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6 鸿富瀚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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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9 │鸿富瀚(30108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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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6 │鸿富瀚(30108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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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5 │鸿富瀚(301086):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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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5 │鸿富瀚(301086):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公司及建设光伏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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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50 │鸿富瀚(30108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进│
│ │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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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06 │鸿富瀚(30108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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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08 │鸿富瀚(30108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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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02 │鸿富瀚(3010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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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8:42 │鸿富瀚(301086):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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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18 │鸿富瀚(30108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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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9│鸿富瀚(30108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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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30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公司及建设光伏储能电站 √
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 √
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第 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 1、2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
函请于2025年10月1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 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1栋公司会议室。
电话号码:0755-23766649
传真号码:0755-29808289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思明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c8a99064-1bbb-45db-ade9-639bb4f5de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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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6│鸿富瀚(30108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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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深圳市鸿
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2025 年 9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人),董事长张定武先生
、独立董事黄延禄先生、刘善敏先生及张振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定概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公司及建设光伏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为了持续拓展海外市场,更好地服务公司国际客户,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快速推动海外业务发展进程,以及拓展
公司业绩增长点,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11.28 亿元人民币在刚果(金)建设 KAMOA 数字能源光伏电站与储能系统项目,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与全球低碳发展趋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有效满足各子公司在其业
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增量等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符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本次被担保方香港鸿富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鸿富瀚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
有效监督与管理,财务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新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栋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9e3919a7-c239-4c83-8b4f-afa023561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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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5│鸿富瀚(301086):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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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301086):关于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023ba23b-d984-4767-babb-987f562e1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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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5│鸿富瀚(301086):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公司及建设光伏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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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301086):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公司及建设光伏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7c4d2665-16ba-43a5-8518-7c702b1bd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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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50│鸿富瀚(30108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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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30108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7f99b9f9-2587-466a-840f-41843f45de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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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06│鸿富瀚(30108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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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6%)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
定概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6
,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7%)。
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89,660,500股,即目前总股本90,000,000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39,500
股,下同。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定概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本公司总 股份来源
(股) 股本比例
张定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105,000 3.4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张定概
2.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产整合及自身资金需要。
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后因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7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0.8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
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下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根据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所做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96.66元/股),鉴于公司2021至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61.21元/股。减持期间如遇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定概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
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董事及总经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
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及股份锁定承诺。
3.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4.本人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股份流通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所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张定概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张定概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定概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d01fd6e5-4ad4-45d2-8ed4-86df8f695e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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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08│鸿富瀚(30108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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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
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025年6月27日,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
1.2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5.68元/股,最低价格为55.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860,16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
每月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8%,最高成交价格为61.20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5.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5年9
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
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州瀚壹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因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2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4.6966%)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徐
州瀚壹卓32名合伙人名下。其中:
(1)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刘巍女士通过徐州瀚壹卓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124,287股已变动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当前总股
本比例0.1381%;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思明先生通过徐州瀚壹卓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43,500股已变动为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占当前总股本比例0.0483%;
(3)公司监事会主席邓佑礼先生通过徐州瀚壹卓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62,143股已变动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当前总股本
比例0.06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
除此之外,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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