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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63(海锅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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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63 海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3 16:15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16 19:02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6-06-16 19:02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6-16 19:01 │海锅股份(3010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6 19:00 │海锅股份(301063):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6 19:00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6-16 19:00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6-11 17:26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6-06-05 18:06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 │ │性公告 │ ├─────────┼──────────────────────────────────────────────┤ │2026-06-05 18:06 │海锅股份(3010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2026-07-03 16:15│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 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360,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6 54,108.6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360,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227 盛雪华 2 02*****949 盛天宇 3 00*****988 钱丽萍 4 08*****703 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7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华、余丹阳 咨询电话:0512-58903303 传真电话:0512-58903383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20036ce1-bf30-44b7-b2e1-16f325e51518.PDF ─────────┬──────────────────────────────────────────────── 2026-06-16 19:02│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 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055,466 股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4、2025 年 6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届满,结合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本员工 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受让部 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6月 16 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锁条件之一 。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基准年份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批解锁 2024年 2025年 二者完成其一即可: 以 2024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业绩基数,2025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60%。 第二批解锁 2024年 2026年 二者完成其一即可: 以 2024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业绩基数,2026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20%。 注: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 利润增长率”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或激励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 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对个人层面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考 核评级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个人解锁系数,具体见下表: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解锁】系数 1.0 1.0 0.8 0 (P) 持有人各解锁批次实际可归属权益=持有人各解锁批次计划归属权益×公司层面各解锁批次解锁比例(X)×个人层面各解锁批次解 锁比例(P)。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273 号),公司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7,6 72.79 万元,较 2024 年增长4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0.17 万元,剔除公司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或激励的相关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5,387.17 万元,较 2024年增长 61.5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同时,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为 A。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 50%,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027,733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98%。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对于已解锁的股票,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处置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 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限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b509f66-bcac-40ed-abca-dc0bd7140259.PDF ─────────┬──────────────────────────────────────────────── 2026-06-16 19:02│海锅股份(30106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037,849.7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962,141.67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 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总额 总额 投资总额 1 年产 10 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 40,000.00 40,000.00 17,325.98 自动化专用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8,796.21 8,800.38 合计 50,000.00 48,796.21 26,126.36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126.36 万元,尚未使用金额 23,503.26 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 入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 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调整至 12,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有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 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 等产品)。 (四)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 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与此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f01cdc4f-24ce-41e1-8b7f-5be45bfcbca3.PDF ─────────┬──────────────────────────────────────────────── 2026-06-16 19:01│海锅股份(3010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 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6 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天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 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届满,结合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第一个锁定期解锁 条件已成就。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关联董事杨华、陈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 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6890c4e6-c8e4-4797-8fd6-c5380425f896.PDF ─────────┬──────────────────────────────────────────────── 2026-06-16 19:00│海锅股份(301063):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 份”、“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锅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037,849.7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962,141.67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 资总额 资总额 1 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 40,000.00 40,000.00 17,325.98 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8,796.21 8,800.38 合计 50,000.00 48,796.21 26,126.36 截至 2026年 5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126.36 万元,尚未使用金额 23,503.26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和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 三、前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调整至 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有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 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 等产品)。 (四)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 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与此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d75ac9d-5c7e-4d4b-90e4-a2e3ef4fb302.PDF ─────────┬──────────────────────────────────────────────── 2026-06-16 19:00│海锅股份(30106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智 造”)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 质押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 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 是否关 持股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联担保 资产负债 近一期净资 率 产比例 公司 海锅智造 100% 34.56% 0 15,000 9.54% 否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海锅智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数据;2、上述“担保额度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 8月 1日 3、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常福路 8号 4、法定代表人:李欣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阀门和旋塞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海锅智造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877.87 14,639.62 负债总额 6,510.11 5,059.80 净资产 9,367.76 9,579.83 项 目 2026 年第一季度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4.61 5,253.47 利润总额 -282.70 -493.48 净利润 -212.07 -370.16 注:上表中负债总额与净资产合计数和资产总额存在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9、经核查,海锅智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 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 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4%。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be59bcd-2f60-47c6-8706-e896006b2f13.PDF ─────────┬──────────────────────────────────────────────── 2026-06-16 19:00│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10 亿元。2026 年 5月 19 日,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自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6)。 二、本次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30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海锅能源装备智造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35 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ff89eb6-1998-4aa4-9116-e8be646e5848.PDF ─────────┬──────────────────────────────────────────────── 2026-06-11 17:26│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股东裕隆创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 年 2月 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5,4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635%),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5%)。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6 年 5月 8日至 2026 年 6月 4日期间,裕隆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63509 %),其持股比例从 5.263474%下降至 4.999965%,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隆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裕隆创投 集中竞价 2026/5/8-2026/6/4 21.52 275,000 0.263509% 交易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裕隆创投 合计持有股份 5,493,000 5.263474% 5,218,000 4.9999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93,000 5.263474% 5,218,000 4.9999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裕隆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7b13c7d4-3a50-4397-9d30-743fd54739b6.PDF ─────────┬──────────────────────────────────────────────── 2026-06-05 18:06│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告 ─────────┴────────────────────────────────────────────────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8640ed4-901c-4f76-b454-3785a9aa91b3.PDF ─────────┬──────────────────────────────────────────────── 2026-06-05 18:06│海锅股份(3010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海锅股份(3010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36b0ec2-2cbf-4b46-85c9-f54e715003b1.PDF ─────────┬──────────────────────────────────────────────── 2026-05-20 00:00│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天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259,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计3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29,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0%(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44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6.29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3名,代表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14,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00% ;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237,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6%;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6%;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07,5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84%;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06%;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233,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4%;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6%;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03,3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12%;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06%;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233,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5%;反对 2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5%;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03,0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71%;反对 2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4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233,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4%;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6%;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03,3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12%;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06%;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232,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7%;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6%;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02,4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9%;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06%;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22,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4%;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59,5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00%;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相关关联股东已进行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232,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7%;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2%;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02,4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9%;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9%;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一宏、叶嘉雯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9210d98-9229-4a84-8822-9508a9b5b065.PDF ─────────┬──────────────────────────────────────────────── 2026-05-20 00:00│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5a7a887-fb54-4c5d-aba7-5b24a9e506e8.PDF ─────────┬──────────────────────────────────────────────── 2026-05-08 19:40│海锅股份(301063):东吴证券关于海锅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 │书 ─────────┴──────────────────────────────────────────────── 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或“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的基本情况 全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保荐代表人: 尹宝亮、毕宇洪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512-62938168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全称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63 注册资本 10436.072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 法定代表人 盛天宇 实际控制人 盛雪华、盛天宇、钱丽萍 董事会秘书 杨华 联系电话 0512-5890330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6月 20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 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注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 求向其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检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定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对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密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 024年 12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已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募投项目已于 2024年 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年 6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已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已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已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 (五)持续督导期后,募投项目再次延期情况和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再次延期至 2027年 12月。同 意公司继续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26年 6月 16日起不 超过 12个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已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 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机构、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 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 露文件的内容、格式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海锅股份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818.77万元(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 10,000.00万元)。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 持续督导的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d90f84c-9904-43d1-96f0-17ab720b33cb.PDF ─────────┬──────────────────────────────────────────────── 2026-04-27 19:05│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或中长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四)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短期或 中长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e1bf9d-3354-4306-83c8-f2b0a2a3f729.PDF ─────────┬──────────────────────────────────────────────── 2026-04-27 17:31│海锅股份(30106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249597-e404-40cf-a421-39d4d69b8e38.PDF ─────────┬──────────────────────────────────────────────── 2026-04-27 17:31│海锅股份(3010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海锅股份(3010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f79441-801e-4352-83ca-aeefc21a57ad.PDF ─────────┬──────────────────────────────────────────────── 2026-04-27 17:30│海锅股份(301063):东吴证券关于海锅股份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东吴证券关于海锅股份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32b324-9b7c-4413-85fe-d659654d5656.PDF ─────────┬──────────────────────────────────────────────── 2026-04-27 17:30│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217b77-8101-4c7a-8574-c7385aa1f706.PDF ─────────┬──────────────────────────────────────────────── 2026-04-27 17:30│海锅股份(301063):东吴证券关于海锅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锅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宝亮 联系电话:0512-62938168 保荐代表人姓名:毕宇洪 联系电话:0512-629381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 4月 2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年修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 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以 是 不适用 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所未因海锅股份对本保荐机构采取监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管措施,亦未对海锅股份采取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dcfc6d-f8ca-4865-a920-fbf49a8ba450.PDF ─────────┬──────────────────────────────────────────────── 2026-04-27 17:30│海锅股份(30106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或“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海锅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 用线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12,037,849.7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962,141.67元。 2023年 6月 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累 截至期末资金 号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计投资总额 使用进度 (%) 1 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 40,000.00 40,000.00 14,963.29 37.41 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8,796.21 8,800.38 100.05 合计 50,000.00 48,796.21 23,763.67 48.70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总额”仅指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不包含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及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 14,963.29万元,已签订合同尚未 支付的款项为 3,279.81万元,合计 18,243.10万元(不含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占该项目投资额的 45.61%。若计入项目专项补助资 金1,则该项目累计投入 20,145.85万元,占该项目投资额的 50.36%。 上述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风电行业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 主动调整经营策略,适当放缓了募集资金的投入节奏,因而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1 注:“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 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已获得 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补助。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该项目已收到上述专项补助 1,902.75万元,该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已使用完毕。 使用状态。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再次调整,由 2026年 6月延长至 2027年 12月。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计 前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箱 2025年 6月 2026年 6月 2027年 12月 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统筹协调 。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 用线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c6a3b4-25a8-4392-988e-62cd599b6b64.PDF ─────────┬──────────────────────────────────────────────── 2026-04-27 17:30│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f5a31f-711e-4d57-b66a-f90b598f8b70.PDF ─────────┬──────────────────────────────────────────────── 2026-04-27 17:30│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542e95-4fd3-4213-84ae-6b9d1d0957ae.PDF ─────────┬──────────────────────────────────────────────── 2026-04-27 17:30│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10 亿元,其中非敞口(低风险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60 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10 亿元,其中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60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银行 拟申请授信额度(亿元) 1 中国工商银行南丰支行 2.30 2 江苏银行张家港支行 0.60 3 交通银行张家港南丰支行 2.00 4 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 0.80 5 农商行张家港南丰支行 2.00 6 农业银行张家港南丰支行 2.70 7 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 2.50 8 招商银行张家港支行 1.00 9 浙商银行张家港支行 1.90 10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1.00 11 恒丰银行张家港支行 1.00 12 南京银行张家港支行 1.50 13 宁波银行张家港支行 1.10 14 建行张家港南丰支行 1.20 15 华夏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2.00 16 苏州银行张家港支行 0.50 合计 24.10 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与上述 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 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eb4919-e456-4be1-9c5a-8a99cd5acc30.PDF ─────────┬──────────────────────────────────────────────── 2026-04-27 17:30│海锅股份(301063):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 份”、“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锅股份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 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 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6年 6月 16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037,849.7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962,141.67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 资总额 资总额 1 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 40,000.00 40,000.00 14,963.29 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8,796.21 8,800.38 合计 50,000.00 48,796.21 23,763.67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763.67万元,募集专户余额合计为 25,818.77万元(含利息收入和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年产 10万吨风电齿轮 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的实际进展,公司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再次调整,由 2026 年 6月延长至 2027年 12月, 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布局的不断优化,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加,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7,672.79 万元, 较 2024 年增长 40.44%,2025年公司实现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149.74万元,较 2024年存在较大波动,主要是由于公司 2 025年内销收入大幅增加,内销客户付款方式多数为票据所致。因此,公司短期经营资金周转存在一定的压力,经充分考虑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为保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需要,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6年 6月 16日起不超过 12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3.00%测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30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 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6年 6月 16 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f325cb-8e94-4f39-a56f-da02738dd116.PDF ─────────┬──────────────────────────────────────────────── 2026-04-27 17:30│海锅股份(301063):东吴证券关于海锅股份持续督导期2025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东吴证券关于海锅股份持续督导期2025年度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de7165-f727-4d4e-92a4-587567e49e50.PDF ─────────┬──────────────────────────────────────────────── 2026-04-27 17:29│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9:1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 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 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6、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须在 2026 年 5月 18 日 17:00 之前送达至公 司或指定邮箱。 (二)股东会联系方式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杨华、余丹阳 3、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4、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5、邮政编码:215628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dc020ea-e9aa-41f1-a671-a7e7b9e39460.PDF ─────────┬──────────────────────────────────────────────── 2026-04-27 17:29│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章忠)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诚信、勤勉、独立、审慎的基本原则,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1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章忠,1963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 年 8 月至今历任南京工程学院材料科 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室主任、党总支书记、科学技术处处长、院长、教授。现任南京工程学院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教授,中国热处 理学会理事,江苏省金属学会特种冶金及金属成形专委会主任,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炉分会理事长,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金属新 材料分会副会长,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列席 9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年度内,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除《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以外,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公司共召开了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表决。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充分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报告期 内,主要对公司投资建设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序 召开届次 时间 议案 表决结果 号 1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4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同意 第一次独立董 月 24 日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6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 同意 第二次独立董 月 17 日 限的议案》《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 事专门会议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8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同意 第三次独立董 月 27 日 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事专门会议 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4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11 《关于投资建设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暨设 同意 第四次独立董 月 12 日 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 ,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投资者保护相关规则的理解 ,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 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任职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留意 传媒、网络等渠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及被收购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 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请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拟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 议案》。本人对该投资及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重大事项及相关会议决议,独立、审 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章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83ab708-a613-4540-90a6-dbbe4575a0f2.PDF ─────────┬──────────────────────────────────────────────── 2026-04-27 17:29│海锅股份(30106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 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 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https://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 场生态。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 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 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 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 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 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三)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和公平。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五)不得迎合热点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 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 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六)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 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及时回应市场质疑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 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七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涉及具体业务部 门的问题及时与对应部门进行确认,拟订发布或回复的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 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 董事会秘书对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回复。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 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1de1c70-90a7-41f2-a380-3f20094a849e.PDF ─────────┬──────────────────────────────────────────────── 2026-04-27 17:29│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国栋)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诚信、勤勉、独立、审慎的基本原则,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1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邹国栋,1977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 董事会秘书,江苏鹿港毛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 司党总支副书记,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5 年 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列席 9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发表意见。年度内,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除《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以外,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 了以下职责: 公司共召开了 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表决。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报告期内,主要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报告期 内,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报告期 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进行审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序 召开届次 时间 议案 表决结果 号 1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4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同意 第一次独立董 月 24 日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6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 同意 第二次独立董 月 17 日 限的议案》《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 事专门会议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8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同意 第三次独立董 月 27 日 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事专门会议 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4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11 《关于投资建设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暨设 同意 第四次独立董 月 12 日 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 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投资者保护相关规则的理解 ,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 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任职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留意 传媒、网络等渠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及被收购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 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请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关联董 事回避了该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 相关人员履职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公司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恪守谨慎、勤勉、忠实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 事会各项议案均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监督制衡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遵守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高质 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邹国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1ab0f0-24ee-465e-adf6-785a3b1ad017.PDF ─────────┬──────────────────────────────────────────────── 2026-04-27 17:29│海锅股份(30106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 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其中,普通职工薪酬管理的具体考核标准、发放细则、调整方 式等规定依照公司内部专项规定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具体职责权限详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 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七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 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按季/年支付,具体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若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未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月度和年度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 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考核期内,若公司新增重大投资 项目等战略性业务,经董事会确认处于项目建设期内的,该项目经审计的当期净亏损,在计算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时予以剔除。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奖励或津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被解除职务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不再具有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的或无法履行职责的;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 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环境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绩状况; (三)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五)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薪酬调整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六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等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三 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7aa0f4-7c79-42b4-9a2a-20d0876ba6f4.PDF ─────────┬──────────────────────────────────────────────── 2026-04-27 17:29│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承宝)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承宝)。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61bf16-114b-430d-9bda-6f7cc2f2139b.PDF ─────────┬──────────────────────────────────────────────── 2026-04-27 17:29│海锅股份(30106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 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 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三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 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四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具体事务。公司各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豁免 披露的事项时,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并附相关事项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10 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对于不属于上述条款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 ,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 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0c2cc2-3977-4ce1-8c23-ffe4cbd65f77.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68ae3a-a902-4bf7-a44c-09c79a9f8aab.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667eb4-9e08-40f7-8f13-033592eba53a.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4b8a6e-4f83-447a-8fb2-efa6b55cc90a.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f64f5f-f070-4b90-9770-0f2ab359c4b2.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 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6: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盛天宇先生、财务总监李建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华女士、独立董事曹承宝先生。 3. 接 入 方 式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 云访谈”栏目参与公司 2025 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交流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 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 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 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8bd471-adf2-4e1e-81b6-9bf2fcebf052.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2、人员信息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为 9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为 8,338.18 万元, 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能够承担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2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钱俊峰,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冬秀,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2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吴景亚,201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合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进行了审议,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81067f-01d7-4a45-b399-3d3a77d81f91.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曹承宝先 生、王章忠先生、邹国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曹承宝先生、王章忠先生、邹国栋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5162f6-8f4c-43c3-ba2c-e671a41362e0.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597.69 万元。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约为1,597.69 万元,计入公司 2025 年度损益。具体情况 如下: 项 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90.50 其他应收坏账准备 13.80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2.40 小 计 591.90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其中:原材料 31.57 在产品 -26.54 库存商品 986.10 发出商品 14.65 小 计 1,005.79 合 计 1,597.69 注:“-”表示转回。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损失合计 1,597.69 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 年度利润总额 1,597.69 万元,并相应减少 公司报告期末的净资产。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应收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 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本组合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产生的应收款项 组合 2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不含融资租赁保证金)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 3 本组合为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 组合 4 本组合为以承兑人信用风险划分的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 5 本组合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应收款项,除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外,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应收款项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 至 2 年 10 2 至 3 年 30 3 至 4 年 50 4 至 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对于划分为组合 3 的融资租赁保证金,除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外,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对于划分为组合 4 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 5 的银行承兑汇票,除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外,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 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 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 2025 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381f97-4e51-435f-83c1-55112ad33793.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42c2b3-95ba-44a3-9979-0d36955a3e1c.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承宝先生、邹国栋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陈华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曹 承宝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过半数,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及相关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 同步选举出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确保公司治理结构持续规范运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次会议,具体如下: 序 召开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号 1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1 《关于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 月 13 日 2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5 年 4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4 日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8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 第三次会议 月27 日 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案》 4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5年 10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四次会议 月 28 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20 25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内部审 计制度》及相关工作计划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 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制度建 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交流,与管理层一起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以及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2025 年 1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李建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履职能力等情况,同意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审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议案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持续强化专业监督职能,聚焦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内 外部审计协调等重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6186cd-257e-48ec-b8ca-ec0c8503194e.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f0bfb1-f085-494b-8e3f-33a59dc7b8a0.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0322c63-f0dd-4a9d-bd03-af957fc05642.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 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月 4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 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资格,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 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续聘 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会议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 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 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审计委员会委员:曹承宝、邹国栋、陈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cdf06ed-598f-488b-8e2e-85372ea9cbb2.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e443c3-4965-4825-b604-249c1b4898ea.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 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具体明细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按季支付,税前 8 万元/年。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 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兼任董事) 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 得税、社会保险费(如适用)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方 案如与国家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79cb29-757b-4c7a-a17a-1221bfcd2aca.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 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锅股份 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锅股份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决策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销售 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研发管理、生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决策管理、担保 业务、对外投资和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方面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 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错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的 1% 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的 0.5% 1% 主营业务收入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的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 收入的 1.5% 1%≤错报金额<主营 收入的 1% 业务收入的 1.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报;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错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的 1% 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的 0.5% 1% 主营业务收入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的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 收入的 1.5% 1%≤错报金额<主营 收入的 1% 业务收入的 1.5% (2)(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 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③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④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海锅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关于海锅股份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锅股份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海锅股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海锅股份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 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78fc56b-d840-46b9-adf4-d1923b8d929c.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839b9b2-012a-4fe9-8da5-3cadeefb1299.PDF ─────────┬──────────────────────────────────────────────── 2026-04-27 17:27│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995d2a-d910-42eb-aefd-1676e877a0e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海锅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728.PDF ─────────┬──────────────────────────────────────────────── 2026-04-28│海锅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735.PDF ─────────┬──────────────────────────────────────────────── 2025-10-29│海锅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673.PDF ─────────┬──────────────────────────────────────────────── 2025-08-28│海锅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714.PDF ─────────┬──────────────────────────────────────────────── 2025-04-25│海锅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055.PDF ─────────┬──────────────────────────────────────────────── 2025-04-25│海锅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046.PDF ─────────┬──────────────────────────────────────────────── 2024-10-25│海锅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035.PDF ─────────┬──────────────────────────────────────────────── 2024-08-28│海锅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9484.PDF ─────────┬──────────────────────────────────────────────── 2024-04-27│海锅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464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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