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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82(久盛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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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82 久盛电气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0 15:47 │久盛电气(30108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冲回各项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0 15:46 │久盛电气(30108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0 15:46 │久盛电气(30108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0 15:45 │久盛电气(301082):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4-15 16:32 │久盛电气(30108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10 16:40 │久盛电气(30108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10 16:38 │久盛电气(30108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3-20 00:00 │久盛电气(301082):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3-20 00:00 │久盛电气(30108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3-20 00:00 │久盛电气(30108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 2026-04-20 15:47│久盛电气(30108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冲回各项减值准备的公告 ─────────┴────────────────────────────────────────────────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 026 年 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在报告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相应计提或冲回减值准备。公司本期相关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况 。 一、本次计提或冲回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经测试,2026 年第一季度冲回的减值合计 7,127,164.17 元,其中:冲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6,387,188.81 元,冲回资产减 值损失金额为 739,975.36 元。本次确认的减值损失对 2026 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6,058,089.54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冲回以“-”列示) 一、信用减值损失 -6,387,188.81 其中: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06,384.9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398,488.7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09,957.58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2,007,727.34 二、资产减值损失 -739,975.36 其中: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39,975.36 合计 -7,127,164.17 二、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合同 账龄组合 根据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资产、其他应收 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 款 析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银行承兑汇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票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款项融资 款项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冲回减值准备合计 7,127,164.17 元,对 2026 年第一季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6,058,089.54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36f9c55-d341-4d13-bb68-e2c1d98f695d.PDF ─────────┬──────────────────────────────────────────────── 2026-04-20 15:46│久盛电气(30108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 年 4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5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议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后,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2票 关联董事张建华、张哲烨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f748240-82b2-4452-aa8a-3e55caea2b44.PDF ─────────┬──────────────────────────────────────────────── 2026-04-20 15:46│久盛电气(30108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久盛电气(30108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906c297-ecc1-405c-821c-666a1eb884b6.PDF ─────────┬──────────────────────────────────────────────── 2026-04-20 15:45│久盛电气(301082):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6 年 4 月 20 日,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公司控股股东湖州迪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迪科投资”)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到期可续),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执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 何形式的担保。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 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不超过 300 万元)。 2、截至目前,迪科投资持有公司 43.28%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建华、张哲烨回避表决,其余 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7 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湖州迪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滨河银座 H幢滨河路 852 号 2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注册资本:4658.97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72,336,493.79 元,净资产为71,895,367.87 元。 2025 年度投资收益为 9,485, 383.16 元,净利润为9,213,072.86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 43.28%的股份。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湖州迪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到期可续),利率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3 亿元(其中应支 付年利息不超过 300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贷款人(甲方):湖州迪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随借随还,可滚动使用。 3、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到期可续)。 4、利率 经双方平等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5、贷款发放 贷款发放日期以银行转账日期为准,可以一次性发放,亦可分笔多次发放。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所有贷款划入其指定账户。 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贷款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乙方就本次贷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6、还本付息 本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可滚动使用。借款人按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和使用天数,支付借款利息,利随本清。 7、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且借款人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各方共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补 充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 展。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迪科投资累计已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60 万元。 八、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 求,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公司接受迪科投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如下意见: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而产生的关联交 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案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120372f-78b3-4efe-b10a-d0f12a412e1f.PDF ─────────┬──────────────────────────────────────────────── 2026-04-15 16:32│久盛电气(30108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久盛电气(30108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c603494-dec5-47e0-8b5d-b4bb942470a6.PDF ─────────┬──────────────────────────────────────────────── 2026-04-10 16:40│久盛电气(30108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 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 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3月 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刊载了《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 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10日 14时 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8日 9:15-15:00。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5年 4月 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 (二)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9,982,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17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 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1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9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96%。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 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15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0,977,31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4567%。 (三)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具备出席、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出 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 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 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 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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