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0 雷电微力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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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10 │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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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 │的公告(回购股份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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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20:36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 │次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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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6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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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0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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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0 │雷电微力(301050):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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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6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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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8 │雷电微力(301050):关于举行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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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5 │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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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5 │雷电微力(3010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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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10│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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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246,7
64,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2,338,206.15元。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按现金分红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每10股派息调整至0.498353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7,579,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498353元人民币(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0.4485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9671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98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092 邓洁茹
2 02*****759 陈发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华府大道四段19号
咨询联系人:刘凤娟
咨询电话:028-85750702
传真电话:028-85750702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573e2d5-07db-42b5-ba9c-408035de85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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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
│告(回购股份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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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股份归属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0e5edc30-5097-4367-ada9-da0f6e57d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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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20:36│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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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743e044-d89a-4040-82e7-9b9da9e07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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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6│雷电微力(301050):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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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本合同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
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客户签订了某阵列天线产品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
总金额(含税)为44,2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9.8%。
二、交易对手介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
信息。
客户信誉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某阵列天线产品;
2.合同金额:44,280万元人民币;
3.生效条件及履约期限: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4.其他:合同对交货要求、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要求、研制生产环境要求、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各方义务、质量责任、知识产
权要求、保密要求、合同经费监督、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深耕毫米波微系统领域,建立了完整的科研、生产、供应链等体系能力。本次签约量产项目体现了公司核心技术持续迭代
升级和大规模工业化能力建设的重要成果。后续公司将全力保障订单按期交付,依托体系优势继续夯实公司中长期核心竞争力。
2.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若本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及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
同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3.该合同为某阵列天线产品首次量产,项目技术难度大,受量产初期工艺成熟度、产品一致性等都需要逐步优化影响,公司预计
该合同毛利率将低于公司2025年综合毛利率水平。
4.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
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2.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需
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同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5c59cb1b-d4e1-4818-a02c-98fce68006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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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0│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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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3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01栋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桂峻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40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471,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55%。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7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476,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6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33名,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24,994,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91%。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9,437,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45%。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会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 79,471,616 79,101,356 99.5341% 325,660 0.4098% 44,600 0.0561%
股东
表决结果 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 79,471,616 79,132,056 99.5727% 306,408 0.3856% 33,152 0.0417%
股东
其中:中 9,437,396 9,097,836 96.4020% 306,408 3.2467% 33,152 0.3513%
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 79,471,616 79,123,256 99.5617% 315,208 0.3966% 33,152 0.0417%
股东
其中:中 9,437,396 9,089,036 96.3087% 315,208 3.3400% 33,152 0.3513%
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 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 79,471,616 79,100,746 99.5333% 337,718 0.4250% 33,152 0.0417%
股东
其中:中 9,437,396 9,066,526 96.0702% 337,718 3.5785% 33,152 0.3513%
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 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股东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股)
与会全体 79,471,616 78,979,166 99.3803% 446,230 0.5615% 46,220 0.0582%
股东
表决结果 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邓洁茹女士、桂峻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具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 31,538,736 31,027,286 98.3783% 459,630 1.4574% 51,820 0.1643%
股东
其中:中 9,437,396 8,925,946 94.5806% 459,630 4.8703% 51,820 0.5491%
小投资者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陈笛律师和孟柔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2f6884d-0997-4232-b3cc-6ab8540f6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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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0│雷电微力(301050):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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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15时30分
在成都市双流区华府大道四段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全部材料,并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成都雷
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
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
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该通知公告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3.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公司董事长桂峻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本次会议,
并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
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核查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授权代表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54,476,68
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6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
为截止2026年5月14日15时00分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的授权代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3名,代表公司股份24,994,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129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根据《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会议。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股东依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4.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所律师、
股东代表对现场记名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会议记录人签署
。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公司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87dfaf9-9791-48ca-8890-2e8e4fcfa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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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6│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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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eda7e8f-0864-4312-a25b-05e65feb2e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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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8│雷电微力(301050):关于举行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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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第一季度经
营业绩、公司治理及战略规划等情况,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举行 2025 年度及 2
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桂峻先生、独立董事应千伟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刘潇寒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凤娟女士。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和效率,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 星 期 一 ) 15:00 前
访 问https://roadshow.cnstock.com/wtzj/301050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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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5│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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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
56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0.64元,共计募集资金 146,74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589.58万元(含增值税)后
的募集资金为 137,159.2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8月 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
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90.49万元(不含增值税),
加上承销和保荐费用对应进项税 542.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81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3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5,811.5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10,272.66
利息收入净额 B2 4,977.3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0,145.05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7.94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C3 20,579.15
充流动资金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20,417.7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185.32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C3 20,579.1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
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9月 6日分别与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
出用作永久补流,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余额均为 0.00元。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30日前办理完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个募集
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披露了销户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1001300000912560 0.00 已注销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1001300000918315 0.00 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633242584 0.00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菁蓉大厦支行 128912207710401 0.00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菁蓉大厦支行 128912207710202 0.00 已注销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4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将剩余超募资金 10,145.05万元(包含注销时结息)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5,545.05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
3、本期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技改扩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会议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 2025
年 5 月20日将节余募集资金 20,579.15万元(包含注销时结息)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生产基地技改扩能建设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基地的技改和扩建工作,主要包括车间、厂房等的扩充、装修以及生产及检测
等设备设施购买,可有效提升公司产能,提高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以及提升公司自有检测、试验能力,与公司整体效益提升有关,不
能明确区分,无法单独核算。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高设计研发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
升研发实力,从而间接提升公司收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雷电微力《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1-386号),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雷电微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
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雷电微力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雷电微力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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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5│雷电微力(3010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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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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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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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作为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龚敏,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物理学博士,现为四川大学物理学院微电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担任成都高新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保持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5 次,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各审议事
项均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均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全年共召集主持 2 次会议,认真
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及年度薪酬,并就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安排进行了专项审议。审议过程中,重点关注考核不
达标的激励对象的权益归属、履职安排等事项,对激励计划满足归属条件和归属名单进行核查,确保激励计划归属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 2 次会议,就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聘任新一
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议,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明确的审查意见。
同时本人出席了 1 次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的专门会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针
对该议案,聚焦对外投资主体的未来发展,重点关注其市场拓展、技术布局等方面的建设与规划,切实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关注点、诉求,广泛听取股东的
意见和建议;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障股东权利,积极有效履行职责。
(四)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具备行业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勤勉履职,全年现场履
职时间累计达 15 个工作日。本人现场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围绕会议审议议题,研读会议材
料,听取议案说明,结合专业及经验,向管理层提出科学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现场参与了公司召开的技术交流会,与公司技
术团队、研发负责人、行业专家深入交流探讨,针对公司产品研发方向、行业技术应用趋势、研发项目推进等关键事项开展研讨,为
公司技术布局、研发决策提供专业参考及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一)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以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财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本
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通过与公司内审部门沟通等方式监督并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内容完整、客观,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贴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内控体系健全有效。
(二)董事的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本人审议了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重点关注候选人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对是否予
以提名并聘任相关人选做出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
。
(三)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
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制定了公正透明的考核标准及程序,结合公司经营成果及高级
管理人员个人绩效,公司严格按照考核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考评,考评结果公正、科学、合理。结合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
果,对其年度薪酬进行审议,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匹配。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
本人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归属期归属事项,公司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在本归属期满足行权条件,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并促进公司长期
价值创造。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立足独立董事职责定位,深度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所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本人在技术、行业方面的经
验和专长,为公司董事会治理机制优化提供理论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职,围绕公司治理优化、规范运作提升、技术创新布局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赋能决策,全力
推动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同时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董高培训和监管机构要求的线上线下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坚定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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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4│雷电微力(3010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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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遵循公平性、合法性、客观性、激励性的原则,贯彻公司发展战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以经核准的人员编制和人力资源规划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及经济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司工资
总额。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定董事的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
,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对公司薪酬、绩效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其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1.基本薪酬:为固定薪酬,根据岗位责任、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根据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要求,经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
3.专项奖励: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内为公司发展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公司可设立专项奖励,由总经理提出奖励方案,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
4.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
另行确定。第九条 若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
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发展战略调整、行业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岗位变动等,相应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二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
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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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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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作为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林,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东瀚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保持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议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均出席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认真听取股东建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主持 2 次会议,围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新一届高
级管理人员聘任事宜进行审议,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及履职胜任能力进行了审慎核查与综合评估,并形成了明确独立
的审查意见。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共出席 4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与监督核查。
此外,本人还出席了 1 次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的专门会议,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独立
审议,充分关注交易公允性与决策程序合规性,要求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明确本次设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立足法律专业视角,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合规运行,认真审议内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内
审工作季度进展汇报,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覆盖全面性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必要沟通,就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进行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机构严格遵循执业规范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外部审计监督作用。
(四)与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沟通与交流,认真倾听股东关注的重点事项、相关诉求及意见
建议,就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战略规划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围绕各项审议议题,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听取相关议案说明
,结合法律专业视角,重点就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合规性等方面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专业的意见与
建议。除参加会议外,本人赴公司现场履职,通过实地交流、专题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重点对公司治理、
制度体系合法合规、内控流程规范运行等事项进行核查与指导,持续动态关注公司治理体系运行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2025 年度
,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15 天,履职符合相关要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 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一)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以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财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审议,通过与公司内审部门沟通等方式监督并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机制的建立及有效性,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完
备、真实,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实际相符。
(二)续聘审计机构
本人就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健)担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
重点核查了天健的执业资质、专业团队配置及独立性情况,详细了解其审计工作流程、风险防控措施等。本人认为天健具备执业资质
,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的审计团队,足以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
计工作质量,确保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董事的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本人审议了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重点关注候选人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和程序,对是否予
以提名并聘任相关人选做出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
。
(四)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
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制定了公正透明的考核标准及程序,结合公司经营成果及高级
管理人员个人绩效,公司严格按照考核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考评,考评结果公正、科学、合理。结合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
果,对其年度薪酬进行审议,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匹配。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
本人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归属期归属事项,公司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在本归属期满足行权条件,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并促进公司长期
价值创造。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确保充足的履职时间与精力投入,本人立足自身法律专业视角与执业经验,将专业
与公司治理实践融合,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为公司董事会治理机制优化、重大事项决策规范等提供支撑,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监督、决策与赋能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提升履职效能,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深度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赋
能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助力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规范性提升,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杨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1bb3b40-9645-47d4-8a69-99a90279d7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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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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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千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a9c2238-a6f0-41ec-a258-1fd16407d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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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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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结合公司投资计划资金需求及公司现金持有情况,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为不超过公司2026年中期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2026年中期分红条件以及不超过中期分红金额上限的情况下,结合公司投资资
金需求及现金持有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中期分红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获股东会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日常经营需要、投资计划资金需求及公司现金持有情况等做出合理规
划并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fa1f2fd-31a2-460f-b9b7-e22383f09a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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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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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46,764,123 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的 448,04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 0.50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12,338,206.15 元。
2.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6,249,344.87元,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343,494.5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期按母公司注册资本50%为限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1,445,036.50元后,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54,804,308.37元,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供分配
利润为162,898,458.06元。
3.公司在综合考量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经营规划、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46,764,123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448,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2,338,206.15元。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1.42元(含税),现金分红34,696,808.24元。若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7,035,014.39元,按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原则,确定按母公司报表为基础,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38%。
(三)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7,035,014.39 101,536,204.40 69,966,208.8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64,343,494.56 342,675,046.27 305,244,353.95
润(元)
研发投入(元) 65,931,962.01 84,029,832.59 65,909,404.82
营业收入(元) 740,496,305.72 1,179,744,984.43 885,809,467.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105,977,508.23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133,078,653.14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18,537,427.64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270,754,298.26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18,537,427.64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215,871,199.42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7.69%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
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18,537,427.64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行业特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84,447.86 万元、72,391.30 万元,其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22.17%和 19.77%。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ace9ec6-648c-4529-ae20-43897c8524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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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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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4369f4-0f42-43f6-b08e-5a5b054a8a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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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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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20万元/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
表董事),根据其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责任、个人能力、行业薪
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公司确定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公司可对为公司发展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专项奖励;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或奖励等。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3.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发展战略调整、行业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平等,相应调整薪酬标准。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对
自身相关的薪酬方案回避表决,以上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向股东会进行说明;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a7e0e39-42dc-46fd-b1aa-d1b0cb8fd6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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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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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af5bdd5-e4d0-4e6c-9927-c495383a6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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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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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5 年 1
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评估
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及存货,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2,482,374.64元,具体明细如下:
计提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 应收账款 -14,835,185.30
失以“-”表示) 应收票据 -862,990.00
其他应收款 -5,222.57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 存货 -46,778,976.77
失以“-”表示)
合计 -62,482,374.6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的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合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组合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 合并范围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内关联方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往来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 年以内(含,下同) 10.28 5.00
1-2 年 40.44 10.00
2-3 年 53.49 30.00
3-4 年 82.69 60.00
4-5 年 84.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原材料——呆滞物料组合 未来可用性 基于处置价值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库龄组合 库龄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库龄组合下,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库 龄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法
1 年以内(含,下同) 账面余额的 100%
1-2 年 账面余额的 100%
2-3 年 账面余额的 95%
3-4 年 账面余额的 75%
4-5 年 账面余额的 50%
5 年以上 账面余额的 20%
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基于使用或对外销售情况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5 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2,482,374.64 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482,374.6
4 元,减少 2025年 12 月 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2,482,374.64 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依据
充分。本次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896b780-aa55-4aac-88e2-c52efad67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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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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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合伙人数量 2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度,天健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业务收入中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A、B 股)审计客户 756 家,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主要涉及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
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并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 需在 5%的范围
天健 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内与华仪电气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承 担 连 带 责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 任,天健已按
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 期履行判决)
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
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元良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 2026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云图控股、四川长虹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文菲女士,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鼎际得、华图山鼎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
赵兴明先生,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重庆啤酒、秦安股份、北大医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 2026 年度审计工作量,公司拟支付天健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5万元人民币(含税
),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万元人民币(含税),总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含税),较2025 年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4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天健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有效履行了
审计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da3771-fb1e-4ae2-903b-464069a57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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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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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92135a5-1ffb-48d5-bc8c-d8313de7a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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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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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初始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天健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专项审计说明,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的会议形式与天健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及时间安排、独立性、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及应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天健项目组的汇报
,就公司 2025 年审计计划及后续审计工作的实施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的会议形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
了天健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的审计概况及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汇报,对审计过程、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
项进行沟通。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续聘严格按照监管及执业规范要求同步更换了签字注册会计师。上述议案经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资格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
有效履行了审计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14fd4a-16a1-4456-90cc-ad151c0a63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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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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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实施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明确对“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6 年 1 月 1 日起按《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151447-eebe-45ed-9117-2437c48ce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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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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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2193f4a-5649-4318-b50b-d17cc0e7f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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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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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47d78b4-d35d-4ee0-8635-04298d081a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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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2│雷电微力(301050):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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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初始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天健共有合伙人2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专项审计说明,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的会议形式与天健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及时间安排、独立性、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及应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天健项目组的汇报
,就公司 2025 年审计计划及后续审计工作的实施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的会议形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
了天健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的审计概况及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汇报,对审计过程、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
项进行沟通。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续聘严格按照监管及执业规范要求同步更换了签字注册会计师。上述议案经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资格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
有效履行了审计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c57fbb2-3df4-4bb0-82ee-e520399e58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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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1│雷电微力(3010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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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f3af13c-4232-4b4a-a6b2-94161436ab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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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1│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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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ff0602e-0773-4ec4-9f93-b1d1a5c963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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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1│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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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2231ec-2c52-43b6-9aeb-89f34290e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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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1│雷电微力(301050):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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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43a803a-b994-42f9-881b-08cb0dcda8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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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0│雷电微力(30105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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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11-387 号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雷电微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雷电微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雷电微力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雷电微力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雷电微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雷电微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雷电微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雷电微力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38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38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38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彭卓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
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38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文菲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
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6abae51-b683-4a53-a874-ac8571bb4e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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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0│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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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0af2b92-e9fb-44c1-b8de-c48e6922ba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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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0│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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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 2026 年资金计划,公司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等。
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的合作
银行及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实际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
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b2cbaf8-d186-4dcf-8e46-e97a9da62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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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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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02039ee-521f-44f7-90df-c59a453136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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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干胜道(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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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作为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干胜道,男,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为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并担
任四川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洲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2025年1
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处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保持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4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各决
议事项均充分审议、合理质询、审慎表决,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均现场出席,认真听取股东建议,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任期内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本人共召集主持 3 次会议,聚焦公
司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有效性、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性、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等事项,进行了审慎、独立的审议与监督。针对
公司财务报告,聚焦编制的准确性、披露的规范性和信息的可读性,对相关披露方式提出细化改进要求,确保财报客观严谨且被投资
者理解;结合公司业绩及行业情况,提出兼顾资金安全与股东回报的管理建议。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 2 次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评及年度薪酬、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进行审查,建议公司细化绩效考核标准,提升评分的科学性与差异性。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推举,本人召集并主持 1 次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组成的专门会议,会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重点关注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审计监督工作。本人审议了公司内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了
内审部门各季度工作专项汇报,了解了公司内部审计覆盖范围、具体进展情况。本人对内审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形式、内审关注重点
等方面提出建议,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本人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保持高效顺畅沟通,认真听取其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策略、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重点、关键
审计事项、审计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等事项的汇报,本人就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审计机构利用工具提升审计效
率,并要求其切实履行审计职责。
(四)与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参加公司举办的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中小股东对
公司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将投资者合理诉求反馈至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并督促落实,切实保障股东权利,积极有效履行职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现场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围绕会议审议议题,认真研读会议材
料,听取议案说明汇报,就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质询,向管理层提出了专业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
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达 15 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如下事项并履行监督职责。
(一)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以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财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审议,通过与公司内审部门沟通等方式监督并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机制的建立及有效性,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完
备、真实,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实际相符。
(二)聘用审计机构
本人审议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重点关注其
资质、专业性、独立性以及审计流程的有效性。本人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按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
规定对天健履行了监督职责。
(三)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
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制定了公正透明的考核标准及程序,结合公司经营成果及高级
管理人员个人绩效,公司严格按照考核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民主考评,考评结果公正、科学、合理。结合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
果,对其年度薪酬进行审议,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匹配。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
本人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归属期归属事项,公司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在本归属期满足行权条件,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并促进公司长期
价值创造。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任职家数的限制规定,充分保障履职时间与精力投入,将学术研究与独立董事履职深
度融合,将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相结合,深度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本人在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
的经验和专长,为公司董事会治理机制优化提供理论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及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公司在董事会
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干胜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535b3dd-c63e-4c55-9c8e-92e843d98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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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雷电微力(301050):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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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应千伟、龚敏、杨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应千伟、龚敏、杨林的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三位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5fbc20-06f4-4dba-8439-1f4b92143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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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0│雷电微力(301050):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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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邓红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
东邓红中先生按照相关规定,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5,573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
,下同)的 0.0427%。
公司近日收到邓红中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说明》,获悉其减持期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股
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区间 减持 减持股份占
名称 均价 (元/股) 股数 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邓红中 集中竞价 2026 年 1月 22日 55.62 54.20-58.50 49,400 0.02%
-2026 年 4月 21 日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邓红中 合计持有股份 3,519,089 1.4261% 3,469,689 1.40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19,089 1.4261% 3,469,689 1.40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邓红中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行为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邓红中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邓红中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承诺。
4.邓红中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4dcaca5-f50f-4b6d-9a6d-e6f694d0fa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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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2│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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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15500万元–19000万元 盈利:34267.50万元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4.55%-54.77%
扣除非经常 盈利:13500万元–17000万元 盈利:31485.00万元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6.01%-57.12%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
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预计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系:
(1)公司某批产产品验收进度不及预期,所交付产品未能于报告期内确认收入;
(2)某批产产品因暂定价与审核价格之间的价格差异,按照会计政策对以前年度按暂定价确认的收入进行了调整,调减营业收
入5,309 万元,预计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513 万元。
2.报告期内,预计公司研发费用支出为 6,60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约 9%。
3.报告期内,预计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100 万元。
4.2026 年,公司将积极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依托自身完整的科研体系及规模工业化能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自动化与智
能制造,快速研发及量产,为客户提供高可靠、高效率、低成本的产品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毫米波微系统大规模、低成本、多领域
广泛应用。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8f3aef16-a7e1-48fb-ae88-4bea0d28ae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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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20:20│雷电微力(301050):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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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邓红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邓红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19,089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1.4261%)
,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105,573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427%。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电微力”)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邓红
中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
总股本比例
1 邓红中 3,519,089 1.4261%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092,049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0.7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权益分派时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期间、数量、比例及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5,573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427%。符合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的规定。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5.调整说明:若减持期间发生公司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邓红中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
出的承诺如下:
1.自雷电微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雷电微力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雷电微力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雷电微力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雷电微力上市后 6 个月内,若雷电微力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
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雷电微力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人所持雷电微力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4.因雷电微力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雷电微力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当遵守上述承诺。
5.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雷电微力股份的,违规减持雷电微力股份所得归雷电微力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雷电
微力,则雷电微力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雷电微力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
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得的,雷电微力可以变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亏损。
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红中先生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其他
1.邓红中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共同遵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
条、第六条规定的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实施进展,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邓红中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2b0dcfb8-ed6c-41e6-b66e-0df4147101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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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6│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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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归属议案,公司可向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
3,353,792股。
公司为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办理完成2,420,403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并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244,791,768股增加至247,212,171股,
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247,212,171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
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
二、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取得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公司取得新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65337310H
法定代表人:桂峻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11日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柒佰贰拾壹万贰仟壹佰柒拾壹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数条款修订如下
1.将《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212,171元。
2.将《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修改为: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47,212,17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制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8482fadb-3eab-4ed9-b6c2-f8c8580c9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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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6│雷电微力(301050):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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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f4a65f0b-488c-407d-ba1e-ef114afde5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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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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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并聘任了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桂峻先生(董事长)、肖长诗先生、张锐先生
2.独立董事:应千伟先生、龚敏先生、杨林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陈磊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相关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以及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5)。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技术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应千伟(主任委员)、杨林、陈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龚敏(主任委员)、桂峻、应千伟
3.提名委员会:杨林(主任委员)、桂峻、龚敏
4.战略委员会:桂峻(主任委员)、肖长诗、龚敏
5.技术委员会:桂峻(主任委员)、龚敏、张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独
立董事均不少于二分之一,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
委员应千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工作
细则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1.总经理:桂峻先生
2.副总经理:叶勇先生、叶涛先生、唐博伟先生、郑俊梅女士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潇寒先生
4.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凤娟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详见附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董事会秘书刘凤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
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书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750702
电子信箱:rml@rml138.com
传真号码:028-85750702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华府大道4段19号
五、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陈船筑先生、干胜道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张隆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隆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960股,陈船筑先生、干胜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三位届
满离任董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905e2819-6bf6-446f-a9ce-ad3775a66e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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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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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D01栋32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桂峻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6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626,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26%。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5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111,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61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5,515,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1%。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5,515,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1%。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会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选举3位非独立董事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
序号 议有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1.01 选举桂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52,953,309 98.744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肖长诗先生为公司第三 53,010,229 98.8501%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53,022,485 98.873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桂峻先生、肖长诗先生、张锐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选举3位独立董事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
序号 议有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2.01 选举应千伟先生为公司第三 53,008,511 98.8469%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龚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53,017,715 98.8641%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53,021,819 98.8717%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千伟先生、龚敏先生、杨林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最高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股东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 53,626,870 53,227,774 99.2558% 390,476 0.7281% 8,620 0.0161%
体股东
表决 通过
结果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桂峻先生作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 53,014,950 52,677,406 99.3633% 321,824 0.6070% 15,720 0.0297%
体股东
其中: 5,515,487 5,177,943 93.8801% 321,824 5.8349% 15,720 0.2850%
中小投
资者
表决 通过
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陈笛律师和孟柔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70a471a9-ca14-41b2-9de9-9994554f7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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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2│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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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19f71738-a4ee-4708-a455-2affd4f99a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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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2│雷电微力(301050):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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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并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龚
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桂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选举桂峻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人员如
下:
1.审计委员会:应千伟(主任委员)、杨林、陈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龚敏(主任委员)、桂峻、应千伟
3.提名委员会:杨林(主任委员)、桂峻、龚敏
4.战略委员会:桂峻(主任委员)、肖长诗、龚敏
5.技术委员会:桂峻(主任委员)、龚敏、张锐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桂峻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勇先生、叶涛先生、唐博伟先生、郑俊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刘潇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同意聘任刘凤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书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归属,
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完成242.0403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244,791,768元增加至247,212,171元。董事会在授权范
围内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进行修订,并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f6a56f3b-44b3-43e2-818b-39fc5fe8ac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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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5:40│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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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83b3ee7b-0fed-4f51-bc09-354a3436f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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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36│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2023年限制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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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2023年限制性股...。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808e099-4702-4895-a8bb-0ae6faba0d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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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9│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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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8ae21c00-66aa-49d6-a5aa-be0cfc5ca6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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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29│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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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99756c60-f7e0-433f-a744-f45a7ab71e3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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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雷电微力: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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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9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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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雷电微力: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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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9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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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雷电微力: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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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56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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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雷电微力: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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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0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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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雷电微力: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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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4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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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雷电微力: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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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4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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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雷电微力: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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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5/1221384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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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雷电微力: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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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2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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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雷电微力: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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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6999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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