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8 大地海洋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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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 │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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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 │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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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 │大地海洋(301068):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地海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 │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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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 │大地海洋(301068):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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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 │大地海洋(301068):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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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 │大地海洋(301068):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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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 │大地海洋(301068):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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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 │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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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 │大地海洋(301068):关于大地海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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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7:10 │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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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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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cd7cad6b-19b4-4727-8136-fa9d43322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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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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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0e11f382-087f-40fa-be1b-a2be57426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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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大地海洋(301068):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地海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
│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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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地海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4a6fecde-0dcc-4468-a160-5e7e3c8f3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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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大地海洋(301068):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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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482a71db-9748-40a3-8830-7bd5607a1f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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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大地海洋(301068):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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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97e31f62-8fbd-492b-b4e9-0fa0302fe3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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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大地海洋(301068):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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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第二款“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通过电话的方
式通知各位董事,召集人亦于会议上作出了相应的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伟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 年 10 月 14 日为
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5)。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卓锰刚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f57232f8-3a40-4d74-ad42-9f740fda62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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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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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60f55bb6-43ec-478d-8dff-9f6c78a9b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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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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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f02ae383-ee6c-4f89-80fc-65dfc5ff98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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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6:0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大地海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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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地海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dea87e9b-21b5-43a4-aae3-0a47d70b7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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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7:10│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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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77,021,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2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9,044,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1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27,977,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0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5,296,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5,296,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61%。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997,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弃权 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3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997,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弃权 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38%。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997,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弃权 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金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f88e08ad-c8c8-41a2-87a1-cce7c1d64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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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7:10│大地海洋(30106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地海洋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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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1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 点 15 分至下午 15 点期间进行。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7,021,736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25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044,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172%。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6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
7,977,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908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6,997,736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88%;
反对:15,4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1%;
弃权:8,5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27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1%;反对 15,45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弃权 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3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6,997,736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88%;
反对:15,4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1%;
弃权:8,5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27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1%;反对 15,45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弃权 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38%。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6,997,736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88%;
反对:15,4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1%;
弃权:8,5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5,27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1%;反对 15,45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弃权 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38%。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ecdaebed-e0dd-42d3-834b-a65c4b5f5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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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7:10│大地海洋(301068):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地海洋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法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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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地海洋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0f456a18-1401-4374-a311-36bce86d3d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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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7:10│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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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于 2024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公
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即 2024 年3 月 20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发生股份变动的情况,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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