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3 远信工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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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6 │远信工业(301053):远信工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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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5:40 │远信工业(30105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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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4 │远信工业(301053):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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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7 │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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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 │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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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 │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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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 │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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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 │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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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 │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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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 │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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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46│远信工业(301053):远信工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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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远信工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76e1fdfe-248c-4b3e-bd93-c1eeb5a1c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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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5:40│远信工业(30105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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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
内容如下:
名称: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556197056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少军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壹佰捌拾捌万伍仟叁佰壹拾柒元
成立时间:2010年 06月 04日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纺织机械、印染机械、机械配件;计算机软件及硬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1e30fe0-4940-4221-99d3-51bd880c6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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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04│远信工业(301053):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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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 278.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6.73%。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 2026年度利润总额 278.09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a35ed88-c4fc-4175-a0aa-c646b5f31d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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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7│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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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6年 4月 15日的总股本 94,203,798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420,379.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37,681,519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
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和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和转增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203,7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4,203,79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1,885,31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6月 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
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5 新昌县远威科技有限公司
2 08*****307 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123 张鑫霞
4 03*****547 陈少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2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本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723,114 7.14 2,689,245 9,412,359 7.1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723,114 7.14 2,689,245 9,412,359 7.1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7,480,684 92.86 34,992,274 122,472,958 92.86
三、总股本 94,203,798 100.00 37,681,519 131,885,317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31,885,317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3元。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
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承诺中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工业区蛟澄路 66号
咨询联系人:俞小康
咨询电话:0575-86059777
传真电话:0575-86059666
十、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b4ed9fa9-a10b-446e-a213-10963d4ed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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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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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125274e-1d3d-4855-bb89-7e52e8895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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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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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
荐业务》对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杨帆、孙璐
(三)培训时间:2026年 4月 29日
(四)培训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工业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培训人员:杨帆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相关人员
(七)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股票交易、关联交易及相关案例等事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远信工业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股票交易、关联交易
及相关案例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
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9812362-9d8d-4813-86f4-8e64ea952a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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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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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截至 2026年 4月 28日,被担保客户汕头市新三和纺织有限公司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关费用
77,922.27元,剩余未偿还金额 1,040,435.35元,此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的情形。截至 2026年 4月 28 日,公司及
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511.68万元。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买方信贷担保中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资信情况
、还款能力,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追偿已代为偿还金额,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8b949ab-4b88-403e-a882-e5614a3ab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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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3│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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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中信证券关于远信工业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976fd76-062d-43ab-99e5-c5a4bcb3b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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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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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2b821c3-1a35-4f08-a5e5-48524da6e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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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8│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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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工业区蛟澄路6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少军先生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数为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8,125,8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1.702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58,020,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899%;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5,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560,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1
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454,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87%;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5,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9、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8,120,56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5,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55,
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8%;反对 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8,120,56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5,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55,
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8%;反对 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独立董事就 2025年工作情况向股东会做了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8,120,54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5,31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55,
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4%;反对 5,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8,120,56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5,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55,
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8%;反对 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股东新昌县远威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远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少军、张鑫霞和陈学均为关联股东,根据有
关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1,530,36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8%;5,317股反对,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15,42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22%;反对 5,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8,120,54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5,31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55,
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4%;反对 5,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8,120,54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5,31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55,
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4%;反对 5,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8,120,54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5,317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55,
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4%;反对 5,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8,120,56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5,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55,
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8%;反对 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8,120,56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5,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55,
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8%;反对 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刘秀华律师和朱浩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2dbdeb4-2788-4897-8fed-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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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36│远信工业(30105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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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年 5月11日、2026年 5月 12日、2026年 5月 13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已披
露公告。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c2e6ece-2d85-4033-b988-9bf0fc100f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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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远信工业(30105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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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7月 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
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
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
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a42893-c66c-4c7e-be1e-422d4049f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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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远信工业(30105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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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
真实、准确反映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
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对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各类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 2025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 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15,753,173.5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科目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2,105,350.9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04,417.31
预计担保损失 591,261.39
项目 科目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元)
小计 13,501,029.63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2,252,143.88
合计 15,753,173.5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 第三方余额账龄组合 细分客户群体的信用风险特征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 内部往来余额组合 细分客户群体的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应收款 第三方余额账龄组合 细分客户群体的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余额组合 细分客户群体的信用风险特征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53,173.51元,减少所有者权益 15,753,173
.51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
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5052e9-3232-41ab-9e4f-ab44b489c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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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远信工业(301053):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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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背景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而部分材料和配件等需要从海外市场进口
。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汇率波动日趋频繁,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
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
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
度。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性远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
业务的情形。
三、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而部分材料和配件等需要从海外市场进口。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
外汇汇率波动日趋频繁,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
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
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
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者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
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是围绕自身实际业务需求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活动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
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
险防范措施。公司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56f107-3516-4be3-bd73-f52458d53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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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远信工业(30105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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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内容,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周二)下午 15: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
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情况如下:公司董事长陈少军先生、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董事会秘书俞小康先生、财务总
监蔡芳琦女士,保荐代表人杨帆先生等,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沟通交流的有效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
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e9a24a-b27f-4e07-95c1-ef0021719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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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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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相关决议,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8,646.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元。2023年 12月 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41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8,646.7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8,116.70万元(已扣除保
荐承销费
519.40万元(含税)、持续督导费 10.60万元(含税))已于 2024年 8月 22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
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8114701083288301053的人民币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4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金额
286,467,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6,386,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减:置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
减:支付募投项目支出
280,081,000.00
1,183,678.11
164,981,481.80
111,500,830.13
减: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一般户 4,829,598.87
项目
募集资金应有结余(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金额
-47,232.69
-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 47,232.69元,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 2024年通过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所致。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2
025 年 12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4,829,699.96 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原
因系:(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
部分募集资金;(2)该募投项目存在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因其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支付
节点;(3)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微企业专
营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远辉智能装备(
浙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年末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
8114701083288301053 已销户
微企业专营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
8114701084155301053 已销户
微企业专营支行
合计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基本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共计4,829,699.96元,扣除手续费后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其
他银行账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年 4月 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093d4e-7d4a-458f-84ec-a59ee92e1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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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远信工业(30105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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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bb1ebb-1f49-44a0-914b-e9537e896d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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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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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3273f8-73f1-4439-a66e-3a4fb40d7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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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远信工业(30105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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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于 2026年 3月 16日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提前赎回“远信转债”。公司
可转债自 2025年 2月 24日开始进入转股期,2025年 9月 17至 2026年 4月 15日(最后转股日),公司股本总额因可转债增加 9,98
6,430股,总股本由 84,217,368股增加至 94,203,798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的总股本 94,203,79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37,681,519股,转
增后总股本为 131,885,317股。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84,217,368元变更为 131,885,31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217,368 元。 131,885,317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84,217,368 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 131,885,317 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8e785c-84fd-41f9-9473-57b104160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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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7│远信工业(30105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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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20,652.63元,母公司实现
的净利润为17,773,941.84元。因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5年末公司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0,192,316.7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5,943,285.1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15,943,285.13元。
公司拟定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15日的总股本94,203,79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420,379.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合计转增股本37,681,519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金额未超
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和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和转增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420,379.80 24,525,750.00 6,540,2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6,620,652.63 48,357,399.02 18,310,544.08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4,490,761.99 33,233,330.54 28,995,001.11
营业收入(元) 661,502,736.74 616,382,787.39 487,987,180.2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320,192,316.71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15,943,285.13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40,486,329.8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27,762,865.24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40,486,329.8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96,719,093.64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5.48%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是 ?否
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6be490-c7b0-4522-8946-b8be55b5ad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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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6│远信工业(30105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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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8b51cb-7bbb-4e2a-ac93-fd10c2d5b4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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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6│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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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c7339a-b806-4394-a418-a1bfa9dda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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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6│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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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c491674-506b-4bbe-9c2a-03fd2afe5d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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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6│远信工业(30105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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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dd9d22-6c24-4fbf-9e7e-88115e045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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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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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昌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冠成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c392d5-6b2c-4596-999b-f1b6dec3e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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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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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
或“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远信工业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相关决议,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8,646.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元。2023年12月 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41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8,646.7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8,116.70 万元(已扣除保
荐承销费 519.40 万元(含税)、持续督导费 10.60 万元(含税))已于 2024 年 8月 22 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8114701083288301053的人民币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4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86,467,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6,386,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80,081,000.00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83,678.11
减:置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 164,981,481.80
减:支付募投项目支出 111,500,830.13
减: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一般户 4,829,598.87
募集资金应有结余(注) -47,232.69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 47,232.69元,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 2024 年通过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所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2025 年 12 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4,829,699.96 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
原因系:(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
了部分募集资金;(2)该募投项目存在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因其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支
付节点;(3)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微企业专
营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远辉智能装备(
浙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年末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8114701083288301053 已销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8114701084155301053 已销户 -
合计 - - -
注: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基本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共计4,829,699.96元,扣除手续费后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其
他银行账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远信工业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远信工业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远信工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c614c8-60fd-42af-9e5f-41c53ab43d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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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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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
或“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远信工业董事会出具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方绿章远境
(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章远境”)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1,500.00万元,交易类型为采购商品、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等。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
事陈少军先生、张鑫霞女士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 预计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容 原则 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 绿章远境 采购商品 参考市场价格 1,000.00 17.56 -
品 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销售商 绿章远境 销售商品、 参考市场价格 500.00 49.56 -
品、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 公允定价
合计 1,500.00 67.12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
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占同类业务 额与预计 引
比例(%) 金额
差异(%)
向关联人采 绿章远 采购商 - - - - 2025年 4月 23
购商品 境 品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
于 2025年度日
向关联人销 绿章远 销售商 - - - - 常关联交易预
售商品、提 境 品、提供 计 的 公 告 》
供劳务 劳务 (2025-025)
合计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时是按照双方可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预计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
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
性,导致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额有较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公司在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需求和市场拓展情况的判断,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
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实际与预计存在差异均
属正常经营行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绿章远境(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EEDCLC03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 3月 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蛟澄路 88号 1幢 1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
能仓储装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纺织专用测试仪器制造;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绿章远境(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102.5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0.79万元;2025年实现
营业收入 12.7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72.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昌县远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威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远威科技与其他相关方共同出资设立了绿章远境,并持股
占 51%,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绿章远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付款安排
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将根据具体业务协商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
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
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
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647ab9-b486-44ce-b5a8-6060174a0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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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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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
或“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远信工业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稳定和发展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
司拟于 2026年度内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贷款方式销售设备,即客户向银行申
请办理设备贷款购买公司产品,公司为客户(借款人)提供担保,客户(借款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在买方信贷对外担保上实
行总余额控制,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预计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总余额将不超
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涉及的金融机构、被担保客户均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且不是公司关联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买方信贷被担保人
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不超过
人民币 27,000 万元。符合条件的信誉良好的公司客户(借款人)可以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利率
等具体内容以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借款合同为准。在有效期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函。公司本次预计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内。
上述买方信贷担保额度仅为股东会对公司经营层的授权额度,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尚未确定,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此授权额度与相
关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合作。公司在实际为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金融机构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将要求客户提供反
担保等保证性措施,以降低此项业务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65,116,825.1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的 8.93%,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65,116,825.1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8.93%,公
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被担保客户汕头市新三和纺织有限公司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部分本金及
相关费用 77,922.27元,剩余未偿还金额1,040,435.35元。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汕头市新三和纺织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五、审议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
益。上述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对 2026年度买方信贷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公司维护稳定客户合作关系、拓展市场、开发客户,
加快资金回笼,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等保证性措施,可有效防控
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进一步促进公司
业务的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
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d31d88-c4cb-4e57-bd17-f183d624a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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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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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
或“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远信工业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5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
度。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性远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
业务的情形。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
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者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
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
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无
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87b21a-c7de-4d2c-ade3-4d6b1eea0e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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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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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696592-9d2c-47be-b583-0f9e6641eb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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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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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3eedbd-6a9b-49fc-aadc-0d6ad928fd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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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关于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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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
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稳定和发展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
司拟于 2026年度内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贷款方式销售设备,即客户向银行申
请办理设备贷款购买公司产品,公司为客户(借款人)提供担保,客户(借款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在买方信贷对外担保上实
行总余额控制,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预计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
人民币 27,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涉及的金融机构、被担保客户均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且不是公司关联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买方信贷被担保人
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不超过
人民币 27,000 万元。符合条件的信誉良好的公司客户(借款人)可以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利率
等具体内容以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借款合同为准。在有效期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函。公司本次预计 2026 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上述买方信贷担保额度仅为股东会对公司经营层的授权额度,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尚未确定,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此授权额度与相
关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合作。公司在实际为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金融机构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将要求客户提供反
担保等保证性措施,以降低此项业务风险。
四、审议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
益。上述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对 2026年度买方信贷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公司维护稳定客户合作关系、拓展市场、开发客户,
加快资金回笼,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等保证性措施,可有效防控
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进一步促进公司
业务的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
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65,116,825.1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的 8.93%,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65,116,825.1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8.93%,公司
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客户汕头市新三和纺织有限公司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关
费用 77,922.27元,剩余未偿还金额 1,040,435.35元。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汕头市新三和纺织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4c9ab6-00a6-4c33-a45f-2c09f04ec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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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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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方绿章远境
(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章远境”)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1,500.00万元,交易类型为采购商品、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等。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关联
董事陈少军先生、张鑫霞女士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 上年发
别 容 价原则 日已发生 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 绿章远 采购商品 参考市场价 1,000.00 17.56 -
购商品 境 格公允定价
向关联人销 绿章远 销售商品、提 参考市场价 500.00 49.56 -
售商品、提供 境 供劳务 格公允定价
劳务
合计 1,500.00 67.12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 实际 预计金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
类别 人 易内容 发生 额 占同类业务 额与预计 索引
金额 比例(%) 金额
差异(%)
向关联人 绿章 采购商 - - - - 2025年 4月
采购商品 远境 品 23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
向关联人 绿章 销售商 - - - - 联交易预计
销售商品、 远境 品、提 的公告》
提供劳务 供劳务 (2025-025)
合计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2025 年度,公司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时是按照双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预计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
双方实际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
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较预计额有较大差
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公司在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市场需求和市场拓展情况的判断,与关联方可能发
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实际与预
计存在差异均属正常经营行为。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绿章远境(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EEDCLC03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 3月 2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蛟澄路 88号 1幢 1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
能仓储装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纺织专用测试仪器制造;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绿章远境(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02.5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50.7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12.7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72.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昌县远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威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远威科技与其他相关方共同出资设立了绿章远境,并持股
占 51%,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绿章远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付款安排
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将根据具体业务协商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
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
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
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ff2f06-b738-4feb-94d8-58701452a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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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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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及交易品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本次增加
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由不超过 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增加至不超过 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外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性远期交易
、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
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因公司业务
开展实际需要,于 2026年 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500万美
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
度。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性远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
业务的情形。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
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者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
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
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8f5b21-a1b2-46f0-add6-ee2b681416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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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远信工业(301053):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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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f6544e-5b8c-4dc0-8cae-507e1231c7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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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远信工业(30105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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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工业区蛟澄路 6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买方信贷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5.00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4、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8: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工业区蛟澄路 6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及电子邮件在 2026年 5月 20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的股东请以收到公司电子邮件回执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小康 电子邮件:securities@yoantion.com
联系电话:0575-86059777 传真:0575-86059666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
记者出席。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a72f73-c2bb-4250-b53f-5f5952e32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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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旭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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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股东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旭微,女,出生于 1964年 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获经济
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浙江省“新世纪 151人才”、浙江省科技厅财政项目评审财务专家、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
省审计学会理事。1989 年 1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浙江理工大学会计学教授;2022 年 8月至今任浙江金连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年 11月至今,担任远信工业独立董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
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 9次,亲自出席9次,其中通讯出席 4次,现场出席 5次,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应列席 3次,亲自列席 3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董事 事会次数 席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胡旭微 9 5 0 4 否 3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
开审计委员会 5次,提名委员会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
的议案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内部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公司年审情况,线上与年审会计师进
行进场审计前沟通,和注册会计师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进
行沟通;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听取注册会计师的年度审计总结,就相关财务数据变动情况进行了沟
通及分析比较,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
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积极和公司
管理层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高端染整项目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财务状况,通过会谈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对公司经
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公司指定证券部协助独立董事履职。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提交了详细的文件,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
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悠久的历史、专业的团队、多元化高质量的服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影响,能满足为公司提供服务所需专业资质
和相关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财务负责人连选连任。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连选连任。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
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充分考虑了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合理的,并对该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况。
四、其他事项
1、本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本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3、本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履行自身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胡旭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b55a61-4b33-47f4-82fe-e98e1bddfc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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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远信工业(301053):远信工业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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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远信工业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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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远信工业(3010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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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由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内部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作为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依据,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标准要充分体现该岗位对公司的价值,激励与约束并重,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激励原则: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潜力,为公司创造
最大价值。
(三)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挂钩,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相结合。公司通过基本薪酬加绩效年薪的方式,调整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比例。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董事会专门机构。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方案及标准
第八条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对岗位价值进行评估后、按照岗位级别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管团队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
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至个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金额和发放办法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九条 独立董事由公司聘任后,参照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向公司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因公司业务发生的正常工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经费中支出。
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因公司业务发生的正常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经费中
支出。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第十条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后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
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其当年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予以降薪或不发放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规定并受到公开批评/处罚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问责或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
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绩效考核流程及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 董事会于审议公司年度报告时确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第十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拟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应当确定当年薪酬基数
、考核系数、评价办法等具体考核方案。
第十九条 经营年度结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第二十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二十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具体
的考核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
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冲突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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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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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股东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蔡再生,男,1965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国纺织大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专业,获博
士学位。1996年 6月至 2001年 8月任中国纺织大学副教授、教授。2001年 9月至 2002年 9月任美国,NorthCarolina State Univer
sity,Post-doc. and Senior Researcher Associate。2002 年 9月至 2003 年 3 月任美国,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
Post-doc. and SeniorResearcher Associate。2003年 4月至今任东华大学(原中国纺织大学)教授。2021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台华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远信工业独立董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
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 9次,亲自出席9次,其中通讯出席 4次,现场出席 5次,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应列席 3次,亲自列席 3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董事 事会次数 席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蔡再生 9 5 0 4 否 3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
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审计委员会 5次,提名委员会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董
事会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内部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公司年审情况,线上与年审会计师进
行进场审计前沟通,和注册会计师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进
行沟通;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听取注册会计师的年度审计总结,就相关财务数据变动情况进行了沟
通及分析比较,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
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积极和公司
管理层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高端染整项目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财务状况,通过会谈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对公司经
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公司指定证券部协助独立董事履职。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提交了详细的文件,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
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悠久的历史、专业的团队、多元化高质量的服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影响,能满足为公司提供服务所需专业资质
和相关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财务负责人连选连任。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连选连任。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
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充分考虑了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合理的,并对该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况。
四、其他事项
1、本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本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3、本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履行自身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蔡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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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2│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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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618bcc-f020-4a66-af3a-c7c85dcb46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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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2│远信工业(301053):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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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蔡再生、胡旭微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再生、胡旭微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a64d0f-3507-4bc7-bc96-266be1032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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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2│远信工业(301053):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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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24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5)人员信息:立信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6)业务信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
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
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
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
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 4月 1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
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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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2│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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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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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2│远信工业(3010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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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 董事会的责任
远信工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远信工业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远信工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远信工业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远信工业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昌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冠成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相关决议,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面值总额 28,646.7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 元。2023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41 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8,646.7
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8,116.70 万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 519.40 万元(含税)
、持续督导费 10.60万元(含税))已于 2024 年 8月 22 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8114701083288301053的人民币账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044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286,467,000.00
6,386,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80,081,000.00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减:置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
1,183,678.11
164,981,481.80
减:支付募投项目支出 111,500,830.13
减: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一般户 4,829,598.87
募集资金应有结余(注) -47,232.69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 47,232.69
元,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 2024年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以自有资
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所致。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20
25 年 12 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829,699.96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存在节余募集
资金的原因系:(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该募投项目存在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因其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
时尚未到支付节点;(3)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微企业专
营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远辉智能装备(
浙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年末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
8114701083288301053 已销户
微企业专营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
8114701084155301053 已销户
微企业专营支行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开户银行
合计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年末余额
注: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
部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基本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共计
4,829,699.96元,扣除手续费后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年 4月 28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5f9ff2-525c-4db3-bfc2-b7fca42bb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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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2│远信工业(301053):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远信工业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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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或“公司”)于 2024 年发行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远信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
2025 年 6 月 18 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了《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远信工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远信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
根据公司《关于提前赎回“远信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远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2.
95 元/股的 130%(即 29.835 元/股)。根据公司《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已触发“远信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公司《关于“远信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和《关于“远信转债”摘牌的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远信转债”尚有 4,606 张未转股,公司对上述登记在册的“远信转债”进行全
部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462,764.82 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远信转债”已赎回完毕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公司已无使用中
诚信国际评级的存续债券。
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定,中诚信国际终止对远信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及“远信转债”的债项信用评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评级结果失效,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9c2364b-17e4-4159-af6c-2863d12e8e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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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0│远信工业(301053):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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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4年 9月 3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中信证券的杨帆先生、郑天宇先生。原保荐代表人郑天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从事对公
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决定委派孙璐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郑天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代表人。
此次变更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杨帆先生和孙璐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郑天宇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01e7c72-9a04-47ac-9fc0-bb602d0a4b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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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1│远信工业(301053):关于远信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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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远信转债”赎回日:2026年 4月 16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 4月 23日
3、“远信转债”摘牌日:2026年 4月 24日
4、“远信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1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864,6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 28,646.7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9月 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远信转债”,债券代码“123246
”。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 8月 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 2月 24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 8月 15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远信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25元/股。
因公司于 2025年 6月 4日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远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25 元/股调整至 22.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 6 月 5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远信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编号:2025-03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情形
自 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3月 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远信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即 22.95 元/股)的 130%(即 29.835元/股),已触发“远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远信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
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远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
收盘后未转股的“远信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远信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
三、“远信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远信转债”赎回价格为100.47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i=0.70%);
t:指计息天数(243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 8月 16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 4月 1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0%×243÷365≈0.4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7=100.47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远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远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远信转债”自2026年4月13日起停止交易。
3、“远信转债”自2026年4月16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4月16日为“远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
远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远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年4月21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4月23日为赎回款到达“远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远信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远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收市后,“远信转债”尚有4,606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4,60
6张,赎回价格为100.4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
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462,764.82元(不含手续费)。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远信转债”将不再继续流通或交易,“远信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6
年4月24日起,公司发行的“远信转债”(债券代码:123246)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6059777
联系邮箱:securities@yoantion.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13ab1dc-7359-4c2d-8e12-c7068e241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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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1│远信工业(301053):关于远信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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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1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864,67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 28,646.7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9月 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远信转债”,债券代码“123246
”。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 8月 2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 2月 24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 8月 15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远信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25元/股。
因公司于 2025年 6月 4日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远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25 元/股调整至 22.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 6 月 5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远信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编号:2025-03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情形
自 2026年 2月 24日至 2026年 3月 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远信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即 22.95 元/股)的 130%(即 29.835元/股),已触发“远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远信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
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远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
收盘后未转股的“远信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远信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
三、“远信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远信转债”赎回价格为100.47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i=0.70%);
t:指计息天数(243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 8月 16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 4月 1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0%×243÷365≈0.4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7=100.47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远信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远信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远信转债”自2026年4月13日起停止交易。
3、“远信转债”自2026年4月16日起停止转股。
4、2026年4月16日为“远信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
远信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远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年4月21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4月23日为赎回款到达“远信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届时“远信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远信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收市后,“远信转债”尚有4,606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4,60
6张,赎回价格为100.4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
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462,764.82元(不含手续费)。
五、赎回影响
1、公司本次赎回“远信转债”共计支付赎回款462,764.82元(不含手续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2、公司本次赎回“远信转债”的面值总额为460,600.00元,占发行总额的0.16%,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运营。
3、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远信转债”转股累计增加12,451,298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
有所摊薄。
4、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远信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六、摘牌安排
自2026年4月24日起,公司发行的“远信转债”(债券代码:123246)将在深交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远信转债”摘牌的公告》。
七、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公司最新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转股 其他变动 数量(股) 比例
(%) 数(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 6,723,114 8.22 0 0 6,723,114 7.14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723,114 8.22 0 0 6,723,114 7.14
二、无限售条件流 75,029,386 91.78 12,451,298 0 87,480,684 92.86
通股
三、总股本 81,752,500 100.00 12,451,298 0 94,203,798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2025年2月21日(可转债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的股本情况,本次变动后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4月15
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的股本情况。
八、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6059777
联系邮箱:securities@yoantion.com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赎回结果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5a27f9d-e4f1-4df1-b9bf-823de4f5f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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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1:40│远信工业(301053):关于远信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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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关于远信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5ace5b8-7cc5-4f53-a4a7-73f7a6dec64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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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远信工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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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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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远信工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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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003.PDF
─────────┬────────────────────────────────────────────────
2025-10-30│远信工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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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639.PDF
─────────┬────────────────────────────────────────────────
2025-08-29│远信工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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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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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远信工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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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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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远信工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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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1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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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远信工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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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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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远信工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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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8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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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远信工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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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722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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