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1 匠心家居 更新日期:2024-05-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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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匠心家居(301061):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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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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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匠心家居(301061):中信建投关于匠心家居2023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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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匠心家居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岩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傅志武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工作内容
目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0(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建智
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
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以上三
个募投项目的试运行状态时间再次进
行调整,各延期 12 个月,独立董事和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董监高任职行
为规范以及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新规
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及利润分配 是 不适用
政策的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是 不适用
履行的承诺
7.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被补缴情形的 是 不适用
风险承担的承诺
10.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 是 不适用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延长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ada8586f-613d-40c2-b74e-d60d7cfc5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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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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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c6539008-8305-4f1a-a222-f372562cee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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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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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62b0838-d7f2-4841-ba37-bdaece2c8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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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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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3 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53,980,923.10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法定盈余公积 25,398,09
2.3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9,557,236.15 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 128,000,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230,140,066.94 元,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04,381,871.82 元。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
要,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12,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400 万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预计转增 3,840 万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
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cdf0aba1-df45-49ea-a107-d2e1f00cd3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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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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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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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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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7c36791d-8a87-48d1-9e3d-cb63e5ff3b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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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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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冯建华、郭欣、王宏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冯建华、郭欣、王宏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bf2ef55a-0107-47f4-a08f-96ef821819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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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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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3 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
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 5 万元人民币(含税),一次性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
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四)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4bb890b-bb35-4dff-834a-188c9612f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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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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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ded1f25-d689-4829-810c-48478b2e1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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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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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9cd11078-8cb4-462c-8f88-84ecb9794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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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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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0ae9dd21-6072-4e3c-9359-1719a61461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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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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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dce3a93-e18a-4284-9eeb-d66c80b2d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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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匠心家居(301061):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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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常
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
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HHC USACorporation、匠心美链(海
南)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海南匠心独具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海南匠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MotoMotion Vietnam Limited
Company、常州匠心美链家居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匠心美链家居有限公司”)、MotoMotion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江苏
匠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
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审计、对外
投资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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