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0 百普赛斯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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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7:26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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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7:26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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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22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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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02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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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0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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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0 │百普赛斯(301080):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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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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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百普赛斯(30108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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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百普赛斯(30108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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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09 │百普赛斯(30108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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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7:26│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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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将于 2025年 9月 16 日(星期二)14:30 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
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
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1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8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
章程>的议案》
2.00 逐项表决《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 作为投票对象
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10)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
案》
2.0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1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
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00 及 2.01、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议案 1.00 表决通过是议案 2.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
参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持股凭证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9月 12 日下午 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格式参见附件 3);
4、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8 号公司二层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人:李鹏君
7、联系电话:010-53395173
8、联系传真:4008875666-186366
9、电子邮箱:IR@acrobiosystems.com
10、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623e0348-4a8c-48bc-8cb2-3406a9bb97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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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7:26│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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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9b8a0ae-c0df-45d1-9d8c-6ac973cccf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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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22│百普赛斯(301080):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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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年 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
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80.0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月 24 日起生效。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7月 11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56.91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23,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195%,最高成交价为 44.4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5,93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在本次回购过程中,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 8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50%,最高成交价为 54.83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1.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850,43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人民币2,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后按照截至目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有限售条件 41,179,351 24.53 41,179,351 24.62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26,668,847 75.47 126,056,147 75.38
股份
总股本 167,848,198 100.00 167,235,49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上述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将根据
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e23d032b-a2ca-4946-93de-87dbb13ff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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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02│百普赛斯(30108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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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年 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
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80.0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月 24 日起生效。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7月 11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56.91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8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2,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3650%,最高成交价为54.8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850,43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b39255e0-1a80-43b4-ba36-5a230027b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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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10│百普赛斯(301080):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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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垦拓(杭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拓投资”
)持有垦特斯(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特斯”)19%股权,闫长伟先生持有垦特斯 51%股权。闫长伟先生拟将
其持有的垦特斯 30%股权以 0 元对价转让给陈宜顶先生和苗景赟先生,并由受让方履行相应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综合考虑垦特斯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同时,由于标的股权受让方陈宜顶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苗景赟先生为陈宜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宜顶先生、苗景赟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相应评估或审计报告。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1、姓名:闫长伟
2、身份证号:6104021975********
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4、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5、信用情况:经查询,闫长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1)陈宜顶
1、姓名:陈宜顶
2、身份证号:4201111977********
3、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
4、关联关系:陈宜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信用情况:经查询,陈宜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苗景赟
1、姓名:苗景赟
2、身份证号:1401021978********
3、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4、关联关系:苗景赟为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并且为陈宜顶的一致行动人。
5、信用情况:经查询,苗景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闫长伟先生持有的垦特斯 3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接受他人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垦特斯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
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垦特斯(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24年 10月 24日
(5)法定代表人:赵芸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曙光路 85-1号 1402室(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4年 12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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