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3 百胜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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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32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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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32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2025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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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20 │百胜智能(30108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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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20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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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16 │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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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15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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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15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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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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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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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百胜智能(30108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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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32│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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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已于2025年11月8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 (星期一)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4日 (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润根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123,198,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64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2,341,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8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857,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82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857,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0%。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166,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24,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8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燕、张鑫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021237bb-6e8c-4ba0-94b2-9e7cef0ae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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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32│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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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鑫律师、周燕
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8日在法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对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
权登记日、会议议程和议案、召开方式、出席人员、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15:00在江西省南昌市南
昌县小蓝中大道1220号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润根先生主持;公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68名,均为截至2025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3,198,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
9.264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5名,均为截至2025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341,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68.7826%。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857,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820%。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
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按《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
提出异议。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签名。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23,166,0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6%;反对3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6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24,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87%;反对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
及特别决议事项或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5e6ffcf5-654b-4c84-9bb8-62098fecac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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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20│百胜智能(30108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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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3bff1328-3ef3-490e-9a90-697c44af5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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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20│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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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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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16│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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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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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15│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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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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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15│百胜智能(30108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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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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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百胜智能(30108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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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中
大道1220号百胜智能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微信消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润根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组织编写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
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025ca81d-ba24-44dc-981d-9d79354b7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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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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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30108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681682ed-fe5d-4ad7-9807-974fd53ca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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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百胜智能(30108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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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
司以 2025 年 09 月 30日为基准日,对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和冲回了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总金额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 09 月 30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
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 年 1-9 月冲回信用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780,766.52 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项目 前三季度计提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9,806,502.75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25,010.0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32,042.68
长期应收款(含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 -10,763,555.50
款)坏账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1,025,736.23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024,051.9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684.30
合计 -8,780,766.52
注:1、上表转回金额以负数列示。损失金额以正数列示
2、公司本次计提和冲回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
组。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判断账龄、关联方单位的性质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对于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单位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预期无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 将具有相同或相类似账龄的应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收账款划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特征的组合
2、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
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
准备。
(2)其他应收款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
分组。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判断账龄、关联方单位的性质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对于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
算。
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
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单位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预期无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 将具有相同或相类似账龄的应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收账款划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特征的组合
2、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
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
准备。
(3)长期应收款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
即始终按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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