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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83(百胜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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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83 百胜智能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7:02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22 19:34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 ├─────────┼──────────────────────────────────────────────┤ │2026-06-08 17:38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5-19 19:06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5-15 18:26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8:26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18:26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投资者联系电话暂时无法使用的公告 │ ├─────────┼──────────────────────────────────────────────┤ │2026-05-07 15:42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5-06 18:18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终止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7 16:32 │百胜智能(301083):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 └─────────┴──────────────────────────────────────────────┘ ─────────┬──────────────────────────────────────────────── 2026-06-23 17:02│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 5月15日召开的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的总股本 177,8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9,249,066.6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7,8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2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468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4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2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股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39 刘润根 2 02*****305 刘子尧 3 00*****845 龚卫宁 4 08*****078 新余一棵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101 新余大森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润根、龚卫宁、刘子尧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小蓝中大道 1220 号 咨询电话:0791-87389020 传真电话:0791-87389020 咨询联系人:魏自强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0940a2a-2c3f-43b8-bd45-9e6e55907296.PDF ─────────┬──────────────────────────────────────────────── 2026-06-22 19:3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龚卫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百胜智能”)于2026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副董事长龚卫宁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335,99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3.0000%。 近日,公司收到龚卫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 名称 (元/股) 区间(元/ (股) 股本 股) 比例 龚卫宁 大宗交易 2026-6-01至 13.82 13.50~14. 1,668,800 0.9382% 2026-6-09 14 集中竞价交易 2026-5-15 17.07 15.06~17. 1,063,400 0.5979% 66 (含盘后定价) 至2026-6-5 合 计 - - 2,732,200 1.5361% 龚卫宁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名称 持股情况 持股情况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刘润根 持有股份 68,808,000 38.6852% 68,808,000 38.6852% 其中:无限 17,202,000 9.6713% 17,202,000 9.6713%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51,606,000 29.0139% 51,606,000 29.0139% 股份 刘子尧 持有股份 28,032,000 15.7601% 28,032,000 15.7601% 其中:无限 7,008,000 3.9400% 7,008,000 3.940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1,024,000 11.8201% 21,024,000 11.8201% 股份 龚卫宁 持有股份 24,381,334 13.7076% 21,649,134 12.1716% 其中:无限 6,095,334 3.4269% 3,363,134 1.8908%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8,286,000 10.2807% 18,286,000 10.2807%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21,221,334 68.1529% 118,489,134 66.616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 持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龚卫宁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拟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龚卫宁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卫宁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龚卫宁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龚卫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e8719d2-c6b6-476a-a613-87fb9cfae0ae.PDF ─────────┬──────────────────────────────────────────────── 2026-06-08 17:38│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fa626cf5-62d4-4785-9277-40c26ba62ac3.PDF ─────────┬──────────────────────────────────────────────── 2026-05-19 19:06│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0403fae-2b87-409f-9961-03b915cd6575.PDF ─────────┬──────────────────────────────────────────────── 2026-05-15 18:26│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润根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万鸿艳女士代为主持本次会 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22,47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59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122,326,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鑫、柳燕华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baaca61-102e-4ec6-97c9-1ac5b3236383.PDF ─────────┬──────────────────────────────────────────────── 2026-05-15 18:26│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鑫律师、柳燕 华出席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在法定信息披露 媒体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对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 议议程和议案、召开方式、出席人员、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14:00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万鸿艳女士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44名,均为截至2025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47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 8.859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5名,均为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326,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68.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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