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8 金鹰重工 更新日期:2025-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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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57 │金鹰重工(30104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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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4 │金鹰重工(301048):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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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0 │金鹰重工(3010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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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6:40 │金鹰重工(301048):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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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6:38 │金鹰重工(301048):天风证券关于金鹰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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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40 │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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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36 │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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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36 │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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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1:50 │金鹰重工(301048):天风证券关于金鹰重工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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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1:50 │金鹰重工(301048):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71222_C03号_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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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57│金鹰重工(30104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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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重工”“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以总股本 533,3
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621171 元(含税),共计派发 33,129,124.1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
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3,3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21171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59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423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211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2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2 08*****804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 08*****710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莉莉
咨询电话:0710-3468255
传真电话:0710-344765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f52b0c4a-335b-4428-96af-328ec9d7d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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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4│金鹰重工(301048):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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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79b1d5b1-4f5b-4211-91f4-9dda4fd88f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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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0│金鹰重工(3010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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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并对现场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
的过程、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上传现场表决结果的过程以及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下载合并现场统计结果的过程进行见证。本所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年4月 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以上。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5月 28日下午 15:00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 6号金鹰重工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采
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于 2025年
5月 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于 2025年 5月 28日
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及技术平台与本次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4,487,23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75.841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名,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4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000%。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出席现场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4,487,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414%。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87,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414%。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现场会议投票经计票、监票程序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303,0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5%,反对 118,800股,弃权 65,4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268,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60%,反对 114,300股,弃权 104,2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307,0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54%,反对 114,800股,弃权 65,4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268,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59%,反对 114,800股,弃权 104,2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300,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39%,反对 120,600股,弃权 65,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219,1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37%,反对 189,200股,弃权 7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268,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59%,反对 114,800股,弃权 104,2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67,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1083%,反对 115,300股,弃权 104,2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262,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44%,反对 119,300股,弃权 105,5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264,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49%,反对 119,300股,弃权 103,7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090,5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19%,反对 291,700股,弃权 105,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4,268,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59%,反对 114,800股,弃权 104,2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按照规定进行了单独计
票。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0c8dfc5b-fac4-49cf-ac73-5cddb20881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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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6:40│金鹰重工(301048):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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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c18bca3-1840-4d24-9d38-c30ae9f77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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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6:38│金鹰重工(301048):天风证券关于金鹰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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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天风证券关于金鹰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ddc37e0-ad7f-4c5a-ab04-6f49dd0db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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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40│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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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86b02ee9-d8d5-42bd-9f29-8714b2f42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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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36│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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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d7e9c4c-f622-423f-a52e-87a192366c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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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36│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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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第二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5524988a-0f1e-46d6-93ee-ff562a16e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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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1:50│金鹰重工(301048):天风证券关于金鹰重工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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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鹰重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霍玉瑛 联系电话:027-87618889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慧芳 联系电话:027-876188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6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2 月 1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公开承
诺等信息披露及相关法律法规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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