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0 百普赛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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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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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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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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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 │百普赛斯(30108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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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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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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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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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 │百普赛斯(30108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
│ │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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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1 │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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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1 │百普赛斯(30108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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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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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8号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层会
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苗景赟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45名,其中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共计 145名,代表股份数为 82,571,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917%。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6名,代表股份数为 69,692,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87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39名,代表股份数为 12,879,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3
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40名,代表股份数为 12,939,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7.73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名,代表股份数为 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39名,代表股份数为 12,879,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38%。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82,26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4%;反对 3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47%;弃权 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33,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16%;反对 301,1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1%;弃权 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82,263,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8%;反对 3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83%;弃权 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30,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84%;反对 304,1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03%;弃权 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82,266,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6%;反对 3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51%;弃权 3,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33,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23%;反对 301,5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02%;弃权 3,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82,26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4%;反对 3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47%;弃权 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33,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16%;反对 301,1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1%;弃权 4,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陈宜顶先生、苗景赟先生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涛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陈宜顶先生为股东安义百普赛斯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安义百普嘉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
632,789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2,939,033股。
同意 12,610,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30%;反对 3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523%;弃权 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10,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30%;反对 317,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3%;弃权 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7%。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76,182,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619%;反对 6,37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7265%;弃权 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9,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186%;反对 6,379,
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075%;弃权 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82,261,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43%;反对 3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85%;弃权 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28,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21%;反对 304,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18%;弃权 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黄雅程、常超逸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3dbcfa3-5c37-4158-98ab-d4c233e9b2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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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2│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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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6adf056-634b-43b9-8429-149ce44239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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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百普赛斯(30108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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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5,567,564.71
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02,086,768.22元。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8,905,329.9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890,533
.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95,622,746.66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 2024年度现金股利 83,790,927.90元,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为 636,846,615.72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02,086,768.22元。
3、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177,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00
,306,617.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
总额。
(二)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注销并
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79,600股,成交总金
额为 23,854,481.70元(不含交易费用)。
如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24,161,098.7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9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306,617.00 83,790,927.90 107,753,58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33,228,439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5,567,564.71 123,832,480.30 153,593,136.8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84,173,471.71 165,349,618.61 124,915,075.12
营业收入(元) 838,117,619.38 645,021,891.06 543,653,287.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02,086,768.2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36,846,615.7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1,851,124.9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3,228,439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7,664,393.96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5,079,563.9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4,438,165.4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3.4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4、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回购注销总额)达325,079,563.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
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年末、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6,908,039.23元和 403,986,863.13元,分别占 2024年年末、2025年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0.58
%和 13.42%,均低于 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的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
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5b7ca5c-0b72-44f5-b961-9764a26555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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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百普赛斯(30108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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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 12月 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 12月 1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初步预
审情况、年度审计计划等的汇报,并对年度审计计划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2025年度审计事中沟通会,对审计工
作完成情况、初步审计结果、已执行的重点审计程序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问
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事项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2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bb81ce8-212a-4d4c-a71e-c7c9065a1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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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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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5a6b7b1-7a22-4096-a992-379131a55f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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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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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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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02│百普赛斯(3010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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