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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85(亚康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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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85 亚康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16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再次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 │2026-07-06 20:12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 │2026-07-06 20:12 │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祥远至鸿) │ ├─────────┼──────────────────────────────────────────────┤ │2026-07-06 20:12 │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德产险、富德科技) │ ├─────────┼──────────────────────────────────────────────┤ │2026-06-29 18:28 │亚康股份(30108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6-29 18:28 │亚康股份(30108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6 17:44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6-06-22 17:46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 ├─────────┼──────────────────────────────────────────────┤ │2026-06-12 18:38 │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2 18:37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 2026-07-22 18:16│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再次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一、协议转让概述 2026 年 5月 28 日,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南京祥远至 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远至鸿”)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产险”)、与深圳市富 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科技”) 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和《股份转让协议(二)》,祥远至鸿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分别向富德产险、富德科技转让其持有公司的 4,340,00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2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6 年 7 月 3 日,祥远至鸿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 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最终过户登记至富德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同日,祥远至鸿与富德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对原协议中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7月 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一)近日,公司收到祥远至鸿的通知,获悉其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生 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保险”)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一)》,主要内 容如下: 甲方: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 丙方: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各方同意,原协议第 3.1 条修改为: 3.1 各方确认,标的转让价格为46.53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01,940,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壹佰玖拾肆万零贰佰元整) 。 2、各方同意,原协议第 4.2 条第(2)款修改为: 4.2.(2)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完成过户登记(下称“交割”)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 户支付 72,521,4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贰佰伍拾贰万壹仟肆佰元整)。 3、各方同意,原协议第 4.3 条修改为: 4.3 提前支付安排: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转让确认书》之日后 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从共管账户中向甲方书面 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100,970,1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拾柒万零壹佰元整,下称“提前付款”)。 各方确认,该提前支付款为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组成部分,在最终结算时,该笔提前支付款将从应付总价款中予以抵减。 4、各方同意,原协议第 4.4 条修改为: 4.4 最终支付:自转让完成日起 2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各自委派代表在共管账户所属银行柜台办理共管账户内剩余 100,970 ,1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拾柒万零壹佰元整)的划款手续,将全部剩余款项划转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因甲方的 原因导致股份转让价款未在前述期限内划转,则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各方同意,原协议第 10 条增加 10.4 款为: 10.4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意见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 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当在合理行为能力范围内勤勉尽责,以降低此类事件对其他当事人 方的影响。 6、各方确认,除本补充协议第 1-5 条明确修改的条款外,《补充协议一》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让主体确认为“富 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丙方系资产管理人并同意全部交易安排、《补充协议一》第 2-5 条等)继续有效,对各方 具有约束力。 7、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 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8、本协议自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祥远至鸿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亦于2026年 7月2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二)》,主要条款内容如 下: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 1、原协议第 3.1 条修改为: 3.1 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46.53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01,94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壹佰玖拾肆万 零贰佰元整)。 2、原协议第 4.1 条(已于补充协议一修改)在本次调整后的具体支付节奏项下对应分笔转让价款修改为: 4.1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1)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 确认意见书》(下称“转让确认书”)之日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 6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2 )转让完成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5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3)过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86,94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陆佰玖拾肆万零贰佰元整。为避免疑义,过户之日是指标的股 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且乙方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 3、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有冲突的 ,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4、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 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a3ce88e-ad70-4235-a6e1-3b63bea56cb4.PDF ─────────┬──────────────────────────────────────────────── 2026-07-06 20:12│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一、协议转让概述 2026 年 5月 28 日,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南京祥远至 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远至鸿”)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产险”)、与深圳市富 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科技”) 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和《股份转让协议(二)》,祥远至鸿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分别向富德产险、富德科技转让其持有公司的 4,340,00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2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一)近日,公司收到祥远至鸿的通知,获悉其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生 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保险”)于 2026 年 7月 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如下 : 甲方: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 丙方: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1、甲方与乙方已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下称 “原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亚康股份( 股票代码:301085)434 万股股票; 2、乙方确认,其受让标的股份实际受让、过户主体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 3、丙方系前述乙方自有资金的资产管理人,清楚知悉原协议全部交易内容,同意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全部交易安排。 现补充约定如下: 1、各方同意,甲方继续按照原协议中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格 59.64 元/股,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 434 万股股票(股票名称:亚康 股份,股票代码:301085),转让价款共计 258,83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捌佰捌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同时,原协议项 下乙方对应的股份受让、实际过户主体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该专户依托乙方主体设立、由丙方担任资产管理 人; 2、标的股份最终过户登记至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证券账户名下,即视为原协议约定交割完成、乙方履行完毕 受让义务; 3、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 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为准。 4、本协议自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祥远至鸿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亦于 2026 年 7月 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份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深圳市 富德科技有限公司 1、原协议第 4.1 条(原条款内容:“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1)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下称“转让确认书”)之日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75,00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2)转让完成日之日起 2 个月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67,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万 元整。(3)转让完成日之日起 6个月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116,83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捌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 ”)在本次调整后的具体支付节奏修改为:“4.1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1)在本次股份转让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下称“转让确认书”)之日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 75,000,00 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2)转让完成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67,000,000.00 元,大写人民 币陆仟柒佰万元整。(3)过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116,83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捌拾叁万柒 仟陆佰元整。为避免疑义,过户之日是指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且乙方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之日。” 2、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 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险机构,本次将通过其名下的“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受让本次交易的上 市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 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662eb83a-20c3-4401-a3d3-94510bbe2567.PDF ─────────┬──────────────────────────────────────────────── 2026-07-06 20:12│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祥远至鸿) ─────────┴──────────────────────────────────────────────── 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祥远至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63d7b2e0-c2f4-4057-a33a-64c18f01163f.PDF ─────────┬──────────────────────────────────────────────── 2026-07-06 20:12│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德产险、富德科技) ─────────┴──────────────────────────────────────────────── 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德产险、富德科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9b007eda-151d-4e93-84a5-31e59ed914e3.PDF ─────────┬──────────────────────────────────────────────── 2026-06-29 18:28│亚康股份(30108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8号 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北京市 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亚 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亚康万玮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 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 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于 2026年 6月 13日 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丹 棱街 18号 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徐江主持本次股东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5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795,715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注:公司的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的股份数,下同)的 58.9759%,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 共计 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669,7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829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 25,9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6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4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5,148,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77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779,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 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为:同意 5,131,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5%;反对 1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弃权 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61b787c-7346-4769-b659-fd17bdd6f031.PDF ─────────┬──────────────────────────────────────────────── 2026-06-29 18:28│亚康股份(30108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江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8 号 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50,795,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注:公司的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 的股份数,下同)的 58.9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50,669,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2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25,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5,148,3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5,022,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125,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2%。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779,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5,131,8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6%;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海江律师及张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49df2a3f-29ce-45d6-94e7-04fd28ea9e26.PDF ─────────┬──────────────────────────────────────────────── 2026-06-26 17:44│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7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再 融资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下简称“首发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 2026 年 6月 26 日,公司已将再融资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亿元及首发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0.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8f60a0e-ff3c-4a35-9680-a395cd25ddeb.PDF ─────────┬──────────────────────────────────────────────── 2026-06-22 17:46│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 悉公司控股股东徐江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解除冻结机关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徐江 是 302,664 0.96% 0.35% 2024-09-06 2026-06-18 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法院 合计 - 302,664 0.96% 0.35%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股) 数量(股) 记数量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股) 比例 比例 徐江 31,638,478 36.46% 0 - 0.00% 0.00% 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 8,808,998 10.15% 0 - 0.00% 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天佑永沣创业投资 1,358,671 1.57% 0 - 0.00% 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1,806,147 48.18% 0 - 0.00% 0.00% 三、其他说明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北京德厚云通投资有限公司的纠纷事宜,因北京德厚云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导致控股股东部 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后续各方就相关纠纷事宜达成和解,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案号:(2024)京 0108 民初 22643 号),本次诉讼已调解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徐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82710f09-594e-43aa-8eaa-c92a3735e625.PDF ─────────┬──────────────────────────────────────────────── 2026-06-12 18:38│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 ,会议定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3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8 号 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6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 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 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 东请仔细填写《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 记确认。(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8 号 8 层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 编:100080。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飞、陆志刚 电话:010-58834063 传真:010-58834066 邮箱:dongmiban@asiacom.net.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8 号 805 室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必须出示原 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d3b74da-881f-4a3d-83fa-5e3cb1684fc8.PDF ─────────┬──────────────────────────────────────────────── 2026-06-12 18:37│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bb45963-9eb0-4ae8-8f5e-25ed17cabf9b.PDF ─────────┬──────────────────────────────────────────────── 2026-06-12 18:36│亚康股份(301085):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江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基于外部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与投资回报率,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总部房产购置项目”募集资金12,105.69 万元(含利息和现 金管理收益)及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一体化新型算力网络体系(东数西算)支撑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5,849.55 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将上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 27,955.24 万元(具体金额以股 东会审议通过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项目“算力租赁业务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8 号 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b0b4088-a96c-44d5-92e8-d1bfe913c743.PDF ─────────┬──────────────────────────────────────────────── 2026-06-12 18:35│亚康股份(30108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亚康股份(30108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bfb5214-9b9e-48fe-8ad1-2d0fc2b8c615.PDF ─────────┬──────────────────────────────────────────────── 2026-05-29 19:18│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裁定(驳回起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37 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云汐科技”)、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众股份”)两公司分别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将全力配合公 安机关进行调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2023 年 9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2024 年 4月 1日,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环 宇”)与云汐科技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2024 年末预付云汐科技货款余额为7,825.88 万元,主 要为 2023 年 12 月、2024 年 4 月亚康环宇向云汐科技预付采购高端服务器的款项。由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云汐科技未能按合 同约定交货。2024 年 9 月 30 日,亚康环宇与云汐科技签订了《合同解除与退款合同》,由云汐科技在 2024 年 11 月 7日之前退 还 7,140 万元;同日,亚康环宇与云汐科技实际控制人付嘉飞签订了《保证合同》,付嘉飞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亚康环宇于 2024 年 11 月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相应的预付款项。2025 年 4月 24 日,大兴 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云汐科技和付嘉飞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庭审结束后,亚康环宇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定书,裁定将此案移交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2024 年 1月 17 日、2024 年 1月 23 日,亚康环宇与讯众股份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补充协议》,采购高端算力服务 器及设备。2024 年 1月 24 日、2024年 1月 31 日,亚康环宇分 2次向讯众股份预付货款共计 5,450 万元。亚康环宇于 2024 年 1 1 月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退还相应的预付款项。2025 年 4月 15 日,北京 市大兴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庭审结束后,亚康环宇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交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6 年 4月 22 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审理该案。 二、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5月 28 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京 04 民初 64 号之一),裁定将云汐 科技案件并入讯众股份案件审理。2026 年 5月 29 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京 04 民 初 61 号之一),法院认为,本案涉及有关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有关公司货款的经济犯 罪嫌疑。因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亚康环宇的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其他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进展 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 204.13 调解结案 融众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 364.9 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 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汐科技有限 民法院传票 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徐州 195.66 调解结案 中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 546 调解结案 壹远科技有限公司、任志远、张宁、上海千鱼科 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公司与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06.07 调解结案 服务合同纠纷 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廊坊 279.3 已立案 市盛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林 478.5 一审胜诉 银湾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华通 31.89 已立案 智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 3,958.7 已立案 品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品恩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 416.59 已立案 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与欧瑞 383.29 已立案 科斯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对预付云汐科技款项在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935.09 万元,对预付讯众股份货款转其他应收款并按账龄法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 545.00 万元。 六、其他 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90167b99-cb65-4739-a6cb-38b7bdcf986c.PDF ─────────┬──────────────────────────────────────────────── 2026-05-28 18:30│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祥远至鸿) ─────────┴──────────────────────────────────────────────── 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祥远至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2a893d6-28ee-4f5e-99c3-18da51e74f62.PDF ─────────┬──────────────────────────────────────────────── 2026-05-28 18:30│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德产险、富德科技) ─────────┴──────────────────────────────────────────────── 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德产险、富德科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7a6aa7a-312c-4f05-94a6-4738950c8abe.PDF ─────────┬──────────────────────────────────────────────── 2026-05-28 18:30│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19adcb2-d901-4830-b9f6-cc12085138a3.PDF ─────────┬──────────────────────────────────────────────── 2026-05-28 18:30│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其合作银行、金融租赁公 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拟向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6亿元(含) 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为公司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仅限于国内全资子公司)拟向其合 作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14 亿元(含)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徐江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徐江先生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源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北京亚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智算”)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整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亚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 9月 25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 18 号 3幢一层 A129 室 4、法定代表人:王丰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亚康智算 100%股权,亚康智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4,967,903.18 130,981,168.64 负债总额 26,555,359.34 32,497,309.42 净资产 98,412,543.84 98,483,859.22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24,212.16 3,524,732.05 利润总额 -2,020,406.99 95,087.17 净利润 -2,020,406.99 71,315.38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亚康智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徐江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源支行 3、债务人:北京亚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 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累计实际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8,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16,290.02 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4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及徐江先生分别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0ed3a97-234a-49a8-a278-dd4a7f15e3f8.PDF ─────────┬──────────────────────────────────────────────── 2026-05-20 19:24│亚康股份(301085):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江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曹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伟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的任 职期间为 2025 年 6月 6 日-2028 年 6 月 6 日),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就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张志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月 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e6fefbe-f406-402b-813b-897978ce1cbd.PDF ─────────┬──────────────────────────────────────────────── 2026-05-20 19:24│亚康股份(301085):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曹伟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 2025 年 6 月 6日-2028 年 6月 6日) ,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就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曹伟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曹伟先生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 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4,468 股,通过重庆同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名 称为四川同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024 股,通过南京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 31,49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辞职后,曹伟先生将继续履行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并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有 股份。 曹伟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 会对曹伟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同意聘任张志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张志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 会秘书的情形。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志飞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8 号 805 室 电话:010-58834063 传真:010-58834066 电子信箱:dongmiban@asiacom.net.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b2cde95-cf7b-408e-8910-549985787597.PDF ─────────┬──────────────────────────────────────────────── 2026-05-20 19:24│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eedef7e-98ae-4c9a-a24b-95ad692e8a1f.PDF ─────────┬──────────────────────────────────────────────── 2026-05-20 19:24│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b360f59-e8a7-42aa-873b-fa282792ff5e.PDF ─────────┬──────────────────────────────────────────────── 2026-05-20 19:24│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484e943-5a89-4c7b-9600-d3c268ee2e8e.PDF ─────────┬──────────────────────────────────────────────── 2026-05-19 19:10│亚康股份(30108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康股份持续督导期间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康股份持续督导期间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f9d64f7-f54f-46f5-822d-39ec4d56f4b3.PDF ─────────┬──────────────────────────────────────────────── 2026-05-19 19:10│亚康股份(30108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康股份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康股份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f0dace1-bc35-4d4c-ab2d-b2e150821260.PDF ─────────┬──────────────────────────────────────────────── 2026-05-15 18:26│亚康股份(30108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康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 │总结报告书 ─────────┴──────────────────────────────────────────────── 亚康股份(30108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康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43d70ad-da3a-4615-8023-ac92f2d29bb2.PDF ─────────┬──────────────────────────────────────────────── 2026-05-11 16:06│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 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 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其合作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 超过18 亿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拟向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6亿元(含)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 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为公司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仅限于国内全资子公司)拟向其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 过 12 亿元(含)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徐江先生为其全资子公司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 度 不 超 过 11 亿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徐江先生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环宇”)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 款项之和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03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 18 号 3幢一层 A111 室 4、法定代表人:古桂林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亚康环宇 100%股权,亚康环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1,534,596.97 749,070,644.20 负债总额 766,510,426.93 824,191,024.66 净资产 -74,975,829.96 -75,120,380.46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16,978,309.49 69,782,454.89 利润总额 -228,670,138.49 -192,733.99 净利润 -198,770,433.23 -144,550.50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亚康环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徐江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50,000,000.00,大写伍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 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 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7、保证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累计实际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1,1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26 ,448.34 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37%。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及徐江先生分别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4eaf9ae-757b-4e7b-a2c0-e76a01c7afce.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 2 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定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 年利润分配。 2、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451,316.8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045,131.6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7,339,835.02 元 ,扣除2024 年度普通股股利 10,335,561.0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34,410,459.2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113,454,001.2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454,001.26元。 3、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慎 讨论,拟定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0,335,561.00 24,180,73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2,396,108.85 27,504,278.75 77,861,436.87 研发投入(元) 32,072,856.14 30,550,614.91 28,646,297.99 营业收入(元) 1,341,729,988.73 1,378,661,091.59 1,532,427,759.2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3,454,001.2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34,410,459.2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4,516,298.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343,464.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34,516,298.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91,269,769.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2.15%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是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进一步 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支出安排、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前提下拟 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1-0237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edd236-db61-4f30-a663-b95d1db3d1d1.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 023〕4 号)的规定。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 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 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05 亿元。 (8)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京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 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东西万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鸿泰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智吃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欢欢 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资质。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亚康万 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审计工作 10 余年。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次从事央企和上市公司 IPO 审计、年报审 计工作,新三板公司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工作,资产收购、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长期 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 第 1 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支付给大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较上期无变化,其中年报审 计费用 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 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与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 入的沟通及交流,判断其业务能力,并对其 2025 年度工作的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经审核,一致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 年报等审计工作的资质,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业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54c10d-8d20-48fd-9bf1-a2ac81a1efc8.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1ef98f-a835-4785-86e1-cd22d9eab809.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意见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于2025年度消除了前述审计报告中 所述事项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 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a49d0f-3ae6-4e51-9745-360c1bef38bf.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 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拟定于 2026 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 :00 举办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 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徐江,总经理古桂林,财务负责人李武,董事会秘书曹伟,独立董事周霖,保荐机构 代表许琰婕。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 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 问 题 。 投 资 者 可 提 前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 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84c0ad-ffcf-4aae-af37-106fc2f4593d.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 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 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 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 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不属于海关失信企业,本次发行符合《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规定。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ea4286-adef-4b01-b2d0-01a38f38b3c1.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 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上述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94cda2-4be6-4f14-a41d-c70548c1f276.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 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 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 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大信在为公司提供2024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亦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并由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对公 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2024 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2026 年 1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于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展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前,与其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 行专项沟通。双方围绕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审计策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审计委员会委员要求会计师事务 所及项目团队切实发挥专业胜任能力,严格规范执行各项审计程序,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2、2026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4 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影响分析,详细问询了相关事项的核查范围、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及职业判断 逻辑。 3、2026 年 3月,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议,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后,就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审计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工作进度等事宜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问题,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同时对审计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针对审计过程中提出的管理改进建议,提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落实。 4、2026 年 4月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就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 5、2026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针对 2024 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专项说明》。 三、总体评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能 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该所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慎的评价,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的沟通,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在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情况下,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cc2bee-c62f-49ca-a1fe-aaed57077260.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及《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 中《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 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 2026年各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 10 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该等董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相关非独立董事的税前基本薪酬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1 徐江 董事长 51.71 2 古桂林 董事 58.32 3 王丰 董事 65.44 4 李武 董事 84.15 3、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自行安排。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标准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现确定 2026 年各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序号 姓名 年薪(万元) 绩效工资 1 古桂林 58.32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 王丰 65.44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3 李武 84.15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4 曹伟 41.60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5 韦红军 57.68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6 吴晓帆 50.77 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除上述基本薪酬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依照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根据职位重要性、所承担的责 任、具体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薪酬分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领取报酬。 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自行安排。 三、薪酬发放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半年度或年度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 津贴。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而产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行使 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基本年薪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 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统一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 5、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c5201e-a582-45aa-a877-74f687aae43f.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88163d-682f-4d99-b089-81702a9ddf9a.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a62c8f-592d-41b6-b8e6-8c0deaf333a2.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保留意见消除的专项说明 ─────────┴──────────────────────────────────────────────── 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保留意见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55c713-d59e-4ffd-9c2d-4ca51797392b.PDF ─────────┬──────────────────────────────────────────────── 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 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进行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大信出具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保留意见内容: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预付账款”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预 付账款余额 22,377.26 万元,其中: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月预付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 7,825.88 万元、2024 年 1月预付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450.00 万元,截至本审计报告日均未按合同约定交割货物。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 十四、(三)”所述,贵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分别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退还相应的预付款项,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我 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但并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该等款项的可收回性。 二、消除上期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措施 公司上期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为对预付北京云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汐科技”)、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讯众股份”)两公司款项可收回性的不确定。 (一)上期保留意见形成的背景 云汐科技成立于 2017 年 7月 10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开展电子产品贸易。公开数据显示,2021 年度、2023 年度 、2024 年度,纳税信用级别均为A级。2020-2024 年度,公司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环宇”)与云汐科 技持续开展贸易活动。2023 年 9 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27日、2024 年 4月 1日,亚康环宇与云汐科技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 》《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2024 年末预付云汐科技货款余额为 7,825.88 万元,主要为2023 年 12 月、2024 年 4月亚康 环宇向云汐科技预付采购高端服务器的款项。由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云汐科技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货。2024 年 9月 30 日,亚康 环宇与云汐科技签订了《合同解除与退款合同》,由云汐科技在 2024 年 11 月7 日之前退还 7,140 万元;同日,亚康环宇与云汐 科技实际控制人付嘉飞签订了《保证合同》,付嘉飞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讯众股份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20 日,注册资本 9,131.4291 万元(港股上市前),主营业务是云通信平台服务及智能通信解 决方案。2021-2024 年度,讯众股份持续盈利,年归母净利润在 5,000-8,000 万元之间,盈利状况良好。2024年 7月 26 日,讯众 股份首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但 2024 年度尚未获取上市批文。2024 年 1月 17 日、2024 年 1 月 23 日,亚康环宇与讯众股 份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补充协议》,采购高端算力服务器及设备。2024 年 1月 24 日、2024年 1月 31 日,亚康环宇分 2次 向讯众股份预付货款共计 5,450 万元。 此外,据悉云汐科技也是讯众股份的供应商,讯众股份亦向云汐科技预付了货款。 公司认为,云汐科技虽未按合同交货并履行退款义务,但云汐科技 2024 年度仍在正常开展业务,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其实际 控制人付嘉飞已签署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促使云汐科技及付嘉飞尽早履约并退回货款;此外,讯众股份盈 利能力较好,偿债能力较强,预计能收回预付讯众股份的款项。因此,公司 2024 年度对预付云汐科技、讯众股份的款项,均未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 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大信了解到云汐科技与亚康环宇的采购合同已经逾期,且无法对预付给云汐科技货款进行穿 透核查,同时亚康环宇预付给云汐科技、讯众股份款项金额较大,若云汐科技及付嘉飞最终无偿付能力,款项回收亦存在较大风险。 因此,大信对预付云汐科技、讯众股份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了保留。 (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展及消除措施 1.公司采取的措施 (1)积极推动民事诉讼与刑事控告 ①云汐科技刑民结合情况。为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全体股民利益,亚康环宇将云汐科技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 院。2025 年 4月 24 日,大兴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云汐科技和付嘉飞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庭审结束后 ,亚康环宇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将此案移交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5 年度,公司重点推动对付嘉飞的刑事控告。2025 年 4月,亚康环宇委托律师以“合同诈骗罪”将云汐科技大股东付嘉飞告 至属地公安机关。2025 年 4月 14 日,公安机关正式受理控告,并陆续开展多轮次的侦查工作。2026 年第一季度,由于多方面的原 因,公安机关口头明确“付嘉飞合同诈骗案”不予立案。公司在获悉无法正式刑事立案后,立即加大力度推动民事诉讼。2026 年 4 月 22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审理该案,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判决。 ②讯众股份民事诉讼情况。为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全体股民利益,亚康环宇将讯众股份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 院。2025 年 4月 15 日,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庭审结束后,亚康环宇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 交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审理。2026 年 4月 22 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审理该案,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判决。 (2)债务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情况 ①云汐科技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首先,云汐科技是一家贸易公司,2020-2024 年期间,持续与亚康环宇发生贸易活动。2024 年虽然云汐科技逾期未退回货款,但仍积极与亚康环宇进行沟通,尚有偿债意愿。2025 年 4 月,在获悉亚康环宇在推动刑事立案后 ,云汐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付嘉飞与亚康环宇的关系恶化,偿债意愿变差。其次,天眼查数据及某上市公司募集说明书显示,该上市 公司子公司与云汐科技、付嘉飞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纠纷,该上市公司子公司预付云汐科技 4,512 万元,其中 2025 年度云汐科技退 回 100 万元,交付 15 台算力服务器作价 1,787 万元用于抵偿债务,剩余 1,001 万元仍未偿还。2025 年 9月,该上市公司子公司 启动执行立案程序,执行案号为(2025)京 0105 执 35476 号,执行标的金额为 1,001 万元。上述情况表明云汐科技 2025 年上半年 尚在积极处理与该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债务问题,但彼时财务状况出现问题,导致仍有 1000余万待执行款项无法得到执行。最后,202 5 年度,亚康环宇多次委派人员去云汐科技注册地了解其经营情况,发现云汐科技 2025 年下半年财务状况出现异常或恶化。 上述事实表明,云汐科技 2024 年度、2025 年上半年虽有若干诉讼事项,但尚在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2025 年下半 年云汐科技业务萎缩,偿债能力变弱,且由于公司推动刑事控告,偿付亚康环宇款项的意愿变的极差。 ②讯众股份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2025 年度,公司组织人员对讯众股份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针对该款项的可收回性,公司主 要从债务人的偿债意愿及偿债能力两方面进行分析:偿债意愿主要考虑诉讼进展情况、证据的完备性、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及沟通配合 度;偿债能力主要考虑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情况及财务情况。公开资料显示,讯众股份于 2024 年 7月 26 日首次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 请,已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 2597.HK。2021-2025年度,讯众股份连续盈利,归母净 利润分别为7,433.78万元、7,597.22万元、7,762.13 万元、5,354.45 万元、7,301.89 万元,公司偿付能力较强。此外,2025 年 7 月讯众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这一实质的变化,表明讯众股份偿债能力进一步变强。 (3)查封资产实施财产保全 ①查封云汐科技资产情况。2025 年度,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云汐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付嘉飞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从合法渠 道获取其财产状况。2025年 4月,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查封了云汐科技名下 2处房产,一是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8号院X号楼X层X单元 (不动产产权证号:京(2023) 朝不动产第XXXX572号),二是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林萃东路 2 号院 3 号楼 X 层 X 单元 X X X (不动 产产权证号:京(2023)朝不动产第 XXXX853 号)。公司对上述两处房产进行市场调研与估值,确认已查封房产的剩余可执行价值约为 884.56 万元。考虑云汐科技2025 年下半年经营情况可能恶化及偿债意愿的变化,结合查封财产价值情况,公司对预付云汐科技款项 在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935.09 万元。 ②查封讯众股份资产情况。2025 年 4 月 8 日,因亚康环宇提请财产保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向工商银行出具协助执行通 知书,讯众股份在工商银行北京 海 淀 支 行 0200049609200XXXXXX 账 户 、 工 商 银 行 大 山 子 支 行02002065192000XXXXXX 账户内的存款已被冻结,已冻结可用余额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共计 1,202.68 万元,额度冻结金额人民币(或其他币种)1,635.00 万 元。同时,鉴于讯众股份于 2025 年 7 月 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亚康环 宇预付讯众股份货款 5,450 万元转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545.00 万元。 综上,公司认为,基于云汐科技、讯众股份 2025 年度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显著变化,2025 年度对云汐科技、讯众股份分别 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2da4d7-0371-4d7f-86b8-98d7f26d78e8.PDF ─────────┬──────────────────────────────────────────────── 2026-04-28 18:16│亚康股份(3010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68625d-8e31-4396-88f7-7474ac81ff34.PDF ─────────┬──────────────────────────────────────────────── 2026-04-28 18:16│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0509e5-eb73-4427-bf49-7ff209bca2b0.PDF ─────────┬──────────────────────────────────────────────── 2026-04-28 18:16│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年度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ba10cd-b561-4ded-b6f3-3e65e5607e5c.PDF ─────────┬──────────────────────────────────────────────── 2026-04-28 18:16│亚康股份(301085):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亚康股份(301085):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b1f1b4-1868-43bc-a85a-7180a755fb49.PDF ─────────┬──────────────────────────────────────────────── 2026-04-28 18:15│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d2ecf19-a608-48a0-86bb-95c01aefc53b.PDF ─────────┬──────────────────────────────────────────────── 2026-04-28 18:15│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d9b1bb-d49f-409d-998c-8d866885fb88.PDF ─────────┬──────────────────────────────────────────────── 2026-04-28 18:15│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b276ad-a663-42c0-8a56-c20056a0c5fc.PDF ─────────┬──────────────────────────────────────────────── 2026-04-28 18:15│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997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997 号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2026年 4月 27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02378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况 况 营业收入金额 134,173.00 137,866.1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65 非主营相关 153.79 非主营相关 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03% 0.1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3.65 非主营相关 153.79 非主营相关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 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 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65 153.7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 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 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 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 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 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34,169.35 137,712.3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5aa506-45ed-4ad5-85eb-07a734b96b7e.PDF ─────────┬──────────────────────────────────────────────── 2026-04-28 18:15│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bc30e3-ba84-4874-b5a8-3bf080620759.PDF ─────────┬──────────────────────────────────────────────── 2026-04-28 18:15│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e5cfba-ff4d-4f75-b850-464e9b521338.PDF ─────────┬──────────────────────────────────────────────── 2026-04-28 18:15│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690a52-e462-4193-b656-8831271c6f1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亚康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7631.PDF ─────────┬──────────────────────────────────────────────── 2026-04-29│亚康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7645.PDF ─────────┬──────────────────────────────────────────────── 2025-10-29│亚康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087.PDF ─────────┬──────────────────────────────────────────────── 2025-08-28│亚康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338.PDF ─────────┬──────────────────────────────────────────────── 2025-04-23│亚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1008.PDF ─────────┬──────────────────────────────────────────────── 2025-04-23│亚康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1001.PDF ─────────┬──────────────────────────────────────────────── 2024-10-29│亚康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817.PDF ─────────┬──────────────────────────────────────────────── 2024-08-22│亚康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7317.PDF ─────────┬──────────────────────────────────────────────── 2024-04-25│亚康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89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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