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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50(雷电微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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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50 雷电微力 更新日期:2025-08-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21 18:50 │雷电微力(301050):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1 18:49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1 18:49 │雷电微力(301050):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 ├─────────┼──────────────────────────────────────────────┤ │2025-08-21 18:49 │雷电微力(301050):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 ├─────────┼──────────────────────────────────────────────┤ │2025-08-21 18:49 │雷电微力(30105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 ├─────────┼──────────────────────────────────────────────┤ │2025-08-21 18:49 │雷电微力(30105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 │2025-08-21 18:49 │雷电微力(30105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 ├─────────┼──────────────────────────────────────────────┤ │2025-08-21 18:49 │雷电微力(30105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 │2025-08-21 18:49 │雷电微力(301050):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 ├─────────┼──────────────────────────────────────────────┤ │2025-08-21 18:49 │雷电微力(30105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 ─────────┬──────────────────────────────────────────────── 2025-08-21 18:50│雷电微力(301050):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1 日以不限于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5-029)。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股东会的授权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内部审批流程,公司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充分平衡了 公司当前资金需求、未来发展投入与股东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d46ff024-47bd-4738-8d3a-4c305feafb1d.PDF ─────────┬──────────────────────────────────────────────── 2025-08-21 18:49│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5f2f40d9-559a-46e5-87d5-c69f5681592b.PDF ─────────┬──────────────────────────────────────────────── 2025-08-21 18:49│雷电微力(301050):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应当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军工、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知情人士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二章 暂缓或豁免事项内部审批流程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牵头部门,公司财务部等部门为业务配合部门。 第十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公司暂缓或豁免事项内 部审批流程如下: (一)业务部门依照管理制度确需申请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处理的,应及时提交《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报告》,报公司董事 会秘书审核,并经董事长签批。报告内应说明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容、原因、依据、期限等; (二)业务部门将签批的《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报告》,连同其他与该事项相关必要文件、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相关内幕知情人士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书面保密承诺等相关资料,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董事会秘书在两个交易日内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决定: 1.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2.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档案保 存期限为十年。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二条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或者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的,相关业务 部门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当天形成关于相关信息的书面文件,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董事会办公室,经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 长批准后及时对外披露。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应提前或在暂缓、豁免披露消除或者期限届满当天核实情况 后报董事会办公室,经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批准后及时对外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知情人,应当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登记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相 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在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前,应当将该信息知情者控 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公司相关责任人应确保报送的拟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文件或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上述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四川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暂 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期限届满仍未及时报告并披露相关信息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 相应惩戒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6fb2641a-7e4b-4423-a59a-c22319eccd35.PDF ─────────┬──────────────────────────────────────────────── 2025-08-21 18:49│雷电微力(301050):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技术的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技 术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技术项目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技术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技术研发和重大新产品研发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技术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技术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担任。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科技发展和新产品研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的技术投资和研发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技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 当保存前述会议资料至少10 年。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因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技术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 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一条 技术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二条 技术委员会委员应当积极参加并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 席会议时,应当事先阅读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 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 员代为出席。第十三条 技术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四条 技术小组组长可列席技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技术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技术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细则的规定。 技术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成员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低于”、“超过”“过半”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f36ce052-3274-4b92-a29b-752fca9a592a.PDF ─────────┬──────────────────────────────────────────────── 2025-08-21 18:49│雷电微力(30105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 雷电微力(30105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5391dca6-1f04-4c4e-af8a-446c71d2a75e.PDF ─────────┬──────────────────────────────────────────────── 2025-08-21 18:49│雷电微力(30105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雷电微力(30105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a7920a6d-5d9b-4ed2-9853-f36b519b8dd5.PDF ─────────┬──────────────────────────────────────────────── 2025-08-21 18:49│雷电微力(30105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 雷电微力(30105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99ae8e9a-9671-4c1e-af27-b673c003cce8.PDF ─────────┬──────────────────────────────────────────────── 2025-08-21 18:49│雷电微力(30105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相关特别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 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召集人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全体独立董事,遇有紧急事项,可以通过电话等其他口头 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时以书面方式确认。 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 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或者视频、电话等通讯方 式召开。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十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晰,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包括同意意见、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决 议、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应当保障在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 司相关经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 公室、董事会秘书等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包含本数,“过半”不含本数。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f1b1db0f-241e-479f-8011-6a48bcda7c0b.PDF ─────────┬──────────────────────────────────────────────── 2025-08-21 18:49│雷电微力(301050):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办法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被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或个人;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三)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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