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7 可孚医疗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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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32 │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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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8:16 │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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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48 │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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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8:06 │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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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7:04 │可孚医疗(30108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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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8:58 │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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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7:06 │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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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22 │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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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22 │可孚医疗(301087):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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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22 │可孚医疗(301087):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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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32│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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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0cc37624-e0ca-4e9d-bad5-564a450a89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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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8:16│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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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684b58c6-97b0-4dd8-ac33-c8fdd9ecc2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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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48│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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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1de542aa-fdba-45da-bdfa-f186dc271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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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8:06│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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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0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83 元/股(含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2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4,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71%,最高成交价为 36.0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1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4,759.2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0facbb6a-043c-493d-9916-e4c97b3af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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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7:04│可孚医疗(30108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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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8e062df-0b9a-4cd4-86ba-418e7b642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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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8:58│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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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孚医疗”)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发
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结算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在授信有
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8 亿元。该事
项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总额
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和担保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升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护士”)向光大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 6,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可孚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孚用品”)向浦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提供最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668573757B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地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高桥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 426 号大健康医药城七层 1 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卫生消毒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品、家具、电子产品、消毒
剂、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营养和保健食品的销售;家用电器、纺织品及针织品、医疗用品及器材、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的
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医疗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可孚医疗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湖南可孚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329379167C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15 日
注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环保东路一段 87 号 B1 栋 401 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明
注册资本:3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保健食
品(预包装)销售;日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针纺织品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助动自行车、代步车
及零配件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塑料制品销售;宠
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可孚医疗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好护士提供最高额保证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湖南好护士医疗器械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6)保证期间:每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2、为可孚用品提供最高额保证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湖南可孚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债权人实
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2,657.4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7%。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分别与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1909afd8-efcb-4136-8c50-58639ab1f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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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7:06│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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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0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83 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4,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
1%,最高成交价为 36.0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1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4,759.2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52f1df52-8b9e-43a3-8edb-6ef841414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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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22│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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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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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22│可孚医疗(301087):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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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f5905513-9412-4366-8043-0b502c139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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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22│可孚医疗(301087):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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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d1b3cc07-d00c-4793-9af1-55755a648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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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22│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参加湖南辖区202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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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参加湖南辖区202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50089f8a-6409-46fd-aa73-42dadd941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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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22│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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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30108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aaa54b60-4ca9-43cd-8b63-f69bef164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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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20:36│可孚医疗(301087):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可孚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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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召集程序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办法等事项。
(二)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15:00 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 426 号高桥大健康医药
城 8 楼 801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15:00,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
圳证券所的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与截止至 2024 年 9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进行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股份数120,454,35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219%。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95 人,代表股份数10,506,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58%。
综上,现场参加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共 104名,代表股份数 130,961,32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877%。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为 95 名,中小投资者合计代表股份数10,506,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58%。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大会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据此,本所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计票人和监票人。出席
会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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