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1 信濠光电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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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18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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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2 16:25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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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30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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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20:08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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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9:06 │信濠光电(30105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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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24 │信濠光电(301051):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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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24 │信濠光电(30105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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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32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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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8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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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2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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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18│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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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7,377,2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48%)的股东梁国豪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
2、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国豪先生不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梁国豪先生本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一、股东股份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梁国豪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轮候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为 轮候期限 冻结 原因
东 股股东或 冻结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限售股 申请人
名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及限售
称 东及其一 类型
致行动人
梁 否 1,600,000 5.84% 0.79% 否 36 个月 深圳市 轮候
国 龙岗区 冻结
豪 人民法
院
合 - 1,600,000 5.84% 0.79% - - - -
计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 累计被冻结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 合计占公司
(股) 比例 总股本比例
比例
梁国豪 27,377,279 13.48% 27,377,279 100.00% 13.48%
梁国强 4,536,000 2.23% 840,000 18.52% 0.41%
合计 31,913,279 15.72% 28,217,279 88.42% 13.90%
3、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 累计被轮候冻结数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 合计占公司
量(股) 比例 总股本比例
比例
梁国豪 27,377,279 13.48% 117,357,261 428.67% 57.80%
合计 27,377,279 13.48% 117,357,261 428.67% 57.8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豪先生所持股份全部处于冻结并轮候冻结状态。
鉴于各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利益均可以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债务人不超过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27,377,279股,目前各地法院累计
轮候冻结公司股东梁国豪先生股份 117,357,261股,超过了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因此轮候冻结比例超过了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
100%;梁国豪先生所持7,380,886股公司股份于2025年6月10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竞拍,目前尚未完成股权变更过户等。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b0dc178b-685d-4de3-87ce-6b99bfd587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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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2 16:25│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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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为交易双方初步协商达成的意向协议,待审计、评估结果出具后,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
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如需)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信光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信光”)100%股权事
宜,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本次交易双方是否能够签署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具有不
确定性。本次交易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1、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
密”)于2025年6月2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2、因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王雅媛女士的父亲王来胜先生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实际
控制人之一兼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立讯精密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拟
转让全资子公司安徽信光 100%股权给立讯精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仅为双方初步意向的表示,尚未形成有效协议,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一西部三洋新工业区A栋2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来春
注册资本:717,934.058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0482233Q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连接线、连接器、电脑周边设备、塑胶五金制品。
实际控制人:王来春、王来胜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4年末,立讯精密总资产为223,827,584,433.26元,净资产为69,327,010,925.99元。2024年度,立讯精密实现营
业收入为268,794,737,612.58元,净 利 润 为 13,365,651,026.16 元 。 2025 年 一 季 度 , 立 讯 精 密 总 资 产 为238,103
,234,479.49元,净资产为72,522,426,642.42元。
3、关联关系
因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王雅媛女士的父亲王来胜先生系立讯精密实际控制人之一兼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立讯精密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拟向其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立讯精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信光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月胜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3 年 2 月 15 日
5、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永阳路 120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
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安徽信光 100%股权
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安徽信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签署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意向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5 年 6 月 22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签署:
甲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
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号行政大楼 101
乙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一西
部三洋新工业区 A 栋 2 层。甲方和乙方合并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作为信光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
2、目标公司是一家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安徽省滁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3、受限于双方之间正式协议的签署及其项下所约定的交易条款及条件,现甲方有意向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以下
简称“目标股权”)出售给乙方;乙方有意向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新的股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双方依照平等互利、友好协商之原则,同意开展对目标公司的收购讨论事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签订正式协议之日或本协议第五条排他期满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截止。
二、主要意向
双方的主要意向是为了确定、跟进、解决和同意本次交易事宜,并促进本次交易正式协议的签订。
三、初步方案
乙方拟通过现金方式自甲方收购目标股权。本协议签署后,双方有权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双方
同意本次交易转让的价格需在完成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程序后经协商确定。双方确认,本次交易转让对价的支付方式以双方正式签
署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四、排他期
本协议签署后 60 个自然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除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就目标股权,向其他潜在第三方
买方发起、寻求、磋商、谈判或以其他形式进行或实施妨碍本次交易进行之活动和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潜在第三方买方磋商或实施
目标股权的转让。如于本协议排他期满之日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协议,则本协议自排他期满之次日起自动终止。
五、保密义务
双方应对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而接收并标明归属披露方所有的机密信息保密,对机密信息的使用应仅限于本次交易,且未经机密
信息的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公布或披露该信息。
另因双方均为中国 A 股上市公司,在为符合监管要求的最小范围内,对于重大事项有权选择公开披露该信息,但应事先至少 3
个工作日前通知并提供另一方预计披露的信息内容,以供另一方审视及调整(如需)。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该等法律进行解释。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将此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在深圳仲裁。
七、其他条款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双方关于本次交易的意向协议,仅为双
方达成并确认本次交易初步意向之目的。本次交易方案仍在商议过程中,方案的具体细节有待双方进一步磋商。本协议除标题为“协
议有效期”“排他期”、“保密义务”、“争议解决”和“其他条款”的条款外,不对双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双方的权利
义务以正式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转让安徽信光 100%股权有助于公司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专注于玻璃防护屏业务,同步发展混合储能独立调频电站项
目,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因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交易价格产生的影响无法准确估算。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预计将
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
、审批程序的风险。
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2/ee65eb3e-7dcf-4e45-a436-1f1558167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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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8:30│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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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
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国豪先生持有的 630,000股公司股份,于 2025年 6月 14日 10 时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上公开拍卖。
一、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京东网上公开拍卖显示的拍卖结果,2025 年 6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5 年6 月 15 日 10 时止所进行司法拍卖的梁国豪先
生持有的 630,000 股公司股份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814,3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8%,其所持 6,150,738 股公司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竞拍,目前尚未完成股权变更过户等;梁国豪先生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
并轮候冻结状态。本次被拍卖的公司股份后续是否会被相关法院继续执行其他司法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拍卖流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dff6a019-48b2-4583-8917-b2dfd13be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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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20:08│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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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
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国豪先生持有的 6,150,738 股公司股份,于 2025 年 6 月9 日 10 时至 20
25 年 6 月 1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上述股份完成竞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经查询,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梁国豪先生持有的 6,150,738 股公司股份拍卖结果如
下:
股东名称 拍卖股东数量 成交金额 占梁国豪先生 占公司总 竞买人 竞买号
(股) (人民币元) 所持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梁国豪 6,150,738 104,021,281.06 26.96% 3.64% 李颜涛 C9450
合计 6,150,738 104,021,281.06 26.96% 3.64% - -
注: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
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如前述拍卖股份最终全部过户完成,梁国豪先生本次被司法拍卖前后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数 本次拍卖后持有股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梁国豪 22,814,399 13.48% 16,663,661 9.85%
合计 22,814,399 13.48% 16,663,661 9.85%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拍卖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股)
梁国豪 22,814,399 13.48% 注 29.72% 4.01%
6,780,738 1
梁国强 3,780,000 2.23% 0 0.00% 0.00%
合计 26,594,399 15.72% 6,780,738 25.50% 4.01%
注:1、梁国豪先生的 63 万股公司股份已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7);梁国豪先生的 6,150,738 股公司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淘宝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竞拍;梁国豪先生累计司法拍卖数量为 6,780,738 股。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目前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豪先生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并轮候冻结状态。
2、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络拍卖阶段已经结束,最终成交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
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5e0b0561-80d0-4209-9d46-38b37fdcc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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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9:06│信濠光电(30105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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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69,202,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33,840,576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03,043,456股,不
送红股,2024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比例及转增股本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202,8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9,202,88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3,043,45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年 6 月 17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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