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3 百胜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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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2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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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34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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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8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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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6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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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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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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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投资者联系电话暂时无法使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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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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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8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终止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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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百胜智能(301083):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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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2│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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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 5月15日召开的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的总股本 177,8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9,249,066.6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7,8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2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468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4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2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股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39 刘润根
2 02*****305 刘子尧
3 00*****845 龚卫宁
4 08*****078 新余一棵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101 新余大森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润根、龚卫宁、刘子尧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本人所持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小蓝中大道 1220 号
咨询电话:0791-87389020
传真电话:0791-87389020
咨询联系人:魏自强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0940a2a-2c3f-43b8-bd45-9e6e559072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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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3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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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龚卫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百胜智能”)于2026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副董事长龚卫宁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335,99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3.0000%。
近日,公司收到龚卫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
名称 (元/股) 区间(元/ (股) 股本
股) 比例
龚卫宁 大宗交易 2026-6-01至 13.82 13.50~14. 1,668,800 0.9382%
2026-6-09 14
集中竞价交易 2026-5-15 17.07 15.06~17. 1,063,400 0.5979%
66
(含盘后定价) 至2026-6-5
合 计 - - 2,732,200 1.5361%
龚卫宁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名称 持股情况 持股情况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刘润根 持有股份 68,808,000 38.6852% 68,808,000 38.6852%
其中:无限 17,202,000 9.6713% 17,202,000 9.6713%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51,606,000 29.0139% 51,606,000 29.0139%
股份
刘子尧 持有股份 28,032,000 15.7601% 28,032,000 15.7601%
其中:无限 7,008,000 3.9400% 7,008,000 3.940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21,024,000 11.8201% 21,024,000 11.8201%
股份
龚卫宁 持有股份 24,381,334 13.7076% 21,649,134 12.1716%
其中:无限 6,095,334 3.4269% 3,363,134 1.8908%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8,286,000 10.2807% 18,286,000 10.2807%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21,221,334 68.1529% 118,489,134 66.616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
持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龚卫宁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拟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龚卫宁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卫宁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龚卫宁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龚卫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e8719d2-c6b6-476a-a613-87fb9cfae0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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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8│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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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fa626cf5-62d4-4785-9277-40c26ba62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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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6│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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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0403fae-2b87-409f-9961-03b915cd65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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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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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润根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万鸿艳女士代为主持本次会
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22,47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59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122,326,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鑫、柳燕华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baaca61-102e-4ec6-97c9-1ac5b3236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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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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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鑫律师、柳燕
华出席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在法定信息披露
媒体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对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
议议程和议案、召开方式、出席人员、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14:00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万鸿艳女士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44名,均为截至2025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47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
8.859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5名,均为截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326,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68.7742%。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15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851%。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
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按《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
提出异议。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6%;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8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2,43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8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1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
及特别决议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b8ae558-d5c4-43ec-a679-59e654241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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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百胜智能(301083):关于投资者联系电话暂时无法使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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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电话线路迁移施工,投资者联系电话将于 2026 年 5月 18 日至 2026
年 5月 27 日临时暂停服务。
为保障投资者沟通渠道通畅,上述暂停服务期间,投资者如有任何咨询事宜,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公司联系,邮箱地址 dmb@b
isensa.com。公司在收到邮件后将及时予以回复。
此次线路维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
司沟通交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e0359c2-2004-456d-a403-4431b9327b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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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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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 15:00-17:00。
届时公司财务总监万鸿艳女士、董事会秘书贾虓龙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
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bfa9b24-1cf2-487c-95a2-183756fd6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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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8│百胜智能(301083):关于终止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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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概述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5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合肥中科深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深谷”)不低于 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
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终止本次筹划收购事项的情况说明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股权收购相关工作,聘请了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全面财务、法律尽职调查、审
计等相关工作。同时,交易双方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交易方案及核心条款进行了多轮磋商,但因交易双方未能就交易相关的关键条
款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三、终止本次筹划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处在筹划阶段,交易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交易双方均无需对本次交易
的终止承担任何责任,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系依据框架协议
约定执行,不存在法律纠纷风险。
终止本次收购不影响公司既有的智能机器人产品研发战略。公司仍将坚持“自主研发+外部合作”的双轮驱动模式,继续推进与
外部智能机器人合作方的技术协作,并依托公司自有的机器人智能产品研发部门加快核心智能机器人产品迭代。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智慧停车及智能机器人相关领域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一边稳健推动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
,另外继续通过探索多种可能性去扩大公司发展规模和业务,实现公司的外延式增长,以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四、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与中介机构妥善处理后续事宜,确保终止程序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06c01544-7d4f-4c9a-967d-bc25946af8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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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百胜智能(301083):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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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增强衍生品能
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衍生品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上述衍生品业务。
子公司的衍生品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该业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五条 公司进行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
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衍生品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实际需求总
额。同时,针对发生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衍生品的额度、品种和时间,以保障衍生品的有效性。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衍生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衍生品业务。
第八条 公司须具有与衍生品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且严格按照股东会或董事会审
议批准的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衍生品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
。各项衍生品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衍生品方案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条 进行衍生品业务,应当就衍生品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项衍生品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衍生品方案内进行, 不得超范围操作。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内的(不含 50%),必须经董事
会审议。
(二)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衍生品业务,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衍生品业务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额度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额度可在授
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的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
(一)财务部门是衍生品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衍生品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及市场跟踪。财务部门应建立对汇
率市场的日常跟踪及分析报告机制,当市场汇率出现剧烈波动或超出预期区间时,应及时向财务总监、总经理报告并提出策略调整建
议。同时,负责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在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开展或中止衍生品
业务的框架方案;
(二)内部审计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
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三)销售部门及采购部门是衍生品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负责向财务部门提供与未来外汇收付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
景资料;
(四)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衍生品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五)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 公司衍生品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门以稳健为原则,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结合外汇收支的预测结果,根据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
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衍生品业务的方案。
(二)财务部门结合各银行报价综合考虑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敞口,选择当前报价具有明显优势的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并按银行
要求提供开展衍生品业务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年度衍生品业务额度后,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对日常套期保值方案进行审批
决策。具体流程为: 财务部门结合销售、采购部门提供的收付汇预测信息制订具体交易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批
准实施。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员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交易业务方案,将相关协议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流程提交审核后签署相关合约,业务交易方案审批文
件应作为合同审批流程附件备案。
(五)财务部门应对每笔衍生品业务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 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持续关注公
司衍生品业务的盈亏情况,定期向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报告情况。
(六)财务部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
第五章 后续管理及信息隔离
第十四条 参与公司衍生品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
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衍生品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五条 衍生品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内审部负责监督
。
第六章 内部风险管理控制
第十六条 在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应当:
(一)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交易规模;
(二)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三)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
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四)建立保证金及权利金占用台账,严格控制实际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在已审批的年度额度上限比例以内,并定期向财
务总监报告占用情况及可用余额。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会同销售部门建立月度及紧急情况下的外币应收账款回款核查机制。当客户出现重大逾期或预计回款计划
发生实质性变更,导致已签约的衍生品合约可能无法按期交割时,财务部门应立即评估风险敞口并提出展期、反向平仓等应对方案,
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
第十八条 当公司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向总经理、财务总监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
案,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应与相关人员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必要时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该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信息。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后需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同时按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衍生品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一条 对衍生品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 10 年。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擅自开展衍生品业务,或超越授权范围操作、疏于风险监控造成重大损失的相
关人员,公司将依据内部奖惩制度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业务操作及信息披露过程中隐瞒重大风险、报送虚假数据或不配合内外部监管检查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
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
立即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4eef168-e004-45dd-8bb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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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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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
,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
3.交易金额及期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额度合计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
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此授权额度内,套期保值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在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进
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额度合计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 5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此授权额度内,套期保值额度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交易,交易对手不涉及关联方。
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主要币种为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英镑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用于规避和
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
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及授权
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持续有效,若后续发生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等变更事项,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
权范围内转授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的有关事项。
5、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其
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
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
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
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
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
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衍
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
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a4df1f6-44a0-46a2-a71d-a24bab6e6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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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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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
026年4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润根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额度合计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
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不超过 5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此授权额度内,套期保值额度可滚动使用,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持续
有效。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
授权范围内转授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的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1ae0b9e-4943-49d1-852e-2f2a80151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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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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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当市场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形
成一定的潜在影响。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密切相关,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
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期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
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额度合计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 5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此授权额度内,套期保值额度可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交易,交易对手不涉及关联方。
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主要币种为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英镑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用于规避和
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期限及授权
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持续有效。若后续发生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等变更事项,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
权范围内转授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的有关事项。
4、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其
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
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
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
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
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
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衍
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
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
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
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
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1681a33-9404-4dca-8495-690131d97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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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1│百胜智能(3010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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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e32077-454d-4d8e-82ba-522ca8fa9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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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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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
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所截止2025年 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
和纪律处分 2次。
(四)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卫婵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功业先生,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质量复核合伙人卫婵女士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卫婵 2026/01/30 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券监 因在执行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
督管理委员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审
会北京监管 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
局 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通过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及
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c3618be-9206-4132-9ffb-b87bb503b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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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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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
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总金额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
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
准备。2025 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532,181.41 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项目 年初至年末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元)
信用减值损失 -9,311,254.89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71,602.2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31,189.11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0,414,046.21
资产减值损失 3,779,073.48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3,775,418.06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655.42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合计 -5,532,181.4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
组。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判断账龄、关联方单位的性质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对于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单位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预期无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 将具有相同或相类似账龄的应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收账款划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特征的组合
2、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
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
准备。
(2)其他应收款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
分组。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判断账龄、关联方单位的性质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对于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
算。
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
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单位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预期无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 将具有相同或相类似账龄的应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收账款划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特征的组合
2、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
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
准备。
(3)长期应收款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
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账龄组合的方式对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参照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长
期应收款的账龄自客户逾期之日起计算。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
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
准备。
(二)存货/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其他流动资产系从存货重分类而来的合同履约成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参照存货执行。
(三)合同资产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
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年度对上述各事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计金额为-5,532,181.41 元,计入公司 2025 年年度损益
,导致公司 2025 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 5,532,181.41 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
表能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f73112b-3878-4ee8-98ce-419b21c722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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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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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
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所截止2025年 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
和纪律处分 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
员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
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520b35b-2a2b-456e-a840-bf36f052a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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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审计委员会对事务所履职与监督报告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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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审计委员会对事务所履职与监督报告签署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c4b7cc-3778-4dd8-af72-8b4bfb442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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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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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
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37c207-a01a-4a5b-8273-87c728a07d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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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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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3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jqHQjpCn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 年 5月 12 日(
星期二)15:3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刘润根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 万鸿艳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贾虓龙先生
独立董事 周永志先生
保荐代表人 杨猛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 15:3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jqHQjpCnK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魏自强
电话:0791-87389020
传真:0791-87389020
邮箱:dmb@bisensa.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2220594-36e1-4e64-9bec-6a0f8f6fe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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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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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相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其中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认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
5 年度薪酬,以及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
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董
事刘润根、万鸿艳由于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报酬支付方式按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支付方案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万元
人民币/年(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岗位薪酬,岗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
和绩效薪酬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按所任岗位的年度业绩考评结果发
放。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
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1f2d404-6d0d-4131-a168-7f091dc5c3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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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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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0c41329-9a5b-4ef3-ba1e-b442378cc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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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董事会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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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现
任独立董事张荣先生、周永志先生、杜灵女士及离任独立董事罗小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荣先生、周永志先生、杜灵女士及离任独立董事罗小平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b0411c6-2fe1-4d50-bb7f-187bbd3197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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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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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f6d5caf-0ee2-4517-b015-47b404255b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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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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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
格式规定,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9.08 元/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3,757,336.3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855,885.72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084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45,691,297.2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17,845,555.07 元,
本年度使用 27,845,742.1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7,596,769.82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55,855,885.72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45,691,297.24
其中: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 87,486,380.67
目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0,492,366.24
补充流动资金 47,712,550.33
减:银行手续费 19,369.7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7,451,551.05
等于: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37,596,769.82
其中:2025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 190,000,000.00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596,769.8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
江新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 余额(元)
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6050152016509888666 活期 37,984,56.65
司南昌昌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8115701011268686868 活期 9,612,253.17
昌红角洲支行
合计 — 47,596,769.82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青山湖支行,专户账号791903306610302已于2022年 5 月 26 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
使用,公司与该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
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6,710,291.24】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未赎回金额为 1.9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化收益
(万元) 率
华安证券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3,000.00 2025-11-27 2026-6-61 1.4%-3.2%
凭证
中邮证券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3,000.00 2025-11-27 2026-3-4 1.97%
凭证
东方财富证券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6,000.00 2025-11-27 2026-5-27 0.1%-3.8%
凭证
国盛证券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5,000.00 2025-11-27 2026-8-23 2.10%
凭证
广发证券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2,000.00 2025-11-27 2026-5-27 0.1%-3.26%
凭证
合计 19,000.00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月 22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减“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将“智
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至 10,891.15万元;将“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调减
至 2,459.74万元。同步调整上述两个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将两个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年 12月 31日调整至2025年
12月 31日,部分调减的金额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原定于 2025年 12月 31
日完成的“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6年 6月 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原定于2025年 12月 31日完成
的“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对“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重
新进行论证,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
公司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
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188c803-9af9-4d5a-9153-abdd15643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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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7│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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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549378d-0ef7-4147-bc38-46a41c1a5e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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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6│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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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73b0a29-8c3d-489e-83a0-8cb1072f2c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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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6│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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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d6d2fae-459f-411a-aa01-bb2956cccb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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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6│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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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8c0b130-1ff9-4bb3-b147-bd5b59854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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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6│百胜智能(30108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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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e70b43c-0c46-4241-aa33-b0383da594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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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5│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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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b183e47-39a5-4244-b6c6-0d9506bb3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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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5│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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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24b106c-ebe0-4d93-ab95-fc593079c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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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5│百胜智能(301083):百胜智能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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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1-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ec3d952-7d67-45e1-bc10-a49d38856a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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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5│百胜智能(30108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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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44f8780-f294-4d63-8c06-30d130de7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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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5│百胜智能(30108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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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14f6b15-b9b4-4adf-b3cc-3585818ec6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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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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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
议案》
4.00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张荣先生、周永志先生、杜灵女士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
2026年5月1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9:30—11:30,14:0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魏自强
电话:0791-87389020
传真:0791-87389020
邮编:330052
电子邮箱:dmb@bisensa.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
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6、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
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124e013-a0d1-4b39-a642-97dd53ebd8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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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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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71e63ae-fce3-46e1-b2af-41a1d6ed8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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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4│百胜智能(301083):百胜智能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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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
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
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等方式提升公司质量,通过做好投资者关系
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等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
趋同,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
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
(二)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
关键要素,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公司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持续化、常态化地做好公司的市值管理。
(五)公平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配合董事会秘
书实施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并提供
支持。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制定公司投资价值长期目标;
(二)在市值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三)为董事会秘书履行市值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在市值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七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路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点,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
务,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领域,提升公司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应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
同推进公司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内在价值,并通过价值传递,促进公司市值管理。
(三)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情况、投资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红计划,积极实施分红并适当提升分红次数和比例,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
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八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
第五章 监管预测机制与应急措施
第九条 公司市值管理部门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及法务部应当定期进行对比分析,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
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第十一条 面对股价
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如果股价下跌是由于市场对公司某些信息的误解或不确定性导致的,公司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澄清或回应;
(四)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五)如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六)其他合法方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b0ad9dd-e51a-4272-8cce-c6fd1a054d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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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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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作为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督促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等情况如下:
周永志,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至 2020 年,历任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2006年至 2011 年,任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务中心总经理;2011 年至今,历任侨鑫集团有限公司法
律与合规部总监、董事长助理(集团副总裁,分管集团法律与合规部及审计部)2025 年 7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7月本人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
情况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 出席股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东会次
事会会议 数 数
6 6 6 0 0 否 1 1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客观的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7月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召集
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及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同时,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沟通
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审议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秘
等事项。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规定,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
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
、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
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七)培训与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本人全面了解和审查了公司各份定期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定
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董秘任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贾虓龙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履职情况,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
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ab89234-7e1d-4db2-89ac-24bf6b023c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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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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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小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f354068-0071-4f86-9aac-4479eb936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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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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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888c6e0-54c2-4e19-8f17-595baf8c5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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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4│百胜智能(301083):百胜智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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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含合并范围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
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薪酬指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包括但不限于年薪、奖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相符合,与公司规模相适应,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个人业绩相匹
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四)绩效薪酬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分配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对等的原则。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五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
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
第八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政策、计划或者方案。
第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第十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
求。
第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所在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定
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担任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
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
激励收入等构成,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1、基本薪酬为公司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责与岗位等级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月
发放。公司可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状况、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根据公司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的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由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基本薪
酬及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第十八条 《公司章程》或者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af49774-2364-482b-ab3f-68c2bdb9ea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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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9:21│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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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09046b35-0592-4aa3-8a55-ef62663dae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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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36│百胜智能(301083):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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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fca37b44-e938-479f-98b9-6e7290f8df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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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1:42│百胜智能(301083):关于与宝龙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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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与宝龙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f031e79b-b509-478c-ace9-dca1b9381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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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4│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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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
大道1220号百胜智能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润根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事项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3cbb3221-85e6-48c6-8a3d-e6c69b27a3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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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4│百胜智能(30108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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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a76c66a0-7c00-41aa-80fe-e28eced5b8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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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4│百胜智能(301083):百胜智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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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百胜智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e5e8a2f4-b066-43cb-a777-d632be49a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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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4│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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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
大道1220号百胜智能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润根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拟聘任贾虓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魏自强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副总经理刘子尧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合肥中科深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科深谷将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签署的收购框架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框架安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收购比例安排、交易价格等将在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正式交
易文件予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acaa0897-4f4a-4b51-9ad3-26766bddec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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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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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
聘任贾虓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魏自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贾虓龙先生与魏自强先生简历见附件。
贾虓龙先生与魏自强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
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贾虓龙先生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小蓝中大道1220号
电话/传真:0791-87389020
电子邮箱:dmb@bisensa.com
魏自强先生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小蓝中大道1220号
电话/传真:0791-87389020
电子邮箱:dmb@bisensa.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6d93cd46-c384-4f3d-b97b-7459800abfe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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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百胜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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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百胜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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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百胜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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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百胜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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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百胜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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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百胜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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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4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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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百胜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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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7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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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百胜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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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7/1220893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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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百胜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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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305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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