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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61(匠心家居)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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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61 匠心家居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9:40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3 19:40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3 19:40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4-23 19:40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6-04-23 19:39 │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19:39 │匠心家居(301061):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3 19:39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欣) │ ├─────────┼──────────────────────────────────────────────┤ │2026-04-23 19:39 │匠心家居(30106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3 19:39 │匠心家居(30106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3 19:39 │匠心家居(301061):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 └─────────┴──────────────────────────────────────────────┘ ─────────┬──────────────────────────────────────────────── 2026-04-23 19:40│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a901cda-9ad4-4359-8de2-3fd92a5b6267.PDF ─────────┬──────────────────────────────────────────────── 2026-04-23 19:40│匠心家居(30106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5-45 号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匠心家居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匠心家居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匠心家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16d14f-e58a-4635-a5fa-d39f737e97ab.PDF ─────────┬──────────────────────────────────────────────── 2026-04-23 19:40│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之需要,保障资金供给安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总额度不超过 75亿元,担保 方式为信用,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为准。为高效推进授信及融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 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350f7ab-2ed7-4be9-b9d1-8a33f595e5f5.PDF ─────────┬──────────────────────────────────────────────── 2026-04-23 19:40│匠心家居(30106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业务需要,拟向关联方李小勤租赁房产用于公司员工住宿,预 计与上述关联人在 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去年实际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 额为 29.64万元。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决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小勤、徐梅钧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全票 同意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预计金额 截至 2026 上年发生金 类别 内容 价原则 (万元) 年 4月 22 额(万元) 日已发生金 额(万元) 从关联人 李小勤 房产租赁 市场价 30.00 9.10 29.64 租入房产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 关联 关联 上年实 预计金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引 交易 人 交易 际发生 额(万 生额占 生额与 类别 内容 金额(万 元) 同类业 预计金 元) 务比例 额差异 (%) (%) 从关 李小 房产 29.64 30.00 0.88% -1.20% 详见于 2025年 4月 23 联人 勤 租赁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租入 (www.cninfo.com.cn) 房产 披露的《关于 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 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 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 不适用 对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 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 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李小勤 (二)关联关系:李小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徐梅钧为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5 的规定,李小勤、徐梅钧夫妇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上关联交易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发生,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 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依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 在上述预计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 ,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各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决 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909f0d1-fb77-41f0-a236-ff97368e402e.PDF ─────────┬──────────────────────────────────────────────── 2026-04-23 19:39│匠心家居(30106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一号楼 3楼 131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 8.01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4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3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一号楼 2楼 1205 室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 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以便登记确认。(须在 2026 年 5 月 13 日17:00 前送达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及邮件发送地址如下: ①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一号楼 2楼 1205 室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②邮件发送地址:investor_relations@motomotionfurniture.com(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 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519-85582889 联系传真:0519-85582856 电子邮箱:investor_relations@motomotionfurniture.com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一号楼 2楼 1205 室证 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00 5、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持续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各自承担,敬请谅解并提前安排。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c840e1b-1701-4591-866c-2fabba8b2228.PDF ─────────┬──────────────────────────────────────────────── 2026-04-23 19:39│匠心家居(301061):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 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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