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9 超越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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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12│超越科技(301049):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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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袁帅先生离任,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监事选举
。
袁帅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袁帅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袁帅先生本届监事会原
定任期为 2023年 1月 16日至 2026年 1月 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
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袁帅先生离职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袁帅先生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845426c2-2958-4066-a152-1191a6ddf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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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12│超越科技(301049):关于完成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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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方海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方海欧先生与在任的监事袁峰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方海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方海欧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3ef4b413-a4a5-467f-aec0-2890365fd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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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12│超越科技(30104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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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公 告 编 号 : 2024-048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9:15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 会议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的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志江先生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42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384,
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4.675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9
8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4.25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210%。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1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92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1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5043%。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共13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9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421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0,29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4%;反对3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64%;弃权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1,72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30%;反对3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1877%;弃权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9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睿、金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943723df-7608-4772-8357-9adaa0d932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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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12│超越科技(301049):20241112-超越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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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20241112-超越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f42b2899-b735-440f-b3ab-847be90506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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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12│超越科技(301049):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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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073cba33-e4eb-4717-995a-a56037ba89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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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超越科技(301049):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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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a5aa28a1-35ba-4036-b5fe-4b99f8e81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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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超越科技(301049):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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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10月 11日以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董事 7 人,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志江召集并担任主持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
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现提请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dccbff73-668c-4494-89f0-f228b4c763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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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超越科技(301049):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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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主席辞职的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袁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帅先生因工作
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袁帅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袁帅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袁帅先生本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月 15 日,鉴于袁帅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
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袁帅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袁
帅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袁帅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衷心感谢袁帅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二、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
辞职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方海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方海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100bffa3-c7b1-4eea-aaa7-13d0d3ae2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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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超越科技(301049):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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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e8ef8be3-9d29-4f49-a719-f018b7592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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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超越科技(30104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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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9:15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11月 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及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半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会议室现场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确认登记。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敏
联系电话:0550-3511760
传真:0550-3511760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e9fe4537-511c-48f8-8f52-e3d62beb7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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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超越科技(30104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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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d7a520ae-d054-4b4f-97ab-cdde5f502c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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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7:12│超越科技(301049):中信证券关于超越科技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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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中信证券关于超越科技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2a930e9e-d617-4a5f-8c0d-30691c596a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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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8:52│超越科技(30104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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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公 告 编 号 : 2024-039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9:15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 会议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超越循环经济产业园。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的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志江先生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2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800,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5.1168%。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5
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4.87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41%。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3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36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0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227%。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共9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44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14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76%;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2
4%;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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