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8 中粮科工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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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02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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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02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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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02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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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32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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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08 │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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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08 │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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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22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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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7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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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7 │中粮科工(301058):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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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7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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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02│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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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277515b2-a31a-46e5-a32d-7bae54804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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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02│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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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增加国粮检测认证(武汉)有限公司为“粮油加工研发创新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
并将该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半年。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开立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等手续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同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粮工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国粮检测认证(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检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0 号
)核准(自 2022 年 9 月 21日起,公司全称由“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1,9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1,958,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 53,101,729.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856,270.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1年 9月 6日出具的“XYZH/2021QDAA201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
费用较之前预计金额增加 0.01 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08,856,270.65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检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检测公司、武汉检测及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国粮检测认证(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389802982 粮油加工研发创
汉)有限公司 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 新平台项目
区分行
三、《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甲方 2:中粮工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
甲方 3:国粮检测认证(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3”,与甲方 1、甲方 2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 1、甲方 2、甲方 3、乙方、丙方(以下合称“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3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70389802982,截至2026年01月07日,专户余额为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3粮油加工研发创新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3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
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1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
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
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许菲菲、杨赫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3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3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3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
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
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
简称“贸仲”)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贸仲仲裁规则进行。各方同
意适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组成。
(十一)本协议一式10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
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599b41db-6359-445d-954c-ee5261a94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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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02│中粮科工(30105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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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b591758d-c9b2-44d1-b30a-6bd3f0add7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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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32│中粮科工(30105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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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99cbba95-79be-42da-96da-73ea8994b4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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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08│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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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ed612f1e-75d5-4de0-92cf-02411b87c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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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08│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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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来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60,840,66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91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9,341,61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1,49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23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8,596,8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9,341,61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1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25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588%。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0,492,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反对 3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2%;弃权 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24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8%;反对 326,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2%;弃权 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0,49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0%;反对 3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3%;弃权 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247,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4%;反对 324,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3%;弃权 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
3.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调整部分专委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选举朱虎先生、邢子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朱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59,203,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6,959,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58%。
朱虎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邢子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259,122,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6,879,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84%。
邢子文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兴卓律师和徐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2e3d3b1a-8f7a-4f25-ac00-c189eb4b0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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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22│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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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89f953b6-ab93-4694-99b3-a0e3ffcf9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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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7│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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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82c50a48-cc34-47c9-b762-81809f078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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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7│中粮科工(301058):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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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fbb7077c-748b-4ea5-93db-048240254a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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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7│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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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科工”或“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
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科技创新核心骨
干及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同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
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五、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及 预 留 部 分 的 考 核 年 度 为2026-2028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1)2026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解除限售期 75分位值水平;
(2)以2024年为基数(2.19亿元),2026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以2025年为基数(4.6亿元),2026年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
不低于5.36亿元且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6.61%;
(4)2026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ΔEVA>0。
第二个 (1)2027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解除限售期 75分位值水平;
(2)以2024年为基数(2.19亿元),2027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9%,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以2026年为基数(5.36亿元),2027年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入不低于7亿元且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50%;
(4)2027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ΔEVA>0。
第三个 (1)202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解除限售期 75分位值水平;
(2)以2024年为基数(2.19亿元),2028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以2027年为基数(7亿元),2028年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不
低于10亿元且同比增长率不低于42.86%;
(4)2028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ΔEVA>0。
注:①“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
为计算依据。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ΔEVA”指标时,应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对净资产的影响。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
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不计入考核指标计算范围。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咨询设计等产业。
②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如因同行业、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
因需要调整的,则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替换相关样本公司,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及说明。同行业为中上协专用技术服务
业,不包括中粮科工考核年度当年新上市公司样本数据。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按照本办法和公司内部各类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
年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合格以下(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回购时市价”是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前
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2028年。
(二)考核周期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
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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