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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86(鸿富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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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86 鸿富瀚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6 18:29 │鸿富瀚(3010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10-16 18:28 │鸿富瀚(30108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10-16 18:28 │鸿富瀚(301086):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10-16 18:26 │鸿富瀚(301086):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16 18:25 │鸿富瀚(301086):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苏州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投入的公告 │ ├─────────┼──────────────────────────────────────────────┤ │2026-10-16 18:25 │鸿富瀚(301086):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10-16 18:25 │鸿富瀚(301086):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苏州项目的核查意见 │ ├─────────┼──────────────────────────────────────────────┤ │2026-10-09 17:02 │鸿富瀚(30108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10-09 17:02 │鸿富瀚(301086):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 │2026-09-23 17:32 │鸿富瀚(301086):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及对外增资的公告 │ └─────────┴──────────────────────────────────────────────┘ ─────────┬──────────────────────────────────────────────── 2026-10-16 18:29│鸿富瀚(3010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1月 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1月 2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月 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28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10月 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苏州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进行投入的议案》 2. 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资料完备。 3. 其他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 函请于2026年10月3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9:00-11:30,14:30-17:00。2.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 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 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公司会议室。 电话号码:0755-23766649 传真号码:0755-29808289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思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ad077169-0f9e-4829-84d7-b073b0292685.PDF ─────────┬──────────────────────────────────────────────── 2026-10-16 18:28│鸿富瀚(30108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鸿富瀚(30108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806231c9-f65c-4b02-b1e2-ca9ad1411af5.PDF ─────────┬──────────────────────────────────────────────── 2026-10-16 18:28│鸿富瀚(301086):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日、24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人民 币 26,767.44 万元用于在越南建设组件生产基地;于2026 年 10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苏州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742 .99 万元投资建设鸿锦瀚机器人精密金属组件生产基地项目,其中,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投入 22,012.16 万元(含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使用自有资金及 自筹资金进行投入 78,730.83 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本项目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苏州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后续,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ec318199-4145-4245-8174-0b455ecccb0d.PDF ─────────┬──────────────────────────────────────────────── 2026-10-16 18:26│鸿富瀚(301086):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深圳市 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人),董事长张定武先生 、董事邱创奇先生、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李宇峰先生及邓锋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文斌先生主 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苏州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投入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机器人精密金属组件生产项目,是顺应国家机器人及相关智能产业政策导向,把握机器人产业化 发展窗口期,依托公司在精密冲压、模切、数字化生产、品质管控等方面积累的成熟制造能力,开展机器人精密金属组件产能建设, 有利于丰富产品结构,拓展新兴业务板块,完善产业链布局,增强长期盈利能力。 公司已对项目市场、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风险应对预案。项目论证充分,项目实施具 备可行性;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越南鸿富瀚、苏州鸿锦瀚等子公司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组织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上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且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 况,并且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 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11 月 2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0a2f08e6-9fd2-4a4a-954b-ed00d021740f.PDF ─────────┬──────────────────────────────────────────────── 2026-10-16 18:25│鸿富瀚(301086):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苏州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投入的公告 ─────────┴──────────────────────────────────────────────── 鸿富瀚(301086):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苏州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投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b01da307-dbb9-4751-b684-2a03034b73af.PDF ─────────┬──────────────────────────────────────────────── 2026-10-16 18:25│鸿富瀚(301086):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鸿富瀚(301086):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a09ca6db-2003-4cbd-8c5f-6c22a40f48c3.PDF ─────────┬──────────────────────────────────────────────── 2026-10-16 18:25│鸿富瀚(301086):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苏州项目的核查意见 ─────────┴──────────────────────────────────────────────── 鸿富瀚(301086):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苏州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4a6fa70a-567b-4a75-bda8-6bb21d6e90eb.PDF ─────────┬──────────────────────────────────────────────── 2026-10-09 17:02│鸿富瀚(30108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 2021 年 8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743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6.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9,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6,420,351.90 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3,479,648.10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1 年 10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56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龙岗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超募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 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近日,公司与华兴银行龙岗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监管协议”)。截至2026 年 10 月 9日,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元) 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210004750761 0.00 超募资金的存储、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使用和管理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兴银行龙岗支行、保荐机构签署的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应至少 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陈龙飞、吴嘉煦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 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之间确定)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 方,同时向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 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 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 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58d56a51-b93c-464b-b17a-d01bbe7f4b37.PDF ─────────┬──────────────────────────────────────────────── 2026-10-09 17:02│鸿富瀚(301086):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000.00 ~ 20,000.00 8,165.56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08.19% ~ 144.93% 扣除非经常性损 16,600.00 ~ 19,750.00 7,973.02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08.20% ~ 147.71%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第三季度公司利润实现增长,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重点布局的液冷板整柜模组业务完成量产交付,液冷板模组产能逐步释放 ,成为本期利润增长的核心增量;二是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组件、自动化设备等传统存量业务销售规模稳步扩大,原有业务保持稳健 经营,为利润提供坚实支撑。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250 万元-4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6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9c5d15c0-df21-4979-8c2f-2f44be3d3801.PDF ─────────┬──────────────────────────────────────────────── 2026-09-23 17:32│鸿富瀚(301086):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及对外增资的公告 ─────────┴──────────────────────────────────────────────── 鸿富瀚(301086):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及对外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13f5fd8d-5a36-4c6d-9aaa-be05f5f5ba36.PDF ─────────┬──────────────────────────────────────────────── 2026-09-23 17:32│鸿富瀚(301086):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深圳市鸿 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9月 20 日发出变更会议召开时间的补充通知。2026 年 9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人),董事长张定武先生 、董事邱创奇先生、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李宇峰先生及邓锋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文斌先生主 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同意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龙岗支行新增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及对外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进行股权收购及增资事宜,紧密围绕公司光伏储能板块核心业务,旨在把握科米卡矿区市场对稳定电 力供应的迫切需求,公司能够有效匹配矿区客户的属地化用电需求,深化与关键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此举不仅有助于贴近终端市场 、提升客户响应效率、降低电力输送综合成本,更有助于将公司业务能力深度嵌入非洲矿业能源服务链条,增强区域市场竞争力与品 牌影响力,符合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方向,契合国家“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倡议,预期收益可支撑项目可持续发展,将为公司及全体 股东创造长期价值。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d1e62b94-128d-4c9a-a738-857e712be476.PDF ─────────┬──────────────────────────────────────────────── 2026-09-23 17:32│鸿富瀚(301086):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 鸿富瀚(301086):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2c5b2415-1021-4502-a2d2-afabff4e0a63.PDF ─────────┬──────────────────────────────────────────────── 2026-09-11 18:12│鸿富瀚(30108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263.3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5)。 公司已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 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年7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84%,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6.00元/股,最低价格为113.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983,401.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实施期间, 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3日、2026年9月2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2,8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 803%,最高成交价格为157.4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08.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6.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 间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 购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 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52,8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0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 ,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103,337 44.57% 56,103,337 44.7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760,863 55.43% 69,408,053 55.30% 总股本 125,864,200 100.00% 125,511,39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择机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e4bfec97-a88e-4f94-a718-a2229fa22fd5.PDF ─────────┬──────────────────────────────────────────────── 2026-09-10 18:46│鸿富瀚(30108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26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 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会议召 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事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 否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 的文件和以下事实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股东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9)(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司相关公告已列明本次会议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 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10日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文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 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下同)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2,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77,148,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1.5041%。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9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代表股份数77,230,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1.5696%。以上股东均为截至2026年9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2.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线上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 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 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77,227,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5%;弃权 1,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3,269,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1%;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弃权 1,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48%。 回避表决情况:无。 经审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无特别决议 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的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亦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方案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e306dc93-f04a-4ce3-b388-eb6197c42db8.PDF ─────────┬──────────────────────────────────────────────── 2026-09-10 18:46│鸿富瀚(30108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李文斌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3日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77,230,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696%(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有效计算基数为125,436,800股,即目前总股本125,864,200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27,400股,下同)。其中 :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2,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77,148,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0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272,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3,251,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18%。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黎卜纲律师、刘莹莹律师以现 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称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果 (股) (股) (股) 例 1.00 《关于 总表决 77,227,870 99.9961% 1,900 0.0025% 1,140 0.0015% 0 0% 通过 使用超 情况 募资金 其中, 3,269,227 99.9071% 1,900 0.0581% 1,140 0.0348% 0 0% 通过 建设新 中小股 项目的 东的表 议案》 决情况 提案1.0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黎卜纲律师、刘莹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a9791b81-0398-4f76-b501-540c7df73bf1.PDF ─────────┬──────────────────────────────────────────────── 2026-09-02 18:38│鸿富瀚(301086):关于变更公司网址及投资者邮箱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网址及投资者邮箱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网址 www.hongfuhan.cn www.hongfuhan.com 电子邮箱 ir@hongfuhan.cn ir@hongfuhan.com 变更后的公司网址及电子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为确保平稳过渡,新旧公司网址及电子邮箱将同步运行一个月,一 个月后将被自动注销,过渡期间的信息传递不会受到影响。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2420aacd-3033-4eff-83b9-5f557a9a18dc.PDF ─────────┬──────────────────────────────────────────────── 2026-09-02 18:36│鸿富瀚(3010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鸿富瀚(3010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92948789-d71e-4a33-a3d9-75b8a7bcd982.PDF ─────────┬──────────────────────────────────────────────── 2026-08-24 18:20│鸿富瀚(301086):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3.36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5)。 一、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 ,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整(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的 90%) 3.贷款期限:3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 通知》的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二、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公司与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 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等文件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 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7a3d0cdb-8709-49ef-9e90-52e05f573670.PDF ─────────┬──────────────────────────────────────────────── 2026-08-24 18:14│鸿富瀚(301086):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月 31 日(星期一)15:0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AGVUPv4fMQ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8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 年 8月 31 日(星 期一)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6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月 31 日(星期一)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定武先生;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思明先 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 15:00-16:3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AGVUPv4fMQ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8月 31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思明 电话:0755-23766649 传真:0755-29808289 邮箱:ir@hongfuhan.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306c5ae-d9e9-4814-9df6-9646ae92278e.PDF ─────────┬──────────────────────────────────────────────── 2026-08-24 18:14│鸿富瀚(30108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鸿富瀚(30108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ff4fab5-91da-4904-8f3d-d8673dfb9bd2.PDF ─────────┬──────────────────────────────────────────────── 2026-08-24 18:14│鸿富瀚(30108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存货和合同资产 ,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386,003.56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期发生额 (正号表示损失,负号表示计提冲回)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4,670,502.34 其他应收款 -4,537.76 长期应收款 -22,181.32 其他流动资产 -3,850,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4,984,833.32 合同资产 -392,613.02 合计 15,386,003.5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期公司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一)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应收票据 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消费电 子、设备等其他产品 组合 应收账款—光伏电 站及产品组合 合同资产—消费电 子、设备等其他产品 组合 合同资产—光伏电 站及产品组合 其他应收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银行承兑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汇票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长期应收款 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消费电子、设备等其他产品组合 本公司将该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00 1-2 年 20.00 2-3 年 50.00 3 年以上 100.00 2)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光伏电站及产品组合 本公司将该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1 年以内 5.00 1-2年 10.00 2-3年 30.00 3-4年 4-5年 5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386,003.56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5,386,003.5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 以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dabc9d7-8b08-4775-b849-a5b8eb9eda01.PDF ─────────┬──────────────────────────────────────────────── 2026-08-24 18:14│鸿富瀚(30108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鸿富瀚(30108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f449152-ae07-471b-87b9-7873a9db3be1.PDF ─────────┬──────────────────────────────────────────────── 2026-08-24 18:14│鸿富瀚(30108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 鸿富瀚(30108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50bdfbd-20e3-4b5a-85e3-8da9d3786f0f.PDF ─────────┬──────────────────────────────────────────────── 2026-08-24 18:14│鸿富瀚(301086):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 鸿富瀚(301086):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9f972a0-f8d0-4663-8f3f-951085c91285.PDF ─────────┬──────────────────────────────────────────────── 2026-08-24 18:14│鸿富瀚(3010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鸿富瀚(3010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344b538-c64a-4a4d-8393-24911be144b1.PDF ─────────┬──────────────────────────────────────────────── 2026-08-24 18:14│鸿富瀚(3010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鸿富瀚(3010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0cb26b5-95f1-4c54-a23c-da23a5406de0.PDF ─────────┬──────────────────────────────────────────────── 2026-08-24 18:14│鸿富瀚(30108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鸿富瀚(30108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99a5dbb-fa8d-4152-ab68-2814e6f0e72b.PDF ─────────┬──────────────────────────────────────────────── 2026-08-24 18:11│鸿富瀚(301086):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深圳市鸿 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2026 年 8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人),董事长张定武先生 、董事邱创奇先生、独立董事李宇峰先生及邓锋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文斌先生主持。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同意将尚未使用的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合计约26,767.44 万元用于海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9月 10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22a32cb-49cd-4664-a962-c0d0e161ad88.PDF ─────────┬──────────────────────────────────────────────── 2026-08-24 18:10│鸿富瀚(301086):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 鸿富瀚(301086):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eca3889e-3384-4a9d-a292-52d640006645.PDF ─────────┬──────────────────────────────────────────────── 2026-08-21 17:04│鸿富瀚(30108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14 日、2026 年 5月 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89,660,5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39, 5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90,000,000股变更为 125,864, 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2026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一、本次变更后的工商信息 1.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1880010T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4.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栋101 5.法定代表人:张定武 6.注册资本:12,586.42 万元 7.成立日期:2008 年 2月 13 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电磁屏蔽材料、石墨散热膜、石墨烯功能材料、电子吸波材料、碳材料、 电子复合材料、超薄热管、石墨碳素、超薄 VC(均温板)、 PET、Pl 膜材类的研发和销售; 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电池制造 ;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停车 场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 经营刀具(不含管制刀具)、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辅料(其他自粘塑料板、片、膜等材料)、五金零件;从事上述产品及计 算机软硬件、软件产品的研发、批发、技术咨询、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 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 品);II 类医疗器械批发与销售、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劳保口罩、日常生活用口罩的批发与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 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实际经营);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1e615499-aad3-4071-8b41-e967d5472c83.PDF ─────────┬──────────────────────────────────────────────── 2026-08-06 16:30│鸿富瀚(3010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为满足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17,800.00万元人民币 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拟在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7,8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500 .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担 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 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获批的2026年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32,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15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 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鸿富瀚”)融资授信提供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 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当日,东莞鸿富瀚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本次新增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占归 是否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属于母公司股 关联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东最近一期净 担保 资产比例 公司 东莞鸿富瀚 100.00% 89.83% 5,000.00 24,500.00 12.31% 否 注:以上表格中最近一期数据均采用2026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横锦路26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斌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刀具制造;刀具销售;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 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 元器件批发;专业设计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东莞鸿富瀚100.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东莞鸿富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东莞鸿富瀚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被担保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613.57 60,902.46 负债总额 61,574.49 54,707.82 净资产 6,039.08 6,194.64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686.50 6,033.68 利润总额 2,258.86 183.34 净利润 2,085.97 155.5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东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的最高本金数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简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 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 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 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 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 、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 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 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担保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说明 东莞鸿富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东莞鸿富瀚不向 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未有任何明显迹象表明被担保方可能存在债务违约而导致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32,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比例为119.02%。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0,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6 .32%。同时,仅存在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东莞)第20260706012U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349d755d-441f-4ede-8e55-22a0aec15d52.PDF ─────────┬──────────────────────────────────────────────── 2026-08-03 16:16│鸿富瀚(3010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263.3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98%,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6.00元/股,最低价格为108.6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76,651.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0576f43f-1e77-4787-ad7b-330e60dfe502.PDF ─────────┬──────────────────────────────────────────────── 2026-07-24 16:52│鸿富瀚(30108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263.3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5)。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7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84%,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6.00元/股,最低价格为113.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983,401.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30cc7abb-1060-44da-bc98-2798de6c7e63.PDF ─────────┬──────────────────────────────────────────────── 2026-07-21 19:32│鸿富瀚(301086):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 鸿富瀚(301086):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92ac67f4-3583-49b0-b8bd-e9ff54b3de2c.PDF ─────────┬──────────────────────────────────────────────── 2026-07-21 19:30│鸿富瀚(301086):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 45)。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 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 张定武 73,897,743.00 58.71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40,049.00 2.57 3 恒美国际有限公司 3,163,560.00 2.51 4 张定概 2,438,560.00 1.94 5 丘晓霞 869,400.00 0.69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景气优选 649,360.00 0.52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李满波 641,690.00 0.51 8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638,948.00 0.51 9 张艳 626,480.00 0.5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0 黄学良 614,100.00 0.49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无限售 (股) 条件股份总数 比例(%) 1 张定武 17,840,081.00 25.57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40,049.00 4.64 3 恒美国际有限公司 3,163,560.00 4.53 4 张定概 2,438,560.00 3.50 5 丘晓霞 869,400.00 1.25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景气优选 649,360.00 0.93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李满波 641,690.00 0.92 8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638,948.00 0.92 9 张艳 626,480.00 0.90 10 黄学良 614,100.00 0.88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a5b6952f-0b42-49da-98b5-f184aa674755.PDF ─────────┬──────────────────────────────────────────────── 2026-07-21 19:30│鸿富瀚(301086):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横锦路 2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 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于 2026 年 7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人),董事长张定武先生 、董事邱创奇先生、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李宇峰先生及邓锋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文斌先生主 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张定武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01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2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3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4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5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6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7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 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ac8a35ab-04e4-4ada-81c3-f234af4d39a0.PDF ─────────┬──────────────────────────────────────────────── 2026-07-17 17:54│鸿富瀚(3010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定武先生《关 于提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定武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定武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超过2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由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处理回购的股份。 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所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且提议日期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计划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披露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报告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出售完毕的,公司将根据有关回 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 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关于回购的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定武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的持股变化情况如下: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993,148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定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张定武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最终实施方案可能与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差异,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正式方案为准。公司将积极推进股份回购方案的制定工作,确保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2.《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305bacf-2e60-4eb3-87bc-545f92559417.PDF ─────────┬──────────────────────────────────────────────── 2026-07-09 18:40│鸿富瀚(30108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7,300.00 ~ 8,300.00 2,273.19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21.13% ~ 265.13% 扣除非经常性损 6,900.00 ~ 7,900.00 2,090.60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30.05% ~ 277.8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全面强化市场开拓力度,一方面深耕存量客户资源,持续深挖客户多元化配套需求,拓展配套产品品类,夯实存量业务基 本盘;另一方面主动布局新兴赛道、开发新客户资源,推动散热板块、自动化装备板块业务规模持续稳步增长,订单与营收规模同步 扩容,带动经营利润稳步提升; 2.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规模效应持续释放,有效摊薄单位固定成本,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全流程精细化成本管控,多措并 举提升盈利水平。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bc7ae21-6ed9-45f2-83eb-8892e57f42ab.PDF ─────────┬──────────────────────────────────────────────── 2026-06-17 17:12│鸿富瀚(3010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为满足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17,800.00万元人民币 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拟在2026年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17,8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500 .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总额控制,在担 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 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获批的2026年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32,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15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梅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 合同”),约定为控股子公司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鸿富瀚”)融资授信提供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 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当日,梅州鸿富瀚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本次新增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占归 是否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属于母公司股 关联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东最近一期净 担保 资产比例 公司 梅州鸿富瀚 86.8893% 84.65% 3,000.00 18,000.00 9.22% 否 注:以上表格中最近一期数据均采用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大埔县湖寮镇山子下村大沙坝(县城工业小区) 法定代表人:邱创奇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 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 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 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模具制造;模 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梅州鸿富瀚86.8893%股权;广东瀚翔工贸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4455%;广东瀚立信息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275%;刘杰持股2.3923%;张力武持股1.3636%;郭宗敏持股1.3636%;林伟持股1.3636%;黄小娜持股0 .4545%。 与本公司的关系:梅州鸿富瀚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梅州鸿富瀚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被担保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803.40 49,361.90 负债总额 26,076.56 43,916.23 净资产 4,726.84 5,445.67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196.13 6,325.56 利润总额 -747.76 726.23 净利润 -456.20 718.8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的最高本金数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保证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 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 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 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说明 梅州鸿富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财务风险可控,梅州鸿富瀚不向 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他股东亦不为其提供同比例担保;截至目前,未有任何明显迹象表明被担保方可能存在债务违约而导致担保方承 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32,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比例为119.02%。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5,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3 .75%。同时,仅存在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523012026000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1e7ff07-a367-47ba-bdf5-78776b8feb3f.PDF ─────────┬──────────────────────────────────────────────── 2026-06-05 18:40│鸿富瀚(30108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鸿富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8224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5.13 元/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除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本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不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 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4fdf362f-387a-48a2-a50a-f54924105f2a.PDF ─────────┬──────────────────────────────────────────────── 2026-06-05 18:40│鸿富瀚(301086):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68 人调整为 66 人; 2.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25.5000 万股调整为 34.8224 万股; 3.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7.69 元/股调整为 55.13 元/股; 4.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审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4月 2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1)。 4.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5.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确定授予相关事项。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8 人调整为 66 人,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5000 万股调整为 24.9 000 万股。 (二)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扣 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89,66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 0.5977366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 量)折算的每股转增数量为 0.3984911 股。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 5 月 29 日完成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调整 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24.9000 万股×(1+0.3984911)=34.8224 万股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归属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24.9000 万股调整为 34.8224 万股。 说明:以上计算数据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扣 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89,66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 0.5977366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 量)折算的每股转增数量为 0.3984911 股。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 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 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P0-V)÷(1+n)=(77.69-0.5977366)÷(1+0.3984911)=55.13 元/股。 故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7.69 元/股调整为 55.13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 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鸿富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鸿富瀚及本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鸿富瀚尚需按照《管理办法》、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本次授予的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11b6e79-71fe-488e-ae12-2a59f142ae69.PDF ─────────┬──────────────────────────────────────────────── 2026-06-05 18:40│鸿富瀚(30108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鸿富瀚(30108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f575e2b-4b79-43bc-8801-20e81c87ad98.PDF ─────────┬──────────────────────────────────────────────── 2026-06-05 18:40│鸿富瀚(30108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鸿富瀚(30108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1c7479db-70c3-4d09-990c-5c3681e79fbf.PDF ─────────┬──────────────────────────────────────────────── 2026-06-05 18:40│鸿富瀚(301086):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深圳市鸿富 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026 年 6月 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人),董事长张定武先生 、董事邱创奇先生、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李宇峰先生及邓锋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文斌先生主 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完成 了权益分派事宜:以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9,66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66 人、授予数量调整为 34.8224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55.13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无,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对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李文斌、邱创奇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26 年 6月 5日为授予日,授予 66 名激励对象 34.822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5.13 元/股。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李文斌、邱创奇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995ecac-3c69-45bb-bd74-0996ac4fb111.PDF ─────────┬──────────────────────────────────────────────── 2026-06-03 16:44│鸿富瀚(30108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 的综合竞争力。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泽奕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平湖泽新科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廖清华、袁颖、金健、孙孝辉、胡根龙、胡小夏、丁雨 昊、崔思宇、白淳予、顾继红、骆宏彬、杜晨共同签署了《浙江泽奕昕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 伙协议”),共同投资浙江泽奕昕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 币叁亿贰仟万元整(RMB320,000,00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6.2500% 。全体合伙人完成了合伙协议的签署,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 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对外投资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浙江泽奕昕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深圳泽奕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6年6月2日 5.备案编码:SANX60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7fb33fb-6727-4118-90e3-7b91ce3be30d.PDF ─────────┬──────────────────────────────────────────────── 2026-06-01 15:50│鸿富瀚(301086):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交易概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梅州鸿富瀚”,公司持有梅州鸿富瀚 86.89%股份)于近日收到某客户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梅州鸿富瀚为该客户整 机柜液冷部件-冷板产品的中标人,中标产品预计将于 2026 年 6 月至 2027 年 1 月按月度滚动下单的形式交付,具体以正式签订 的合同或客户的后续正式采购订单及结算情况为准。 2.风险提示: (1)目前梅州鸿富瀚尚未与客户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和具体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交付 数量、交付金额、付款条件、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等)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合同的最终签订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后续顺利签约,该项目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规模与影响时点以实 际订单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及企业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 为准)。 (2)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合同签署、产品交付数量、产品交付进度、产品金额等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 技术变更、市场整体情况和客户生产经营计划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3)尽管买卖各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交货或资金支付滞后等合同未正常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中标项目概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 鸿富瀚”,公司持有梅州鸿富瀚 86.89%股份)于近日收到某客户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梅州鸿富瀚为该客户整机柜液冷部件- 冷板产品的中标人,中标产品预计将于 2026 年6 月至 2027 年 1 月按月度滚动下单的形式交付,具体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客户的 后续正式采购订单及结算情况为准。 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保密条款要求,为切实保护商业秘密,公司对客户信息及项目中标细节予以豁免披露,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 行豁免披露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客户的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履 约风险可控。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本次客户信息、中标通知书的部分信息及历史交易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 1.单位名称:某客户。 2.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客户的有关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3.某客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 三、本次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1.中标产品:整机柜液冷部件-冷板 2.中标产品数量及金额:目前梅州鸿富瀚尚未与客户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和具体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合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数量、交付金额、付款条件、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等)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 3.履行期限:具体按照后续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4.交易生效条件:买卖双方正式签署合同或签订采购订单。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项目,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市场影响力的提升。本项目收入根据 履约进度逐步确认,项目履行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收入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规模与影响时点以实际订单执行情况为准。 本项目客户履约能力较强。公司及子公司均与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目前梅州鸿富瀚尚未与客户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和具体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数量 、交付金额、付款条件、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等)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合同的最终签订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若后续顺利签约,该项目预计将于 2026 年 6 月至 2027 年 1 月按月度滚动下单交付,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规模与影响时点以实际订单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及企业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 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合同签署、产品交付数量、产品交付进度、产品金额等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 变更、市场整体情况和客户生产经营计划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3.尽管买卖各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交货或资金支付滞后等合同未正常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c42ea84-cb08-4ca9-ae1a-511d7b31e7df.PDF ─────────┬──────────────────────────────────────────────── 2026-05-22 19:06│鸿富瀚(30108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9,66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39,5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每 10 股转增股本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6.00元/10 股=(90,000,000 股-339,500 股)*6.00 元/10 股=53,796,300 元(含税);本次实际转增的股本总额=(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 股/10 股=(90,000,000 股-339,500 股)*4 股/10 股=35,864,200 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53,796,3 00 元/90,000,000 股*10 股=5.977366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数量=本次实际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10=35,864,200 股/90,000 ,000 股*10=3.984911 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总股本折算每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977366 元/股)/(1+0.398491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有关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后的股本89,660,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3,796,3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化,将依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39,500.00股后的89,660,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5,864,2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12 张定武 2 08*****458 恒美國際有限公司 3 03*****540 丘晓霞 4 09*****563 黄炎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5,864,2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1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的 最低减持价做出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调整规定,对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授予数量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89,660,500股。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每10股转增股本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6.00元/10 股=(90,000,000 股-339,500 股)*6.00 元/10 股=53,796,300 元(含税);本次实际转增的股本总额=(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 股/10 股=(90,000,000 股-339,500 股)*4 股/10 股=35,864,200 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53,796,3 00 元/90,000,000 股*10 股=5.977366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数量=本次实际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10=35,864,200 股/90,000 ,000 股*10=3.984911 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总股本折算每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977366 元/股)/(1+0.3984911)。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咨询联系人:张思明、廖梦慧 咨询电话:0755-23766649 传真电话:0755-29808289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327c96f-b43e-4a8c-8e4c-df988f0dbf3a.PDF ─────────┬──────────────────────────────────────────────── 2026-05-15 17:56│鸿富瀚(30108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定武先生的通知,获悉张定武先 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 (%) 张定武 是 3,180,953 6.0263 3.5344 否 否 2026年5 办理解 渤海国际 个人 月14日 除质押 信托股份 资金 登记手 有限公司 需求 续之日 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定武先生系本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3)计算持股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下同;(4)本公告中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 股,下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130,95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7.0975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 (%) 冻结、标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股) 记数量 (%) 结数量 (%) (股) (股) 张定武 52,784,102 58.6490 5,950, 9,130, 17.2987 10.1455 0 0 0 0 000 953 丘晓霞 621,000 0.690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53,405,102 59.3390 5,950, 9,130, 17.0975 10.1455 0 0 0 0 000 953 注:(1)若上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2)张定武、丘晓霞系夫妻关系,两人为公司 共同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定武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的其他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02cabc6-2051-466a-9ff4-f19d7677b4f3.PDF ─────────┬──────────────────────────────────────────────── 2026-05-07 18:16│鸿富瀚(3010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鸿富瀚(3010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8e74ac3-7a63-48d4-9e90-e548b4a87fd8.PDF ─────────┬──────────────────────────────────────────────── 2026-05-07 18:14│鸿富瀚(30108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鸿富瀚(30108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78662e4-6b0b-4ba5-8bee-ddb834a565f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5│鸿富瀚: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6426.PDF ─────────┬──────────────────────────────────────────────── 2026-04-28│鸿富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378.PDF ─────────┬──────────────────────────────────────────────── 2026-04-15│鸿富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1030.PDF ─────────┬──────────────────────────────────────────────── 2025-10-28│鸿富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091.PDF ─────────┬──────────────────────────────────────────────── 2025-08-28│鸿富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1624.PDF ─────────┬──────────────────────────────────────────────── 2025-04-29│鸿富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1083.PDF ─────────┬──────────────────────────────────────────────── 2025-04-29│鸿富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1125.PDF ─────────┬──────────────────────────────────────────────── 2024-10-24│鸿富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785.PDF ─────────┬──────────────────────────────────────────────── 2024-08-28│鸿富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010.PDF ─────────┬──────────────────────────────────────────────── 2024-04-26│鸿富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331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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