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1 信濠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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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21:09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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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21:07 │信濠光电(301051):更正、补充说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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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36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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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46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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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0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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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44 │信濠光电(3010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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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6:36 │信濠光电(301051):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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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 │信濠光电(3010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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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 │信濠光电(3010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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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 │信濠光电(3010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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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21:09│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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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
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国豪先生持有的 1,470,000股公司股份,拟于 2026年
7月 2日 10时至 2026年 7月 3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获悉,本次拍卖已被撤回。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049,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5%,梁国豪先生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
冻结并轮候冻结状态。本次撤回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b995976-7e3f-4567-b2a1-209ac4702f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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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21:07│信濠光电(301051):更正、补充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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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事项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分别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年度报告》(2026-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冯海涛)》,经核查发现,公告部分内容存在笔误。现说明如下:
序 更正前 更正后
号
《2024年年度报告》
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
及税率 及税率
……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
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信濠光电(恩施)有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信濠光电(恩施)有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0.25 信濠光电(恩施) 0.25 0.15
信濠光电(恩施) 0.15
限公司 有 限公司
有
…… 限公司 ……
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 第八节 财务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 单
位:元 位:万元
……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海涛)》
3 …… ……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
汇报如下…… 汇报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信濠光电(恩施)有0.25
限公司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信濠光电(恩施)有 0.25
限公司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信濠光电(恩施)有0.15
限公司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信濠光电(恩施)有 0.15
限公司
…… ……
《2025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
的构成 单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
2位:元 位:万元
……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海涛)》
…… ……
3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
汇报如下…… 汇报如下……
二、补充说明事项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海涛)》,
为避免表述出现理解歧义,现对述职报告中“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中“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部分内容进行补充
说明,现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于换届之日收到独立董事冯海涛先生的述职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提交的述职报告进行披露,独董冯海涛先生解释文
中表述的“至今”是指其提交报告当日(即换届选举之日),而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落款统一为公告披露日。由此可能给投资者造成
歧义,特此说明。
三、其他说明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及更正外,原定期报告及有关公告文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敬请查阅。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
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进一步完善公告内容的表述,使公告信息更加清晰
、直观,避免歧义。对上述补充说明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36777985-d38a-46a7-9849-333399d34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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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36│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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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07a2ac2-ccf7-4726-a648-6a8c44de6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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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46│信濠光电(30105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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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担
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向业务相关方(如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等履约担保,以及为诉讼或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担保额
度不超过10.5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7.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
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5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
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
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等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在本事项审
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
关联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基于公司子公司山西中电金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谷”)后续项目建设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近日,公司就前述事项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等相关文件,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电金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中电金谷的其他股东为本次
事项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且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山西中电金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32MA7XA2DH18
3、成立日期:2022-10-24
4、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老营镇方城村中电金谷
5、法定代表人:鲁格非
6、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
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591,572,075.57 580,826,866.16
负债总额 530,663,650.75 518,240,870.63
所有者权益 60,908,424.82 62,585,995.53
项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5月
营业收入 1,582,116.72 24,507,534.33
营业利润 -3,686,404.24 2,299,029.62
净利润 -2,860,570.73 1,677,570.71
注:中电金谷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为 2025年 1-12月(经审计),2026年 1-5月数据未经审计。
9、股权结构:中电金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65.9091%,青岛金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4.0909%。
10、中电金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
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0.5亿元,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5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5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36c37124-f5d8-4786-9548-872cc19a4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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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0│信濠光电(30105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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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6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函询了第一大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
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关注到部分媒体、股
吧等平台对公司业务的相关讨论涉及“玻璃桥”热点概念。公司的玻璃防护屏产品主要为信息终端的前盖防护屏,即用于对触控显示
元件进行保护的玻璃面板,其内表面须能与触控显示模组紧密贴合、外表面有足够的强度,是电子产品的重要零部件。公司业务暂未
涉及到近日媒体报道的关于“玻璃桥”等相关概念的产品。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
4、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61f0529-861b-4537-8df6-800520a1c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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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44│信濠光电(3010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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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总股本203,043,4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81,217,382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
增至284,260,838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转
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3,043,4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
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3,043,4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84,260,83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5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5月 2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1,731,230 20.55% 16,692,492 58,423,722 20.55%
高管锁定股 41,731,230 20.55% 16,692,492 58,423,722 20.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312,226 79.45% 64,524,890 225,837,116 79.45%
三、股份总数 203,043,456 100.00% 81,217,382 284,260,838 100.00%
注: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每股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 27.61
元。【计算公式为:调整后每股价格 27.61元=(前次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 38.65元-每股现金红利 0.00元)÷(1+股份变动比例 40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授予数量、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九、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84,260,838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6元。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三路 2号
咨询联系人:徐生伟
咨询电话:0769-22898851
传真电话:0769-22898850
十一、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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