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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72(中捷精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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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72 中捷精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8 16:14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 │2026-07-02 16:44 │中捷精工(3010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2 16:44 │中捷精工(301072):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 │2026-07-02 16:42 │中捷精工(3010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6 18:18 │中捷精工(301072):中捷精工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6 18:17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6-16 18:17 │中捷精工(30107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6 18:16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6-16 18:16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6-16 18:16 │中捷精工(30107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核查意见 │ └─────────┴──────────────────────────────────────────────┘ ─────────┬──────────────────────────────────────────────── 2026-07-08 16:14│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灏昕汽车零部件制 造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昕汽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灏昕汽车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 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 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满足全资子公司灏昕汽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灏昕汽车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灏昕汽车的资金需求,此前灏昕汽车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签 订了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授信协议》。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期内展期),为灏昕 汽车提供债权本金最高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确保灏昕汽车与江苏银行无锡分行之间债务的履行。本次公司对灏昕 汽车提供的担保在上述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灏昕汽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审议批准的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 ,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3.注册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东港路6号 4.法定代表人:刘振 5.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100%全资子公司。 8.灏昕汽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210,068,359.07 184,994,310.24 负债总额 137,137,804.68 116,112,461.64 其中:银 0 0 行贷款总额 流 动 负 137,059,806.99 116,085,129.62 债总额 或有事项涉 0 0 及的总额 净资产 72,930,554.39 68,881,848.60 营业收入 246,445,902.09 230,477,640.09 利润总额 3,058,572.38 -1,170,833.43 净利润 2,811,245.27 -717,602.9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债务人: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肆仟万元整】以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 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 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 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 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拟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7,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8 .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总余额17,3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8.89%。除上 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0004468-88ab-4ecd-b636-31bd03684c1b.PDF ─────────┬──────────────────────────────────────────────── 2026-07-02 16:44│中捷精工(3010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 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 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6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载了《江苏中捷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 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说 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 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 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并由贵公司 董事长魏忠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日 9:15-15:00。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 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贵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二)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0,65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62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 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2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2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4%。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2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1,380,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513%。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24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723,10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4%。 (三)除上述贵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其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 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具体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77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1507%;反对 6 0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8435%;弃权 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6.1665%;反对 60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 83.2665%;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0.5670%。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第 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2fbca7b-e464-4286-a1a7-d63338fb583a.PDF ─────────┬──────────────────────────────────────────────── 2026-07-02 16:44│中捷精工(301072):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中捷精工(301072):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65c7660-aaad-49cb-913e-e4cd0f9ac40e.PDF ─────────┬──────────────────────────────────────────────── 2026-07-02 16:42│中捷精工(3010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7月2日14:00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路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 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忠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9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71,380,10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51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人数为5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657,000股,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7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72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4 %。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临时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77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7%;反对 6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3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665%;反对 6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665%;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施勤、刘玺玉 (三)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72d49b5-0eee-4b64-8b81-8cb5a113e4e3.PDF ─────────┬──────────────────────────────────────────────── 2026-06-16 18:18│中捷精工(301072):中捷精工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7月 0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2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 8 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登记。(二)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00—11: 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 8 号三楼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 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扫描件邮件发送或专人送达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 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发送方式以 2026 年 6月 30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注意事项: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 示原件。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叶飞 联系电话:0510-88351766 联系传真:0510-88769937 电子邮箱:jszj@wuxizhongji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 8 号三楼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 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1313cfa-2fa3-49dc-a818-4aadd6e41488.PDF ─────────┬──────────────────────────────────────────────── 2026-06-16 18:17│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由公司向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33,38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由公司向30名在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149,083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 从 105,045,985 股 减 至 104,8 63,518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从105,045,985元减至104,863,51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045,985元。 104,863,518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045,985股,均为 104,863,518股,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授 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756f6fa-4222-4025-9b40-f1b1927c713c.PDF ─────────┬──────────────────────────────────────────────── 2026-06-16 18:17│中捷精工(30107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精工”或“公司”)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 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本所接受中捷精工的委托,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中捷精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并 不对非法律专业事项提供意见。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中捷精工已向本所律师承诺,承诺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为真实、完整 及有效,并无隐瞒、虚假和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限中捷精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中捷精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公开披露,并依法对 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中捷精工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和有关事实,以及所 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合理、必要及可能的核查、验证和讨论,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 文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1、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2、2024 年 10 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10 月 9日至 2024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调整后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 6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由公司向 4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33,384 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公司 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由公司向 30 名在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149,083 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 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3,384 股(占本次变动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8.2214%,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18%)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未达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至 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提条件之一。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6,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15,000 万元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 件。公司拟对 30 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149,083 股(占本次变动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为 36.7143%,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19%)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82,467股限制性股票,即本次回购价格为 12 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82,467 股限制性股票。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本页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宜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日为二〇二六年 月 日。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经办律师:王帅棋_____________ 负责人:徐旭青_____________ 施 勤_____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2936757-3e30-4a7f-ae3b-d9c9562ed548.PDF ─────────┬──────────────────────────────────────────────── 2026-06-16 18:16│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3,384 股;以及因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30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149,083股;前述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合计为182,467股。 2、回购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384股(占本次变动 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8.2214%,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18%)以及30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 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9,083股(占本次变动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36.7143%,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1419%),并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元/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9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4、2024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4年10月3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7、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11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9、2024年12月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确认公司向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4,87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12月6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1、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 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33,384股(占本次变动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8.2214%,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18%)限制性股票 。 2、回购注销未达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提条件之一。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6,0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5,000万元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 件,公司将对30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149,083股(占本次变动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 例为36.7143%,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19%)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即本次回购价格为 12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189,604元,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05,045,985股减至104,863,518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 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 37,906,062 -182,467 37,723,595 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67,139,923 0 67,139,923 的流通股 合计 105,045,985 -182,467 104,863,518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中捷精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回购注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dbfb349-1b10-43e9-8dec-fc94189aea36.PDF ─────────┬──────────────────────────────────────────────── 2026-06-16 18:16│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由公司向4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38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因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 件,由公司向30名在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149,083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5,045,985股减少至104,863,51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05,045,985元减少至104,86 3,518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 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7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8号三楼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张叶飞 4、联系电话:0510-88351766 5、邮箱地址:jszj@wuxizhongjie.com 6、邮政编码:214199 7、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信封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e23f03c-e6bc-4a65-bd6f-9f843c3b4b21.PDF ─────────┬──────────────────────────────────────────────── 2026-06-16 18:16│中捷精工(30107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核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 下意见: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34人,对应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计 182,467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 .1737%。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所用 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本次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6 年 6月 16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f696bd1-f2da-4b7c-a8e5-8fafa34ed194.PDF ─────────┬──────────────────────────────────────────────── 2026-06-16 18:16│中捷精工(30107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 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网络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合计 33,384 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变动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8.2214%,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18%,回购价格为 12.00 元/股。 2、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鉴于公司 2025 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条件,公司将对 30 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149,083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占本次变动 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36.7143%,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19%,回购价格为 12.00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3,384 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未满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 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30 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149,083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05,045,985 股减至 104,863,51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 105,045,985 元减至 104,86 3,518 元。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105,045,985元。 币104,863,518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5,045,985股,均为 104,863,518股,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日(星期四)下午 14:00 时, 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88e5323-0aee-4cd7-9d1f-77225b37f145.PDF ─────────┬──────────────────────────────────────────────── 2026-05-20 19:22│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14:00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路8号综合楼二楼会 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忠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7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70,706,70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10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 数为5人,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657,000股,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9,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年度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402%;反对 2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402%;反对 2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402%;反对 2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6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反对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125%;反对 32,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8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6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9%;反对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02%;反对29,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5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70,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9%;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402%;反对29,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5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6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9%;反对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402%;反对 2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67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反对 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25%;反对32,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帅棋、施勤 (三)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1979f9c-f169-4f2a-9a69-bf2eb7ab92c3.PDF ─────────┬──────────────────────────────────────────────── 2026-05-20 19:22│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62ef04e-484b-4453-83d3-a019a3f340ab.PDF ─────────┬──────────────────────────────────────────────── 2026-05-08 16:54│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召开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公司将以网络远程 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互动易-云访谈平台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 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忠先生,副总经理魏敏宇女士,董事会秘书张叶飞先生、独立董事王利强先生 ,财务总监宗娟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15:00 前 访 问 登 陆 “ 互 动 易 ” 网 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 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46b2b64-bc18-498d-a3de-97f138d81e7d.PDF ─────────┬──────────────────────────────────────────────── 2026-04-26 16:19│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2382488-fb5b-46ba-8244-16ccd5cf40c7.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467,378.98元,2025年 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2,827,940.4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6,320,598.1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79,803,703.06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 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6,303,584.0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4,467,378.98 -29,509,288.70 23,257,661.98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2,122,550.17 37,816,510.62 33,363,168.35 营业收入(元) 808,539,595.68 746,189,771.58 723,889,029.2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66,320,598.18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9,803,703.06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303,584.09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20,239,668.5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303,584.09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13,302,229.14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4.97%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 ,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 定的发展,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 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128c779-8dfa-47eb-a407-5118fefefe21.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部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99.87%;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各部门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1、应收账款风险; 2、市场供应风险; 3、销售价格风险; 4、资金管理风险; 5、资产管理风险; 6、存货风险; 7、法律纠纷风险; 8、政策风险; 9、安全生产风险; 10、劳动关系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在定性判 断标准与以前年度基本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对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 潜在错报 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额的 0.5%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 1% 产总额的 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B、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 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导致的资产损失≥1000万元 或已经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 面影响 重要缺陷 500万元≤导致的资产损失<1000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 万元 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导致的资产损失<500万元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 未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 B、缺乏发展战略,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严重偏离发展战略; C、缺乏人力资源体系保障,导致关键人才大量流失; D、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国际、国家主流媒体关注;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F、未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或未对重大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 G、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H、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B、发展战略未适时调整,或战略实施不到位导致发展方向与发展战略偏离较大; C、人力资源体系保障不足,导致关键人才部分流失; D、社会责任履行不当,导致发生负面事件并持续引起当地主流媒体关注; E、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 F、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未对重要风险采取控制措施,产生较大财产损失或一定负面影响; G、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H、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明显不足。 (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为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无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无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控制流程在执行层面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事项 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及时要求对一般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表明,公司已对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 采取了充分的控制措施。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非财务报告无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非财务报告无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控制流程在执行层面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事 项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及时要求对一般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表明,公司已对存在的一般控制缺 陷采取了充分的控制措施。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职能明确、责权明晰、按 责履职,将强内控、管风险、促合规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管理目标。公司核心业务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达到了预期 控制目标,有效防范了各种经营管理风险,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6年,公司将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动态优化公司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及其相应的内 控管理机制,确保公司整体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各项内控措施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切实防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79e5c43-baf4-41fa-a296-acb1480435a4.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热轧板、铝)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热轧板、铝价格的大幅波动对 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 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交易品种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热轧板、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2、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一定的风险波动金,预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 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等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 ,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 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 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2、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 货交易操作。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4、公司拟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 5、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 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 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 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是切实可行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d03ffd8-4335-4795-aa74-d76dd3c04fab.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 动风险,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额度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 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 确定。 4、期限及授权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审批、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业务有效期一致。 5、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 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 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 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 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及利息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 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 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 施切实有效。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 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 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 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 了审批流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cdfbb65-4959-4d29-b350-14a62f59763d.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本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完成特 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总部设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22 层 2206。大信所业务布局覆盖全国、辐射海外,在国 内设立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 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 作为我国最早开展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大信所首批取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逾 30 年证券业务执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业人员共计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团队中,超 500 人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签署经验,专业团队架构完善、实力雄厚,能够充分满足上市公司各类审 计服务需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5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 作的正常运行。 (三)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摘要、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结果表示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4064460-d14d-47a7-9f07-e12279e32636.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5496978-0bbb-4f1b-8975-ad2cb38b758b.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0b6887b-c49c-47f3-b0f8-a2d4e22b38b7.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bc3aa31-241c-4325-bcb3-c299dc3e94f1.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8]号 )同意注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6 3,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46元。截至2021年9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63,700.00股, 募集资金总额195,927,202.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8,082,380.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47,844,82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50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195,927,202.00 2、减:保荐费及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含税) 48,082,380.3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147,844,821.68 3、加:利息收入 1,151,936.65 4、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65,090,000.00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3,742.11 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83,723,730.65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79,285.57 2、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79,285.5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65.07 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179,350.64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 户手续,募集资金账户已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20 年6月28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 备注 金专户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78010122001060972 0.00 2025年11月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锡山支行 510902963610818 0.00 2025年10月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港下支行 524876638839 0.00 2025年10月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湖塘支行 10651601040012442 0.00 2025年11月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322000650013000739416 0.00 2025年10月销户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881.38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金额)。其中: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投入金额11,866.82万元;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技改项目投入金额1,511 .49万元;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1,503.07万元。 (二)募投项目、发行费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14,784.48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5 09.00万元;另外,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62.09万元。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及核 查意见。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 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主要体现在: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工艺的升级改造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 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开拓新客户、开发新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打好良好的 基础。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79,350.64元全部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 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变更为“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同时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9,495.18万元,变更为5,000.00万元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1,500.00万元。 变更原因:“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 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结合近年产业政策调整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顺应汽车轻 量化趋势,提升公司轻量化材料的工程化和专业化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规模,公司决定将“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变更为“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同时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9,495.18万元,变更为 5,000.00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1,500.00万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见《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 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fb525cf-38a1-49c9-8dbd-11c531a9df63.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精工”或“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资质条件 1、机构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完成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总部设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布局全国、辐射海外,在国内设有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 立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 作为我国最早开展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大信所首批取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逾 30 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计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在注册会计师团队中,超 500 人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签署经验,专业团队实力雄厚。 大信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05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8 家。 2、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义喜,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 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洪通燃气、海峡创新、安硕信息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静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2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并在大信执业,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捷精工,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权,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及律师职业资格。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质量复核,2025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年来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洪通燃气、钱江摩托、宏英智能、力合科技、中捷精 工、绿地控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 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二)项目组内部复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外勤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外勤 主管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 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独立复核 大信会计师事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 据此得出的结论做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大信会计师事务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 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四)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大信会计师事务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 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每隔一段时间就定期实施。 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政策和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本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 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递延所得税确认等。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的 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本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 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外勤主管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 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 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本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 项目组成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发、维护、使用较为完善的执业规范数据库等知识资源,以及信息技术资源以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审 计业务的执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守与公司就信息安全、保密等达成的约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并实 施管理程序以执行这些制度。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报审计的过程中,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遵守了上述政策和程序。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 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 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4553b34-2c1c-409d-bfde-e4403f3d4d75.PDF ─────────┬──────────────────────────────────────────────── 2026-04-26 16:17│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 ─────────┴────────────────────────────────────────────────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2d45c22-a282-408b-9146-309480bf1b88.PDF ─────────┬──────────────────────────────────────────────── 2026-04-26 16:16│中捷精工(30107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捷精工(30107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6a77646-db73-4499-8a4f-d6fc041bf51b.PDF ─────────┬──────────────────────────────────────────────── 2026-04-26 16:16│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9c70854-a212-4a35-ba1c-34c95c9c5d31.PDF ─────────┬──────────────────────────────────────────────── 2026-04-26 16:16│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报告 ─────────┴────────────────────────────────────────────────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f664301-fd00-485b-909e-0c5cb97930bb.PDF ─────────┬──────────────────────────────────────────────── 2026-04-26 16:16│中捷精工(30107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捷精工(30107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619971b-0ee0-4f0e-9ff3-fbccf2e7d5ad.PDF ─────────┬──────────────────────────────────────────────── 2026-04-26 16:15│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d89fedc-3562-41fd-abce-7b67e6465e2f.PDF ─────────┬──────────────────────────────────────────────── 2026-04-26 16:15│中捷精工(30107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大信审字[2026]第 4-00369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4-00369号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捷精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ecad0fa-9d32-401d-9f92-6b7985f66919.PDF ─────────┬──────────────────────────────────────────────── 2026-04-26 16:15│中捷精工(30107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4-0041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4-00041 号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年4 月 23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4-00241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 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de2cb03-8dfb-45f2-9ab3-e181968ebff8.PDF ─────────┬──────────────────────────────────────────────── 2026-04-26 16:15│中捷精工(301072):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中捷精工(301072):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de8785e-791f-4f87-998e-f68a0915b1b8.PDF ─────────┬──────────────────────────────────────────────── 2026-04-26 16:15│中捷精工(30107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中捷精工(30107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412fd1e-1492-47f3-b10d-1bee9bcdd18d.PDF ─────────┬──────────────────────────────────────────────── 2026-04-26 16:15│中捷精工(30107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 联方四川杰立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杰立鑫”)发生不超过1,2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公司与四川杰立鑫 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86.79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容 定价原则 (万元) 已发生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 四川杰 铝压铸产品 按照市场 1,200 177.35 786.79 采购商品 立鑫 的生产与加 公允价格 工 由交易双 方协商确 定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 易内容 生金额 金额 额占同类 生额与 索引 (万 (万 业务比例 预计金 元) 元) (%) 额差异 向关联方采购 四川杰 铝压铸 786.79 1,200 2.93% 34.43% 公司于2025 商品 立鑫 产品的 年4月22日 生产与 披露的《关 加工 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 编 号 : 2025-020) 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在计划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各业务部门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 日常关联交易 分的评估和测算,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 实际发生情况 生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合作进度等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 与预计存在较 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 大差异的说明 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市场变化对关联交易适时适当调整有其合理性,不 对日常关联交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易实际发生情 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 明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四川杰立鑫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琼芳 注册资本:715万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经开区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文具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杰立鑫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占四川杰立鑫20%股权,根据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四川杰立鑫为关联方,公司 与其进行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杰立鑫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诚信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四)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080.32 573.08 3,998.95 -145.79 -32.08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 署具体交易协议,授权有效期与决议有效期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合理、必要的,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而预计的,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18e7969-6723-43d9-b1a5-f4ca1088d4a3.PDF ─────────┬──────────────────────────────────────────────── 2026-04-26 16:15│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b203267-aa32-4230-a950-da949a0793f0.PDF ─────────┬──────────────────────────────────────────────── 2026-04-26 16:15│中捷精工(30107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或者购买其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2.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 3.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 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 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 (三)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或者购买其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在其批准额度内,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 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额度有效期限一致。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公司通过与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投资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 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的价格因素影响,需要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 议,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有 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ddbcf18-2b29-431c-b353-05159449129c.PDF ─────────┬──────────────────────────────────────────────── 2026-04-26 16:15│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678e7f8-5bba-4508-b199-f7f6eb9b5f14.PDF ─────────┬──────────────────────────────────────────────── 2026-04-26 16:14│中捷精工(30107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章炎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章炎作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 章炎,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于 2018 年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证。现任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以及副总经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积极参 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5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 2次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本人出席会议 4 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内审负责人、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积极组织委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与安排;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主动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 进展情况,听取注册会计师初审意见,并就有关审计工作及时交换意见,督促有关工作按时开展,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完整 、真实,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 1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客观的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 和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六)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等方式,获 悉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 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 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 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 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 机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其他重点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重点事项均保持 了密切关注,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人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以 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章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acce766-f863-457b-ae2b-df9b5632ba59.PDF ─────────┬──────────────────────────────────────────────── 2026-04-26 16:14│中捷精工(30107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利强先生、王学华先生、章炎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利强先生、王学华先生、章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010fe5b-8bfd-45f8-be94-b7b87bb2551c.PDF ─────────┬──────────────────────────────────────────────── 2026-04-26 16:14│中捷精工(30107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与公司业绩规模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结合;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的薪酬还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固定金额的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决定后定期发放。第八条 公司不单独设置内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内部董事兼任公司其他具体职务的,根据该董事所任具 体岗位的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的基本年薪,领取相应岗位薪酬,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评定后确定。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 基本薪酬(基本年薪以下同):主要根据个人职位、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行情、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按月 度发放; (二) 绩效薪酬(绩效年薪以下同):按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依据考核结果按年度或月度发放。 (三)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九条 公司董事出席或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独立董事在任时间不足半年的,按月计算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展开,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 公司如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不享有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情况、所在地区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公司 盈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等。 第十八条 如果经营结果与上年度相比出现异常波动,应区分管理、市场和不可抗力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 ,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 确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 ,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七章 止付追索 第二十二条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发现其在任职期间存在上述情形的,公司仍有权按本制度规定 追索相关薪酬。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执行、修改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后,追溯至 2026 年 1月 1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5565347-3259-4f28-a189-037c936c3cb4.PDF ─────────┬──────────────────────────────────────────────── 2026-04-26 16:14│中捷精工(30107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学华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学华作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 王学华,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人士。于 2015 年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取得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汇业(无锡)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积极参 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5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 2次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出席会议 4 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聘任内审负责人、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和评估,对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与安排;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主动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听取注册会 计师初审意见,并就有关审计工作及时交换意见,督促有关工作按时开展,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完整、真实,积极有效地履 行自己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履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审查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报告期内,公司提 名委员会暂未召开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 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暂未召开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客观的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 和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六)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等方式,获 悉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 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 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 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 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 机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其他重点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重点事项均保持 了密切关注,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人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以 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学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5b8e35e-a2ca-4521-9300-9d5b4d9f61ca.PDF ─────────┬──────────────────────────────────────────────── 2026-04-26 16:14│中捷精工(30107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利强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利强作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与独立性情况 王利强,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于 2024 年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证。现任江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江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以及副院长 。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积极参 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5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 2次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履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审查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报告期内,公司提 名委员会暂未召开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1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客观的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 和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六)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等方式,获 悉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 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 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 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 理机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其他重点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重点事项均保持 了密切关注,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人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以 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利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58d49ee-865f-4016-90ed-0eb61a3990c9.PDF ─────────┬──────────────────────────────────────────────── 2026-04-16 16:20│中捷精工(301072):2026-004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灏昕汽车零部件制 造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昕汽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灏昕汽车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灏昕汽车的资金需求,近日灏昕汽车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无锡锡山支行” )签订了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协议》。公司与中行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灏昕汽车提供债权本金 最高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确保灏昕汽车与中行无锡锡山支行之间债务的履行。本次公司对灏昕汽车提供的担保在 上述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灏昕汽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审议批准的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 ,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3.注册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东港路6号 4.法定代表人:刘振 5.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100%全资子公司。 8.灏昕汽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209,546,791.72 184,994,310.24 负债总额 137,137,804.68 116,112,461.64 其中:银 0 - 行贷款总额 流 动 负 137,059,806.99 116,085,129.62 债总额 或有事项涉 0 - 及的总额 净资产 72,408,987.04 68,881,848.60 营业收入 246,445,902.09 230,477,640.09 利润总额 3,480,716.58 -1,170,833.43 净利润 3,170,352.84 -717,602.9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债务人: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 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拟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2,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9 .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总余额18,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4.45%。除上 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 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0d60cbb-89e1-40a6-a542-0459c7137aff.PDF ─────────┬──────────────────────────────────────────────── 2026-01-27 16:58│中捷精工(301072):中捷精工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800.00万元 - 5,400.00万元 亏损:2950.9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750.00万元 - 5,300.00万元 亏损:2189.33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报告期 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度,公司紧紧围绕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开展各项工作,注重业务长期健康成长,实现全年营业收入预计较去年同期有所提 升。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较去年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如 下: 公司的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烟台通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厂扩建项目等项目逐步验收,相关的设备折旧 、固定费用等同比增加。 虽公司整体营收规模同比有所增长,但公司部分产品价格小幅下调因素导致毛利有所下降。此外,随着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管理 及研发等费用支出同比有所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2025年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d2fff133-1c22-42d9-8489-9b1c3b6a9608.PDF ─────────┬──────────────────────────────────────────────── 2026-01-20 16:34│中捷精工(30107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忠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壹亿陆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玖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伍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玖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7、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壹亿柒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壹亿肆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魏忠先生为代表人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事项往来相关文件,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补充、变更或修订。以上授 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02c9f1e3-3c9f-4419-b23f-2a50b39b6812.PDF ─────────┬──────────────────────────────────────────────── 2026-01-20 16:34│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61766a92-4a4d-4ffc-ae1d-ad50e195e4b6.PDF ─────────┬──────────────────────────────────────────────── 2025-11-10 15:52│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中捷精工(30107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017745c9-238b-4a7c-8345-dd8087949f4b.PDF ─────────┬──────────────────────────────────────────────── 2025-10-24 18:34│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中捷精工(30107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1dadc2b-1455-4ee8-a722-168f4d3a42e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中捷精工: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1100.PDF ─────────┬──────────────────────────────────────────────── 2026-04-27│中捷精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1110.PDF ─────────┬──────────────────────────────────────────────── 2025-10-25│中捷精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3736.PDF ─────────┬──────────────────────────────────────────────── 2025-08-27│中捷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6855.PDF ─────────┬──────────────────────────────────────────────── 2025-04-29│中捷精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5147.PDF ─────────┬──────────────────────────────────────────────── 2025-04-22│中捷精工: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4960.PDF ─────────┬──────────────────────────────────────────────── 2024-10-26│中捷精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0939.PDF ─────────┬──────────────────────────────────────────────── 2024-08-28│中捷精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776.PDF ─────────┬──────────────────────────────────────────────── 2024-04-25│中捷精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921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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