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79 邵阳液压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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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0 │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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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4 │邵阳液压(3010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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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4 │邵阳液压(3010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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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 │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 │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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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 │邵阳液压(30107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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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 │邵阳液压(301079):邵阳液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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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 │邵阳液压(30107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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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 │邵阳液压(30107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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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 │邵阳液压(301079):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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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 │邵阳液压(301079):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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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0│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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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0)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108,932,234 元 108,457,734 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 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气
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 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
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专用设 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专用设备
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石油天然 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石油天然气
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 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
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 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
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通用零部 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
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 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通
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经营活动) 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新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名称: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00763263554A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粟武洪
5、注册资本:壹亿零捌佰肆拾伍万柒仟柒佰叁拾肆元整
6、成立时间:2004 年 06 月 15 日
7、住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和白马大道交汇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
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1、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9159ade-dc01-49bf-aa90-87fcf33d1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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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4│邵阳液压(3010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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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
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
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3、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发布了《邵阳维
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
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3、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日(星期三)14:30在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
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3 楼 302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7月 1日(星期三)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60人,代表股份数为 43,077,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9.5449%
。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42,136,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38.6813%,其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合
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
6人,代表股份 940,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63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
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二)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
票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830,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8%;反对 2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51%;弃权 7,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950%;反对 239,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84%;弃权 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6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08b0fd3-9b6b-4f8a-a29d-206f55942d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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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4│邵阳液压(3010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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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 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7 月 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3楼会议室 302。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宋超平先生
公司董事长粟武洪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在现场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副董事长宋超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0 人,代表股份 43,077,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4人,代表股份42,136,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8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6 人,代表股份 940,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6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6 人,代表股份 940,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6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6 人,代表股份 940,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63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30,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8%;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551%;弃权 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50%;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184%;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8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夏鹏、张熙子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bb0ae14-662a-4329-a7ac-c7679a5756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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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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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凌俊、邓红新等33名股东购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承航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3000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并于2026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邵阳维克
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回复”)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
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与更新。
重组报告书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章节 修订情况
封面 1、对重组报告书的出具时间进行了更新
章节 修订情况
释义 1、对相关释义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重大事项提示 1、补充了本次交易加期评估结果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更新了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等信息
3、更新了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相关数据
4、根据财务数据加期情况更新了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相关测算
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财务数据加期情况更新了风险提示的相关财务数据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1、根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更新了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等信息
2、根据财务数据加期情况更新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测算
3、更新了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的相关数据
4、补充了凌俊、邓红新、刘广出具的《关于差异化定价的承诺函》
5、更新了上市公司至最新截止日的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6、更新了上市公司 2025 年的财务数据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 1、对部分交易对手方情况等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情况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 1、更新了标的公司及子公司遵义新力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
情况 2、更新了标的公司 2025 年度的产能、产量、销量以及主要产品销售收
入、单价、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原材料采购及供应商情况
3、更新了标的公司 2025 年度的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情况
第五章 本次交易涉及 1、根据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更新了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股份发行的情况 等信息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 1、补充了本次交易加期评估结果的情况
作价基本情况
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 1、补充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 1、对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规性分析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 1、更新了上市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分析
分析 2、更新了标的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分析
3、对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2025 年末盈利能力、财务指标的影响
进行了补充和更新
4、补充和更新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情况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1、对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备考财务资料进行了更新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 1、对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关联交易
章节 修订情况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1、根据最新财务数据更新了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 1、对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补充和更新
项
附件 1、对部分交易对手方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进行了补充和更新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本次重组方案不构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31ef99f5-8146-41a4-b292-37bdb78633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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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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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fb373c20-a2cf-43e4-bfe9-bd5903ee4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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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邵阳液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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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邵阳液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50134f54-8a45-4814-a8df-a1f8e7dc02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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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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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25 日通过微信、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粟武洪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
议案》
2025 年 7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 12 月 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本次交易方案发生以下调整:鉴于本次交易未在2025 年度实施完毕,因此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调整为
:凌俊、邓红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广、王静雅、宋万荣、重庆庚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赤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遵义光豪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遵义达航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6 年度、
2027 年度、2028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500.00 万元、4,500.00 万元、5,500.00 万元。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合并口径下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包括本次交易中募投项目的损益。本次交易中涉及业绩差异的确定、业绩差异的补
偿的适用期间,统一调整为 2026 年至 2028 年,2025年度不再纳入核算范围。
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方的变更、标的资产的变更以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规定的交易方案重大调整,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
案重大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加期审计报告、加期备考审阅报告
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承航锐”)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新承航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对新承航锐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100147 号),同时结合本次交易情况对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1100002 号)。公司董事会认可上述报告,同意将上述报告对外披露并作为向
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以及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为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交易财务数据的
更新情况,对《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相关
内容进行了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8日,公司与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东(包括凌俊、邓红新、重庆赤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广、重庆庚
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宋万荣、王静雅、遵义光豪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遵义达航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共计 9名
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鉴于本次交
易未在 2025 年度实施完毕,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各方同意对《业绩补偿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6d9cb4dd-6d79-4401-884f-7510517b5a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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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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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众
环阅字(2026)1100002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
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25 0.20 0.06 0.14 0.0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5 0.25 0.20 0.06 0.14 0.08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承航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总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等方面
将大幅提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06元/股、0.05元/股,本次交易后分别提高至0.14元
/股、0.25元/股。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高端制造、核心基础零部件领域迈出了切实的步伐,横向拓展了公司的高端制造产品谱系,深化了公
司在高端制造产业的布局,落地了公司发展战略,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在产品品类、客户资源、技术积累、供应链等方面与标的公司形
成积极的互补关系,借助各自已有的研发成果和行业地位,实现业务与技术上的有效整合。同时,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业绩承诺人
也对标的公司的未来业绩做出了业绩承诺。
但如果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未达预期,或因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周期等因素影响导致标的公司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形
,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虽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但是受未来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
响,为防范未来出现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上市公司制定了相关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可能对即期回报造成摊薄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不断提
升标的公司的效益。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公司将争取更好地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二)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保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控制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降低公司经营和
管理风险,有效提升经营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提高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未来将按照公司章程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相关主体对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
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
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75eb15b-dfa6-452e-8a62-f6af9969ed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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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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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向凌俊、邓红新等3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
计所持有的新承航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1、交易方案调整前,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如下: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资产 2025-2028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不包括本次交易中募投项目的损益,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承诺净利润 3,000 3,500 4,500 5,500
2、交易方案调整后,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如下: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资产 2026-2028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不包括本次交易中募投项目的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承诺净利润 3,500 4,500 5,500
本次交易中涉及业绩差异的确定、业绩差异的补偿的适用期间, 统一调整为 2026 年至 2028 年, 2025 年度不再纳入任何核
算范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现有政策法规对重组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之规定,对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中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提出适用意见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
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
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
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
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仅调整了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不涉及交易对方的变更、标的资产的变更以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因此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6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
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2038add-413f-4d1d-af43-9172dbad7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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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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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ddddbd1a-d81a-40c8-833d-67c04df7c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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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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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新承
航锐”)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众
环阅字(2026)1100002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
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25 0.20 0.06 0.14 0.0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5 0.25 0.20 0.06 0.14 0.08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承航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总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等方面
将大幅提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06元/股、0.05元/股,本次交易后分别提高至0.14元
/股、0.25元/股。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高端制造、核心基础零部件领域迈出了切实的步伐,横向拓展了公司的高端制造产品谱系,深化了公
司在高端制造产业的布局,落地了公司发展战略,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在产品品类、客户资源、技术积累、供应链等方面与标的公司形
成积极的互补关系,借助各自已有的研发成果和行业地位,实现业务与技术上的有效整合。同时,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业绩承诺人
也对标的公司的未来业绩做出了业绩承诺。
但如果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未达预期,或因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周期等因素影响导致标的公司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形
,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虽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但是受未来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
响,为防范未来出现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上市公司制定了相关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可能对即期回报造成摊薄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不断提
升标的公司的效益。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公司将争取更好地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二)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保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控制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降低公司经营和
管理风险,有效提升经营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提高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未来将按照公司章程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相关主体对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
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72e644ec-6081-49fc-9632-4e400aa725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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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110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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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1100002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1a844c5f-f37a-4369-bfdb-7633d52ce9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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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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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凌俊、邓红新等3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
所持有的新承航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本次交
易方案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1、交易方案调整前,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如下: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资产 2025-2028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不包括本次交易中募投项目的损益,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承诺净利润 3,000 3,500 4,500 5,500
2、交易方案调整后,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如下: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资产 2026-2028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不包括本次交易中募投项目的损益)如下:
单位: 万元
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承诺净利润 3,500 4,500 5,500
本次交易中涉及业绩差异的确定、业绩差异的补偿的适用期间,统一调整为2026年至 2028年, 2025年度不再纳入任何核算范围
。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现有政策法规对重组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调整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之规定,对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中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提出适用意见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
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
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
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
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仅调整了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不涉及交易对方的变更、标的资产的变更以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因此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 6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
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
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99b2652b-b62c-441f-97b0-a04cc452e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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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4│邵阳液压(301079):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10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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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100147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0ae84221-1bdf-4156-abe4-f5a84fa03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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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邵阳液压(30107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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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6453f1fb-1e32-418c-b61f-b210984a08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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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2│邵阳液压(301079):邵阳液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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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邵阳液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704bad45-5ec3-47c2-af55-1b5816c94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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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6│邵阳液压(30107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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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5 日(星期一)14:30 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9 日通过微信、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粟武洪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相应的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经营
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管理
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e5996a0-8a2c-4239-880d-aebef5b67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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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4│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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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0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0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3楼会议室 3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和 6月 30 日,9:00-11:30、13:30-16:30。3、登记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
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
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
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6、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柴丹妮、欧阳婵
电话:0739-5131298
传真:0739-5131298
联系邮箱:zhengquanbu@shaoyecn.com
7、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67eb1b5-5541-4f83-a27a-efede7ac2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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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4│邵阳液压(301079):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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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2509362-351c-4e8b-a705-333619b01d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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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4│邵阳液压(301079):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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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84589bf-b5d8-4640-a38a-1688d0278c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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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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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相应的修改。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前述原因,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气密 第六条 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气密
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 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
元件及系统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 元件及系统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
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石油 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石油
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 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
专用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 专用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
探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 探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
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 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出口;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除依法须经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备案等事宜,具体事
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4729255-7de3-43d4-ab01-53bca1b6e4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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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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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邵阳液压”)于 2026年 6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二)2023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三)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5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5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3 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
(七)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八)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 年 5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十)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十一)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二)2025 年 6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十三)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年度利
润分配实施方案为:以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8,932,2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78,644.68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8.52 元/股调整为 8.50元/股。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74,500 股,因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52 元/股,因公司
业绩不达标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规定,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因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0 元/股,因
公司业绩不达标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386bfac-0686-4f83-adae-cec46e50c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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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52│邵阳液压(301079):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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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邵阳液压”)的委托,担任
邵阳液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邵
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
所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
遗漏之处,所有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五)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
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六)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
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
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直接将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
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核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专业文件以及中国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中某些数据及/或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及/或承担
连带责任。
(七)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1、2023年 4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2、2023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修订后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3、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确认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办公室均未
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3年 5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5、2023年 5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 8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4月 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 4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4年 5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0、2025年 4月 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年 5月 16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5 年 6月 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3、2026 年 4月 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4、2026年 5月 15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5、2026 年 6月 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据此,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的内容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
配实施方案为: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08,932,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78,644.68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8.52元/股调整为 8.50元/股。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74,500 股,因激励对象因离职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2元/股,因公司
业绩不达标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规定,上述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因激励对象因离职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50元/股,因公司业绩不达标
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据此,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壹份由本所留存,其余两份交公司,各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b991436-9cb1-4dd8-9377-eae46b745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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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42│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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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8,932,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78,644.6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08,932,2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 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部分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将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柴丹妮、欧阳婵
咨询电话:0739-5131298
传真电话:0739-513101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ce8420f-8159-422b-a735-cd5d09c6d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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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8│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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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184363f-56f7-4846-99c8-f594e5f97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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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8│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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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的 1 人已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
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 2025 年业绩未达到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469,3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74,500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8,932,234 股减少至 10
8,457,734 股,注册资本由108,932,234 元减少至 108,457,73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6bc1504-3242-4134-af51-906a8bbc2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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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8│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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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白马大道交汇处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3楼会议室 302。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粟武洪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42,593,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0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42,136,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8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 人,代表股份 457,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457,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457,5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3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7%;反对 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37%;弃权 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691%;反对 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89%;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120%。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3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2%;反对 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37%;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128%;反对 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89%;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683%。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36,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2%;反对 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82%;弃权 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38%;反对 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42%;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120%。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35,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6%;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94%;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08%;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35%;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57%。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31,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3%;反对 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31%;弃权 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91%;反对 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932%;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677%。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38,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2%;反对 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37%;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254%;反对 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89%;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57%。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38,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9%;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33%;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84%;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52%;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4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32,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9%;反对 5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03%;弃权 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921%;反对 5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09%;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770%。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37,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8%;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30%;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943%;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33%;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5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徐秋月、成宓雯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baa8fcd-262e-4527-be4f-a47e1a3df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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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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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1,128.00 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8,199,738.9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9,973.89 元,2025 年度
公司报表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011,154.1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47,635,300.72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8,932,2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78,644.6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78,644.68 2,186,763.18 1,103,645.8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8,008,093.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31,128.00 6,396,559.27 6,578,444.38
研发投入(元) 13,092,589.45 16,007,060.18 18,359,471.36
营业收入(元) 277,871,033.15 351,187,671.20 275,805,825.1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7,635,300.7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50,692,191.02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469,053.7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8,008,093.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268,710.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13,477,146.7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47,459,120.9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5.24%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是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469,053.7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8,932,2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78,644.68 元。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有充分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1.分红方案与公司盈利能力相匹配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31,128.00 元,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37.36%。该比例处于合
理区间,既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回报的重视,又保留了充足的留存收益以支持后续发展。
2.公司具备稳健的未分配利润基础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7,635,300.72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0,692,191.0
2 元,均远高于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分红资金来源充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偿债能力。
3.兼顾历史回报水平与股东利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469,053.70 元,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为 8,008,093.00 元,两者合计 13,477,14
6.70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6,268,710.55 元)的比例约为 214.99%。综合来看,公司通过分红与股份回购等方式持
续回报股东,本次现金分红是这一政策的延续。
4.研发投入与分红并行不悖
本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 13,092,589.45 元,高于当年净利润水平,表明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长期发展。在保证研发及经营
投入的前提下,实施适度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稳健经营与合理回报的平衡。
5.符合监管导向与公司治理要求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次分红方案不涉及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结构清晰、合规透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
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932129-fd24-4d80-b68a-4fdd4e91c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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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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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并参照行业、地
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与方案组成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职务 基本薪酬(税前)
董事长 50万元/年
副董事长 30万元/年
非独立董事 按担任的管理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
效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
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万元/年(税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独立
董事每月额外发放 2,000元(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分配,不享受公司中长期激励及其他福利补贴。
2、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
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分为岗位绩效薪酬和组织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组织绩效薪酬占
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0%,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1)岗位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绩效指标达成情况挂钩,结合同行特点,按季度考核发放。
(2)组织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指标,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
后一次性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
2、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或自愿放弃领取津贴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07b1d07-bbf8-4208-97c4-53ea9395c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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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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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基本情况: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2
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3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
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
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月 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
为中审众环具有相关执业证书,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
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e888ef-cf09-4c49-9b51-5734808460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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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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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567762-62bd-43f5-9f2f-125114066d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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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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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
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制造
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 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人次、纪
律处分 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明明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
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赛平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最近 3年共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胡兵,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胡兵先生、项目合伙人肖明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赛平女士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肖明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赛平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胡兵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和内控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3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
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
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遵循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原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
。在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与工作效率,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98a6bd-372f-4d4a-8261-f505d9c754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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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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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f14b86e-1ac7-4975-aa98-7c5192734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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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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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朱开悉、胡军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开悉、胡军科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6dd897-32f8-4005-8dec-0ca964b7c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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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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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核查意见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46
9,3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74,500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202a16b-c927-44f0-b8a9-cc1973dd34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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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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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56b2868-bd00-4f5a-b315-7aef32df7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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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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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邵阳液压”)于 2025年 4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 405,0
8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二)2023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三)2023年 4月 26日至 2023年 5月 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5月 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3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4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八)2024年 4月 24日,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十)2025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十一)2025 年 6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十二)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5年业绩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对应不得归属的
405,08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212,680股,预留授予部分 192,400股。
根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5f7f63-cf44-4864-b8ad-07635283af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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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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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oETHY8o7e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 年 4月 29 日(
星期三)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柴丹妮,总经理岳海,独立董事朱开悉(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者 可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星 期三 ) 15:00-17:00 通 过网址https://eseb.cn/1xoETHY8o7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
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欧阳婵
电话:0739-5131298
传真:0739-5131015
邮箱:zhengquanbu@shaoyecn.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dc924a-cced-49ec-98d0-c191cdbb58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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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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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566c3b4-bd22-44de-a6e4-0243caf45b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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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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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d8f1960-a9a2-41a2-b752-ffad7b80e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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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2│邵阳液压(30107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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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6e2b562-157c-4b8b-8c46-a5738b8a5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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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邵阳液压(30107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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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b694a7a-4037-4fc0-b50f-975680db1f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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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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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邵阳液压”)于 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74,
500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二)2023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三)2023 年 4月 26 日至 2023 年 5月 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月 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5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5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3 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
(七)2024 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八)2024 年 4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 年 5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十)2025 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十一)2025 年 5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二)2025 年 6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十三)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
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注销的数量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1人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5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 469
,3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74,500 股。
3、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2 元/股,因公司业绩不达标需回购
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合计回购并注销股份 474,500 股,其中 5,200 股的回购价格为 8.52 元/股,469,300 股的回购价格为 8.52 元/股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8,932,234 股减少至108,457,734 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
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1,998,822 29.38% -474,500 31,524,322 29.07%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6,933,412 70.62% - 76,933,412 70.93%
三、总股本 108,932,234 100.00% -474,500 108,457,734 100.00%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 2: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
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2b8e58-c4b4-433d-ae14-d8a9a1ebd7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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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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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8fd2b75-c3d7-48d4-a44f-0d598015a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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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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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b543d68-7c50-4585-9c20-832a278ea9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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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邵阳液压(301079):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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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c40d03f-1ce3-47a8-aa0a-0ddd40e06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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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0│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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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faa45c4-a5d4-43b3-8a7d-6c3b4771c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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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0│邵阳液压(30107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110
│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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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145号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液压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邵阳液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邵阳液压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
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
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邵阳液压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9df5d6a-689b-4cc5-845f-78463eb23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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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0│邵阳液压(30107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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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30107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1)。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9c2cb70-5302-40d2-aec5-cf0ca121ba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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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0│邵阳液压(301079):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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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授信额度。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
批为准);同意公司以其资产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贷款、担保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
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
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adcb555-7b70-47e7-be29-652129934db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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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邵阳液压: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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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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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邵阳液压: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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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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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邵阳液压: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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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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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邵阳液压: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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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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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邵阳液压: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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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邵阳液压: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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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9/1223028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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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邵阳液压: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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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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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邵阳液压: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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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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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邵阳液压: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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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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