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1 信濠光电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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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18 │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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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18 │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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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18 │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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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18 │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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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20:46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权益变动超过1%暨股份解除质押、│
│ │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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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32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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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31 │信濠光电(30105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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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31 │信濠光电(30105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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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30 │信濠光电(30105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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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9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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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18│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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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濠光电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渤海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主要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 A座
法定代表人 安志勇
保荐代表人 张赟、叶旺
联系电话 021-53825091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封奇先生因个人
其他情况 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
代表人,渤海证券决定委派陆未新先生接替原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封奇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陆未新先生因个
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保
荐代表人,渤海证券决定委派张贇先生接替原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陆未新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董向征先生因个
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保
荐代表人,渤海证券决定委派叶旺先生接替原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董向征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51
注册资本 169,202,88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行政大楼
101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行政大楼
101
法定代表人 白如敬
实际控制人 无
联系人 周旋
联系方式 0755-3358674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年 8月 2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渤海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荐工作的具
体内容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6、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8、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9、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10、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黄石
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保荐机构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
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年 12 月延长至 2025年 12月。保荐机构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业绩下滑及处理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同比下降 972.54%。
公司玻璃盖板业务板块出现亏损主要系新设子公司尚处在产能爬坡阶段,相关人力等成本投入较大等原因所致。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业务板块亏损主要系目前光伏行业整体产能规模阶段性超出市场需求,价格竞争产能过剩,海外库存不断增加,价格持续走低等原
因所致。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与管理层进行访谈、查阅同行业业绩情况等手段,了解公司业绩变动的
具体原因,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履行企业管理经营责任,切实保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
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
检查等督导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协助,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内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按照监管部门批复和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文件所承诺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渤海证券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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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18│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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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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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18│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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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信濠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此次培训,现将
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下午在信濠光电会议室举行。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市场案例进行讲解。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期间,公司参与培训的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渤海证券同时向信濠光电提供了培
训讲义。本次培训促使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进一步明
确了作为上市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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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18│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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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濠光电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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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20:46│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权益变动超过1%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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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权益变动超过1%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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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32│信濠光电(30105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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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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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31│信濠光电(301051):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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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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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31│信濠光电(30105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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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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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30│信濠光电(30105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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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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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9│信濠光电(301051):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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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202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7 日9:15-15:0
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通过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9、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
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
案》
6.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
的议案》
1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需 √作为投票对象
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
(12)
1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12.08 《关于修订<主要股东行为规范制度>的议案》 √
12.09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1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2.1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1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0.00、11.00、12.01、12.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
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2024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
会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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