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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82(久盛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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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82 久盛电气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久盛电气(30108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久盛电气(30108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ed429d2e-58dc-44ea-b82e-1394364f0437.PDF ─────────┬──────────────────────────────────────────────── 2024-04-26 00:00│久盛电气(30108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久盛电气(30108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f2965a66-873c-4c3a-8102-024c7ad5baf4.PDF ─────────┬──────────────────────────────────────────────── 2024-04-26 00:00│久盛电气(301082):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并应保证参加会议的委员有充分的时间了解相关议案的内容从而作出独立的 判断。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 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四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五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如有必要,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 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今后颁布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并立即 进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后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40dcffd-09d1-48a0-901b-48c56fc05bc2.PDF ─────────┬──────────────────────────────────────────────── 2024-04-26 00:00│久盛电气(30108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小锋)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7次、股东大会 2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6次董事会和 1次股东大会,均亲 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主动了解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3年 4月 21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意见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年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 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3年 9月 21日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见 议 2023年 10月 26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议 2023年 11月 15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参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负 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薪酬考核的科学性。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 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等,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相关建议,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者权益维护方面的情况 2023年度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查询相关资料文件,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 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期间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案,并用自己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和执业胜任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4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董小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a67e4c2a-4af9-49f2-8473-fec4632b0c34.PDF ─────────┬──────────────────────────────────────────────── 2024-04-26 00:00│久盛电气(30108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鹏)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7次、股东大会 2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6次董事会和 1次股东大会,均亲 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主动了解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3年 4月 21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意见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年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 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3年 9月 21日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见 议 2023年 10月 26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议 2023年 11月 15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审计 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等,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参 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 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薪酬考核的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相关建议,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者权益维护方面的情况 2023年度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查询相关资料文件,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 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期间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案,并用自己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和执业胜任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4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万 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7d353222-bc9d-41cb-9f50-fa10f340a2fa.PDF ─────────┬──────────────────────────────────────────────── 2024-04-26 00:00│久盛电气(30108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国兴) ─────────┴──────────────────────────────────────────────── 久盛电气(30108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国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d225c2f7-dc46-407d-9ef6-8cc9ff9c464f.PDF ─────────┬──────────────────────────────────────────────── 2024-04-26 00:00│久盛电气(301082):监事会议事规则 ─────────┴────────────────────────────────────────────────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议事范围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行使 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 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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