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5 亚康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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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 │亚康股份(30108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康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
│ │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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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06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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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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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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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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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亚康股份(301085):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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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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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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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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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亚康股份(30108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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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亚康股份(30108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康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
│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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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30108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康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43d70ad-da3a-4615-8023-ac92f2d29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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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06│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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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 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
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其合作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
超过18 亿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拟向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6亿元(含)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
司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为公司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全资子公司(仅限于国内全资子公司)拟向其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
过 12 亿元(含)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徐江先生为其全资子公司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 度 不 超 过 11 亿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徐江先生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环宇”)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
款项之和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03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 18 号 3幢一层 A111 室
4、法定代表人:古桂林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亚康环宇 100%股权,亚康环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1,534,596.97 749,070,644.20
负债总额 766,510,426.93 824,191,024.66
净资产 -74,975,829.96 -75,120,380.46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16,978,309.49 69,782,454.89
利润总额 -228,670,138.49 -192,733.99
净利润 -198,770,433.23 -144,550.50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亚康环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徐江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北京亚康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 50,000,000.00,大写伍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
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
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7、保证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累计实际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1,1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26
,448.34 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37%。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及徐江先生分别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4eaf9ae-757b-4e7b-a2c0-e76a01c7a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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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亚康股份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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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 2
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定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 年利润分配。
2、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451,316.8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045,131.6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7,339,835.02 元
,扣除2024 年度普通股股利 10,335,561.0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34,410,459.2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113,454,001.2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454,001.26元。
3、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慎
讨论,拟定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0,335,561.00 24,180,73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2,396,108.85 27,504,278.75 77,861,436.87
研发投入(元) 32,072,856.14 30,550,614.91 28,646,297.99
营业收入(元) 1,341,729,988.73 1,378,661,091.59 1,532,427,759.2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3,454,001.2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34,410,459.2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4,516,298.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343,464.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34,516,298.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91,269,769.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2.15%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是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进一步
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支出安排、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前提下拟
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1-0237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edd236-db61-4f30-a663-b95d1db3d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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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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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
023〕4 号)的规定。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
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
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05 亿元。
(8)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京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
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东西万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鸿泰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智吃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欢欢
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资质。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亚康万
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审计工作 10 余年。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次从事央企和上市公司 IPO 审计、年报审
计工作,新三板公司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工作,资产收购、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审计工作。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长期
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
第 1 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支付给大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较上期无变化,其中年报审
计费用 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 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与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
入的沟通及交流,判断其业务能力,并对其 2025 年度工作的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经审核,一致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
年报等审计工作的资质,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业经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54c10d-8d20-48fd-9bf1-a2ac81a1e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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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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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3010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1ef98f-a835-4785-86e1-cd22d9eab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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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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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于2025年度消除了前述审计报告中
所述事项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
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a49d0f-3ae6-4e51-9745-360c1bef3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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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亚康股份(301085):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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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
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拟定于 2026 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
:00 举办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
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徐江,总经理古桂林,财务负责人李武,董事会秘书曹伟,独立董事周霖,保荐机构
代表许琰婕。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
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 问 题 。 投 资 者 可 提 前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
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欢迎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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