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0 雷电微力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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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8:42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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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8:40 │雷电微力(30105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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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4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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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06 │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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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06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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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20:12 │雷电微力(301050):中信证券关于雷电微力2024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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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20:12 │雷电微力(301050):中信证券关于雷电微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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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1:44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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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20:08 │雷电微力(301050):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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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55 │雷电微力(301050):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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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8:42│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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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01栋32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桂峻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18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373,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33%。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13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988,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1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05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11,38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0%。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12,000,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2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列会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0,373,685 60,248,129 99.7920% 115,076 0.1906% 10,480 0.0174%
股东
表决结果 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0,373,685 60,247,729 99.7914% 114,876 0.1903% 11,080 0.0184%
股东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0,373,685 60,215,349 99.7377% 147,256 0.2439% 11,080 0.0184%
股东
表决结果 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0,373,685 60,214,549 99.7364% 147,656 0.2446% 11,480 0.0190%
股东
表决结果 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0,373,685 60,199,249 99.7111% 158,456 0.2625% 15,980 0.0265%
股东
其中:中 12,000,952 11,826,516 98.5465% 158,456 1.3204% 15,980 0.1332%
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 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0,373,685 60,251,449 99.7975% 113,556 0.1881% 8,680 0.0144%
股东
其中:中 12,000,952 11,878,716 98.9814% 113,556 0.9462% 8,680 0.0723%
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 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0,373,685 60,221,649 99.7482% 140,356 0.2325% 11,680 0.0193%
股东
其中:中 12,000,952 11,848,916 98.7331% 140,356 1.1695% 11,680 0.0973%
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 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0,373,685 60,210,029 99.7289% 146,956 0.2434% 16,700 0.0277%
股东
表决结果 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0,373,685 60,246,689 99.7897% 111,916 0.1854% 15,080 0.0250%
股东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陈笛律师和孟柔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796905a-250b-44c5-ad44-c761eaeb7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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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8:40│雷电微力(30105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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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9日15时00
分在成都市双流区华府大道四段19号公司326会议室召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材料,并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成
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最高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关于择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成
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该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最高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等议案。
3.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成都
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成都
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该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5.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公告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6.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7.公司董事长桂峻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经核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本次会议,
并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
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核查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授权代表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3名,代表公司股份48,988,3
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23%。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为截止2025年5月14日15时00分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的授权代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5名,代表公司股份11,38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51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根据《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会议。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股东依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经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所律师
、股东代表与监事对现场记名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会议记
录人签署。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公司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6ad63149-5a9a-4296-bc50-14e798bdc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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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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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e12dd48a-597d-430e-a962-b3274be19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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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9:06│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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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1
7时00分在成都市双流区华府大道四段19号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326会议室召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材料,并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成都雷电微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2.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成都雷电微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该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公告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4.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公司董事长桂峻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经核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本次会议,
并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
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核查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授权代表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48,372,73
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08%。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为截止2025年5月9日15时00分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的授权代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9名,代表公司股份4,969,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030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根据《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会议。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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