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68 大地海洋 更新日期:2026-10-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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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7:10 │大地海洋(30106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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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02 │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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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8 │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
│ │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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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8 │大地海洋(30106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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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 │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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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 │大地海洋(30106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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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 │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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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 │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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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 │大地海洋(301068):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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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7:18 │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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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7:10│大地海洋(30106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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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11521128-122c-4761-b1ce-6c67eb584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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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02│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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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1463d0d3-9703-4a88-9c91-03ef3cf0c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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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8│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
│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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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dd150192-a3f2-4d1b-9868-7d80a9eca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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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8│大地海洋(30106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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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 9月 21日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修订后的《杭州大地
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六)2025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
议案》。
(七)2025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年 10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日的总股本 141,315,74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1,106股后的总股本141,294,63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129,46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公司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年 9月 24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依据
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7.09-1/10=6.99元/股。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在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
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
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
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0f5edad6-79f4-455f-8d4d-c5d45cc9f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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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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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d3c2e076-f5e6-45f9-940f-dc15637d35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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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大地海洋(30106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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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于 2026年 9月 2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
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 10月 8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
董事 8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伟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09元/股调整为 6.9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卓锰刚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未完全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考核目标值,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2,157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卓锰刚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850,443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卓锰刚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331d7dcc-ad69-4d08-a9c8-e12431d273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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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大地海洋(30106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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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大
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0,443股。
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fa62608f-1db5-4da0-993c-5d3f1589fe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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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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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e9b06737-8bfc-4979-93d6-5933c6961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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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36│大地海洋(301068):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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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2,157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 9月 21日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修订后的《杭州大地
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六)2025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的
议案》。
(七)2025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年 10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459号):2025年
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营业收入为 1,374,327,038.37 元,较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46.59%,公司业绩达到第二个归属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
根据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确定原则,公司层面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为 93.19%,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
废失效。因此 3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因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应作废的限制性股票为 62,157股。
本次作废在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2,157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
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
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
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e72c4a6f-d22c-417b-9f70-82e5f7c66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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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7:18│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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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21,106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4,129,463.6/141,315,742×10=0.999850 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每股现金红利=0.999850 元÷10=0.0999850 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85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9 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
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141,315,742 剔除 21,106 股后的总股本 141,294,6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14,129,463.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41,315,742 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21,106 股后的总股本 141,294,63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扣税后,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41,315,74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1,106 股后的141,294,636 股为基数进行本次权
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9 月 23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09 月 2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09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293 唐伟忠
2 01*****476 张杰来
3 01*****951 唐宇阳
4 08*****722 杭州共合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9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6年 09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4,129,463.6/141,315,742×10=0.99985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850 元
/股。
1、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
理)不低于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141,294,636 股×1.00元÷10 股=14,129,463.60 元,按照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
派息(含税)=14,129,463.60 元÷141,315,742 股×10=0.99985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
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850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1-88522803
传真电话:0571-88522803
八、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95ade6c4-471c-402f-bcd4-e38a8fc0ad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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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6:36│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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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8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
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0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进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年 9月 10日上午 9点 15分至下午 15点期间进行。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008,552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65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355,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474%。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6
52,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09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6,995,65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 12,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33%;弃权 0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2,933,857股,反对 12,900股,弃权 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6,991,95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 12,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33%;弃权 3,700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8%。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2,930,157股,反对 12,900股,弃权 3,700股。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327f48d2-3f49-493d-a921-e68bc6f5c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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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6:36│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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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2fd8a817-e9d7-4b21-b119-84320bf17c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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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58│大地海洋(30106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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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998ce8ba-8886-41bd-9e2e-b819e9686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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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02│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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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32588b1-e8a4-4aa3-a8cd-08c1c8c58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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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4│大地海洋(30106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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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7140dc8-eb0d-467b-94f8-6ff0091e8b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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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4│大地海洋(30106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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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0d5eb28-d556-4415-ba60-a3ae91b87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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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3│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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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1d327d5-5300-4d97-819a-9cb832b2c5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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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3│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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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83c7ed4-4863-404e-8e0c-de7d23de5b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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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2│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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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3dd172c-e8db-4d28-85e6-e701bfa69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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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1│大地海洋(30106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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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bfb2f09-8c05-48a1-bfe5-9146d29528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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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0│大地海洋(3010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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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363a2a3-7859-48c4-a436-a0ed21e28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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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09│大地海洋(30106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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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fbea9349-27aa-4e00-99dd-0baf4c6916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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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5:42│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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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00 ~ 3,500 -3,915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74.07% ~ 189.40%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500 ~ 3,100 -6,176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40.48% ~ 150.19%
增长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废弃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各项业务稳健开展,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
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专项资金额度下调带来的经营挑战。一方面持续优化全域回收渠道布局,依托 2025
年度完成收购的浙江虎哥废物管理有限公司搭建废电拆解前端标准化回收网络,进一步加强前端回收能力,产业链协同效应逐步释放
,将专项资金下调对公司营收及利润的影响积极向上游传导、消化,同时 2025 年度完成收购的盛唐环创科技(桐庐)有限公司拆解
产能亦持续爬坡释放,增厚废电拆解板块经营收益;另一方面公司深化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严控各项生产运营成本。公司其他业务板
块稳健运营。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持续修复、主营业务盈利水平稳步回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 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21e75eff-018f-4c5b-9729-178ebdc1f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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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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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
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于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进行;互联网
投票系统于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点 15分至下午 15点期间进行。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029,841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3.717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618,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561%。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
410,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1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90,026,1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2,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1,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5,671,385股,反对 2,400 股,弃权 1,300 股。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0,026,1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2,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1,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5,671,385股,反对 2,400 股,弃权 1,300 股。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0,026,1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2,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1,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5,671,385股,反对 2,400 股,弃权 1,300 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0,026,1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2,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1,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5,671,385股,反对 2,400 股,弃权 1,30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0,026,1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2,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1,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5,671,385股,反对 2,400 股,弃权 1,30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5,975,58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7%;反对 2,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5,671,385股,反对 2,400 股,弃权 1,300 股。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0,026,1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2,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1,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5,671,385股,反对 2,400 股,弃权 1,30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0,026,1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2,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1,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持股 5%以下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同意 35,671,385股,反对 2,400 股,弃权 1,300 股。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d802b4b-d22f-4cdd-b3fe-621afebe18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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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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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90,029,8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1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4,618,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5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35,410,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35,675,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6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35,410,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17%。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71,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71,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26,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7%;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71,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71,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71,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7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71,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71,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26,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71,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6%;反对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丁宇宇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b09bc45-917d-4c81-a4df-ca4a7cc53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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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00:37│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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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c6674ab-98fb-448b-b01b-8bbbc8fc40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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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贾勇-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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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
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在公司任期满六年于 2025 年 1月离任,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1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已于 20
25 年 1 月离任。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
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任期内,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召开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本人未参与公司 2025 年度定期报告编制。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主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听取董事会的规划安排,并给出建议,提醒董事会注意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称“股
东会”),现场工作 1日。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
、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如董事选任等,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审查意见时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在此,谨对公司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
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贾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c3b4fc5-b5ec-404e-8e70-2ded8c621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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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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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
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5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 20
25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持续关注公司人力资源、薪酬体系的建设情况。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业绩考核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次,就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等有关议案进行了审核。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
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汇报,深入了解
公司核心业务及项目运营实效,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同时不定期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经营
提出建议。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6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 年任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执行方面存在重
大缺陷。
(二)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围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先后完成业绩考核指标调整、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调整,并于 2025 年 11
月顺利实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本人认为,上述调整、归属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披露信息。
(四)任期内,本人在历次股东会上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
流。
(五)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公司规范治理和
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助力公司合理决策及风险防范。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
观独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诚信、审慎、独立的原则以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相关法规、业务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飞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4eaf7d2-ce4e-4e87-accc-c30edabe41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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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池仁勇-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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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
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在公司任期满六年于 2025 年 1月离任,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1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
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现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同时积极参
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任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审议《关于变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人对变更后的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现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本人未参与公司 2025 年度定期报告编制。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主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听取董事会的规划安排,并给出建议,提醒董事会注意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称“股
东会”),现场工作 1日。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进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本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于
客观、独立判断,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且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深对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
一步提高专业水平,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审查意见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本人担任独立董
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池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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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大地海洋(30106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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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
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等相对应;
(二)效益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挂钩;
(三)战略导向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津贴,具体金额
由股东会确定,并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第六条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其他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岗位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以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指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岗位报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二)绩效薪酬:指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绩效以及个人业绩所得的报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
(三)福利收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员工持股、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中长期激励,具体激励对象及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确定并履行程序。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
第十一条 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标准。
第四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依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评价指标包括公司
绩效以及个人业绩。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激励的依据。
如经营环境等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调整,相应修订高级管理
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公司年报审计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对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
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十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修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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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三联-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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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的审查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
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自 2025年 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2025 年 8月 7日
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4次董事会和 2次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持
续关注公司人力资源和薪酬体系的建设情况。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进行了审阅;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对相关审计及评
估中介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与独立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明确要求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须依法回避表决。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共参加提名委员会 1次,审议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次,本
人对《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此外,就《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通过核查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及合规性,一致同意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
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调研、管理层交流等形式,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等,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通过电话、
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
、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董事选任、财务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特别是对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战略决策,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
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自 2025年 8月 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其他职务。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有效配
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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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汤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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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
项议案,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的审查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
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参加了 2025年度任职期间召开的 9次董事会和 3次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 2025年
1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战略与 ESG 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召集和
主持会议,同时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审议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余飞涛女士的任职资格
。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委员会成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与 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
时刻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提
出切实可行的建议。2025年度,公司战略与 ESG委员会会议共召开 3次,就公司首次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以及《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次,
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
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调研、管理层交流等形式,
累计现场工作 15 日,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等,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
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时均予以回避表
决。
(二)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各项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
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
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薪酬政策是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保证管理层的稳定,促
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更好地吸引人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围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先后完成业绩考核指标调整、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调整,并于 2025 年 11
月顺利实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本人对相关议案的合规性、必要性及合理性进行了审慎核查与独立判断,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进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本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于
客观、独立判断,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且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任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
(四)任期内,本人在历次股东会上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
流。
(五)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2026 年,本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恪尽职守,秉承诚信、审慎、独立的原则以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相关法规、业务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汤临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262b886-88e0-44d5-a057-465ea261db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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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应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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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其下
属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
人于 2025 年 1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加
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参与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相关重大财务信息进行了内部审
核,保证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审计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
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针对《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本人对相关审
计及评估中介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与独立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明确要求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
2025 年任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参与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
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根据行业及公司发展现状,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
议;对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
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次,本
人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此外,就《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通过核查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及合规性,一致同意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认真审阅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
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此外,本人督促公司聘任
的会计师事务所持续跟踪当年新出台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对相关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财务处理产生的影响开展全面评估与风
险提示,并就准则适用范围、具体执行要求向公司财务部门作出明确指引,督促公司结合业务实际规范执行,确保财务核算合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针对公开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处罚案例,本人已善意提醒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对照,督促其对照监管
要求强化风险防控,针对性提升审计执业质量,切实发挥外部审计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时跟进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并以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利用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
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时均予以回避表
决。
(二)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各项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
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
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薪酬政策是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保证管理层的稳定,促
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更好地吸引人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围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先后完成业绩考核指标调整、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调整,并于 2025 年 11
月顺利实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本人对相关议案的合规性、必要性及合理性进行了审慎核查与独立判断,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任期内,公司进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本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
断,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且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
司相关负责人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持续对公司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保持高度关注,通过定期问
询、核查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任职期间,本人除在历次股东会上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外,出席了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规定
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内
容。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为公司可持续发
展建言献策。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诚信、审慎、独立的原则以及为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
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应叶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461b380-bb8d-4842-a4c0-6f93e629a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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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可一-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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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可一-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d876d66-8196-48d3-9cff-fe4a620ef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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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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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 √
所有提案 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非累积投票提 √
预案的议案》 案
5.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 √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 案
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 √
的议案》 案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 √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案
2、各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就提案 6.00 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范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
份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
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请发送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传真方式登记。
4、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 2026 年 5 月 18 日 16:00 之前与公司联系。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5、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嘉琪
电话:0571-88522803
传真:0571-88522803
邮箱:securities@hzddhy.com
登记及信函送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73c8489-6237-4f00-93d8-df44171a01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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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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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9329aee-6017-48a4-8b47-116b5a0981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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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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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b663b4f-ac71-4102-9693-1b6caa6b3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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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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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890b945-4009-48b9-bcde-b1dc09b23a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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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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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等内容,公司将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
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总经理郭水忠先生、独立董事应叶萍女士、财务总监蒋建霞女士、
董事会秘书卓锰刚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业绩说明会问题
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10938b3-f2de-4a2c-b663-e4350d126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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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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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汤临佳
先生、应叶萍女士、余飞涛女士以及本意见披露日已经离任但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
、陈三联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汤临佳先生、应叶萍女士、余飞涛女士以及已离任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贾勇先生、马可一女士、陈三联先
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e4be914-5b5d-4f05-a8da-3787e3257d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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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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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杭州大地海洋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汤临佳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认
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
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次
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的管
理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
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保证。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及运作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09d5a70-6fe0-4205-aaaf-85ef30ba4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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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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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杭州大地海洋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
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5 年 5 月 14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
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
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其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6 年 1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主任成员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以通讯的方式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
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
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保持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
与建议。
(三)2026 年 4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
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fbce756-3ac5-4380-8323-860e04aee7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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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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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ec0edda-9eb9-4bc6-9085-2db13083e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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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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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级、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
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
包括福利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
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上述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9c16de8-1689-406a-8f2f-74109aaeec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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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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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杭州大地海
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11.4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
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
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测试完成后,各项资产在2026年一季度的减值
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56.9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2.06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 303.38
约成本减值损失
合计 -511.49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公司应收账款由应收基金补贴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构成。应收基金补贴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极
小,发生的信用损失主要为由于回款周期较长导致的时间价值损失,在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根据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提坏账准
备;其他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计提信用
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14.87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42.06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 -856.93万
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原材料及在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及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在确定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报告期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
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
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303.38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一季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2026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511.49万元,相应增加公司2026年一季度利润总额511.49万元,并正向
影响2026年一季度末所有者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7456d55-7e3a-421e-9855-651da22e5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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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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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8110006-5eeb-406f-bf8c-df6b67f9e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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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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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188.51 万元,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追溯调整后)47,004.27 万元,扣除 2024 年度分红以及计提 2025 年度盈余公积金额后,截止 2025 年末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36,305.47 万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857.05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109.13 万元,扣除 2024 年度
分红以及计提 2025 年度盈余公积金额后,截止 202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640.90 万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640.90 万元。
由于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公司 2026 年发展规划、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
战略,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32,395,854.60 20,766,573.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1,885,081.44 137,420,858.20 125,046,041.62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9,374,526.20 29,656,291.36 41,012,048.49
营业收入(元) 1,374,327,038.37 1,412,067,226.16 1,458,176,369.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63,054,671.59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26,408,960.46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3,162,428.1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76,860,606.1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3,162,428.1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90,042,866.05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12%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完成对浙江虎哥废物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2024 年度、2023 年度相关数据均为追溯调整后结果。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53,162,428.1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由于本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基于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 2026 年发展规划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为实现业务持续健
康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继续通过科学治理、提质增效等多种方式提升内在价值,专注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
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通过科学治理、业绩改善、提质增效、资本运作等多种方式提升内在价值,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
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58888f2-0cae-4e7e-81aa-142e3af40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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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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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杭州大地海
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641.3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
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商誉。测试完成后,各项资产在2025
年度的减值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419.5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81.24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 205.08
约成本减值损失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191.82
合计 -641.37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公司应收账款由应收基金补贴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构成。应收基金补贴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极
小,发生的信用损失主要为由于回款周期较长导致的时间价值损失,在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根据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提坏账准
备;其他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计提信用
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38.27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381.24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1,419
.5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原材料及在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及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在确定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报告期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
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
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05.08 万元。
(3)长期待摊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损坏或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公
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191.82 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641.37万元,相应增加公
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641.37万元,并正向影响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a0cae58-adf9-4b58-ae41-e7f078b0f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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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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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449b3c4-fe4c-41eb-a43e-b771f24b69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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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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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83be357-271e-432d-965f-4242f6a4ced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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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大地海洋: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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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0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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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大地海洋: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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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7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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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大地海洋: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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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7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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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大地海洋: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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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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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大地海洋: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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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7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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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大地海洋: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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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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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大地海洋: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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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30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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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大地海洋: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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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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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大地海洋: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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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1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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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大地海洋: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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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0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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