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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65(本立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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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65 本立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本立科技(30106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6日(星期四)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16日上午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 1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 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13日 9:00-11:00,13: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自然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 1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王佳佳 电话:0576-85501188 传真:0576-85585230 邮编:317016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 15 号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46a963b2-d6d9-4a7b-9aa4-a0ce231b02e8.PDF ─────────┬──────────────────────────────────────────────── 2024-04-24 00:00│本立科技(301065):长城证券关于本立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立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长城证券对本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1号)同 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68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5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751,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68,144,762.1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3,255,237.82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8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号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度(%)(3)=(2)/(1) 1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 14,343.96 14,343.96 5,045.20 35.17 及 DDTA 新建项目 2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 14,512.21 14,512.21 2,928.33 20.18 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753.16 13,753.16 28.16 0.20 4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6 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 14,716.19 14,716.19 10,556.21 71.73 基础设施建设 合计 68,325.52 68,325.52 29,557.90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4-二氯-5-氟苯甲酰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扩 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 扩产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 产项目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 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预计 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预计 2024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 2025 年 4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尿嘧啶预计 2025 年 3 月 31 状态;尿嘧啶预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中的诺氟沙星新建项目将延期,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 扩产项目和尿嘧啶新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不变。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确定的,已在前期作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诺氟沙星新建项目是公司首个原料药项目,也是公司实现从中间体向原料药转型升级的重要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秉承 精益求精理念,持续对工艺技术进行优化提升,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且目前项目建设标准较高,公司之前对设备调试和验证 时间以及各项验收周期估计不足,导致该项目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按期完成。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 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将“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中的诺氟沙星新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 至 2025年 4 月 30 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21739c7-dad0-4ced-b418-19d52b19a039.PDF ─────────┬──────────────────────────────────────────────── 2024-04-24 00:00│本立科技(301065):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版 ─────────┴──────────────────────────────────────────────── 本立科技(301065):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7be6e9b8-ba6e-47c3-922e-a59912832894.PDF ─────────┬──────────────────────────────────────────────── 2024-04-24 00:00│本立科技(301065):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本立科技(301065):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dd700b52-13a2-4913-9a85-dcf0b7b7200c.PDF ─────────┬──────────────────────────────────────────────── 2024-04-24 00:00│本立科技(301065):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本立科技(301065):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be422e1-7e6a-499d-9dba-f37ae62505aa.PDF ─────────┬──────────────────────────────────────────────── 2024-04-24 00:00│本立科技(301065):长城证券关于本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本立科技(301065):长城证券关于本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22666f2-4e17-4ba5-bdc3-47dcaf38b9cc.PDF ─────────┬──────────────────────────────────────────────── 2024-04-24 00:00│本立科技(301065):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本立科技(301065):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f669ced4-f919-44b6-ae57-a8267ac342b2.PDF ─────────┬──────────────────────────────────────────────── 2024-04-24 00:00│本立科技(30106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2,4-二氯-5 -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中的诺氟沙星新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年 6月 30日延长至 20 25年 4月 30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601号《关于同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 ,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8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2.50元/股,共募集资金751,400,000.00元,扣 除为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等发 行 相 关 费 用 共 计 68,144,762.18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683,255,237.82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3号验 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号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度(%)(3)=(2)/(1) 1 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技改扩产 14,343.96 14,343.96 5,045.20 35.17 及DDTA新建项目 2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 14,512.21 14,512.21 2,928.33 20.18 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753.16 13,753.16 28.16 0.20 4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6 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 14,716.19 14,716.19 10,556.21 71.73 基础设施建设 合计 68,325.52 68,325.52 29,557.90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4-二氯-5-氟苯甲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产品技改 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 扩产项目于 2023年 12月 31日达 扩产项目于 2023年 12月 31日达到 沙星、尿嘧啶新建项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预 预定可使用状态,诺氟沙星预计 目 计 2024年 6月 30日达到预定可 2025年 4月 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 使用状态,尿嘧啶预计 2025年 3 状态,尿嘧啶预计 2025年 3月 31 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中的诺氟沙星新建项目将延期,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 扩产项目和尿嘧啶新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不变。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确定的,已在前期作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诺氟沙星新建项目是公司首个原料药项目,也是公司实现从中间体向原料药转型升级的重要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秉承 精益求精理念,持续对工艺技术进行优化提升,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且目前项目建设标准较高,公司之前对设备调试和验证 时间以及各项验收周期估计不足,导致该项目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按期完成。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 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将“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中的诺氟沙星新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 5年4月30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3b18d7e-9b71-4ecc-9bcb-f51ae7ce680b.PDF ─────────┬──────────────────────────────────────────────── 2024-04-24 00:00│本立科技(30106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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