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71 力量钻石 更新日期:2026-08-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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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7:02 │力量钻石(30107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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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8 │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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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8 │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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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7 │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度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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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7 │力量钻石(301071):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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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7 │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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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6 │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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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1 │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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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力量钻石(301071):河南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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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 │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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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7:02│力量钻石(30107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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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23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其中现场
出席董事 2名,通讯出席董事 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
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对外披露半年度报告,公司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公司 2026年半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向各位董事进行汇报。
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
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经查验,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26年半年度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经查验,2026年半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6
年 6月 30日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对外担保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关联董事邵增明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0706cea4-c1ef-43e3-8bff-865e90f071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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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8│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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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e681a35c-709a-4dc7-a4d9-59423f036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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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8│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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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b65b9e62-3874-4cb0-b12d-950fb19c8e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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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7│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度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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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度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e071b59a-d06c-4dde-b999-183251881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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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7│力量钻石(301071):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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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于2026年7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9ed609b0-9974-4386-ac3a-bcb6df9fab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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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7│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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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c2c9be09-9153-4b34-a75a-e471f9cabb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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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26│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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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42,000.00万元–45,000.00万元 24,190.87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3.62%-8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8,000.00万元–9,300.00万元 盈利:2,591.42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08.71%-258.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5,500.00万元–6,500.00万元 盈利:469.96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70.32%-1,283.11%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在超大颗粒金刚石单晶合成、晶体高效生长等关键技术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
培育钻石原石出口市场持续向好,带动公司产品销售额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 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2d9c303-4013-4733-bddc-9c5fc9f3b9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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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1│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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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fab4c91-8969-433a-9efb-6c833fe47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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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力量钻石(301071):河南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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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层
电话:021-55989888 传真:021-5598 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10373-00002号致: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
托,指派本所见证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见证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见证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见证律师认
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有
关副本和复印件分别与正本和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见证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用以说明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见证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查询本次股东会相关公告;2.查验
《会议通知》并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3.查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等。
经本所见证律师查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2026年 6月 23日,公司董事会在规定媒体发布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方式、会议登记方法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026年 6月 29日 14:30,本次股东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一致。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2.查
验本次股东会的签到表;3.本所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93,136,161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6.6029%。
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表以及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307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5,734,4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624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线上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
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所见证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2.监督本次股东会会议现场投票、计票;
3.查验现场参会股东所填写的表决票;4.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汇总表及网络投票结果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需要投票表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现场会议以
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6,091股,反对 33,320股,弃权 11,180股。
本次股东会召开情况已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并存档。
经核查,本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本所见证律师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1.查验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票、表决结果统计;2.查验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决议;3.本所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等。
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本所见证律师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经本所见证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
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没有
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741144c8-a4df-48a3-8637-584a0b7dfb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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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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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 日上午 9:15 至2026年 6月 29日下
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30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5,734,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24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3,136,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02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98,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或授权代表共 3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10,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提供
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689,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5%;反对 33,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11,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6,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4%;反对 3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2763%;弃权 1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3%。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房可律师、丁忆童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4dc6828-b632-474b-afc7-669a24b2bd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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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56│力量钻石(3010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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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连续 2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月 22 日、2026年
6月 23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27%,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近期“金刚石散热材料”关注度较高。截止目前,该应用场景尚未达到大规模市场化应用阶段,市场化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未对公司主营业务及收入产生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fbe7686-5586-43a7-99cc-470191cc9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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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30│力量钻石(30107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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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fb6b4b6-708e-4b3b-b9c7-a96bb993c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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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29│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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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23日(星期二)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
2、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浩
电话:0370-7516686
邮箱:zhengquan@lldia.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61d4bd2-2bc2-4904-9d51-5fca337fb3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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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27│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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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ed64fd5-b0dd-485f-acd9-875f3df86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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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26│力量钻石(30107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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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6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其中现场出
席董事 4名,通讯出席董事 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
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董事审议后同意公司结合市场情况、行业环境和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为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
证,公司将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102,769.55万元变更投入新项目“金刚石功能材料生产研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全资子
公司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和运作效率,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
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6-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故提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7f546280-5bb8-4460-9aff-7366c078c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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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44│力量钻石(3010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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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连续 3个交易日内(2026 年 5 月 22 日、2026
年 5月 25 日、2026 年 5 月 26 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81%,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日央视新闻媒体报道了关于金刚石散热应用相关消息,经公司核实,相关信息未涉及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近期“金刚石散热材料”关注度较高,截止目前,该应用场景尚未达到大规模市场化应用阶段,市场化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未对公司主营业务及收入产生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6a776ab-f6e6-438d-8077-372169042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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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6│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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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5,822,020 股后的254,450,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60,272,313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822,02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可参与本次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总股数
为254,450,293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1,780,117.20元(含税)。
3、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780,117.20元/260,272,313股=0.3910524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 7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元)=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当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10524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自本次分派方案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5,822,02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
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闫彦鹏律师、丁忆童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822,020股后的 254,450,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03 邵增明
2 03*****022 李爱真
3 08*****481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2、公司可参与本次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 254,450,293 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0,272,31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82
2,02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1,780,117.20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780,117.20元/260,272,313股=0.3910524元/
股(保留小数点后 7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元)=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当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10524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咨询联系人:孟浩
咨询电话:0370-7516686
八、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bcbb970-780c-40ed-a8b5-cf1b3746a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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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34│力量钻石(301071):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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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董事张存升、陈传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智华、王晓君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559,99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
例 1.40%)的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商丘汇力”)为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商丘汇力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0.02%)。
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44%)的董事张存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9,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 0.11%)。
3、持有公司股份 144,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6%)的董事陈传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
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
4、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35%)的高级管理人员周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5,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
总股本比例 0.09%)。
5、持有公司股份 28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11%)的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君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2,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 0.03%)。
6、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总计不超过 66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26%。
公司于近日收到商丘汇力、董事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周智华先生、王晓君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股) 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3,559,999 1.40%
张存升 1,116,000 0.44%
陈传勋 144,000 0.06%
周智华 900,000 0.35%
王晓君 288,000 0.11%
注 1:相关明细数据与对应比例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注 2:商丘汇力的持有人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参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份(股) 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54,000 0.02%
张存升 279,000 0.11%
陈传勋 36,000 0.01%
周智华 225,000 0.09%
王晓君 72,000 0.03%
合计 666,000 0.26%
注: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商丘汇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将
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2、张存升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3、陈传勋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4、周智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5、王晓君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商丘汇力、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周智华先生及王晓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商丘汇力、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周智华先生、王晓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公司董事张存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公司董事陈传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0376774-bc5e-4668-8ba3-b96a892df2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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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力量钻石(30107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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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
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的5,822,02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0,272,313股变更为254,450,29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0,
272,313元变更为254,450,2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和《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的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
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收件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收件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丹阳大道
联系电话:0370-7516686
电子邮箱:zhengquan@lldia.com
4、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
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24e2b9d-5971-4f89-beb0-45e6f2de1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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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力量钻石(301071):河南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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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河南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4a9d71e-d0e3-4bea-8046-6a5ccc654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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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力量钻石(30107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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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购买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
织实施。本次授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2个月。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项目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自有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万元(含本数)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7badf16-d63c-4db8-b5d2-19de4ee52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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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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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 日上午 9:15 至2026年 5月 15日下
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1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1,890,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81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9,770,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80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39,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或授权代表共 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84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提供
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8,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10%;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8,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10%;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8,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10%;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8,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9%;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03,409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43%; 反对 57,600 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
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6%;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出席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83,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19%;反对 5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027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19,509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3%;反对 6,2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
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1%;弃权 3,9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6%。[出席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及董事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1,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182%;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458,871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2%;反对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
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2%;弃权 4,2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出席股东中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王晓君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8,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29%;反对 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0693%;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6,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8,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91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6,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8,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91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 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7,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2%;反对 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3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8,1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9,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2%;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38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5,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反对 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6,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1%;反对 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478%;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0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8,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774%;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闫彦鹏律师、丁忆童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6986748-c588-4861-b1ee-6c06ae93f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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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2│力量钻石(30107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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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1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其中现场出
席董事 4名,通讯出席董事 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
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董事审议后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3)。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77a4f7a-77bc-4a13-8db0-ba5e021dd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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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7│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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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c785711-a258-4768-bc3a-8edae02bb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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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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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a3b819b-2a8c-48d9-b92b-8b56e6332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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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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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3415202-61f9-4273-8be5-f29c6f76e8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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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力量钻石(30107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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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ee8d133-c897-42bd-ac40-bcde09c27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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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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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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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力量钻石(301071):力量钻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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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力量钻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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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力量钻石(301071):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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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充分考
虑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同时对总经理提名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
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 2 名以上的独立董事。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
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对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公司在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
当同步披露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控股股东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不得在无充足理由的情况下提出替代性的董事、总
经理人选。董事长在确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总经理在确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推荐人选前,也应充分尊
重提名委员会的不同意见,及时调整人选或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有效沟通后再提请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人员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经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经理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总经理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经理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对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于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长、总经理确定人选
后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
主持。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不包括开会当日)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两天(不包括开
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
明。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公司董事可以列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但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
有表决权。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提名委员会委员每次只能委托
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二人或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委托无效。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提名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
表决权。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因提名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
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提名委员会委员对
议案没有表决权。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进行记录,记录人员为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提名委员会决议。提名委员会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
签字后生效,未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合法程序,不得对已生效的提名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二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于会议决议生效之三日内,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第二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决议的书面文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第二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
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 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决议实施的过程中,提名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的其他委员应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
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时,可以要求和督促有关人员予以纠正,有关人员若不采纳意见,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其指定的委员应将有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汇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处理。第二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
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三十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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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力量钻石(30107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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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
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
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包括:
(一)董事: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按身份、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分为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内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
职情况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股东长远利益相协调,同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责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确定本制度,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明确薪酬确
定依据、具体构成、发放标准及考核规则等内容;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监
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作出年度评价。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薪酬管理核心执行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相关建议;
(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核心依据;
(三)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
(四)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其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另行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负责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在董事会或
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应当回避。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公司人事行政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
施工作。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发放、个人所得税申报及代扣代缴等事宜。
第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周期为一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岗位胜任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履职尽责情
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 薪酬的确定与构成
第十条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预算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础,与公司效益指标挂钩,结合市场对标、公司
效率指标、工资支付能力等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十二条基本薪酬:根据任职主体担任的实际管理职务、履职能力、市场薪资行情、所在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基本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体现,分别按季、按月发放。
第十三条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和发放,公司应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
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专项激励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薪酬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独立董事: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工作、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后
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按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条款执行;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根据具体职务
由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或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核算并发放薪酬
,未完成考核周期的按实际履职情况折算。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专项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战略服务,随公司发展变化作相应调整,调整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及增幅情况;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盈利状况、业绩达成情况;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或职责变化;
(六)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董事的个别岗位调整情况。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批准,可针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董事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可设立董事专项奖励。
第五章薪酬追索与扣回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或公司章程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二)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及
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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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力量钻石(301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栗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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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栗正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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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力量钻石(30107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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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
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
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第四条 除董事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将在其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或者独立
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
效。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
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无论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离职,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
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其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
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九条 已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仍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离职后仍然有效,直到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或者审计,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四章 离职董事的持股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熟知《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
股份变动的除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
诺。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七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
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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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力量钻石(301071):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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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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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力量钻石(301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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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黎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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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力量钻石(301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金香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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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金香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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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4│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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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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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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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9,301,515.51 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840,989.4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21,032,871.36元,合并报
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5,914,107.46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1,780,117.20元,本年度未发生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本年度预计现金分红
和股份回购总额占本年净利润的比例为 93.12%。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前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以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1,780,117.20 89,057,602.55 127,225,146.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9,301,515.51 200,825,008.70 363,720,714.10
研发投入(元) 65,060,968.66 33,903,419.62 43,857,753.06
营业收入(元) 632,444,992.16 686,219,411.17 751,963,739.5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35,914,107.4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21,032,871.3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18,062,866.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4,615,746.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18,062,866.25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42,822,141.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6.9%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是 ?否
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
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
了公司 2025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38.46%、34.61%,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0ad67ab-0eeb-4c49-97e4-7a37450bc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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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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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66d2cf4-9d2d-4313-91a7-54b80340d7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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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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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且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业绩。现由我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作2025年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一、2025年经营管理情况
(一)2025年主要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3,244.50万元,同比下降7.84%,利润总额11,441.88万元,同比下降51.34%,净利润10,930.15万元,
同比下降45.57%。
(二)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战略指引下,聚焦生产运营、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精细化管理四大核心任务,全力推进战略执
行与经营目标达成,在行业周期承压背景下,保障公司经营有序、技术突破、产能释放、市场稳固,为转型功能材料奠定坚实基础。
(一)生产运营提质,智能化产线全面落地
完成智能化产线改造项目建设,实现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升级,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严控生产流程与成本管控,优化供应链管理
,保障工业金刚石、培育钻石、金刚石微粉核心产品稳定供应,经营现金流充裕。推进金刚石散热片、特种金刚石等功能材料中试与
量产,实现航天级散热技术工业级转化。
(二)技术转化提速,核心成果产业化见效
推动三大核心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工业化,156.47 克拉大尺寸培育钻石实现技术储备,打破国外半导体加工特种金刚石材料垄断
。高端金刚石材料实现批量出口,首次进入国际半导体加工产业链,完成“进口替代—出口引领”跨越。落实研发投入落地,聚焦功
能材料应用迭代研发,保障技术持续领先,支撑产业高端转型。
(三)品牌建设发力,打造中国智造名片
立足东方美学与国潮趋势,打造培育钻石消费品牌,构建工业旅游基地+定制体验直营店模式,让消费者见证钻石培育全过程。
强化“力量钻石”品牌传播,提升行业与消费市场认可度,彰显中国超硬材料智造实力。
二、2026年经营管理计划
2026年,经营层将紧扣董事会战略部署,狠抓执行、提质增效,全面落地年度经营计划,推动公司经营质量与发展动能双提升。
(一)生产运营攻坚,实现产能与质量双升
推进金刚石散热片、功能性金刚石等前沿产品量产,打造新的产能与利润增长点,优先保障半导体、国防科工等高端领域功能材
料供应,提升高端产品产能利用率与交付能力。深度精细化生产管理,优化工艺、降本增效,提升产品一致性与稳定性,巩固产品竞
争力。
(二)技术落地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加快三大核心技术迭代升级,聚焦功能材料应用场景优化产品性能,满足高端领域定制化需求。推进量子传感、碳基半导体等前
沿领域应用研究与小试中试,尽快实现产业化落地,做好研发项目管理,保障研发资金高效使用,加速技术成果转化为营收与利润。
(三)市场渠道拓展,提升市场份额与盈利
巩固全球培育钻石核心供应商地位,拓展国内外品牌合作渠道,提升高端培育钻石产品占比与溢价能力。深耕功能材料半导体、
国防科工等领域,拓展国内外头部客户,扩大高端市场份额,推动进口替代全面落地。
(四)品牌运营升级,擦亮中国智造名片
深化东方美学与现代设计融合,丰富培育钻石产品矩阵,紧抓悦己经济与国潮机遇,提升品牌附加值。优化工业旅游与定制直营
模式,强化品牌体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钻石品牌。
(五)经营管理提效,保障战略落地执行
围绕董事会经营目标,分解营收、利润、成本等核心指标,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优化供应链、成本、库存管理,提升运营
效率与盈利能力,增强经营韧性。完善引育留用机制,强化研发、生产、营销、管理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团队。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王腾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41bd2ca-ac3e-4e46-970b-7a3af9507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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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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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c521323-b9b8-4a25-a3b1-5dbcbd6ec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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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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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f70b92a-6eb2-4fe0-83cc-9996541486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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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力量钻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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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合伙人
150人,注册会计师 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家分支机
构。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6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
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 2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
项、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线上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cdf7f04-c39a-4b13-9f3e-124ba65035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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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力量钻石关于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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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大华
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本公司认为大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
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 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 亿元、审计
业务收入 18.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 亿元。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忠林,2014年 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 2月开始在
本所执业,2023年 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左欣,2023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 11月
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媛,2004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 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 1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大华所质量管理水平
大华所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大华所质量管理制度
和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分歧解决机制
大华所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意见分歧达
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
如存在分歧解决事项应按照大华所《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主要包括:
1、对于项目组内部的意见分歧,应以高级别人员指导低级别人员的工作,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
2、对于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的意见分歧,应以项目组最终判断为结论,被咨询者的意见不能替代项目组重新做出的专业判断
。
3、项目合伙人与相关质量复核人员以及与大华所负责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活动的人员(如审核经理、审管委内部行业组专家
等)的意见分歧,原则上应由下一环节审批人逐级进行解决。若仍无法解决,由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协调解决。若扔无法解决,应作
为重大分歧事项提交相关项目的风险评议会或质控内核会解决。如仍无法解决,可由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提交至专业仲裁委员会解决
。
4、各级复核人员之间的分歧
审核经理与复核合伙人之间的重大分歧应先由项目所在区域总部归口管理的质控合伙人协调解决,若仍无法解决,由质量管理主
管合伙人协调解决。若仍无法解决,应作为重大分歧事项提交相关项目风险评议会或质控内核会解决。若仍无法解决,则可由质量管
理主管合伙人提交至专业仲裁委员会解决。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就本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项目咨询
大华所鼓励员工对审计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因本人业务经验局限不能把握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上级人员进行咨询。
为提高专业技术咨询运行效率,项目组成员在执行鉴证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因本人业务经验局限不能把握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
应首先向项目负责经理或项目合伙人请示处理意见或提请项目组内部讨论。如果项目负责经理非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时,在向项目合
伙人咨询前,还应先向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咨询。
当项目组内部就所咨询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判断、重大疑难问题时,项目合伙人可与相
关复核人员进行充分沟通。
当项目合伙人与相关复核人员就涉及重大判断、重大疑难问题或有争议的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项目合伙人可以选择向专业标
准部进行技术咨询。
专业标准部提供咨询回复意见时,可根据咨询事项的复杂程度考虑是否需要提交给相关的专家委员会或行业组专家征求意见,并
针对《技术咨询函》中提交的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技术问题,从技术层面提供初步处理建议和参考意见,供项目组决策参考。
2025年年审过程中,大华所就本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标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华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2026 年版)》将业务质量管理工作分为三个层面,即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项目组层面复核是指传统的三级复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实施质量
管理工作;项目质量复核是指复核合伙人的独立复核。这是新质量管理准则重点强调的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和其他特定项目实施的事务
所层面项目质量复核,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实施质量管理工作;风险管理措施是指质控
内核会合议机制及其配套措施,是由质控内核会成员针对高风险项目和 A2类特定风险项目在前两层级复核基础上补充实施的事务所
层面的风险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各个层次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对本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上述复核流程都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四)监控
1、大华所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
2、大华所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
行检查,即大华所每年进行的执业质量检查。
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已经嵌入大华所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
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所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通过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
大华所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将发现的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
大华所通过下列方法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
1、调查所识别出的缺陷的根本原因。在确定用于调查根本原因的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大华所应当考虑这些识别出
的缺陷的性质和可能的严重程度;
2、评价这些识别出的缺陷单独或累积起来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大华所根据调查结果,设计和采取整改措施,以应对识别出
的缺陷。
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缺陷的性质和影响,根据《执业质量事故问责办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责程序。
四、具体工作方案
大华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
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同时大华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函证、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
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项目现场
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六、信息安全管理
本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
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a814c70-ae29-4a20-b89a-d527dad1d8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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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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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
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方
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 2027年年度薪酬
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 50%。
①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如有未在公司任职担任管
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②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
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工作、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
后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和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
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
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88393f3-bed3-4731-88b3-4f226afa9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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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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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
制度,本次制定、修订的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本次制定的制度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修改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eda9d04-869e-4cec-8a9b-22cb0c228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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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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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的通知,本公司自 2026年 1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5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5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5 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五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及“关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自 2026 年 1月1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d691afd-5af9-443a-8b5c-ae763cad5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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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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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河南省力量
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力量钻石香港有限公司、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
公司、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LI LIANG DIAMOND USA INC、北京力量钻石有
限公司、郑州力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及相关制
度、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潜在错报的大小,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根据潜在错
报占公司上一年度合并报表的潜在错报项目总额的比率作为判断标准,具体如下:
潜在错报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项目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3%≤潜在错报<营业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
总额 总额的 5% 收入总额的 5% 额的 3%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5%≤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的 10% 5%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3%≤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5% 的 5% 3%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陷性质。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公司对
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已经发现
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将缺陷
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小,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根据损失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合并报
表资产总额的比率作为判断标准,具体如下:
重大缺陷: 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3%≤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5%
一般缺陷: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
系统性失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8625a6-e980-4a31-b8eb-075c8c5881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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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力量钻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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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301071):力量钻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e39ad8-b1d4-42d3-bec3-33f75237d4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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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2│力量钻石(301071):力量钻石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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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 1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6]0011002584 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3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6]001100472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
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力量钻石公司编制的 2
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力量钻石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力量钻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力量钻石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力量钻石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忠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左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89a353d-bfc7-48d1-a64e-6cbaa0d4319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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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力量钻石: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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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7-29/1225444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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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力量钻石: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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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5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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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力量钻石: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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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5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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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力量钻石: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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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7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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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力量钻石: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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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36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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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力量钻石: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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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9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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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力量钻石: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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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9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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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力量钻石: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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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60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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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力量钻石: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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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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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力量钻石: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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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69956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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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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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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