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2 上海艾录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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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 │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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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 │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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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 │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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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 │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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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 │上海艾录(3010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尧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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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 │上海艾录(3010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钰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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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 │上海艾录(3010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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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 │上海艾录(30106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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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8 │上海艾录(30106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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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7 │上海艾录(30106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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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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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安康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 上海艾录
股票代码 301062.SZ
上市时间 2021-09-14
注册资本 40,039.18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乐路 88号
邮政编码 201508
电话号码 021-57293030
公司网址 www.ailugroup.com
经营范围 机器人灌装设备、塑料制品、塑料软管的技术开发、设计和销售,
高分子环保复合包装纸袋、复合袋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纸张、胶粘剂、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包装设计,包装印刷,从
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28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艾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 张,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
币 7,420,000.00元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92,5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月 27 日到位。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
人民币 9,806,386.81元,扣除上述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193,613.19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429号《验资报告》。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中信证券处理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
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
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中信证券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4946f7f-1887-4793-92d4-e742f1de02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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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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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90b4068-0267-4249-8aec-78d8d3c8f9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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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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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
荐业务》的要求,对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录”、“公司”)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赵成豪、欧阳颢頔
(三)培训时间:2026年 4月 29日
(四)培训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 3588号 2楼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赵成豪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进行了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自律监管指引的有关要求,对上海艾录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加深了培训对象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了培训对象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
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5663e81-89f8-44c8-ab7d-8c0f94335e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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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7│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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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录(301062):中信证券关于上海艾录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1b89edc-ac4a-4900-a6e8-26a42d831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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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上海艾录(3010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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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年度本
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建议权、监督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夏尧云,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具有工程师职称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会议和 2次股东大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并根据监管部门
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无提出异议的情形,勤勉尽职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5次、股东大会 2 次,为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董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议
夏尧云 5 4 1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战
略委员会会议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0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相应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审定了公司 2025年度研发项目的议案。此外,本人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获取公司的中
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 以确保公司战略的有效执行。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审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了绩效评价并对 2025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预计报酬情况进行了合规性审查。
3、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报告期内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提出意见。
(三)年审过程内控实施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
制、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建议并监督,并与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运营情况。
在 2025年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现状,与公司及年审会计机构对重大会计事项进行了事前沟
通,获取了能够帮助做出独立判断的相关信息。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公司对外投资战略等关键事项作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
,并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事和高管的薪酬及考核情况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审议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 2025年预计薪酬情况的相关议案,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和高管的薪酬及考核情
况进行了审查。
(三)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合规性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对外担保事项
经审查,公司 2025年度开展的对外担保事项集中于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旨在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
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理念及发展目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
议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个人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相关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公司深入推进投资、融资、采
购、销售、工程项目、财务报告、资金、资产管理等各层面、各环节内部控制的落实执行。
4、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
情况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 2025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
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深交所要求的 15个工作日。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
、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七、总结及展望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保持与公司管理层良好的沟通,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独立董事:夏尧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908c43-c508-41b0-bbcc-342388a21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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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上海艾录(30106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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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年度本
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建议权、监督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戴钰凤,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工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职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会议和 2次股东大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并根据监管部门
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无提出异议的情形,勤勉尽职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5次、股东大会 2 次,为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董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议
戴钰凤 5 4 1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战
略委员会会议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0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相应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报告期内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外担保等事项提出意见。
(三)年审过程内控实施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
况进行建议并监督,并与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情况。
在 2025年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现状,与公司及年审会计机构对重大会计事项进行了事前沟
通,获取了能够帮助做出独立判断的相关信息。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对外担保等关键事项作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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