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3 海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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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9:21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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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18 │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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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7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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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4 │海锅股份(30106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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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1 │海锅股份(3010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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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1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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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0 │海锅股份(301063):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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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0 │海锅股份(301063):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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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0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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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0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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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9:21│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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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665ffdba-cc01-4449-9753-b27525ef13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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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18│海锅股份(301063):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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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4,800-5,200 万元 盈利:3,335.2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43.92%-55.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4,300-4,700 万元 盈利:2,795.26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53.83%-68.1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6 元/股-0.50 元/股 盈利:0.3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益于风电、油气等行业景气度提升与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聚焦主业发展,积极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市场
份额,推动产销量实现同比显著增长,有效带动净利润提升。2025 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 18.8 亿元,同比增长约 40.72%
。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8a354b81-391c-416b-ab83-c09c0f87b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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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7│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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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db58e3cb-06be-47c7-87aa-e3fe5312d6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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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4│海锅股份(30106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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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7f9f8081-3b9a-4525-a04b-517f5ef969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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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1│海锅股份(3010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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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4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
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1 月 14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天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
镇东沙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价值为依据进行定价,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与管理。
同时,公司编制的《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
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3)、《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054f504d-0afb-4aac-9e55-ca0ecbc507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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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1│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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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f9138add-ee20-400b-af9c-49c72f065a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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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0│海锅股份(301063):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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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
份”、“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锅股份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
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2、交易对象: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且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
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与管
理。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与管理
。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履约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
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
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84914e71-c63f-424a-b43e-84a9f8aa7d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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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50│海锅股份(301063):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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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
份”、“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锅股份本次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
用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格泰”)拟向张家港
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工业”)购买其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部分土地使用权。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 Z估字(2026)第 001号),以 2026年 1月 6日为评
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 2,583.1899万元。
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名 称: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083116817F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12日
住 所: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人民路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对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贸易、实业项目的投资、管理;新能源汽车、航空装
备、轨道交通装备、物流科技设备、环保装备、核电装备、新能源装备、智能化纺织装备、智能化冶金装备、智能机床、复合材料、
新型钢铁材料的研发;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家港市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 50%股权,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东南工业 50%股权。
经查询,东南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港
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张家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50%的股权,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张家
港市南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91.4658%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除上述关系外,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化工区
2、使用权类型:出让
3、土地面积:57,404.22平方米
4、交易价格:2,583.1899万元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年限:至 2056年 5月 30日止
7、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东南工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苏天元 Z估字(2026)第 001号),以 2026年 1月 6日为评
估基准日,评估土地总地价为2,583.1899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确认标的
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让方:张家港市东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苏州迈格泰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乙方)
2、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南丰镇高新区江南智能制造产业园境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已进行了开发建设,达到了出让合
同明确的转让条件。现甲方同意将上述土地中 57,404.2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宗地位置与范围以所附宗地图为准
。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工业项目,转让后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土地出让剩余年限。
3、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转让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450 元人民币整,总额计2,583.1899万元人民币。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 30天向
甲方支付 100%的转让金。
4、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正式协议双方正在签署中,协议条款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文本为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苏州迈格泰购买的土地将用于飞轮储能等高端零部件项目建设。该项目依托合作方技术资源,是公司向产业链上
游延伸的关键布局,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价值为依据进行定价,
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 1月 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交易定价以第三方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
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
价遵循了公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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