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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56(森赫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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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56 森赫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0 17:04 │森赫股份(30105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0 17:04 │森赫股份(301056):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11-20 17:04 │森赫股份(301056):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18 18:36 │森赫股份(301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8 18:36 │森赫股份(301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1-06 15:56 │森赫股份(30105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5-10-29 15:46 │森赫股份(30105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10-28 17:42 │森赫股份(301056):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10-28 17:42 │森赫股份(301056):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10-28 17:42 │森赫股份(301056):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 2025-11-20 17:04│森赫股份(30105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 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1月 19 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李东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 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沈晓阅先生在 2025 年 11月 19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同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会职工代表民主 选举沈晓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沈晓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与徐 文华先生、陈刚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该项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175b5764-9540-43a6-9a31-c8b8a3d5da79.PDF ─────────┬──────────────────────────────────────────────── 2025-11-20 17:04│森赫股份(301056):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1月 19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沈晓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沈 晓阅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沈晓阅先生原定任期自 2024年 12 月 2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营销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晓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湖州途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7%股份,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9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民主选举沈晓阅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沈晓阅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2025年 11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沈晓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与徐文华先生、陈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55819cf2-d51f-4097-8862-c83b46673206.PDF ─────────┬──────────────────────────────────────────────── 2025-11-20 17:04│森赫股份(301056):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森赫股份(301056):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ca9e6ea0-0e37-42c8-900b-a3a7fb1606c2.PDF ─────────┬──────────────────────────────────────────────── 2025-11-18 18:36│森赫股份(301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森赫股份(301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97a60b44-73cc-4a6c-9d1d-7cf604467c3e.PDF ─────────┬──────────────────────────────────────────────── 2025-11-18 18:36│森赫股份(3010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5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负责召集。 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 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8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南 浔区练市工业园区森赫大道 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 议案与相关公告中的时间、地点、方式、需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196,29 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772%,均通过现场或者网络平台参会。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5年11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的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审议《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2.08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9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01、议案 2.02为特别决议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06%。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06%。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06%。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 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06%。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3%;反对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0%。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0%。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0%。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0%。 2.0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96,2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2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20%。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 ─────────┬──────────────────────────────────────────────── 2025-11-06 15:56│森赫股份(30105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森赫股份(30105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151574de-f031-4ff5-b211-38e79d425daa.PDF ─────────┬──────────────────────────────────────────────── 2025-10-29 15:46│森赫股份(30105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31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11.7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 发行费用4,537.7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74.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 021年 8月 3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5年 9 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 国农业银行湖州练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公司存放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银行账号:33100080201000006391)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 日该账户余额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因中国农业银行内部统一管理,中国农业银行练市支行与外部公司签署的协议统一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与外部单位签署,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浔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9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9115701040018868,截至 2025年 10月 22日,专户余额为 10,183.95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电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若以存单方式存 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 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 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 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杜海涛、王刑天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 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19499f7-b676-46c5-ab19-c8ef5b90683d.PDF ─────────┬──────────────────────────────────────────────── 2025-10-28 17:42│森赫股份(301056):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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