪酬基数*经营业绩考核得分/100。第十四条 为激励公司负责人推进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 展,避免因业绩考核形成短期效应,将根据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及国铁集团有关要求,适时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 如公司存在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公司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 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如公司负责人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 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年度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年度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26 年*月*日起施行,前发《金鹰重工关于下发<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第二次修订)>的通知》(金鹰战略〔2025〕76 号)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授权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580fcf9-a325-4297-9211-ad80fa287a2a.PDF ─────────┬──────────────────────────────────────────────── 2026-04-26 16:24│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章焰 ─────────┴────────────────────────────────────────────────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鹰重工”)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章焰,男,1963 年 7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武汉理工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港口机械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次,亲自出席 5次,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出席股 东会 1次。 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逐一细致审阅。在 会议期间,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制度要求,主持并出席了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各 1次和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 ,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董事会工作报告、聘请总会计师、董事高管薪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定期报告、 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全部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实际出席 1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独立、客观、 审慎地发表表决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 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沟通等, 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实地考察,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的运作情况、武汉研发中心的运作情况、年度收入的形成、主要客户及 地区分布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战略规划部 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独 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 18天。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公司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为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义务,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因工作调整,公司原总会计师雷震同志辞去总会计师职务。2025年 11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3次会议 和提名委员会第 3次会议,对总会计师候选人肖红果同志的资格、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财务治 理的要求。本人认为,肖红果同志具备担任总会计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 规。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聘任了公司财务负责人,详见“(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公司规模为基础,参照同行业企业水平制定,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 际发展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考察、电话 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 范运行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专业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赵章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a6a0eb8-bb02-44c2-82fe-25c78e1642d6.PDF ─────────┬──────────────────────────────────────────────── 2026-04-26 16:23│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5ada8bb-32a1-4d76-8d5b-7e60c025efeb.PDF ─────────┬──────────────────────────────────────────────── 2026-04-26 16:23│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湘希 ─────────┴──────────────────────────────────────────────── 各位股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鹰重工”)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汤湘希,男,1963年 10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会计学院副 院长。曾任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第一、二届委员。现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以及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公司、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次,亲自出席 5次,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出席股 东会 1次。 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逐一细致审阅。在 会议期间,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主持并出席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全部投了赞成票。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实际出席 1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独立、客观、 审慎地发表表决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 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沟通等, 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实地考察,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的运作情况、武汉研发中心的运作情况、年度收入的形成、主要客户及 地区分布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战略规划部 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独 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 18天。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公司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为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义务,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因工作调整,公司原总会计师雷震同志辞去总会计师职务。2025年 11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3次会议 ,对总会计师候选人肖红果同志的资格、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财务治理的要求。本人认为,肖 红果同志具备担任总会计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聘任了公司财务负责人,详见“(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公司规模为基础,参照同行业企业水平制定,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 际发展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考察、微信 、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 策和规范运行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专业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汤湘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66cea96-28f2-4bf9-abb2-18e02fb1be15.PDF ─────────┬──────────────────────────────────────────────── 2026-04-26 16:23│金鹰重工(301048):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金鹰重工”)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 6 月 16 日“证监许可[2021]2062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3,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3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666,94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0,633,012.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033,92 9.49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8月13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1)验字第61483325_C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0,666,942.00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8,097,352.88 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512,569,589.12 项目 金额(元)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 12,535,659.63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 6,490,990.30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487,005,317.24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9,519,602.55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9,519,602.55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 59,691.43 减: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8,703,780.00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75,513.98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销户前节余募集资金 87.55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已对全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127905967710807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铁路支行 1804008229200042066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注:鉴于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对应的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 理,公司已办理完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所有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为 87.55万元(含利息收入)。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 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4ebb017-de1a-47e2-9f89-9013cbfc4318.PDF ─────────┬──────────────────────────────────────────────── 2026-04-26 16:23│金鹰重工(30104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 明”)在 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 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 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 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逾 550人。安永华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人民币 23.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1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 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d512267-ebe6-4768-960a-f4797a8668db.PDF ─────────┬──────────────────────────────────────────────── 2026-04-26 16:23│金鹰重工(30104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 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 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安永华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 .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 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1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 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2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汇报沟通会 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与安排、本年度审计工作关注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结果 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结果、重点审计领域和其他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6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 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444a1d5-cb29-4cb0-ab1c-0f129718cc23.PDF ─────────┬──────────────────────────────────────────────── 2026-04-26 16:23│金鹰重工(301048):金鹰重工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6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 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综合分析公司的市场和业务 拓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并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的前提下,谨慎地对 2026年度经营情 况进行预测并编制。 二、公司预算编制基础 公司在总结、分析 2025 年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 2026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和现时生产经营能力,充分考虑公 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同时剔除市场、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本着客 观、稳健、慎重的原则对 2026年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本预算报告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 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形势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五)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2026 年度经营目标 (一)营业收入比 2025年增长 1.19%; (二)利润总额比 2025年增长 3.87%。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f0cfa4e-09db-4b69-834a-37ca58e25b35.PDF ─────────┬──────────────────────────────────────────────── 2026-04-26 16:23│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1234371-eabf-4995-af7e-d01bdb3176ab.PDF ─────────┬──────────────────────────────────────────────── 2026-04-26 16:22│金鹰重工(301048):金鹰重工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533,333,4 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77262元(含税),共计派发 57,453,980.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 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71222_C01号《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91,513,133.7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9,151,313.37元,母公 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172,361,820.3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94,933,474.26元。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4、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5年 12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3,3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77262元(含税),共计派发 57,453,980.52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 57,453,980.52元(含税),占本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3.33%,占母公司当 年净利润的 30%。 6、若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7,453,980.52 33,129,124.14 26,127,949.9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1,929,358.37 190,595,652.99 295,667,256.79 研发投入(元) 117,401,311.89 95,159,587.06 86,981,580.81 营业收入(元) 3,199,870,208.64 3,093,338,735.50 3,058,667,326.3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154,801,378.8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094,933,474.26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16,711,054.5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9,397,422.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16,711,054.59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299,542,479.7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3.2%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16,711,054.59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8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3407412-0d18-4e40-a490-fa9eecf8610b.PDF ─────────┬──────────────────────────────────────────────── 2026-04-26 16:22│金鹰重工(301048):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汤湘希、赵章焰、骆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1a70e43-7254-4794-a435-830df5033d75.PDF ─────────┬──────────────────────────────────────────────── 2026-04-26 16:22│金鹰重工(301048):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或“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的基础上,制定了《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着眼于公司未来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为了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 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股东分红回报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三年审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修改,则公司进行相应修改。如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 ,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划第二条确定的基本原则,重新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 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公司原则上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派。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 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税后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分 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3)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 司未来 12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 0万元。(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当公司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另有规定的,遵从相关规定执行。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 当扣减向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三)股票股利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 式分配股利。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 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作为公司档案保存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要详细记录公司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 况等内容。 2.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常设电话、公司网站专栏、召开见面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通过各类合法措施切实保障各类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权利,公司股东会应依法对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表决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股东投票权。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公司董事会应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附则 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股东回报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相悖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476062b-1973-4c89-8899-8e30b03687f7.PDF ─────────┬──────────────────────────────────────────────── 2026-04-26 16:22│金鹰重工(30104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17层 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 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逾 550人。安永华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13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皇甫俊先生,于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制造业、水泥建筑等行业。第二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美蓉女士,于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乔春先生,于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 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 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2.19万元(含税 ),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6.81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确定 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和年报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华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 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 18次会议决议; 2.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fb17c49-f5dd-41fc-acb2-68b0c6d3d35c.PDF ─────────┬──────────────────────────────────────────────── 2026-04-26 16:22│金鹰重工(301048):天风证券关于金鹰重工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 6月 16日“证监许可[2021]2062号” 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3,4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3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50,666,94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0,633,012.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033,929.49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8月 1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 21)验字第 61483325_C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9,519,602.55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 59,691.43 项目 金额(元) 减: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8,703,780.00 减:募投项目结项补流(注) 875,513.98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完成销户,销户前节余募集资金 87.55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 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 127905967710807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04008229200042066 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司襄阳市铁路支行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为 87.55万元(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 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267b60c-5595-4977-870c-411772c516d0.PDF ─────────┬──────────────────────────────────────────────── 2026-04-26 16:22│金鹰重工(301048):金鹰重工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金鹰重工(301048):金鹰重工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21991a6-838a-4d42-a21e-dbfd494cc0fa.PDF ─────────┬──────────────────────────────────────────────── 2026-04-26 16:22│金鹰重工(301048):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7429f0e-1b2d-4464-b160-cff01eb50da5.PDF ─────────┬──────────────────────────────────────────────── 2026-04-26 16:21│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ac1ba86-0207-4f4a-aa89-d76b6ed5f606.PDF ─────────┬──────────────────────────────────────────────── 2026-04-26 16:21│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年度报告 ─────────┴────────────────────────────────────────────────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68ebc45-b7e8-4d72-a79e-3e042c3838a7.PDF ─────────┬──────────────────────────────────────────────── 2026-04-26 16:20│金鹰重工(301048):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222_C02号_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 金鹰重工(301048):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222_C02号_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aea27e6-d1f6-4162-88ca-ddbe799cac97.PDF ─────────┬──────────────────────────────────────────────── 2026-04-26 16:20│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d08aca8-9a3c-46dd-b3a8-e4671cd37216.PDF ─────────┬──────────────────────────────────────────────── 2026-04-26 16:20│金鹰重工(301048):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222_C01号_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 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金鹰重型工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222_C01号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a543b2c-97c3-4bfa-af9a-036d0c4bb96d.PDF ─────────┬──────────────────────────────────────────────── 2026-04-26 16:06│金鹰重工(30104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决策部署,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 ”或“公司”)积极响应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资产质量,以可持续增长驱动公司市值 与股东回报长期稳定提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轨道工程装备产品及技术的研究与探索,致力于为国家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保驾护航,经过几十年 的积累与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轨道工程装备产品提供商,拥有行业领先的设计、研发与集成能力,为客户提供覆盖铁路及城市轨 道交通领域的轨道工程装备产品及服务。 近年来,公司持续深耕国内国际市场,销售订单实现历史性突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一是国内市场份额持续巩固。 公司实施精准的区域市场策略,国铁集采、新线建设、城市地铁等项目中标金额行业领先,GMC-96x打磨车、CMC-20岔磨车等高端产 品中标率突出;二是后市场业务成为稳定的利润增长点。配件销售与维保业务销售额再创新高,后市场服务能力与客户黏性显著增强 ;三是国际化战略迈出坚实步伐。公司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中国装备和中国标准“走出去”,大型养路机械成功进入新 加坡市场,印度、乌兹别克斯坦、巴西等项目相继落地,形成了多点支撑的市场格局。 未来,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巩固国内根基,拓展国际市场,全面构建“主业稳固、多元并进、内外联动”的市场新格局; 提升关键技术的造修能力,筑牢产业链安全与发展韧性;坚持把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生命线,推动质量管理从“检验把关”向“精品共 建”系统转型;打造一体化服务体系,重点突破打磨、精捣等关键施工技术,实现“服务带动产品升级,产品支撑服务增值”的良性 循环。 二、以科技创新驱动产品升级,筑牢竞争优势 公司持续推动关键领域技术能力提升,一是系统推进新能源与智能化战略落地,围绕多条技术路径构建了标准化、平台化的新能 源动力系统方案,相关新能源动力装备已完成样车调试,关键控制系统已实现部分车型的工程化应用。二是深入推进技术基础整顿, 完成重点产品系列的技术整顿方案,并启动核心作业装置的自主化研制工作。三是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建成功能集成的电子实验室, 推动仿真平台建设,通过设计标准化、零部件库建设及研发全过程质量管控,持续构建高效、规范的创新管理机制。 未来,公司将聚焦“技术先进与体系完备”,围绕“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方向,持续巩固并扩大技术领先优势,着力突破关键 核心技术环节,推进仿真实验室建设,完善高端产品谱系,推动重大工程装备的研制与取证,加快主力产品迭代升级,不断巩固并增 强产品体系的竞争优势。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积极落 实国家监管要求,平稳高效完成了监事会改革,修订《公司章程》等 24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公司未来将继续聚焦“管理高效”,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系统推动管理变革与效能提升,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 部控制体系,优化股东结构,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 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自上市以来,公司连续进行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2021年至 2024年,公司的现金分红 金额分别为 6,353.89万元、2,616.86万元、2,612.79万元、3,312.91万元。 公司 2025年进一步提升了现金分红比例及金额,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533,333,4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77262元(含税),共计派发 57,453,980.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 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 ,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官网、公众号、热线 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互动。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 ,采取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 公司将以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契机,在立足技术创新、规范运作,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持续提升股东回 报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共同提升,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 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678d8f1-4909-4af7-b515-124908dd2b9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金鹰重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5798.PDF ─────────┬──────────────────────────────────────────────── 2026-04-27│金鹰重工: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2489.PDF ─────────┬──────────────────────────────────────────────── 2025-10-29│金鹰重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682.PDF ─────────┬──────────────────────────────────────────────── 2025-08-27│金鹰重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9946.PDF ─────────┬──────────────────────────────────────────────── 2025-04-29│金鹰重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5150.PDF ─────────┬──────────────────────────────────────────────── 2025-04-24│金鹰重工: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4291.PDF ─────────┬──────────────────────────────────────────────── 2024-10-30│金鹰重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843.PDF ─────────┬──────────────────────────────────────────────── 2024-08-27│金鹰重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5127.PDF ─────────┬──────────────────────────────────────────────── 2024-04-26│金鹰重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964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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