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5 亚康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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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9:16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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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00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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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00 │亚康股份(30108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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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00 │亚康股份(30108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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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00 │亚康股份(30108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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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7:14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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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28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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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5:50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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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6:42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控股股东及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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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5:42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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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9:16│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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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口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持股 5
%以上股东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名称为北京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远至鸿”)持有公司股份 9,518,698 股(占总股本比例 11.05%,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年 4月 3日至 2025年 7月 2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97%);一致行动人海口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佑永沣”)持有公司股份 1,658
,67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年 4月 3日至 2025年 7月 2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5%)。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茂益盛” ,变更后的名称为北京恒茂益盛企
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067,9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9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祥远至鸿、天佑永沣,持股 5%以上股东恒茂益盛出具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剔除公司回购
(股)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比例
1 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18,698 11.05%
2 海口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8,671 1.93%
3 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067,914 5.8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方式及比例等: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方式 占公司剔除公司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 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比例
1 海口祥远至鸿创 500,000 集中竞价交易 0.58% 本公告披露 二级市场价
业投资合伙企业 之日起 15个 格且不低于
(有限合伙) 1,700,000 大宗交易 1.97% 交易日后的 发行价
3个月内
2 海口天佑永沣创 300,000 集中竞价交易 0.35% 本公告披露 二级市场价
业投资合伙企业 之日起 15个 格且不低于
(有限合伙) 交易日后的 发行价
3个月内
3 天津恒茂益盛企 780,000 集中竞价交易 0.91% 本公告披露 二级市场价
业管理咨询中心 之日起 15个 格且不低于
(有限合伙) 交易日后的 发行价
3个月内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祥远至鸿、天佑永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
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
行。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恒茂益盛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除本企业的合伙人徐江、徐清以外的本企业其他股东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的合伙人徐江、徐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
行。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祥远至鸿、天佑永沣、恒茂益盛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
意向、承诺一致。
5、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
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未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未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207287b3-30fb-4693-a5bf-56c7006ae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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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00│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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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088a3078-3f4b-4db5-9dd9-5cc538c502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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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00│亚康股份(30108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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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股
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
0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2,000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58,222,641.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0,577,358.45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1-10018 号《验资报告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161.59 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 12,104.87 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44.73 3,780.00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全国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及升 16,090.13 9,277.25
级项目
总部房产购置项目 12,000.49 12,000.49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50,135.35 37,057.74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截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
相关材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ede9a650-a980-4b01-b7a8-3fd7239ab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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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00│亚康股份(30108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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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30108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abc32cfd-126c-4cbc-8edb-126e545679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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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7:00│亚康股份(30108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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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2月 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25年 2月 25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江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
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4b83d987-0d2f-4203-a9c0-dedcae319b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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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7:14│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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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6ee0ecee-ac11-4d77-a716-79bb38c66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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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28│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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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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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5:50│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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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0
8民初 22643号之二】,并通过向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银行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专户及部分账户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北京德厚云通投资有限公司的纠纷事宜,因北京德厚云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公司的部分
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北京德厚云通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银行账户(尾号 5487)已足额冻结为
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其余账户的冻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解除对户名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账户的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银行账户(尾号 196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银行账户(尾号 187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银行账户(尾号486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银行账户(尾号 3703);
一般存款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银行账户(尾号 5361);基本存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田村支行银
行账户(尾号 7929);外币存款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银行账户(尾号 2535)均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除上述公司名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银行账户(尾号5487)外,公司不存在被冻结的其他银行账户。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期间,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并未受到重大影响。公司资金较为充裕,即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北京中关村支行银行账户(尾号 5487)已足额冻结,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期间,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处理该案纠纷,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08民初 22643号之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838aebb4-330f-4494-b782-9e018c2435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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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6:42│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控股股东及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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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与控股股东、公司涉及的民事诉讼(案号:(2024)京 0108民初 22643号)具有
较强关联性。目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康万玮”)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
案号:(2025)京 0108 民初4141号)《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丹棱街 12号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德厚云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厚云通”)
被告: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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