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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83(百胜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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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83 百胜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18:26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8:26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18:26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投资者联系电话暂时无法使用的公告 │ ├─────────┼──────────────────────────────────────────────┤ │2026-05-07 15:42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5-06 18:18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终止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7 16:32 │百胜智能(301083):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 ├─────────┼──────────────────────────────────────────────┤ │2026-04-27 16:32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 │2026-04-27 16:32 │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6:32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6-04-23 16:51 │百胜智能(3010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5-15 18:26│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润根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万鸿艳女士代为主持本次会 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22,47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59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122,326,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鑫、柳燕华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baaca61-102e-4ec6-97c9-1ac5b3236383.PDF ─────────┬──────────────────────────────────────────────── 2026-05-15 18:26│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鑫律师、柳燕 华出席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在法定信息披露 媒体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对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 议议程和议案、召开方式、出席人员、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14:00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万鸿艳女士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44名,均为截至2025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47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 8.859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5名,均为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326,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68.7742%。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51%。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 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按《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 提出异议。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 及特别决议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b8ae558-d5c4-43ec-a679-59e65424151d.PDF ─────────┬──────────────────────────────────────────────── 2026-05-15 18:26│百胜智能(301083):关于投资者联系电话暂时无法使用的公告 ─────────┴────────────────────────────────────────────────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电话线路迁移施工,投资者联系电话将于 2026 年 5月 18 日至 2026 年 5月 27 日临时暂停服务。 为保障投资者沟通渠道通畅,上述暂停服务期间,投资者如有任何咨询事宜,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公司联系,邮箱地址 dmb@b isensa.com。公司在收到邮件后将及时予以回复。 此次线路维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 司沟通交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e0359c2-2004-456d-a403-4431b9327b79.PDF ─────────┬──────────────────────────────────────────────── 2026-05-07 15:42│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 15:00-17:00。 届时公司财务总监万鸿艳女士、董事会秘书贾虓龙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 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bfa9b24-1cf2-487c-95a2-183756fd6281.PDF ─────────┬──────────────────────────────────────────────── 2026-05-06 18:18│百胜智能(301083):关于终止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一、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概述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5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合肥中科深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深谷”)不低于 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 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终止本次筹划收购事项的情况说明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股权收购相关工作,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全面财务、法律尽职调查、审 计等相关工作。同时,交易双方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交易方案及核心条款进行了多轮磋商,但因交易双方未能就交易相关的关键条 款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三、终止本次筹划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处在筹划阶段,交易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交易双方均无需对本次交易 的终止承担任何责任,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系依据框架协议 约定执行,不存在法律纠纷风险。 终止本次收购不影响公司既有的智能机器人产品研发战略。公司仍将坚持“自主研发+外部合作”的双轮驱动模式,继续推进与 外部智能机器人合作方的技术协作,并依托公司自有的机器人智能产品研发部门加快核心智能机器人产品迭代。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智慧停车及智能机器人相关领域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一边稳健推动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 ,另外继续通过探索多种可能性去扩大公司发展规模和业务,实现公司的外延式增长,以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四、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与中介机构妥善处理后续事宜,确保终止程序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06c01544-7d4f-4c9a-967d-bc25946af887.PDF ─────────┬──────────────────────────────────────────────── 2026-04-27 16:32│百胜智能(301083):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增强衍生品能 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衍生品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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