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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69(凯盛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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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69 凯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6 19:32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 │2026-06-26 19:32 │凯盛新材(301069):凯盛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6-16 17:54 │凯盛新材(3010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凯盛投资) │ ├─────────┼──────────────────────────────────────────────┤ │2026-05-18 16:50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5-11 17:27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8 17:14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7:14 │凯盛新材(301069):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8 17:12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4-22 16:21 │凯盛新材(3010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0 17:09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 ─────────┬──────────────────────────────────────────────── 2026-06-26 19:32│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571,2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6.30%),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9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凯盛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6月25日,凯盛投资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9,387,2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 (元/股) 凯盛投资 2026/5/7-2026/6/12 集中竞价交易 4,531,700 22.77 1.00% 2026/6/15 大宗交易 1,380,889 20.99 0.30% 2026/6/24 大宗交易 3,474,611 21.01 0.77% 合计 9,387,200 2.07% 注: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凯盛 合计持有股份 28,571,200 6.30% 19,184,000 4.23%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571,200 6.30% 19,184,000 4.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00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2、凯盛投资减持期间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且本 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c6b6fff-431c-4e6c-9adb-ff2dc08c7de9.PDF ─────────┬──────────────────────────────────────────────── 2026-06-26 19:32│凯盛新材(301069):凯盛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凯盛新材(301069):凯盛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8f4858f-ef40-450d-877c-2535dcbda661.PDF ─────────┬──────────────────────────────────────────────── 2026-06-16 17:54│凯盛新材(3010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凯盛投资) ─────────┴────────────────────────────────────────────────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盛新材 股票代码:30106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社区居委会西南 200米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 6月 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凯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凯盛新材、上市公司、公司 指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盛投资 指 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 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菲 注册资本 5,35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社区居委会西南 200 米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2MA3REWDY1R 营业期限 2020-02-13至 2030-02-12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 王加荣、孙庆民、王荣海、杨善国等 48 位合伙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双凤社区居委会西南 200 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董事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 职务 是否取得其他国 居住地 家和地区居留权 1 李菲 女 中国 山东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否 淄博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凯盛投资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盛投资与公司其他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凯盛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凯盛新材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凯盛新材股票 28,571,200 股,占凯盛新材总股本的 6.3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22,658,611股,占凯盛新材总股本的 4.99%,详细情况如下: 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东 名 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凯 合计持有股份 28,571,200 6.30% 22,658,611 4.99% 盛 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571,200 6.30% 22,658,611 4.99% 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 5月 7日至 2026 年 6月 15 日,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凯盛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6.30% 下降至 4.99%,触及 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凯盛投资 2026/5/7-2026/6/12 集中竞价交易 4,531,700 1.00% 2026/6/15 大宗交易 1,380,889 0.30% 合计 5,912,589 1.31% 注:1、上表中存在尾差计算差额。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凯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2,658,6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截至 20 26年 6月 15 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股东凯盛投资已及时停止减持行为,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凯盛投资 28,571,200 6.30% 22,658,611 4.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凯盛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2,658,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不存在任何 质押、冻结或其它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凯盛投资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 6月 16日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凯盛新材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69abb20-9ba2-481f-97e1-68f0475345f5.PDF ─────────┬──────────────────────────────────────────────── 2026-05-18 16:50│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8fe699c-1df4-4256-912a-a3bdb89349f5.PDF ─────────┬──────────────────────────────────────────────── 2026-05-11 17:27│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基于 2025年度公司整体盈利状况,扣除 2025 年前三季度已 完成分红金额,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截至 2026年 4月 10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453,174,2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2,658,711.45 元,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相关 公告中予以披露。前述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6年 4月 10 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453,174,2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全部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并将于 2026年 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西藏 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松山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加荣先生 、王永先生承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 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丰泉路 139 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紫光 咨询电话:0533-2275366 传真电话:0533-2275366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f731156-cc47-42eb-810c-593b10fd8010.PDF ─────────┬──────────────────────────────────────────────── 2026-05-08 17:14│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的委 托代理人代表股东共计 222人,代表股份 133,285,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115%。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 予以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96,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1%;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31%;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93%;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88%;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919%。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96,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1%;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31%;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93%;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88%;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919%。 (三)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92,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1%;反对 35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61%;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5,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544%;反对 35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38%;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919%。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88,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1%;反对 35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61%;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094%;反对 354,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38%;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368%。 (五)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96,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1%;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31%;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93%;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88%;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919%。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87,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8%;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31%;弃权 4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1,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949%;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88%;弃权 4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963%。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96,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1%;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31%;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9,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93%;反对 35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88%;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919%。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661,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84%;反对376,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839%;弃权 4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 其中关联股东王加荣、孙庆民、王荣海、王永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5,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61%;反对 376,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76%;弃权 4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963%。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94,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68%;反对 352,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44%;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8,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341%;反对 352,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40%;弃权 3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9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a40e596-afd4-499a-b4c4-bb6b1f06dcd6.PDF ─────────┬──────────────────────────────────────────────── 2026-05-08 17:14│凯盛新材(301069):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凯盛新材(301069):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32e34c7-bafa-48d4-b8d9-a09113fe0575.PDF ─────────┬──────────────────────────────────────────────── 2026-05-08 17:12│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 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 就公司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8321f442-2354-451a-aa14-5c91d059100e.PDF ─────────┬──────────────────────────────────────────────── 2026-04-22 16:21│凯盛新材(3010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ed5ee3c-76c5-4405-87f0-ac8d6158087d.PDF ─────────┬──────────────────────────────────────────────── 2026-04-10 17:09│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88ddb83-8e9b-4451-b7b2-9315f75045a5.PDF ─────────┬──────────────────────────────────────────────── 2026-04-10 17:09│凯盛新材(301069):凯盛新材章程(2026年4月) ─────────┴──────────────────────────────────────────────── 凯盛新材(301069):凯盛新材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56c7c77-6b8c-42e4-943b-893df6ed0959.PDF ─────────┬──────────────────────────────────────────────── 2026-04-10 17:09│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 健-届满离任)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2025 年 6月 30 日届满离任)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邹健,中国国籍,1976 年 9月出生,中共中央党校法学博士。本人曾任中学、大学教师,曾在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工作, 担任公诉人;2007 年至今在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工作,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2020年 2月至 2025年 6月任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同时还担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5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5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1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 2025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的审阅议案相关材料,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 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01 2025年 3月 13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 2025 年第一次 2.《2024年度财务报告》 会议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4年报审计履职情况报告》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2 2025年 4月 18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 2025 年第二次 2.《2025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01 2025 年 3 月 1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交易的议案》 02 2025 年 6 月 1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关于审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6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本人对公司下属研究院济南分院进行了实地调研,重点考察了实验场地布局与核心实验设备配置情况,并听取了分院负责人 关于当前主要研发项目的阶段性进展汇报;同时,深入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全面了解其实际运营状况、重点项目推进进度及日常管 理细节,确保公司战略部署有效落地及资金使用合规高效;此外,对年报中涉及的重要诉讼事项进行了专项跟进与重点督办。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大力支持。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等,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 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 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三)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5 年度未涉及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 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 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de88f26-d0ce-4e93-9805-05fcdb63a05d.PDF ─────────┬──────────────────────────────────────────────── 2026-04-10 17:09│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 云)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会选 举就任。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7 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履 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与专业背景 本人田云,女,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人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专业资格 ,现任淄博神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经理兼经开区分公司负责人,长期从事财税审计、税务咨询与筹划工作,具备深厚 的财税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属于会计专业人士。本人于 2025 年 6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的主要社会关系人均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联关系,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任何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额外利益。本人的任职完全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要求,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 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自本人就任以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会议上, 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专业判断进行审慎分析和充分讨论,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此外,本 人列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监督。公司于 2025 年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亲自出席,就涉及重大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研究与审议 。 (三)现场工作及沟通情况 为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本人于 2025 年度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实地调研、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 、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履职工作,累计现场工作 8 天。自履职以来,本人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行业发展趋势等关键领域进行了深入调研与了解,并就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规范性、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等方面提 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公司管理层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与本人保持了畅通、高效的沟通机制,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 必要的保障条件。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所有股东能平等获取信息。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始终将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事项保持高度关注,并利用自身会计专业优势, 在财务合规、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基于本人的专业背景,在 2025 年度履职中,本人对以下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一)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与公允性 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重点关注其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定价机制是否遵循市场原则,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财务报告。基于专业判断,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会计估计和判断是审慎的。 四、 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下半年,作为新任独立董事,本人积极融入公司治理架构,努力发挥自身在财税领域的专业优势。总体来看,公司运作 规范,管理层务实进取,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环境。 展望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深入地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在税务战略规划、成本费用控制、财务 风险预警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本人将一如既往地以高度的责任心,独立、审慎地行使职权,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高 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利益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53472a7-b510-4c91-8484-c28780fa567f.PDF ─────────┬──────────────────────────────────────────────── 2026-04-10 17:09│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福禄)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年 6月 30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就 任。在 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积极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 7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魏福禄,男,1984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人拥有吉林大学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博 士学位,并在东南大学完成博士后研究,现任山东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纵向项目负责人,长期从事科技管理、项目管理及交通工程领 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属于行业及科技管理专家。本人于2025年 6月 30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 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自本人就任以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会议上, 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专业判断进行审慎分析和充分讨论,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此外,本 人列席了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亲自出席,就涉及关联交易、现金管理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 立意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研究与审议。 (三)现场工作及沟通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本人在 2025年度通过现场调研、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职,累计 现场工作 7天。就任后,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行业发展动态等情况,并就提升财务 管理规范性、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与本人保持了畅通、有效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 供了充分的支持和必要的条件。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所有股东能平等获取信息。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始终将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事项保持高度关注,并利用自身会计专业优势, 在财务合规、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 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 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是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起始之年。在短暂的任期内,本人深切感受到公司治理规范、管理层勤勉尽责。本人也积极 适应角色,努力将会计、审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应用于公司治理实践。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恪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操守,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公司业务,重点 关注公司财务合规、战略发展与风险管控,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背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建议,持续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福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c3e9164-3943-4747-85a3-14f6fe1dbc07.PDF ─────────┬──────────────────────────────────────────────── 2026-04-10 17:09│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清滨-届满离任)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2025 年 6月 30 日届满离任)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清滨,中国国籍,1965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13年 12月至今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2020年 2月 —2025年 6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同时还担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 委员,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月 30日离任)。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5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5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1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 2025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参与、主持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的审阅议案相关材 料,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01 2025年 3月 13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 2025 年第一次 2.《2024年度财务报告》 会议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4年报审计履职情况报告》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2 2025年 4月 18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 1.《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会 2025 年第二次 2.《2025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01 2025年 3月 13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 第二次独立董事 联交易的议案》 专门会议 02 2025年 6月 13日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审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次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沟通,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 ,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多次交流,加深了对公司财 务状况的了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届满离任前,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7个工作 日。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追踪监管政策动态,密切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形象的评价。定期调研公司所处行业市场行情,及时掌 握公司日常运营状况及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 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交流、通讯联络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 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紧密联系,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状况、调研潍坊子公司建设进展等,为公司的发展战 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 的条件与大力支持。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等,广泛 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 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 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 (三)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5 年度未涉及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 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 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清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6d62607-7c6a-455c-bcb7-9ec2706e7cd7.PDF ─────────┬──────────────────────────────────────────────── 2026-04-10 17:09│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商光明)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年 6月 30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就 任。在 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积极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 7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商光明,男,1980 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人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 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长期在大型上市公司担任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纪委副书记等职务,拥有丰富的企业法务、合 规风控及公司治理实践经验。现任山东析权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本人于 2025年 6月 30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 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自本人就任以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会议上, 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专业判断进行审慎分析和充分讨论,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此外,本 人列席了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对 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监督。公司于 2025 年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 本人亲自出席,就涉及关联交易、现金管理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研究与审议。 (三)现场工作及沟通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本人在 2025年度通过现场调研、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职,累计 现场工作 7天。就任后,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行业发展动态等情况,并就提升财务 管理规范性、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与本人保持了畅通、有效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 供了充分的支持和必要的条件。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所有股东能平等获取信息。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始终将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事项保持高度关注,并利用自身会计专业优势, 在财务合规、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 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 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是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起始之年。在短暂的任期内,本人深切感受到公司治理规范、管理层勤勉尽责。本人也积极 适应角色,努力将会计、审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应用于公司治理实践。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恪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操守,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公司业务,重点 关注公司财务合规、战略发展与风险管控,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背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建议,持续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商光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c4196a7-4a45-425f-ba00-31e6cc6d23a5.PDF ─────────┬──────────────────────────────────────────────── 2026-04-10 17:09│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宏亮)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年 6月 30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就 任。在 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积极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 7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宏亮,男,1974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本人具备丰富的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经验,属于会计专业人士。本人于 2025年6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会选 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同时还担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 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自本人就任以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会议上, 本人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专业判断进行审慎分析和充分讨论,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此外,本 人列席了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期内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监督。公司于 2025年度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亲自出席,就涉及关联交易、现金管理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研究与审议。 (三)现场工作及沟通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本人在 2025年度通过现场调研、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职,累计 现场工作 8天。就任后,本人重点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行业发展动态等情况,并就提升财务 管理规范性、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与本人保持了畅通、有效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 供了充分的支持和必要的条件。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所有股东能平等获取信息。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始终将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决策事项保持高度关注,并利用自身会计专业优势, 在财务合规、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 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 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是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起始之年。在短暂的任期内,本人深切感受到公司治理规范、管理层勤勉尽责。本人也积极 适应角色,努力将会计、审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应用于公司治理实践。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恪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操守,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公司业务,重点 关注公司财务合规、战略发展与风险管控,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背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建议,持续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宏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8c9351d-4157-4f7c-8663-92e5ae5f99f0.PDF ─────────┬──────────────────────────────────────────────── 2026-04-10 17:09│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文利-届满离任)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文利-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a8eb664-e100-42db-a53e-e262127e870a.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止 2026 年 4 月 10 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453,174,229 股为基数,向权益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2,658,711.45 元。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28,3 69,326.4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1,962,860.53 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196,286.05 元,再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 598,702,720.29 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4,404,642.32 元。 基于 2025 年度公司整体盈利状况,扣除 2025 年前三季度已完成分红金额,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453,174,2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2,658,711.45 元,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按照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金额(元) 64,723,363.90 84,128,023.60 63,096,000.00 回购注销总金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8,369,326.47 55,987,316.48 157,989,001.88 研发投入(元) 48,903,515.25 53,803,033.87 51,508,514.99 营业收入(元) 1,026,129,630.08 927,932,105.81 986,897,245.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88,254,590.9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84,404,642.3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11,947,387.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4,115,214.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11,947,387.5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54,215,064.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5.24%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是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增 强投资者获得感,实施现金分红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2025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具备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590ff24-ae0c-4d8b-9c82-c72cb4c108a7.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5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 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川华信自担任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满意。在 2025 年度 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6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2 人,注册会计师 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104 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四川华信 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刘小平:1995 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所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包括: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鲜:2014 年 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所从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何均,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2 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以 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19bd8cf-5c31-4cc3-9a8f-56cb44724347.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511b69a-9062-4221-8008-51e425e7e7b3.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7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wPsZvdKwUM)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20 25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4月 17日(星期五)1 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7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1、孙庆民(董事、总经理) 2、王荣海(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王赞(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张宏亮(独立董事)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wPsZvdKwUM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1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紫光 电话:0533-2275366 邮箱:bod@ksxc.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17e4d5f-8cd3-41e8-bae8-9ed402ae5265.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7deee41-8803-462c-a49e-f760c050c8bb.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凯盛新材(301069):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ea4cb3c-773a-4357-adfa-bad5921029c5.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张宏亮、田云、魏福禄、商光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宏亮、田云、魏福禄、商光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dbd10be-a161-4bcd-9458-e501ff5971eb.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公告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度薪酬(津贴)计划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实际经营情况,2026 年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基数拟按照下表所列数额确定: 单位:万元 姓名 担任职务 2026 度薪酬 备注 (津贴)基数 王加荣 董事长 187.50 孙庆民 董事、总经理 125 王荣海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5 王 永 董事、副总经理 75 张海安 董事 4 津贴 王 剑 董事 4 津贴 张清新 职工代表董事 18 张宏亮 独立董事 10 津贴 田 云 独立董事 10 津贴 魏福禄 独立董事 10 津贴 商光明 独立董事 10 津贴 王 赞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 胡发明 副总经理 75 合计 653.50 备注: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发放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其中董事长、在公司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则领取固定董事津贴并按季度发放;职工董事薪酬则根据其在公司 担任的具体职务并参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予以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薪酬,涉及个人所得税均应依法缴纳。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之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研究和审查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6 年度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但因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故本议 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76bff1a-57e9-4632-a92d-e4650aca84b6.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董事会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凯盛新材”)董事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 估意见如下: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执行情况 四川华信在执行凯盛新材 2025 年报审计业务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计划和实施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工作。具体包括:凯盛新材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有效性审计、《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以及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专项鉴证。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 (1)凯盛新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凯盛新材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凯盛新材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3)凯盛新材管理层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盛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四川华信对凯盛新材编制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其审计凯盛新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 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二)审计过程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执行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重要性水平、审计重点、审计方案以及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情况与凯盛新材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了有效的沟通。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四川华信均就重点问题向凯盛新材管理层做出专题汇报,并向公司管理层了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 (三)审计质量控制保证情况 四川华信遵循“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宗旨,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效控制可能出现的工作误差及 舞弊风险,逐步形成并完善了一套质量控制制度,包括一项规程、八项质量控制制度和六项实施细则,保证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客 观性,为凯盛新材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奠定了基础,为公司管理层做出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综上,四川华信自担任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满意。在 202 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849a50b-cb40-4f2e-a771-6340b0cc46c9.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44eb482-dbd6-45b1-b465-6ebabfe672fa.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报审计履职情况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 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 的资格。2025 年度,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 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与沟通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四川华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及时了解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四川华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整体审计情况,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 题并协商下一步解决方案。 三、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四川华信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执业质量,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a88935c-9944-42da-a867-63511e9f9c89.PDF ─────────┬──────────────────────────────────────────────── 2026-04-10 17:07│凯盛新材(30106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9c8942d-c0ee-40ae-ace7-160a79d3f006.PDF ─────────┬──────────────────────────────────────────────── 2026-04-10 17:06│凯盛新材(30106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3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2026年 4月 10日上午 10:00于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 11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届满离任)朱清滨先生、邹健先生、田文利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 1月-6月)。 独立董事(现任)张宏亮先生、田云女士、魏福禄先生、商光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2025 年 7 月-12 月),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预算报告》 (五)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 2025 年度公司整体盈利状况,扣除 2025 年前三季度已完成分红金额,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决定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453,174,2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 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 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 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在 2026 年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 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制定并执行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 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 度薪酬(津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十二)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总股本从 420,641,138 股增加至453,174,229 股。因此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予以修 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注 册 资 本为 人 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64.1138 万元。 45,317.4229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42,064.113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45,317.422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42,064.1138 万股,其他种类股 普通股 45,317.4229 万股,其他种类股 0股。 0股。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4dfaf94-3213-4f4e-bd19-1fdab9d558a9.PDF ─────────┬──────────────────────────────────────────────── 2026-04-10 17:06│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年度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7db6097-96b2-41eb-8a82-b9ba6b710fc2.PDF ─────────┬──────────────────────────────────────────────── 2026-04-10 17:06│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033f5ee-97e0-40ed-9420-17be74cfff78.PDF ─────────┬──────────────────────────────────────────────── 2026-04-10 17:05│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6e35024-3dd8-4a0b-be30-030362d780d9.PDF ─────────┬──────────────────────────────────────────────── 2026-04-10 17:05│凯盛新材(301069):西南证券关于凯盛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西南证券”)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或 “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年12月 31日。西南证券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 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法定代表人 姜栋林 保荐代表人 艾玮、李文松 联系方式 010-5763123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69 注册资本 453,174,229元 注册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 法定代表人 王加荣 实际控制人 张松山 董事会秘书 王荣海 联系电话 0533-227536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12月 1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893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5 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639,730,000元,已由西南证券于 2023 年 12月 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 的发行费用 12,130,849.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7,869,150.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3)第 007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凯盛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2月 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凯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为 2023年 12月 15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督导其有效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源的制度,以及有效执行防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发表独立意见,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开展关联交易,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 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3、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 目进展情况。 4、督导公司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 5、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的各项承诺。 6、通过现场检查、年度培训、日常沟通、发表核查意见、出具跟踪报告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文件报送交易 所和对外披露。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机构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并重新论证 鉴于新能源产业处于调整期,锂电池技术更新迭代频繁,市场变化较大,为避免资源浪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暂缓实施 10000 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并重新论证该项目 的投资收益。后续公司将充分考虑市场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 及市场环境变化,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 已经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凯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 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中的子 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可结项,子项目“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 目”则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结项且“2 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393.69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核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西南证券作为凯盛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履行保荐职 责。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尊重保荐代表人的建议,完善各 类制度、决策程序,补充、完善信息披露资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及培训等督导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必要 的便利。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相 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保荐工作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凯盛新材持续督导期 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 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西南证券作为凯盛新材的保荐机 构,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 ─────────┬──────────────────────────────────────────────── 2026-04-10 17:05│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b7fc415-0fa0-4426-a2df-2f0f5df5ef7e.PDF ─────────┬──────────────────────────────────────────────── 2026-04-10 17:05│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7fa0f41-a60e-4a9f-bfab-5c36866ee4da.PDF ─────────┬──────────────────────────────────────────────── 2026-04-10 17:05│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7d56cae-a767-4f9a-a665-13785f38741d.PDF ─────────┬──────────────────────────────────────────────── 2026-04-10 17:05│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SICHUANHUAXIN(GROUP)CPA(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川华信专 2026 第 0158000 号 目录: 1.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川华信专 2026第 0158000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2025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10日出具了川华信审2026第001500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号)的要求,凯盛新材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凯盛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凯盛新材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凯盛新材实施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 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凯盛新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 本专项说明仅供凯盛新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凯盛新材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 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1f275d8-58de-4175-a02a-1bbc1a23bc3c.PDF ─────────┬──────────────────────────────────────────────── 2026-04-10 17:05│凯盛新材(301069):西南证券关于凯盛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西南证券关于凯盛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1610edb-5f3e-496c-8a2f-bdc5e5eb70f5.PDF ─────────┬──────────────────────────────────────────────── 2026-04-10 17:05│凯盛新材(301069):西南证券关于凯盛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 凯盛新材(301069):西南证券关于凯盛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2ad52bd-cb91-4fc2-bfa8-765fc6ee47a0.PDF ─────────┬──────────────────────────────────────────────── 2026-03-25 16:30│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01acc80-1de5-4a11-b2ec-004c2ae1a514.PDF ─────────┬──────────────────────────────────────────────── 2026-03-16 15:51│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8488c359-5632-466f-afcf-77f857d56bc4.PDF ─────────┬──────────────────────────────────────────────── 2026-03-12 16:48│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e2611ee2-7339-4e82-bed0-6ba420973492.PDF ─────────┬──────────────────────────────────────────────── 2026-03-04 18:54│凯盛新材(301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凯盛投资 28,571,200 6.3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凯盛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11,291,100 2.49% 注:上述股东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月 26日至 2026年 6月 25日),其中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凯盛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7、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凯盛投资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涉及不能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凯盛投资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凯盛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凯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8ccd3fb7-d848-4b5a-90f8-6a1e2eddc0e7.PDF ─────────┬──────────────────────────────────────────────── 2026-01-22 16:41│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凯盛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凯盛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a781ddc8-c3f7-4b2a-9136-6bec861f64cb.PDF ─────────┬──────────────────────────────────────────────── 2026-01-22 16:36│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凯盛转债”摘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凯盛转债”赎回日:2026 年 1月 15 日 2、“凯盛转债”摘牌日:2026 年 1月 26 日 3、“凯盛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893 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50.00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50,000,000.00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 12月 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债券代码“123233”,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凯盛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3年 12月 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6月 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2029 年 11月 28 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 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凯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0.26元/股。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4 年 4月 24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相关条款,“凯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20.26-0.15=20.11(元/股),其中:P1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 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凯盛转债”转股价格由 20.26元/股调整为 20.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4月 25日(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凯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20.11-0.05=20.06(元/股),其中:P1为本次调整后 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凯盛转债”转股价格由 20.11元/股调整为 20.06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月 21日(2024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3、2025 年 4月 29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 年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凯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20.06-0.05=20.01(元/股),其中:P1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为 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凯盛转债”转股价格由 20.06 元/股调整为 20.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4月 30 日(2024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4、2025年 11月 17日,公司实施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凯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20.01-0.05=19.96(元/股),其中:P1为本次调整后 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凯盛转债”转股价格由 20.01元/股调整为 19.96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5年 11月 18日(2025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凯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 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 2025 年 11月 11日至 2025年 12 月 22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凯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其中公司股票收盘价在 2025年 11月11日至11月 17日期间有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20.01元/股的130%,即不低于 26.013 元/股; 在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期间有 10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 19.96 元/股的 130%,即不低于 25.948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凯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 12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凯盛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凯盛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凯盛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负责后续“凯盛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凯盛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10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IA =B×i×t÷365IA: IA: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 12月 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 1月 1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80%×45÷365≈0.10 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 .10=100.10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 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 1月 1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凯盛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凯盛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凯盛转债”自 2026年 1月 12日起停止交易。 3、“凯盛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 2026年 1月 14日。 4、“凯盛转债”自 2026年 1月 15日起停止转股。 5、“凯盛转债”赎回日为 2026年 1月 15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1月 14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 册的“凯盛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凯盛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6年 1月 20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 1月 22日为赎回款到达“凯盛转债”持有人 资金账户日,届时“凯盛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凯盛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1月 14 日)收市后,“凯盛转债”尚有 5,869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凯 盛转债”的数量为 5,869张,赎回价格为 100.10元/张(含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 计支付赎回款 587,486.90元(不含赎回手续费)。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凯盛转债”(债券代码:123233)继续流通和交易,“凯盛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而需摘牌。自 2026年 1月 26 日起,公司发行的“凯盛转债”(债券代码:123233)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六、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2275366 联系邮箱:bod@ksxc.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21f4fc2b-f234-4cf6-860b-b67dbfcb1bc7.PDF ─────────┬──────────────────────────────────────────────── 2026-01-21 16:28│凯盛新材(30106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386993eb-76b2-451d-be40-9184b2eceade.PDF ─────────┬──────────────────────────────────────────────── 2026-01-20 15:50│凯盛新材(30106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1,000.00 万元—14,000.00 万元 盈利:5,598.73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6.47%—15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7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 盈利:2,951.59 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60.88%—238.80% 注: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本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 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5年度,公司持续加大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主要产品的出货量增加,盈利能力增强,推动公司业绩同比显著增长。 2、公司收到 3,000.00万元技术补偿款,对公司当期营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45d230c4-6c3e-4c4f-9df8-7b62b2c27b82.PDF ─────────┬──────────────────────────────────────────────── 2026-01-14 11:42│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凯盛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最后半个可转股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凯盛新材(301069):关于“凯盛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最后半个可转股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0fee357f-84ab-4f92-b8c9-6cde71608a9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凯盛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822.PDF ─────────┬──────────────────────────────────────────────── 2026-04-11│凯盛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1/1225092318.PDF ─────────┬──────────────────────────────────────────────── 2025-10-23│凯盛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394.PDF ─────────┬──────────────────────────────────────────────── 2025-08-20│凯盛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266.pdf ─────────┬──────────────────────────────────────────────── 2025-04-19│凯盛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2696.PDF ─────────┬──────────────────────────────────────────────── 2025-03-15│凯盛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5/1222807094.PDF ─────────┬──────────────────────────────────────────────── 2024-10-26│凯盛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306.PDF ─────────┬──────────────────────────────────────────────── 2024-08-28│凯盛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9139.PDF ─────────┬──────────────────────────────────────────────── 2024-04-20│凯盛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8831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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