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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70(开勒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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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70 开勒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2 17:04 │开勒股份(301070):关于与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 ├─────────┼──────────────────────────────────────────────┤ │2025-02-06 16:32 │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1 21:20 │开勒股份(30107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02 16:34 │开勒股份(30107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2-02 17:32 │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1-26 18:16 │开勒股份(301070):回购股份报告书 │ ├─────────┼──────────────────────────────────────────────┤ │2024-11-22 19:52 │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4-11-19 19:22 │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 │2024-11-19 19:22 │开勒股份(30107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0-29 19:24 │开勒股份(30107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02-12 17:04│开勒股份(301070):关于与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目的是为表达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方向,不设置具体权利义务,不 构成任何承诺或保证,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双方涉及具体项目实施将根据项目进程签署具体项目合作 协议。 2、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 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签署了《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于双方前期友好的合作基础,以及双方的资源优势,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拟建立合作关系,推进河南省汽车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以推动人工智能在汽 车领域的落地应用为目标,围绕无人驾驶技术相关领域开展合作。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意向的文件,本次协议签署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陈博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 年 7月 13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7、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 180 号金融广场南楼 513室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及内容 甲方系河南省国资全资控股的,定位在汽车领域进行专业投资运营的国有平台公司。自 2022 年 7 月成立以来,紧密围绕“全 省汽车行业产能整合平台、新能源汽车领域重大项目招商落地平台、汽车产业融合发展平台”三大定位进行发展。在业务发展层面, 甲方围绕河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等产业政策和技术创新平台;以及战略性投资定位于 B 端网约车的运营和使用场景需求的整 车企业,积极推动河南省汽车产业链协同的高效发展。 乙方系民营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拥有资本化的运作平台、市场化的人才激励政策以及成熟工业化产品的生产管理体系。2024 年以来,以下属联营公司河南豫资开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载体开展人工智能业务,力争实现公司从传统制造业向以 AI+为代表的“ 新质生产力”的整体战略转型。 甲乙双方拟整合各方资源,以推进河南省汽车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人工智能在汽车领域的落地应用为目标,在以下领 域开展合作: 1、围绕无人驾驶技术在无人出行车、无人物流车、无人配送车、无人巡检车等相关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2、重点发掘河南省内具备智能网联场景资质的区域,通过整合区域内的出行、配送、巡检等场景资源,与头部企业合作,共同 推动智能网联场景的落地及应用。探索开展无人驾驶运营、无人物流配送等相关业务,促进区域无人驾驶产业的智能化升级,以及高 质量服务体系的构建。 (二)合作方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前提下,双方拟以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或者项目联合开发运营的模式,以市 场化为原则,展开合作。合作初期,甲、乙双方应秉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各方联络机制和工作协商机制,强化统筹协 作,及时沟通信息,积极推动相关合作的落地实施。 本协议为框架性的合作协议,不设置具体权利义务,不构成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双方涉及具体项目实施将根据项目进程签署具体 项目合作协议。本协议有效期两年,期满后协议自动终止,如有效期内双方未能签署项目正式合作协议,各自承担前期费用,本协议 自动终止。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促进双方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公司从传统制造业向以 AI+为代表 的“新质生产力”的整体战略转型,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本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实现双方产业战略布局的共同目的而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不设置具体权利义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仍需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所涉及的具体合作 事宜需以后续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后续工作的实施与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 定,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中止或终 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与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b290c347-ef57-4da6-8bef-f62e0b40628b.PDF ─────────┬──────────────────────────────────────────────── 2025-02-06 16:32│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e8bee73f-9b20-403d-ac6d-17dc04f1930f.PDF ─────────┬──────────────────────────────────────────────── 2025-01-21 21:20│开勒股份(30107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800万元— 1,000万元 盈利:2,685.16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29.79% - 137.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1,700万元— 2,000万元 盈利:1,788.57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95.05% - 211.82%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其进行预沟通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 HVLS 风扇市场需求缩减,导致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同时,为提升综合 竞争力,公司在稳健发展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布局新业务领域,加大对新业务研发及其他相关投入,该部分战略性投入对公司净利润 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新建产业园全面投入使用,较上年同期折旧费用有所增加,导致本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 2025年,公司将持续深耕 HVLS风扇领域,同时积极推进新业务战略布局实施及落地,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及整体运营 效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4c62730a-0363-4ebf-9039-c69d4471106b.PDF ─────────┬──────────────────────────────────────────────── 2025-01-02 16:34│开勒股份(30107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开勒股份(30107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8fb6c4dd-67ec-443a-bde3-450def0a9abf.PDF ─────────┬──────────────────────────────────────────────── 2024-12-02 17:32│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含)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 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6 5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7,692股至 615,384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4766%至 0.95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19 日、11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 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a19a5706-e787-4148-b93f-d6d7377bb118.PDF ─────────┬──────────────────────────────────────────────── 2024-11-26 18:16│开勒股份(301070):回购股份报告书 ─────────┴──────────────────────────────────────────────── 开勒股份(30107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7c06943a-883d-4c51-ae8c-3f7b1196398d.PDF ─────────┬──────────────────────────────────────────────── 2024-11-22 19:52│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月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 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11 月 1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 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 11月 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 (股) 例(%) 1 卢小波 16,610,000 25.73 2 熊炜 9,181,920 14.22 3 于清梵 3,612,880 5.60 4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977,500 4.61 (有限合伙)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 1,670,000 2.59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郝蕾 870,000 1.35 7 上海易泓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 722,000 1.12 易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 共青城领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654,300 1.01 (有限合伙) 9 #上海致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2,600 0.93 致丰稳健私募基金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高端 556,821 0.86 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 2024 年 11月 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条件 (股) 股份比例(%) 1 卢小波 4,152,500 9.77 2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977,500 7.01 (有限合伙) 3 熊炜 2,295,480 5.4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 1,670,000 3.93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于清梵 903,220 2.13 6 #郝蕾 870,000 2.05 7 上海易泓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2,000 1.70 新余易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 共青城领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654,300 1.54 (有限合伙) 9 #上海致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2,600 1.42 致丰稳健私募基金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高端 556,821 1.31 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dace55e6-6583-4ad9-ade4-1910351d2fe6.PDF ─────────┬──────────────────────────────────────────────── 2024-11-19 19:22│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开勒股份(301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53704b21-70ba-480a-80ac-425d63e83258.PDF ─────────┬──────────────────────────────────────────────── 2024-11-19 19:22│开勒股份(30107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开勒股份(30107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a42ad35b-c1a6-4920-94a9-7abf30f355d7.PDF ─────────┬──────────────────────────────────────────────── 2024-10-29 19:24│开勒股份(30107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开勒股份(30107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b4c643d9-5e1b-487c-b818-ec95046e3a4b.PDF ─────────┬──────────────────────────────────────────────── 2024-09-19 00:00│开勒股份(301070):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 2 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20,222,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33%。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即 2021 年 09 月 23 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09 月 23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 0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180,000 股,并于 2021 年 09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48,375,2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增加至 64,555,2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为 16,18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6%,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8,375,2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4.9 4%。 2022 年 09 月 23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8,152,32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 43.6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0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4,555,2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7,109,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99%,无限售条 件股份 37,445,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 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2 名股东卢小波、于清梵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卢小波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于清梵就有关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 1、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 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3、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3 月 23 日,非交易日自动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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