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78 孩子王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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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00:32 │孩子王(301078):2024年度孩子王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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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56 │孩子王(301078):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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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 │孩子王(30107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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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 │孩子王(301078):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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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 │孩子王(301078):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
│ │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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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 │孩子王(30107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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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 │孩子王(30107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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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 │孩子王(301078):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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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 │孩子王(301078):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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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 │孩子王(30107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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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00:32│孩子王(301078):2024年度孩子王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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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301078):2024年度孩子王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30cf58b2-a27a-46a4-a46a-dd1bfe736d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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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56│孩子王(301078):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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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301078):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f447f072-b62d-4d43-9df0-6fe1777dc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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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孩子王(30107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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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30107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0ffc35bf-ea58-4eb3-8828-eb0943f5e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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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孩子王(301078):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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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301078):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c68ba8b1-9b92-48d7-a657-4f09eb88a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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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孩子王(301078):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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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 1 - 2二、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3 – 5
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3957_B04号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
了鉴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孩子王
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
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编
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作任何其他目的。
关于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3957_B04号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789818e3-f1a0-435c-8f05-f93a0ef89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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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孩子王(30107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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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孩子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
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
托理财、券商理财等)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四)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文件等,公司资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理财投资标的为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品种仍可能面临市场波动风险、
宏观政策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时,将择机买入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
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且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eda887f8-533c-48d4-ad02-d35944634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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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孩子王(301078):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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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孩子王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关于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758 号)核准,孩子王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8,906,66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8,391,468.59 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2,268,902.71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计人民币556,122,565.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972026_N01 号)。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度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已于 2021 年销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98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9,000,000.00 元,发行数量为 10,390
,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到位,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
(2023)验字第 60972026_B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39,00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4,653,157.79
募集资金净额 1,024,346,842.2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73,215,306.50
减:2023 年 8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投入募集 318,712,395.04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减: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73,000,000.00
加:2023 年 8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理财产品收益 3,676,088.87
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募集资金应有结余[注] 63,095,229.5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3,324,663.50
注:募集资金应有结余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 229,433.96 元,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通过招商银行
南京珠江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以自有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32050159553600003465 10,794,867.22
鼓楼支行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4301024319100336864 1,329,277.32
城中支行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639875225 53,801.96
分行营业部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125904890910905 15,198,380.17
营业部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 8110501012402291670 11,240.04
支行
四川童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4301024319100403279 30,418,860.84
城中支行
天津亿略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4301024319100398255 -
城中支行
(注)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天津童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4301024319100399707 5,518,235.95
城中支行
合计 63,324,663.50
注: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告注销此募集资金专户,并相应终止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fd3a1bf0-d98e-4b0d-98f2-08f3972f1f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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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0│孩子王(301078):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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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孩子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孩子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098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03,9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039.00 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24,3
46,842.21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0972026_B0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83,270.24 76,400.00
2 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9,413.18 27,500.00
合计 112,683.42 103,900.00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由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4,346,842.21 元,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有所差异,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投资额
1 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83,270.24 76,400.00 76,400.00
2 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9,413.18 27,500.00 26,034.68
总计 112,683.42 103,900.00 102,434.68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零售终端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减 51,278.5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减 44,408.34 万元,将“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减 24,258.94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调减 20,880.44 万元,用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和“孩子王华北智慧物流基地和区域结算中心项目”。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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