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3 海锅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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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20:26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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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44 │海锅股份(30106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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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07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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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50 │海锅股份(301063):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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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50 │海锅股份(301063):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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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50 │海锅股份(30106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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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47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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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47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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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46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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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46 │海锅股份(30106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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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20:26│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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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d630181e-1daa-47ca-8996-aecd1e7c3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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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44│海锅股份(30106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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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
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360,72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2,055,466 股后的102,305,2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345,788.7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由 2,055,466
股变更为 0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360,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654,108.60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360,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227 盛雪华
2 02*****949 盛天宇
3 00*****988 钱丽萍
4 08*****703 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0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7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华
咨询电话:0512-58903303
传真电话:0512-58903383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57b8c062-cac3-452e-a824-03aec2f1d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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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07│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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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
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杨华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持
有人 66 名,实际出席持有人 66 名,代表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5,528,887.72 份,占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
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持有人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
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
表决结果:同意25,528,887.72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选举尧伟先生、陈会先生和徐燕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
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5,528,887.72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尧伟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调整与归属;
(8)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25,528,887.72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554df8b-7895-4201-b926-a11cfa403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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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50│海锅股份(301063):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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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
份”、“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锅股份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
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037,849.7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962,141.67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 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
资总额 资总额
1 年产 10 万吨风电齿轮箱锻 40,000.00 40,000.00 12,401.98
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8,796.21 8,800.38
合计 50,000.00 48,796.21 21,202.36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202.36 万元,募集专户余额合计为 28,301.2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2024 年,面对国内风电市场变化,公司主动调整经营策略,放缓募集资金投入节奏。结合“年产 10 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
化专用线项目”的实际进展,公司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6 年 6 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
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5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
入同比增长 47.72%,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191.74%。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加,经充分考
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需要,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3.00%测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300 万元(仅
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
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
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a796d08a-627d-4863-87e4-366c8f85ac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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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50│海锅股份(301063):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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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
份”、“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锅股份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事项进行了专项
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037,849.7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962,141.67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 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
资总额 资总额
1 年产 10 万吨风电齿轮箱锻 40,000.00 40,000.00 12,401.98
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8,796.21 8,800.38
合计 50,000.00 48,796.21 21,202.36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202.36 万元,募集专户余额合计为 28,301.2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 18,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情况
鉴于公司前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将到期,公司拟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调整至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
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
等产品)。
(四)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
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与此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海锅股份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
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4d932e91-f253-4c60-b6e8-a4d7360683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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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50│海锅股份(30106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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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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