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076(新瀚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076 新瀚新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3 16:40 │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6:40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4-12-13 16:40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2024-12-13 16:40 │新瀚新材(301076):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 │2024-12-13 16:40 │新瀚新材(301076):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核查意见 │ ├─────────┼──────────────────────────────────────────────┤ │2024-12-13 16:40 │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6:40 │新瀚新材(301076):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4-12-10 18:34 │新瀚新材(3010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4-11-12 18:14 │新瀚新材(30107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1-12 18:14 │新瀚新材(30107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瀚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4-12-13 16:40│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7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留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不超过41,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 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其中的二期 工程三车间)及“建设研发中心”的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2)。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de6339ca-1e2b-4641-a4a9-1b8f303b7016.PDF ─────────┬──────────────────────────────────────────────── 2024-12-13 16:4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7930ed48-6c43-4ac6-b77a-7f289a1db192.PDF ─────────┬──────────────────────────────────────────────── 2024-12-13 16:4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b9df6ac3-c9ea-4396-904d-d8338fa6d31b.PDF ─────────┬──────────────────────────────────────────────── 2024-12-13 16:40│新瀚新材(301076):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舆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 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信息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 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 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信息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 理、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 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 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三)必要时,由董事会秘书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长和副组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证券事务部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以下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 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成较大影响 时,公司应当及时核实,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或澄清;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积极引导修复公司形象,总结经验,不 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 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 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 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 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13257a11-2628-4a6d-a56b-11753b2c7527.PDF ─────────┬──────────────────────────────────────────────── 2024-12-13 16:40│新瀚新材(301076):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核查意见 ─────────┴──────────────────────────────────────────────── 新瀚新材(301076):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2c572b56-e3a2-4d6f-94ed-a730fdec0a37.PDF ─────────┬──────────────────────────────────────────────── 2024-12-13 16:40│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8e26635d-482b-4f31-b22e-6e2d2168d270.PDF ─────────┬──────────────────────────────────────────────── 2024-12-13 16:40│新瀚新材(301076):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新瀚新材(301076):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835c1cbe-067c-4a98-b124-9d49478edeb9.PDF ─────────┬──────────────────────────────────────────────── 2024-12-10 18:34│新瀚新材(3010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瀚新材,证券代码:301076)于12月9日和12月10日连 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现场问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已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波动的原因和趋势,请广大投资者谨防热点炒作。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主营业 务和内外部环境均无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回函; 2、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5b47bdef-6bc4-401d-8c99-2d0adad60dfb.PDF ─────────┬──────────────────────────────────────────────── 2024-11-12 18:14│新瀚新材(30107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 51 号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严留新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720,1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80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90,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34,524,000 股的 0.736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90,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4,524,000 股的 0.73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4,524,000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90,60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4,524,000 股的 0.7364%。 (三)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62,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反对 51,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2,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1508%;反对 51,14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627%;弃权 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8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61,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7%;反对 51,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2,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903%;反对 51,14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627%;弃权 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47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4,661,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7%;反对 51,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1%;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2,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903%;反对 51,64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2132%;弃权 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965%。 (四)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4.01、审议通过了《选举严留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4,510,77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1,2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8611%。 议案 4.02、审议通过了《选举秦翠娥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4,510,77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1,20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8610%。 议案 4.03、审议通过了《选举严留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4,510,77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1,20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8610%。 议案 4.04、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年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4,510,77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1,2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8612%。 议案 4.05、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国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4,510,87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1,3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8712%。 议案 4.06、审议通过了《选举李翔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4,510,87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1,3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8712%。 (五)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议案 5.01、审议通过了《选举黄和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4,510,97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1,4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8814%。 议案 5.02、审议通过了《选举仇连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74,510,9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0%。 中小股东表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