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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55(张小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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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55 张小泉 更新日期:2025-09-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5 19:12 │张小泉(301055):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5-08-29 21:21 │张小泉(301055):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8-28 19:31 │张小泉(301055):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19:30 │张小泉(301055):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19:29 │张小泉(3010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8 19:28 │张小泉(30105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19:28 │张小泉(30105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19:27 │张小泉(301055):关于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5-08-28 19:27 │张小泉(30105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8 19:27 │张小泉(301055):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 ─────────┬──────────────────────────────────────────────── 2025-09-05 19:12│张小泉(301055):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金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持有本公司股份 540,1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36%)的股东金燕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40,1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36%),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金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5年 9月 4日,金燕女士本次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40,1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36%)。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名称 (元/股)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金燕 集中竞价交易 2025.9.1-2025. 22.78-25.08 23.95 540,100 0.36% 9.4 注: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总股本为 156,000,000 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572,324股,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为 151,427,676股。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 后总股本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金燕 合计持有股份 540,100 0.36%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0,100 0.36%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披露的减持期间,特定股东金燕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至 2025年 9月 4日,金燕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股 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金燕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金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d250a663-ab49-486a-a728-a269858a748b.PDF ─────────┬──────────────────────────────────────────────── 2025-08-29 21:21│张小泉(301055):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张木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400,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92%)的特定股东、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计划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00,00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9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张木兰女士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木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木兰 1,400,000 0.92%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6,000,000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4,572,324股,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151,427,676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后公 超过(股) 司总股本比例 张木兰 集中竞价交易 1,400,000 0.92%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 2025年 9月 22日至 2025年 12月 21日,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今股东张木兰女士作出的所有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持股锁定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 行承诺事宜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将违规 卖出股票的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方严格履行该承诺,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承诺方无需延长公司股票锁定期。 2、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 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强制执行、发行人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 除外;3)暂不领取发行人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 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发行人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 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 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 小。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方严格履行该承诺,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首发上市后生效适用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下称“《公司章程(草案)》”)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下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己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承诺人赞同 《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相关内容。 (2)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利润分 配具体方案时,本承诺人表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不得转让,直至按照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方严格履行该承诺,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张木兰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 持股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2、张木兰女士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张木兰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张木兰 女士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张木兰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5、张木兰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 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张木兰女士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张小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由 45,443,709股减少为 44,043,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9.13%降至 28.2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0.01%降低至 29.09%),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7、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有关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张木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91f4632-b933-424e-831e-ab6e0afda230.PDF ─────────┬──────────────────────────────────────────────── 2025-08-28 19:31│张小泉(301055):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8月 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金志国先 生、潘根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含 3名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共有 8人,空缺 1名非独 立董事。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海 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兔跃呈祥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王傲延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傲延先 生、王海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 1 名,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2 名,故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 行差额选举,从 2名候选人中选举 1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届时,2名候选人中获得同意票数最高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将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 策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3.1 提名王傲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 提名王海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傲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夏乾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夏乾良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成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9月 15日(星期一)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 5号楼 13层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f79fae9-5f0c-4308-892e-8ae9e19ffcef.PDF ─────────┬──────────────────────────────────────────────── 2025-08-28 19:30│张小泉(301055):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8月 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5年 8月 27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郑小洁女士、吴晓明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 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俊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f9216a9-d082-4c6d-af51-29d6fda35c76.PDF ─────────┬──────────────────────────────────────────────── 2025-08-28 19:29│张小泉(3010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 5号楼 13层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两日 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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