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76 新瀚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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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2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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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16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公司募投项目三车间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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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50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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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 │新瀚新材(301076):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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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 │新瀚新材(301076):证券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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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 │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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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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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 │新瀚新材(301076):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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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6 │新瀚新材(30107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瀚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 │问询函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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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6 │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新瀚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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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2│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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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77f507fa-70a6-4694-8854-2d3b81805d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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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16│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公司募投项目三车间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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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三车间及
附属配套设施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设备安装及项目中交、系统带压调试及环保、消防等各项验收工作。近期,公司项目试生产方案
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公司亦根据要求于2026年6月12日领取了环保部门颁发的新的《排污许可证》,三车间已具
备投料试车条件,标志着“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的三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将按照产品工艺、
生产流程、试生产方案分阶段安排试生产过程。公司“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三
车间项目生产产品均为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主要为化妆品原料和光引发剂、医药或农药中间体产品。该车间的投产将扩大公司的生
产规模,有利于提高公司服务下游客户的能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目前三车间仅进入试生产阶段,从试生产到规模化生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在前期试生产阶段,亦存在一定的市场风
险、运营风险、环保及安全生产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fa237014-16d2-4ef7-baad-a2e5f8b6c8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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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5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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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1282a97-6c49-43e6-b414-c0acb17be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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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新瀚新材(301076):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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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78f60c5-156c-4bc4-bdf1-98b6a0126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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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新瀚新材(301076):证券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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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证券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b3779cf-f360-4f42-a125-7ea988451e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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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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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3f34501-e039-4e08-8932-08ea99ccc5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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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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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42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
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58aabc4-c469-436f-8965-97d1df452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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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8│新瀚新材(301076):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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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0f2af06-7681-45af-8d9f-e534b38b8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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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6│新瀚新材(30107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瀚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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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瀚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说明。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3885737-4174-4625-9cec-56b3cf1a0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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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6│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新瀚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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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新瀚新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b4c7ef6-4ba4-4754-928b-ae91b1e9f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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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6:4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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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其他机构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南京凌风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凌风松”)、其他机构汤原凌风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凌风跃”)共同对全资子公司
南京亿立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亿立特南京亿立特”)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其他机构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
近日,南京亿立特完成了注册资本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南京亿立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南京亿立特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 称:南京亿立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KAJ1WTXP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86号
法定代表人:严留新
注册资本:2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6年03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南京亿立特营业执照;
2、南京亿立特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e509fca-4ecc-4900-800e-f95f36d7c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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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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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为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泰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泰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
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大厂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7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68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00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6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524.1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75.8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7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1年9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重新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4月23日,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余额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32050159533600002587 5.26
有限公司 江北新区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 512907138010234 24.57
桥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070078801700000487 7,692.24
南京大厂支行
合计 7,722.07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有关各方:
甲方: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大厂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2、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研发
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
续督导。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唐凯、王银龙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
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
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丙方接收账户对账单的邮箱地址为tangk
@citics.com。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
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8、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
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16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11、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
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
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577c825-7b71-49dc-983e-5fa9186f2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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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1│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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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
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黄和发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
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唐婉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唐婉虹
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104a7ff-652a-48f6-8f9f-a7c560823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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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1│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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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 86号公司 A1楼四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董事长严留新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6人,代44.35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742,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股的 6.142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742,42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4,881,200股的 6.14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742,42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股的 6.1427%。
(三)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203,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6%;反对 64,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4%;弃权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40,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511%;反对 64,83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035%;弃权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54%。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裴礼镜、刘广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fcc20549-2f33-4318-a74e-a7355af9a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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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1│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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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4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
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联系方式、其他事项等予以公告,
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是: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4:50在江苏省南京化学
工业园区罐区南路 86号公司A1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 15天刊登了会议通知,通知的时间、
方式及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通知一致,网络投票的
时间符合通知内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为 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7,562,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3517%。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42,4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427%。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本所律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所反映的投票股东的身份进行了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
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
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
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现场公布了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203,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6%;反对 64,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4%;弃权 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0%。
上述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份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640,4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
511%;反对 64,8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35%;弃权 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4%。
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相关计票、监票均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进行。
公司部分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
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数字。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86ff43c-7ab0-492c-8e66-cd2fd8cb76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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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6│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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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股本 174,881,2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7,488,12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27,345,560股(具体数量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4,88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74,881,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27,345,56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5月 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64 严留新
2 01*****873 秦翠娥
3 01*****892 汤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5月 7日至登记日 2026年 5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1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股)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8,172,057 33.26% 17,451,617 - 75,623,674 33.26%
高管锁定股 58,172,057 33.26% 17,451,617 - 75,623,674 33.2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709,143 66.74% 35,012,743 - 151,721,886 66.74%
三、总股本 174,881,200 100.00% 52,464,360 - 227,345,56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结构表变动后具体数量及比例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27,345,56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930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留新及秦翠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除权除息后,前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0.10元/股。
3、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已经考虑本次权益分派,该授予价格已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6年 4月 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
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罐区南路8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翔飞
咨询电话:025-58392388 传真电话:025-58393199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da514e7-80a2-496e-81a9-e8549235c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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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37│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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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f3f0635-5b68-4d28-8e8e-6dc0ea5d3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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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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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基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决定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
董事会提交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 86 号公司 A1 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的议案》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
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并送达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
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5 月 14 日和 5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 86号 A1楼三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 86号
联系人:葛明敏 联系电话:025-58392388
邮政编码:210047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
书等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32c40fa-0bc5-4660-b7b9-e767fdf2a3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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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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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拟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婉虹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唐婉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aa94c0e-aae1-47aa-b4c1-789f4e39b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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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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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4105dd2-80b9-409f-bedd-f962e3568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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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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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f8b494f-9474-409c-8bb5-2c3a83ba2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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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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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2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e2929b-0f00-46ac-a44b-c6d907c05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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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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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留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黄和发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其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根据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相关规定,申
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黄和发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唐婉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四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唐 婉 虹 女 士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
6-037)。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53.82万股调整为90.955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剩余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48万股调整为87.0012万股,预留授予剩余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4万股调整为3.9546万股,授予价格
由9.36元/股调整为5.24元/股。公司董事严留新先生、秦翠娥女士、严留洪先生、陈年海先生、李国伟先生和李翔飞先生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137万股。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41)。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经审议,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
的27名激励对象办理82.387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公司董事严留新先生、秦翠娥女士、严留洪先生、陈年海先生、李国伟先生
和李翔飞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42)。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提交的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4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ee07889-11d6-4f3a-a283-dce5db99e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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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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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和发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届满六年,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六年”的规定,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黄和发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前,黄和发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唐婉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同时提名唐婉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提交公司 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审议,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唐婉虹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会审议选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9ce7a44-de4d-4871-bfd1-bdc5a74c6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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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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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ef494b4-9e10-4fa4-a81d-2d71ad7cd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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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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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04322d6-e4e1-43e7-8218-7292662641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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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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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婉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44abfd4-ec96-4bcb-afbf-09ee3cb138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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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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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婉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46e5101-0951-4e2e-af59-59bd4f632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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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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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4.6137万股。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12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孙志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首次授予事
项发表了意见。
(六)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八)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的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对《江
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十一)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十二)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第三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4.613
7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86.342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2.3875万股,预留授予
部分3.9546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
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
属数量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五)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随着本次调整、归属及作
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5e1ae89-ef97-4623-b7be-78478dabd9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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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新瀚新材(30107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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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5965c75-5344-4a52-8e19-aa121ec35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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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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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88号),深交所对公
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a7cf3ae-ff29-400b-9225-d77f712b6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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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4│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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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62e22fd-2a98-4b83-ac92-c09268cce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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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4│新瀚新材(301076):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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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b7b3c0c-09b9-4af0-acfc-4455089bb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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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4│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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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7aa1865-2081-452c-ade2-0497bb058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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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4│新瀚新材(301076):中信证券关于新瀚新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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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中信证券关于新瀚新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ee60dc8-44a0-4895-bba9-0b6b053105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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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4│新瀚新材(301076):中信证券关于新瀚新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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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中信证券关于新瀚新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f91f880-5627-4906-8243-efe133e997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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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8│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延期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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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结合当前定期报告
编制及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e15a83f-1889-4c74-8a59-3fdc9c42c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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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56│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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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9492a4-5bdb-43a6-a0c5-f7f1856ad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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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38│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与关联方、其他机构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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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与关联方、其他机构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76d359b9-b9d6-4b24-a8c3-027febc35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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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38│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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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6285bd01-834a-4b18-bc0c-960967b06f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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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04│新瀚新材(301076):关于购买资产事项完成股权交割暨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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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
一、本次购买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288.
26万元向周宏伟等 7名交易对手(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海瑞特
”)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后认缴注册资本金额3,468万元),标的公
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
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本次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
(一)交割条件的完成情况
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海瑞特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交易对方所持
有海瑞特51%的股权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关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交易的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其他先决条件也已全部达成,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已通过自有资金按时向交
易对手方支付了该股权转让价款的60%。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瑞特 51%股权交割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新瀚新材成为海瑞特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51%,并取得由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28073302616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忠喜
注册资本:6,8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0日
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经济开发区A园东三路南侧西1号
经营范围:聚芳酯树脂合成及制品生产销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准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
准经营);聚芳酯树脂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新瀚新材持有海瑞特51%股权。
三、本次购买资产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工商
变更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海瑞特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前,过往2025年度向公司关联方常州创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PEEK材料的交易金额为37.01万
元(不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收货款余额66.93万元。如后续发生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二)风险提示
1 、业绩风险
标的公司业绩受行业竞争情况、市场需求变化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标的公司能否顺利整合、业务能否实现战略协同
效应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目标公司经营动态,努力降低相关风险。
2 、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海瑞特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尽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具有业务协同
的基础,但由于管理模式可能存在的差异,可能面临整合不及预期的风险。
上述交易后续尚需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交易对价等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汤原县海瑞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 、《变更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efd8e9ba-6882-4180-996b-8fb542786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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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7:24│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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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 86 号公司 A1 楼四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董事长严留新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0人,代44.35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6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877,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股的 9.079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877,93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4,881,200股的 9.07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 股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877,83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股的 9.0792%。
(三)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369,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3%;反对 42,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7,2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548%;反对 42,0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51%;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0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371,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2%;反对 42,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8,9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55%;反对 42,0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51%;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9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376,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反对 44,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弃权 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13,9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70%;反对 44,8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827%;弃权 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0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355,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7%;反对 42,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92,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628%;反对 42,7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95%;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7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330,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3%;反对 57,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弃权 42,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78,1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718%;反对 57,1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602%;弃权 42,5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80%。
关联股东严留新(持有股份 39,440,544)、关联股东秦翠娥(持有股份30,570,150)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70,010,694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367,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0%;反对 45,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5,0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409%;反对 45,5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871%;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1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342,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 53,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6%;弃权 44,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79,4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800%;反对 53,7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388%;弃权 44,6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1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裴礼镜、刘广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57b50ef5-c3d0-49ca-a2b1-9ec11399c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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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7:24│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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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5dbd0341-58f2-4178-aed2-80bc6b085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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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21│新瀚新材(301076):关于重新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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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9日(星期四)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东方财富路演平台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8日前访问东方财富路演平台(网址: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189632)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见本公告“三、投资者参加方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已于 2026年 3 月 18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原定于 2026年 4月 7日(星期二)在东方财富路演平台举办新瀚新材(3010
76)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在业绩说明会直播期间,由于系统操作异常中断,无法继续进行业绩说明会,现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至 16:30时,在东方财富路演平台举办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东方财富路演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严留新先生,财务总监王忠燕女士,董事会秘书李翔飞先生,独立董事王少楠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
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15:00-16:30访问东方财富路演平台(网址: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1
89632)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
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
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葛明敏
电话:025-58392388
邮箱:ir@sinohighchem.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12708e04-9db2-4510-bed8-40e249efac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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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7:02│新瀚新材(30107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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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东方财富路演平台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6日前访问东方财富路演平台(网址: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176492)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见本公告“三、投资者参加方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瀚新材”)已于 2026年 3 月 18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至 16:30时,在东方财富路演
平台举办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7日(星期二)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东方财富路演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严留新先生,财务总监王忠燕女士,董事会秘书李翔飞先生,独立董事王少楠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
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7日(星期二)15:00-16:30访问东方财富路演平台(网址: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51
76492)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
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6日(星期一)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
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葛明敏
电话:025-58392388
邮箱:ir@sinohighchem.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46ad553-7ecb-412e-a291-7a33484acf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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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6:32│新瀚新材(301076):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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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日以自有资金2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亿立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亿立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南京亿立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KAJ1WTXP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罐区南路86号
法定代表人:严留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6年03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南京亿立特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及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慎重决策,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本次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依据业务实际发展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所做的慎重决策,对公司发展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全资子
公司南京亿立特的设立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其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
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南京亿立特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edcabb7-a753-4b56-98b9-8a7c3e3ae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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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35│新瀚新材(30107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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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瀚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7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68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00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6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524.1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75.8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7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1年9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会同中泰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现拟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
金额 31日已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 46,164.00 41,164.00 34,635.70
目
2 建设研发中心 4,500.00 4,500.00 3,587.41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664.00 55,664.00 48,223.11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48,223.11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入的理财产品共计8,0
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003.77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
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
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
性高、稳健型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
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
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
期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基于规范运作
、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不超过62,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该项议案提交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不超过62,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1d911889-966d-4124-a654-9b1a1c433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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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35│新瀚新材(301076):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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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
0万元整(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
票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
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
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f0d66706-2c75-40ff-aeb1-57549c8f2d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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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35│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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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e7b91f1-eff4-4c6c-8895-fc9a5a469a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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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9:35│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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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22e4bcd3-40c3-4ec5-bc95-44067f41adc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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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新瀚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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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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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新瀚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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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8/1225014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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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新瀚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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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0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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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新瀚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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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7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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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新瀚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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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新瀚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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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新瀚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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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0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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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新瀚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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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12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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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新瀚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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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764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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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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