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2 果麦文化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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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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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d59688a-a04e-4e73-819b-41a0a82ebf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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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果麦文化(30105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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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 4月 24日,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上海市古宜路 181号西岸西区
B座 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月 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
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金波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
而作出的,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
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dd83f997-db93-4da9-8d47-5fd3b6f37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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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果麦文化(30105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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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30105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e07ed07c-f94d-456f-962b-0b734140f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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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果麦文化(30105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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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30105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515a10d-e3ba-4eda-8c21-cd31c3b5a9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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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果麦文化(301052):关于计提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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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301052):关于计提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d8083d10-6fc6-4690-91c5-8787717ff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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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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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d228e7f1-cc52-4528-a1ce-ea13b2903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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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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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
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自查期间内共有 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或发生股份变动的情况。
1、两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发生过股份变动情况,其股份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详情请见公
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4-016)。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实施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467532股)引起的。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6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
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18)。
2、一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该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自
身对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
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基于相关信息建
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
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
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的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
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2b1c356d-e554-4302-a08e-c8f2dcb795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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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果麦文化(30105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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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和 4 月 1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4月 24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宜路 181 号西岸创意园西区 B 座 5 楼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路金波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9 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39,448,2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88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0,756,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09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691,3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8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0,404,0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5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749,0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2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655,0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95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会议由路金波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
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14,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9%;反对 26,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7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参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77,8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75%;反对26,2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14,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9%;反对 26,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7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参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77,8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75%;反对26,2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14,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9%;反对 26,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7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参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77,8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75%;反对26,2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
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13,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77,4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82%;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42,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永超律师、马奔霄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ef22d4e-3002-4f34-9982-9d2f93b1f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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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8:00│果麦文化(30105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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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果麦文化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公告栏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栏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对于激励对象名单存在异议的,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监事会,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信息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对拟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本激励计划涉及的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
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9bc4f53a-0c0c-40b0-804b-a35445264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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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果麦文化(3010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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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11日收到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路金波先生以书面形式送达
的《关于提请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路金波先生提议向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董事会核查,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
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分红前的7,344.1214万股,变更为分红后的 9,890.7189 万股
,注册资本由 7,344.1214 万元变更为 9,890.7189 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44.1214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90.7189万
元。 元。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344.1214 万股,公 公司股份总数为 9,890.7189 万股,公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344.1214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890.7189
万股,其他种类股 0股。 万股,其他种类股 0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
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
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6803140a-3aa9-4e1b-aa51-a74f05561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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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果麦文化(301052):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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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路金波先生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增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向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金波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 24,007,82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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