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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63(海锅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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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63 海锅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3 15:32│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参加苏州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苏州上市公司投资者集 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华女士。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年 11月 6日(星期三)15:30-17:00。 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37007981-c306-4693-a783-269c11b2dcd5.PDF ─────────┬──────────────────────────────────────────────── 2024-11-03 15:31│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a03c1e7d-cda5-45eb-9653-19c79f13e117.PDF ─────────┬──────────────────────────────────────────────── 2024-10-25 00:00│海锅股份(30106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海锅股份(30106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42256106-e5c6-4661-ab68-30d0eae9b098.PDF ─────────┬──────────────────────────────────────────────── 2024-10-25 00:00│海锅股份(30106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759.11 万元(未经审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约为 759.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00.07 其他应收坏账准备 3.98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0.10 小 计 353.95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其中:原材料 -369.87 在产品 54.06 库存商品 693.06 发出商品 27.91 小 计 405.16 合 计 759.11 注:“-”表示转回。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损失将减少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759.11 万元(未经审计),真实反映了企业 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应收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 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本组合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产生的应收款项 组合 2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不含融资租赁保证金)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 3 本组合为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 组合 4 本组合为以承兑人信用风险划分的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 5 本组合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应收款项,除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外,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应收款项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 至 2 年 10 2 至 3 年 30 3 至 4 年 50 4 至 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对于划分为组合 3 的融资租赁保证金,除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外,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对于划分为组合 4 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 5 的银行承兑汇票,除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外,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 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 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公司对市场价格下降的库存商品等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情况进行清查后,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 备。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ab75ab46-d381-4ea2-8bce-3d52d1d7341e.PDF ─────────┬──────────────────────────────────────────────── 2024-10-25 00:00│海锅股份(30106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海锅股份(301063):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47bf8ea4-ebca-4bf0-868a-d0e0522c308c.PDF ─────────┬──────────────────────────────────────────────── 2024-10-25 00:00│海锅股份(30106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蒋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 5)。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ef6d3a77-968a-4a35-9bf0-7d43c6da3832.PDF ─────────┬──────────────────────────────────────────────── 2024-10-12 00:00│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 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0 月 9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1 盛雪华 15,200,000 14.56 2 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 10,288,000 9.86 限合伙) 3 盛天宇 10,284,562 9.85 4 钱丽萍 7,454,438 7.14 5 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33,000 6.26 6 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2,880,099 2.76 限合伙) 7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1,697,766 1.63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1,623,600 1.56 易担保证券账户 9 张家港盛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1,192,400 1.14 限合伙) 10 张家港盛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1,142,600 1.09 限合伙)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比例(%) 1 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 10,288,000 12.07 限合伙) 2 钱丽萍 7,454,438 8.74 3 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33,000 7.66 4 盛雪华 3,800,000 4.46 5 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2,880,099 3.38 限合伙) 6 盛天宇 2,571,141 3.02 7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1,697,766 1.99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1,623,600 1.90 易担保证券账户 9 张家港盛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1,192,400 1.40 限合伙) 10 张家港盛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1,142,600 1.34 限合伙)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2/63b6327b-f687-47b4-803f-8ebd28df76bc.PDF ─────────┬──────────────────────────────────────────────── 2024-10-10 00:00│海锅股份(301063):舆情管理制度 ─────────┴──────────────────────────────────────────────── 海锅股份(301063):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59014b83-0824-48a1-8cfd-d93121a8bbb6.PDF ─────────┬──────────────────────────────────────────────── 2024-10-10 00:00│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海锅股份(30106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7dac99c5-7ee3-4a90-8415-a446ef350070.PDF ─────────┬──────────────────────────────────────────────── 2024-10-10 00:00│海锅股份(301063):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10 月 8 日期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97,7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3%,最高成交价为 18.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 .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028,976.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 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9 月 13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后续公司将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采取措 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3、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 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总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 过人民币 19.85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实施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于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 生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92,7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62%,最高成交价为17.5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934,624.94 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10 月 8 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97,766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3%,最高成交价为 18.9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3.03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25,028,976.94 元(不含 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97,766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1.63%,最高成交价为 18.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028,976.9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 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2024 年 8 月19 日至 9 月 13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触发稳定股 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后续公司将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采取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提 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回购实施期间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10 月 8 日,实际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 25,028,976.9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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