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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58(中粮科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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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58 中粮科工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7:22 │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6 17:20 │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00:00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6-30 00:00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30 00:00 │中粮科工(301058):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6-06-30 00:00 │中粮科工(3010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9 18:22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6-06-26 18:06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5-29 17:28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9 17:28 │中粮科工(3010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6 17:22│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雄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2,617,87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74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2,702,57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21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91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2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959,02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72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91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8240%。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2,198,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6%;反对 3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6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53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87%;反对 352,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41%;弃权 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陈涛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1,832,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7%;反对 4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9%;弃权 1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 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0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3%;反对 489,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15%;弃权 1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2%。 该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陈涛(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 128,000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兴卓律师和徐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eed3ae4a-06f0-4a7c-92bc-71456af48039.PDF ─────────┬──────────────────────────────────────────────── 2026-07-16 17:20│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徐浩律师、李兴卓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参加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 14:00在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 1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粮科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 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股东会系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公司董事会就召开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以公告形式刊登了《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7)(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将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案、出席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已满 15日,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7月 16日 14时在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 186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 召开的实际时间、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方式、须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 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叶雄先生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名,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02,702,57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212%。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 有相应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会的资格。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股东会通知》所载事项一致,无修 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提案进行 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也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 9 :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 3、根据公司所作的统计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198,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6%;反对 3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弃权 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3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87%;反对 352,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41%;弃权 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2%。 (2) 《关于公司董事陈涛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1,832,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7%;反对 48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9%;弃权 1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9,30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3%;反对 489,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15%;弃权 16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2%。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e66778e-f4e2-47b9-b5a2-9543bcaee7c7.PDF ─────────┬──────────────────────────────────────────────── 2026-06-30 00:00│中粮科工(30105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ac74a7b-910b-4148-b05a-10987123037f.PDF ─────────┬──────────────────────────────────────────────── 2026-06-30 00:00│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 14:0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6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3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 18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陈涛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15日,9:00-11:30,13:30-17:00。 2. 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 186号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6年 7月 15日 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 (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 出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慧君、江小燕 联系电话:0510-85889593 联系传真:0510-85577756 电子邮箱:dbzlgk@cofco.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 18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035 5.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69e3f05-1429-4696-81e0-23bfa1c13a01.PDF ─────────┬──────────────────────────────────────────────── 2026-06-30 00:00│中粮科工(301058):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粮科工(301058):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d6a5178-f12c-4762-9440-faa1ca05c2e9.PDF ─────────┬──────────────────────────────────────────────── 2026-06-30 00:00│中粮科工(3010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及北京会 议室(分会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分别为刘慧龙先生、姚辉先生、邢子文先 生和张传许先生。董事长叶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董事陈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董事陈涛先 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粮油加工研发创新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与会董事审议,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涛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涛先生于 2026 年 4月经董事会审议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 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陈涛先生薪酬自 2026年 4月起按其最新履职情况相应调整。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涛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陈涛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陈涛先生薪酬按其在公司 中担任的职务标准发放。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涛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需要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bc0a1c4-78c5-4aa9-a730-9ac930dfe548.PDF ─────────┬──────────────────────────────────────────────── 2026-06-29 18:22│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共青城盛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盛良一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盛良二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盛良三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共青城盛良四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合计持有公司 53,075,946股(占公司总股本 512,274,245股的比例为 10.36%)的股东共青 城盛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盛良一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盛良一豪”)、共青城盛良二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良二豪”)、共青城盛良三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盛良三豪”)和共青城盛良四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良四豪”)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 31日至 2026 年 6月 29日),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 5,368,22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盛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良一豪、盛良二豪、盛良三豪和盛良四豪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预披露计划期间内,盛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良一豪、盛良二豪、盛良三豪和盛良四豪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盛良投资 合计持有股 21,985,310 4.29% 21,985,310 4.29% 份 其中:无限 21,985,310 4.29% 21,985,310 4.29%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盛良一豪 合计持有股 8,061,261 1.57% 8,061,261 1.57% 份 其中:无限 8,061,261 1.57% 8,061,261 1.57%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盛良二豪 合计持有股 8,816,981 1.72% 8,816,981 1.72% 份 其中:无限 8,816,981 1.72% 8,816,981 1.72%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盛良三豪 合计持有股 6,677,039 1.30% 6,677,039 1.30% 份 其中:无限 6,677,039 1.30% 6,677,039 1.3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盛良四豪 合计持有股 7,535,355 1.47% 7,535,355 1.47% 份 其中:无限 7,535,355 1.47% 7,535,355 1.47%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3,075,946 10.36% 53,075,946 10.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075,946 10.36% 53,075,946 10.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盛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良一豪、盛良二豪、盛良三豪和盛良四豪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盛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良一豪、盛良二豪、盛良三豪和盛良四豪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形。 3.盛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良一豪、盛良二豪、盛良三豪和盛良四豪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盛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良一豪、盛良二豪、盛良三豪和盛良四豪出具的相关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7ad5e126-ae8f-4fd7-b9b3-6757171cb7a7.PDF ─────────┬──────────────────────────────────────────────── 2026-06-26 18:06│中粮科工(301058):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ee4a1d5-92b2-431d-94bb-5d09e5a1f83d.PDF ─────────┬──────────────────────────────────────────────── 2026-05-29 17:28│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80850c2-7080-4c9a-89b0-0955d345dacc.PDF ─────────┬──────────────────────────────────────────────── 2026-05-29 17:28│中粮科工(3010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及北京会议 室(分会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分别为郭斐女士、刘峥女士、王登良先生 、邢子文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叶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于2026年5月14日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预计先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再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由6.62元/股调整为6.47元/股(6.62元/股-0.15元/股)。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原确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9人调整为218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860.3万股调整为855.908万股,预留部分权益数量不变,仍为159.7万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020万股调整为1,01 5.60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叶雄、陈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2026年5月29日为授予日,授予218名激励对象855.908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4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叶雄、陈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5dc731f-5365-4408-8482-e976c91c76c0.PDF ─────────┬──────────────────────────────────────────────── 2026-05-29 17:28│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调整及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 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科技创新核心骨干及业务骨干)。激励 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6年 5月 29日为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授予价格人民币 6.47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5.908 万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47dbcbd-07ec-402d-a6dd-49b1bad4c510.PDF ─────────┬──────────────────────────────────────────────── 2026-05-29 17:28│中粮科工(301058):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上级单位批复原则同 意公司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6 年 4月 28 日至 2026 年 5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 年 5月 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四)2026年 5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6 年 5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6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于 2026 年 5月 14日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拟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公司预计先实施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再进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6.62元/股调整为 6.47元/股(6.62元/股-0.15元/股)。 鉴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原确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于 2026 年 5 月 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19人调整为 218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860.3万股调整为855.908 万股,预留部分权益数量不变,仍为 159.7 万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020万 股调整为 1,015.608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 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19人调整为 218人,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60.3万股调整为 855.908万股,预留部分权益数量不变,仍为 159.7万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由 1,020万股调整为 1,015.608万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经审核,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相应的登记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7c66110-cc2a-4288-8451-76ed7d1afa94.PDF ─────────┬──────────────────────────────────────────────── 2026-05-29 17:28│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 草案公告时股 股) 比例 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叶雄 中国 董事长、党委书记 15.9 1.57% 0.03% 陈涛 中国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2.8 1.26% 0.02% 张楠 中国 财务负责人、董秘、党委委员 12.8 1.26% 0.02% (二)其他管理人员 苏营轩 中国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12.8 1.26% 0.02% (三)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科技创新核心骨干及业务骨干,科研人员占全部激励对象 比例超过 60%)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214 人) 801.608 78.93% 1.56% 首次授予合计(218 人) 855.908 84.28% 1.67% 预留部分 159.7 15.72% 0.31% 合计 1,015.608 100.00% 1.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 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 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4.上表中部分合计 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bdcf432-9e3a-43d1-bdb2-f5264a860d18.PDF ─────────┬──────────────────────────────────────────────── 2026-05-29 17:28│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63e8022-b27c-4c45-bf2a-938add953b37.PDF ─────────┬──────────────────────────────────────────────── 2026-05-26 18:57│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512,274,2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6,841,136.7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 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2,274,24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 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3日。 2.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48 中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2 08*****778 深圳市明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5月 26日至登记日 2026年 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战略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慧君 咨询电话:0510-85889593 传真电话:0510-85577756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 186号 七、备查文件 1.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cd1ec9e-6c3a-4a6c-9c48-ccdfcaac88ef.PDF ─────────┬──────────────────────────────────────────────── 2026-05-14 17:22│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f969b0d-7d33-498f-a2d0-b7383e10edf9.PDF ─────────┬──────────────────────────────────────────────── 2026-05-14 17:22│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b8c5e35-bfe5-4acc-a2c3-11fdf38a3764.PDF ─────────┬──────────────────────────────────────────────── 2026-05-08 16:36│中粮科工(301058):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6月 30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未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 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15 名激励对象存在股票交易行为,前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其在买 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相关信息建议其买卖公 司股票,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 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 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 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5865484-dcc2-478d-8085-35966c0de721.PDF ─────────┬──────────────────────────────────────────────── 2026-05-08 16:34│中粮科工(301058):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 日至 2026年 5月 7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对本次激励计划名单的相关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 反映,无反馈记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其他 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在本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20dabfa-20ee-4d4d-96cd-fa05311aff94.PDF ─────────┬──────────────────────────────────────────────── 2026-04-29 17:32│中粮科工(301058):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dca16d-f9f5-4393-9fca-38e784238343.PDF ─────────┬──────────────────────────────────────────────── 2026-04-29 17:32│中粮科工(3010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4月 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分别为郭斐女士、王登良先生、刘峥女士 、刘慧龙先生、邢子文先生和朱虎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叶雄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晓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在公司担任的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非独立董事补选。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涛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 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2d017f-25d9-47fb-b1d7-2bdcf65fed72.PDF ─────────┬──────────────────────────────────────────────── 2026-04-29 17:30│中粮科工(301058):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粮科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陈涛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候选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第 3.2.3 条、3.2.4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d8f0d1-bda7-401a-bbf1-5654374011df.PDF ─────────┬──────────────────────────────────────────────── 2026-04-29 17:30│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晓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晓虎先生因 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2028年 2月 13日止 。辞任后,李晓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晓虎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晓虎先生的工作内容已按公司规定办理了交接,其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李晓虎先生通过共青城盛良二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4,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李 晓虎先生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晓虎先生及其配偶、其他关联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 的股份锁定承诺。辞任后,李晓虎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中对离任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李晓虎先生在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晓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涛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ad060e-7f50-4089-b623-c084f14a5324.PDF ─────────┬──────────────────────────────────────────────── 2026-04-24 19:10│中粮科工(301058):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中粮科工(301058):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4ce871f-85fb-4379-950a-11d62402ff5a.pdf ─────────┬──────────────────────────────────────────────── 2026-04-24 17:01│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34efda8-e03a-4d21-af2f-addb3f1c77cc.pdf ─────────┬──────────────────────────────────────────────── 2026-04-23 19:10│中粮科工(30105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粮科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6]6937-4 号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科 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粮科工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粮科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6937-4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2feb182-679b-41f5-971e-61ea5413da1b.PDF ─────────┬──────────────────────────────────────────────── 2026-04-23 19:10│中粮科工(301058):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中粮科工(301058):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ed94256-7f27-4956-9426-0e359f94f5e9.PDF ─────────┬──────────────────────────────────────────────── 2026-04-23 19:10│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 表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或“乙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财务公司可 以从事的金融服务业务。财务公司与公司属受同一主体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中粮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斐、王登良、刘峥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明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叶慧青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 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中粮集 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二)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公司属受同一主体中粮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05.50亿元,负债总额253.80亿元,所有者权益51.70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53.50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198.51亿元,存放同业90.75亿元,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13.46亿元;2025年1- 12月财务公司实现利息收入5.1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09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63亿元。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实,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粮集团境 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3亿元; (4)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将其全部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等。 (5)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 款进行抵销;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 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甲方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粮集团境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乙方的承诺及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1.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为甲方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将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大额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大额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 项; (2)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乙方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 6个月以上未偿还; (4)乙方出现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5)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止。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 中粮集团境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公司在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粮集团境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 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资源,为公司提供 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查验了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中粮科 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 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 定要求。 七、2025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2.62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等信贷业务余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依法合规、互惠互利的原则,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43df975-fc17-413b-a768-fb44dd983b91.PDF ─────────┬──────────────────────────────────────────────── 2026-04-23 19:10│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证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6 年度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不超过 47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主体 银行 总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万元)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 10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湖支行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75,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锡胜利门支行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 8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湖支行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 3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西支行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6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司无锡滨湖支行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8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锡滨湖支行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50,000 短期或中长期 公司 合计 475,000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 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实际情况及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 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本次向银行新增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新增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 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c1d5b50-ddd0-47bb-a20b-b0d99e16afe8.PDF ─────────┬──────────────────────────────────────────────── 2026-04-23 19:10│中粮科工(301058):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07257ed-6933-4292-8501-f27765a6c383.PDF ─────────┬──────────────────────────────────────────────── 2026-04-23 19:09│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 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4日 14:0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 18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3.00 《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 非累积投票 √ 的议案》 提案 4.00 《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续签<金 非累积投票 √ 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 5.00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非累积投票 √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提案 6.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非累积投票 √ 理的议案》 提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非累积投票 √ 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 8.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 非累积投票 √ 议案》 提案 9.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 √ 案》 提案 1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2.00 《关于修订<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非累积投票 √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 非累积投票 √ 项的议案》 提案 14.00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 15.00 《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 √ 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16.00 《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1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 非累积投票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0-13.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相关公告。议案14.00-17.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议案 3.00-4.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议案 13.00-17.00需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姚辉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 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6.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 186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 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 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 (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 出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慧君、江小燕 联系电话:0510-85889593 联系传真:0510-85577756 电子邮箱:dbzlgk@cofco.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 18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035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17d21c-0721-421e-b018-295e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本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24,084,072.86 元,加上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67,020,443.50 元,向全体股东发放 2024年度分红 76,841, 136.7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408,407.29元后,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01,854,972.32 元。公司合并报表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64,213,448.1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01,854,972.32元。 3.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遵照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分红回报规划 的相关内容,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512,274,245 .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6,841,136.7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如本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则 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76,841,136.75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2.81%;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6,841,136.75 76,841,136.75 76,841,136.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3,089,396.14 233,671,434.86 217,687,761.49 (元) 研发投入(元) 182,723,817.31 159,159,492.77 165,319,749.47 营业收入(元) 3,062,538,875.39 2,652,057,222.98 2,414,474,442.3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764,213,448.13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01,854,972.32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230,523,410.25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28,149,530.8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230,523,410.25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507,203,059.55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6.24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 76,841,136.75 元(含税),2023-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 230,523,410.25元 ,高于 2023-2025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的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 2024年末、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57,811,113.60元、135,310,164.72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 3.24%、2.66%。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6】6937号);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4b91bbe-62e3-42bf-9f6d-7b9ce47a7bb2.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中粮科工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中粮科工(301058):中粮科工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7149c5e-6a93-4341-83c5-ba3342e27155.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 一、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叶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叶雄先生因工作变 动原因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2 月 14日至 2028年 2月 13日。 辞任后,叶雄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叶雄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叶雄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叶雄先生 任总经理期间所做工作表示感谢!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认为陈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相关职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聘任总经理后,陈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6acd49a-3f88-4e8b-9796-a5a1c67e7496.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总经理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一、关于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姚辉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3.2.3 条、3.2.4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姚辉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姚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传许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3.2.3 条、3.2.4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张传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对总经理任职资格的审查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陈涛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3.2.3 条、3.2.4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7039df1-b85a-45c5-ae11-a91585804002.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b280fb6-2cc0-4456-964c-78f804ff6337.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ca93aec-6505-40ed-95f5-a161c5c0107b.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辉) ─────────┴──────────────────────────────────────────────── 中粮科工(30105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08bc325-9f49-4f0d-8f2a-732ba5c84088.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fc879f3-3196-40a0-9572-396e47e6c19d.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科工”或“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同时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 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持续稳健经营 中粮科工是农粮食品及冷链物流领域一流的综合性技术服务商及设备制造商,主营业务分为设计咨询、机电工程系统交付等专业 技术服务业务板块以及设备制造业务板块。 公司以“科技引领产业,智慧守护粮安”为使命锚点,锚定“创新驱动、工艺领先、装备智造、数智赋能”战略定位,围绕市场 运行痛点和行业发展重点方向,探索“设计咨询+机电交付+装备制造+运维服务”的一体化营销与交付模式。锚定绿色智慧储粮等需 求,聚焦粮食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积极拓展运维服务业务。 公司始终坚守主责主业,以经营攻坚提效益、以战略规划明方向、以深化协同强赋能,全方位优化经营管理、夯实发展根基,推 动经营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63 亿元,同比增长 15.48%;利润总额 2.78亿元,同比 增长 9.33%;新签合同 42.12亿元,同比增长 8.81%。机电工程系统交付业务收入占比达 67.68%,成为核心增长极;“两金”管控 成效显著,资产负债率降至 51.79%,资产质量与盈利水平双提升。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维护粮食供应链稳定、科技兴粮等职责使命,深耕 主营核心业务,补强产业链,培育和孵化战略新兴产业,推动“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坚决推进一体化专业化改革走深走实, 强化创新发展,实现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二、聚力科技创新,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科技自主创新,创新投入持续加大,创新基础不断夯实。近年来,公司紧扣中粮集团科技创新长远规划及公司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设立科技管理部统筹科技创新全流程管理,健全科创制度保障体系;组建科创中心打造专业攻坚核心载体,强化 技术研发攻坚能力,厚植长远发展的科技根基。同时,公司聚焦节粮减损与产业升级需求,在关键技术、高端装备和数智化转型领域 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首创“六面主动控温”智能储粮新体系,攻克低温水冷均温等关键技术实现绿色储粮,入选国务院国资委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自研新型大产量长距离管链输送机填补国内空白,连续式环保负压烘干机补齐产业链短板,两 款产品均获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此外,公司向纵深推进数改智转,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人工智能+”发展模式 ,推动智慧冷链及农产品流通数字孪生运维平台在重点项目实现阶段性应用。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力科创赋能,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智能装卸装备、AI+快检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高端装备 产品迭代升级。深化产学研用协同,筹建外部专家智库,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加速数智化转型,筹组数字化事业部,推动智慧工厂、 数字孪生平台落地应用,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 三、优化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 续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取消监事会且不设监事,原由监事 会行使的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承接履行,公司同步对《公司章程》等 27项治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并新增制定了 4项 治理制度,顺利实现由监事会监督模式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导的治理模式过渡。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通过建立严格的任职资格审查、细化现场履职记录、设立专门会议机制等,切实发挥独立董事 监督制衡作用;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薪酬与业绩强关联机制,严格执行薪酬追索扣回及递延支付规 定,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 未来,公司将持续跟进监管政策要求,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履职保障,建立科学、高效的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推进审计监督、风险管控、内 控建设的有效融合,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相关者的利益。 四、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持续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自公司上市至 2024年以来,累计现金分红 3.33亿元。 公司注重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2025 年,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通过股权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实现公司和股 东价值最大化。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意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统筹做好经营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努力提 升股东回报水平,积极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与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完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重大事项报告与内部保密机制,依 法、合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主营业 务、经营状况等有助于投资决策的关键信息,不断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公司积极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担当,逐步将 ESG理念纳入公司的战略与经营中,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注重公司在环 境、社会及治理领域的履责情况,提升环境、社会及治理能力。2024年-2026年,公司连续三年披露年度ESG 报告,不断推动公司价 值与社会价值实现共享共创。2025 年度,公司成功入选“2025 无锡市上市公司 ESG 慈善实践案例”,并荣获“第三届国新杯 ESG 金牛奖百强”奖项。 公司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起多样化的沟通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专用 邮箱等多层次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双向沟通互动,主动倾听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认真回应投资者关切,及时传递公司发展及经营管理 等相关信息,更高效地向投资者传导公司价值,2025年,公司制订并贯彻落实了《市值管理制度》。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与此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丰富投 资者沟通交流渠道,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沟通精准度,不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多措并举增强 与市场的互动。 综上,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通过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科技创新不断提升经营质量,持续完善公司规范 运作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为促进资 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004ca1-322f-4e43-8f01-55aac9e8d3cd.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中粮科工(30105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08998dc-f304-4d00-9709-ed7c99507eb6.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9962c3-84cb-4cb2-bc6e-e505fd89ef58.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 报告摘要》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 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8bda0ed-8f30-4852-800b-0e053ab76c4d.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 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陈涛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张楠先生;独立董事刘慧龙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oGtUltIru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且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a3c36b1-b9e7-49fc-8ff1-4dd9e22b3c43.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 一、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朱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独立董事、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2028年 2月 13日止。辞职后,朱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同时将导致公司董事 会下设部分专门委员会人数及成员结构不满足法定要求,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 董事就任前,朱虎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目前,朱虎先生、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虎先生、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股份锁定承诺。辞职后,朱虎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中对离任董监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朱虎先生在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朱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姚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补选张传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传许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姚辉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 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姚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姚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选举董事长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叶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为止。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叶 雄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同时担任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874749d-497d-4d40-8fc4-0850d78d1011.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与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 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 2025年 1-12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7,281,920.19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项目 2025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01,976.85 类别 项目 2025年度计提金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1,520,472.0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413,071.23 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2,215,906.63 本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1,334,447.13 合计 -57,281,920.19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 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 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 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 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 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 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 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 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 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 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二)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 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 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 (三)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 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 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 (四)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 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 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五)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一)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六)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一)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反映企 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57,281,920.19 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5年 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7 ,281,920.19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dd154f0-3b2e-49fb-97b1-1d5f9294be4e.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姚辉) ─────────┴──────────────────────────────────────────────── 中粮科工(30105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姚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9e46bd7-cdcf-4bde-ae8a-e78ca9b844df.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 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 12月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天职国际拥有合伙人 90人,注册会计师 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3人 。 天职国际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 2024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4家,审计收费 2.30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7家。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 2026年初至 本公告披露日,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3次。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4次,涉及人员 39名,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琼女士,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庆翔先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卫帆先生,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 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187 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 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 187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5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32万元,与 2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2026年度审计范围如有调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天职国际合理确定价格,并对 审计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人员信息、诚信记录、证券服务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天职国际聘期内的审计工作情况监 督和评估。认为天职国际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8a3650e-9289-472f-84b9-0b64117259a8.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刘慧龙先生、陈良先生(已离任)、林云鉴先生(已离任)、潘思轶先生(已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刘慧龙先生、陈良先生(已离任)、林云鉴先生(已离任)、潘思轶先生(已离任)已向公司出具《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a4c66f0-6af4-4b6f-b6db-eaa0f3dd1665.PDF ─────────┬──────────────────────────────────────────────── 2026-04-23 19:07│中粮科工(301058):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 12月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天职国际拥有合伙人 90人,注册会计师 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3人 。 天职国际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 2024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4家,审计收费 2.30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7家。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 2026年初至 本公告披露日,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3次。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4次,涉及人员 39名,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琼女士,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庆翔先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卫帆先生,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 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187 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 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 187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5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32万元,与 2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2026年度审计范围如有调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天职国际合理确定价格,并对 审计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并经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 了沟通。 天职国际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 中天职国际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6年 4月 2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天职国际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 、审计时间、关键审计事项等初步预审情况进行沟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听取了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6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 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充分了解其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三)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5a77fca-578f-4a96-bca1-f5c64aa979b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中粮科工: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4112.PDF ─────────┬──────────────────────────────────────────────── 2026-04-24│中粮科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4124.PDF ─────────┬──────────────────────────────────────────────── 2025-10-30│中粮科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461.PDF ─────────┬──────────────────────────────────────────────── 2025-08-29│中粮科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440.PDF ─────────┬──────────────────────────────────────────────── 2025-04-26│中粮科工: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758.PDF ─────────┬──────────────────────────────────────────────── 2025-04-26│中粮科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733.PDF ─────────┬──────────────────────────────────────────────── 2024-10-29│中粮科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95.PDF ─────────┬──────────────────────────────────────────────── 2024-08-30│中粮科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051.PDF ─────────┬──────────────────────────────────────────────── 2024-04-20│中粮科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8924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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