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59 金三江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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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2 │金三江(301059):关于三江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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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金三江(30105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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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20 │金三江(30105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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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3 │金三江(3010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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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1 │金三江(3010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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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1 │金三江(301059):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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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3:00 │金三江(301059):关于三江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停牌核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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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1:39 │金三江(301059):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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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 │金三江(301059):关于三江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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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8:08 │金三江(301059):关于三江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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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2│金三江(301059):关于三江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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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698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0.00 元,期限 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
年 2.50%。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2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7 月 3日起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江转债”,债券代码“123273”。“三江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6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32年 6月 1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三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4.
43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江转债”不存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三江转债”在 2026 年 7月 16 日至 2026 年 7月 20 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
三、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三江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截至 2026 年 7月 20 日收盘,“三江转债”价格为 224.289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偏离 124.289%;
6、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7、公司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
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三江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6 年 7 月 20 日当日收盘跌幅为-11.39%,换手率为 131.46%,连续 3 个交易日(202
6 年 7 月 16 日、2026 年 7月 17 日、2026 年 7月 20 日)内累计涨跌幅偏离值为-33.89%。
2、截至 2026 年 7月 20 日,“三江转债”价格为 224.289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124.289%。“三江转债”按照当前转
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 70.201元(转股价值),转股溢价率为 219.50%。敬请投资者关注当前“三江转债”的估值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可转债本次交易异常波动发生在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6.2.2 条的规
定,公司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无需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3859b4a9-2bca-4c35-a6c5-8c033dcb2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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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金三江(30105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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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三江转债,债券代码:123273)自
2026 年 7月 16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未交易可转债。公司控股股东参与配售所持有的可转债,在锁定期内未进行减持,在该异常
波动期间未参与交易。
“三江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自 2026 年 7月 3日上市,开盘涨幅达30%,触及临时停牌,当日收盘涨幅 57.30%。2026 年
7月 3日至 2026 年 7月 10日期间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247.00%,累计换手率约为 888.36%;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 1.63%。截
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三江转债”价格为 347.000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247.00%。“三江转债”按照当前转股价格转
换后的价值为 86.625 元(转股价值),转股溢价率为 300.58%。截至 2026 年 7月 1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1.90 元/股。近期,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可转债价格与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偏离,存在较大的估值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三江转债”的二级
市场交易风险。
一、关于公司可转债停复牌情况的说明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自 2026 年 7 月 3 日上市,开盘涨幅达 30%,触及临时停牌,当日收盘涨幅 57.30%。2026 年 7
月 3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期间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247.00%,累计换手率约为 888.36%;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 1.63%,可
转换公司债券价格变动严重偏离正股走势。鉴于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较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三江转
债”自2026 年 7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核查,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三江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6)。
停牌期间,公司就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三江转债”将于 2026 年 7月 16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二、关于公司核查相关情况的说明
鉴于“三江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或者相关交易指标出现异常的未披露事项,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资产重组、股权转让
等重大事项;
2、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未交易可转债。公司控股股东参与配售所持有的可转债,在
锁定期内未进行减持,在该异常波动期间未参与交易;
3、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三江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严重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三江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自 2026 年 7月 3日上市,开盘涨幅达30%,触及临时停牌,当日收盘涨幅 57.3%。2026
年 7 月 3 日至 2026 年 7 月 10日期间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247.00%,累计换手率约为 888.36%;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 1.63%
。截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三江转债”价格为 347.000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247.00%。“三江转债”按照当前转股价
格转换后的价值为 86.625 元(转股价值),转股溢价率为 300.58%。截至 2026 年 7月 1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1.90 元/股。近
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可转债价格与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偏离,存在较大的估值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三江转债”的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债券市场风险及公司《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可转债价格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资本
市场氛围、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方面影响,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可转债市场风险,审慎决策、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
资。
3、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可转债本次停牌核查发生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6.2.2 条的
规定,公司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无需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未公开的 2026 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向其他第三方提供。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e9473cf8-7089-4958-9b41-e062c91af9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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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20│金三江(30105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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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6〕698 号)同意注册,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
,9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4,245,283.02 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 285,754,716.98 元于 2026年 6月 24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6,272,896.2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3,727,1
03.7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6210060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公司 2026 年 6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等具体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募集资金
用途
1 金三江(肇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58436777 5,000.00 马来西亚二
)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氧化硅生产
2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699081763945 10,000.00 基地建设项
公司肇庆分行 目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79043040100 5,000.00
公司佛山分行 16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901014202 8,575.47
公司肇庆分行 050574
5 金三江(马来 中国工商银行(马来 0129000100002 0.00
西亚)有限公 西亚)有限公司 207102
司
合计 28,575.47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金三江(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金三江(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三”,“甲方一”与“甲方二”、“甲方三”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四”)
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五”,“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与“乙方五”
合称为“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
如下协议:
1、甲方确保上述五个专户仅用于甲方二“马来西亚二氧化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甲方三作为募集资金的中转方,须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将相关款项划转至甲方二的专户,从而保证募集资金的
正常使用和监管。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
符合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
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
提供前述信息。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3、甲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以及乙方四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
算账户管理办法》。甲方、乙方五应当共同遵守《反洗钱法》及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颁发的有关结算账户开立与使用的规定等马来西亚
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
续督导。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琳、王昌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
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
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丙方接收账户对账单的邮箱地址为
lin_chen@citics.com、wang_chang@citics.com。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
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8、甲方 1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累计从专户支
取的美元或马来西亚林吉特金额按支取当日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当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或马来西亚林吉特兑人民币
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计算】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凭证。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照协议
相关规定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11、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
(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
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13、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本
协议以中文为准。如中、英文互相分歧时,以中文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fd6bba3-c1c5-4fd8-81f9-915be2f3b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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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3│金三江(3010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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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30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7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创业路 15 号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转股价格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持有“三江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登记方式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时间:2026 年 07月 28 日-2026 年 07月 29 日 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创业路 15 号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
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
填写《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
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26 年 07 月30 日下午 13:30 至 14:30 进行签到进场。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二)会议联系方式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志霞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创业路 15 号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电话:0758-3681267
传真:0758-3623858
邮箱:ir@jsjgcl.com
邮编:52623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fed5b60-a1cb-4a9b-a04d-9ee982c68c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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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1│金三江(3010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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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4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14 日通过通
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
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法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自 2026 年 6月 18 日至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
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的未来 6个月内(即2026 年 7月 31 日至 2027 年 1月 30 日),如再次触发“三江转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7年 1月 31 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三
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
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国法先生、任振雪女士、王宪伟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
议,因此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2026 年 7月 30 日(星期四)
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c6c574c-f217-473c-9752-730f25790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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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1│金三江(301059):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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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6 年 6月 18 日至 2026 年 7月 14 日,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国法先生、任振雪女士、王宪伟先生回避表决。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对该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的未来 6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31 日至 2027 年 1月 30日),如再次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7 年 1月 31 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三江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698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0.00 元,期限 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
年 2.50%。(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2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7 月 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三江转债”,债券代码“1232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6月 2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12 月 24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 年
6月 1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
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三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4.43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江转债”不存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6月 18 日至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
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
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国法先生、任振雪女士、王宪伟先生回避表决。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的未来 6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31 日至 2027 年 1月 30日),如再
次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7 年 1月 31 日起重
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
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a2a718a-9c3b-429f-bd74-23e746308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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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3:00│金三江(301059):关于三江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暨停牌核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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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自 2026 年 7 月 3 日上市,开盘涨幅达
30%,触及临时停牌,当日收盘涨幅 57.3%。2026 年 7 月 3 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期间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247.00%,累计换
手率约为 888.36%;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 1.63%,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变动严重偏离正股走势。鉴于近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价
格波动较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三江转债,转债代码:123273)自 2026 年 7月 1
3日开市起停牌核查,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尽快披露核查结果并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144ba62-69f4-4d4c-9a68-5271b0a6bf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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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1:39│金三江(301059):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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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6 元/股(含本数),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为 747,757 股至 1,246,26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至 0.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
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首日股份回购情况:2026 年 7月 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7,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7月 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股份回购累计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667,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 12.5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0 元/股,成交总金额 19,996,803元(含交易手续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7月 6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回购股份
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7 月 6日至 2026 年 7月 10 日,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1,6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
总股本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609,426 10.65% 26,276,926 11.37%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544,574 89.35% 204,877,074 88.63%
股份总数 231,154,000 100% 231,154,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
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减资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
人,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016ad13-fec8-42db-889d-3d98d9d4bb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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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8│金三江(301059):关于三江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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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698 号),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00,0
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 元,期限 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
.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2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7 月 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三江转债”,债券代码“123273”。“三江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6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32年 6月 16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三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4.43 元/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江转债”不存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二、可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三江转债”在 2026 年 7 月 6 日至 2026 年 7月 10 日连续 5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三、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三江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截至 2026 年 7月 10 日收盘,“三江转债”价格为 347.000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偏离 247.00%;
6、可转债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7、公司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严重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三江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6 年 7 月 10 日当日收盘涨幅为13.97%,换手率为 433.34%,连续 5个交易日(2026
年 7月 6日至 2026 年 7月10 日)内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偏离值 122.38%。
2、截至 2026 年 7月 10 日,“三江转债”价格为 347.000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247.00%。“三江转债”按照当前转
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 86.625元(转股价值),转股溢价率为 300.58%。敬请投资者关注当前“三江转债”的估值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可转债本次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发生在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6.2.2 条
的规定,公司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无需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01a6233-450d-4121-9468-6b3e4e25b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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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8:08│金三江(301059):关于三江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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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698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0.00 元,期限 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
年 2.50%。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2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7 月 3日起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江转债”,债券代码“123273”。“三江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6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32年 6月 1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三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4.
43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江转债”不存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三江转债”在2026年 7月 8日至2026年 7月 9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
三、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三江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截至 2026 年 7月 9日收盘,“三江转债”价格为 304.477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偏离 204.477%;
6、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7、公司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三江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6年 7月9日当日收盘涨幅为12.02%,换手率为 447.10%,连续 2 个交易日(2026 年 7
月 8 日、2026 年 7 月 9 日)内累计涨跌幅偏离值 34.71%。
2、截至 2026 年 7月 9日,“三江转债”价格为 304.477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204.477%。“三江转债”按照当前转股
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 82.051元(转股价值),转股溢价率为 271.08%。敬请投资者关注当前“三江转债”的估值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可转债本次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发生在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6.2.2 条
的规定,公司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无需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a0c9b9c-8c59-439b-b764-321632303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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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6│金三江(301059):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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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6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0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
不高于 1,246,261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06元/股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747,757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
026 年 7月 3日、2026 年 7月 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7 月 6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4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11%,最高成交价为 12.1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57,7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5f283e30-6c0c-4bf7-ab62-8810a35843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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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2│金三江(30105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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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月 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 100,934,135 43.67
2 广州赛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29,206,387 12.64
(有限合伙)
3 赵国法 16,354,451 7.08
4 任振雪 16,354,451 7.08
5 邹瀚枢 3,365,690 1.46
6 广州赛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2,288,049 0.99
(有限合伙)
7 许俊华 1,880,300 0.81
8 沈道义 1,232,000 0.53
9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 1,081,922 0.47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 陈俊俊 800,000 0.35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
股份总数比例(%)
1 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 100,934,135 48.87
2 广州赛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29,206,387 14.14
(有限合伙)
3 赵国法 4,088,613 1.98
4 任振雪 4,088,613 1.98
5 邹瀚枢 3,365,690 1.63
6 广州赛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2,288,049 1.11
(有限合伙)
7 许俊华 1,880,300 0.91
8 沈道义 1,232,000 0.60
9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 1,081,922 0.52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 陈俊俊 800,000 0.39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4db98909-50a5-4b49-9270-2d834148f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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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2│金三江(301059):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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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642ed7d0-9b59-4223-94f2-1cff4418a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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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46│金三江(301059):关于三江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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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代码:123273 债券简称:三江转债
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14.43 元/股
转股期限:2026 年 12 月 24 日至 2032 年 6月 16 日
自 2026 年 6月 18 日至 2026 年 7月 6日,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2.2655 元/股,按四舍五入约为 12.27 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触发“三江转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和《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698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0.00 元,期限 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
年 2.50%。(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2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7 月 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三江转债”,债券代码“1232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6月 2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12 月 24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 年
6月 1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
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三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4.43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江转债”不存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6月 18 日至 2026 年 7月 6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 12.2655元/股,
按四舍五入约为12.27 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
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三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6 年 6月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672bdb0c-afe5-4df1-9d6b-be6e9629a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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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09│金三江(301059):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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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3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9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
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法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
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6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公
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
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2,5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6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0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高于 1,246,261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
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0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747,757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
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了顺利实施本
次股份回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
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
约;
5、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f5df5930-290f-4801-98b0-6866d65ca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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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08│金三江(30105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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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e020271-019a-49d0-8884-7960e5ac1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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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30│金三江(301059):关于拟在马来西亚购买土地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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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关于拟在马来西亚购买土地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300829e-ecd7-41b6-8c28-8d07538c50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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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28│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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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62388bd-661b-4aa5-ae16-0df7c14a4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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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28│金三江(301059):中信证券关于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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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中信证券关于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76008cd-26c6-4942-9498-34bbd7aee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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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28│金三江(30105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交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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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交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d3221c0-43e1-4bb7-bd77-b0e7e0be8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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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36│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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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698号文同意注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三江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7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29,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2,900,000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6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9,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6年 6月 17日(T日)结束。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本次发行向原
股东优先配售总计2,707,457张,即 270,745,7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3.36%。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年 6月 22日(T+2日)结束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89,79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8,979,3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74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74,700.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此外,《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张为 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张为 1个申
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3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 2,750张,包销金额为 275,000.0
0元,包销比例为 0.09%。
2026 年 6月 24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由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2072
发行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8ee70c8-92c9-471f-840b-b89bd4f1e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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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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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江”、“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三江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 1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年 6月 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29,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
责任,包销基数为 29,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8,7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
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
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
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
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金三江及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于 2026年 6月 18日(T+1日)主持了三江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
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6”位数 340032,840032
末“8”位数 12414071,32414071,52414071,72414071,92414071,08053759,33053759,58053759,
83053759
末“9”位数 778757624,028757624,153757624,278757624,403757624,528757624,653757624,
903757624
末“10”位数 5448790041,2597139515,1004691258,8440695487,7380788562,4098387587
凡参与三江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9,254 个,每个中签
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1,000元)三江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dde2aac-9922-4b8c-9ab7-7fb671ca08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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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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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江”、“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三江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
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年 6月 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
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
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29,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
责任,包销基数为 29,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8,7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
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
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
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
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金三江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 2026年 6月 17日(T日)结
束。
根据 2026年 6月 15 日(T-2日)公布的《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三江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
下:
一、总体情况
三江转债本次发行 29,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2,900,000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6年
6月 17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三江转债共 2,707,457张,即 270,745,7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3.36%
。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三江转债共 192,540张,即 19,254,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64%,网
上中签率为 0.0002098731%。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 量为 91,741,129,120 张 ,配 号总 数 为 9,17
4,112,912 个 ,起 讫号 码为000000000001-00917411291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6年 6月 18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 中 签 结 果 将 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
购买 10张(即 1,000元)三江转债。
四、配售结果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 2,707,457 2,707,457 1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81,392 2,081,392 100%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91,741,129,120 192,540 0.0002098731%
合计 91,743,836,577 2,899,997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 1,272,174 张、实际控制人赵国法及任振雪分别获配数量为 206,131张
和 206,131张,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赛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配368,117张,广州赛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获配 28,839张,合计获配数量为 2,081,392 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1.77%;
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张为 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张为 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3张由
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三江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6年 6月 1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金三江(肇庆
)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国法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创业路 15号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8-3681267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0262072
发行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7ab90f0-a892-4d92-8ae2-61b5130dc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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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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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江”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698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
性公告》已刊登于2026年6月15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投资者亦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金三江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a63d08c7-319b-4eb9-9a37-ccc0be697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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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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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290129f7-25e9-4b82-8b4e-be5b250ae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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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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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6e3e684-8557-4fb1-a057-867f366164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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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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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46d49d17-be00-495b-93d1-1a5f0c0168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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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金三江(30105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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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f0249888-a0ba-4508-be4a-8b9998250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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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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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0cf77b44-a0a3-4f49-85ef-2286976b9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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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金三江(30105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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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83f93c75-3796-4f86-bd14-a9305af37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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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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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94864603-6eef-4112-b20f-ceaa8da8c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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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5│金三江(301059):中信证券关于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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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中信证券关于金三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a39cf545-6e8e-4f80-b66f-e97f0c883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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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金三江(301059):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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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d53f2d13-351b-4905-96d0-e2bfb056a5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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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6│金三江(301059):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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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5月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届满,现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
股票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截至 2024 年 6月 7日收盘,本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11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4816%,成交金额合计9,880,755.06 元(其中通过员工自有资金购买 7,904,604.05 元,通过公司计提的激励金购买 1,976,15
1.01 元),成交均价为 8.875 元/股(注:以上成交金额、成交均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2、2025 年 6月 6日,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可解锁比例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 50%
,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56,6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码:2025-034)。
3、后续根据管理委员会相关决策,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556,600 股,并将相关收益发放
给员工持股计划各位参与者。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556,700 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金三江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批解锁时间为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后,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本次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股份数量为 556,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
截至 2026 年 6月 6日,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仅适用于持有人持有份额中对应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奖励金的标的股票权益,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
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
批次标的股票权益的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解锁期 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营业收入相比 2023 年增长率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锁期 2024 年 20% 40%
第二个解锁期 2025 年 60% 8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在各考核年度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如下: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 X=100%
An≤A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关于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关于确认内部董事赵国法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2《关于确认内部董事任振雪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3《关于确认内部董事王宪伟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4《关于确认独立董事孙东方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5《关于确认独立董事齐珺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6《关于确认离任董事吴卓瑜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6.07《关于确认离任独立董事相建强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6.08《关于确认离任独立董事饶品贵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7.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就上述议案中的 6.01、6.02回避表决。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cb9ddac-2ee7-480f-9576-fd890f814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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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4│金三江(3010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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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cdf3d7a-6c86-4374-ad10-0e6d9f1b3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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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2│金三江(301059):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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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
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
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任振雪女士,独立董事齐珺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建栋先生,董事会秘书任
志霞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7: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4a1c8b7-366b-4e62-bc59-293acca71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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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00:38│金三江(30105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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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d8960ae-d8a7-4aaf-a9b3-6b84466ab1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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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00:38│金三江(30105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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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5fa6e41-7c9f-4d49-a5ac-37d3e506c7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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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4│金三江(3010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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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231583b-b493-4015-b12a-8c46ac67a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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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金三江(30105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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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认为,近一年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
童益恭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 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24,121.82万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3,
622.69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方面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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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金三江(3010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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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143b456-54fb-4d06-aa07-2fdd240355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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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金三江(3010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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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b33df99-275c-4bda-bfff-8409bf2a6a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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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金三江(301059):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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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议案于2024 年 4月 11 日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 年 4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饶品贵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4 年 4月 23 日至 2024 年 5月 3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4年 5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
.34 元/股调整为 4.07 元/股。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55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2.
7618 万股。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部分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0028 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9月 29 日,公司办理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工作,2024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成功上市。
7、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触发值,同意作废
部分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2.6352 万股。该议案已于2026年4月1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对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将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2.6352 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
理,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 92.6352 万股,上述作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
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afbc900-0f3f-42d4-a90c-6b0b3eab4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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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金三江(30105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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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
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
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业务无实质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0b092d8-6a28-4e4b-b289-fd6fe8f83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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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金三江(301059):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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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及 2026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
就自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
单位:万元
姓名 任职状态 职务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
赵国法 现任 董事长 127.48
任振雪 现任 董事、总经理 127.48
王宪伟 现任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74.11
孙东方 现任 独立董事 -
齐珺 现任 独立董事 2.70
任志霞 现任 董事会秘书 56.66
吴建栋 现任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3.48
吴卓瑜 离任 董事、副总经理 54.49
相建强 离任 独立董事 -
饶品贵 离任 独立董事 17.38
注: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内部董事、副总经理吴卓瑜,已于 2025 年 5月 22 日离任。
3、公司外部董事相建强、饶品贵,已于2025年11月17日届满离任。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姓名 董事类型 现任职务 税前薪酬标准
赵国法 内部董事 董事长 不超过 250 万元/年
任振雪 内部董事 董事、总经理 不超过 250 万元/年
王宪伟 内部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不超过 150 万元/年
孙东方 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 20 万元/年
齐珺 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 20 万元/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姓名 现任职务 税前薪酬标准
任振雪 董事、总经理 不超过 250 万元/年
王宪伟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不超过 150 万元/年
吴建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不超过 150 万元/年
任志霞 董事会秘书 不超过 150 万元/年
三、其他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通过后即可生效,董事薪酬方
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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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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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金三江: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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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金三江: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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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金三江: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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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金三江: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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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金三江: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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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金三江: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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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金三江: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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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金三江: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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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金三江: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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