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8 戎美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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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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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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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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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83712f44-e756-46fe-b34f-11016eeddc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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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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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fae7138-71eb-4a92-bf50-5ddfd4dd39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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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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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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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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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0,348,609.9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在综
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39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8,000,000 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92,00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
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
了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c51ede6a-f621-4827-9cd8-b17660e7a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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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戎美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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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戎美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1e4d84ef-9256-4699-b744-7f8525570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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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中金公司关于戎美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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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中金公司关于戎美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4ba7ec1-06bf-4b16-8fb9-19a74733d5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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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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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保荐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7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
币 33.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90,12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2,678,854.04 元
,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113,212.2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0月 21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1Z004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及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41,471.32 41,471.32
2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08.20 4,308.2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23.46 5,023.46
4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9,252.71 9,252.71
合计 60,055.69 60,055.6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4,460.03 万元,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实际使 投资进度
入额 用金额
1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 41,471.32 21,152.80 51.01%
目
2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08.20 2,812.25 65.28%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23.46 461.38 9.18%
4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9,252.71 33.60 0.36%
合计 60,055.69 24,460.03 40.73%
三、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延期的具体情况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 2023年 10月 2025年 6月
状态日期
(二)延期的原因
公司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募投项目立项时是基于当时的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的,但由于本项
目涉及工程建设,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加之项目建设过程中叠加前期客观因素、
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导致本项目包括投资建设进度、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安排等众多环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投资进度较预
期有所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前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长。
(三)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亦将审慎统筹
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保证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统筹协调。
四、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
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是公司根据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1b04e121-4bfa-4286-95b7-d03f618c22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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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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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15:00
-16: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于清涛先生,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4 月 24 日 17: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2f2f28c9-71ae-4cec-afc5-0d7de5a64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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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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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
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自律处
分 1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春,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宗清,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庄峻晖,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叶春、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宗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庄峻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
事务所在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该事务所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
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0b3be3f-495f-499d-be84-c39e72a51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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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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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规定,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段国庆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段国庆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dd65869e-c61d-4567-bfb0-b18dd3fccb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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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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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61a65342-e84a-4911-b7bf-fe7fa54f07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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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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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12f5f214-2ea9-4265-89fb-c7f460d5e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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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戎美股份(301088):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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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日禾戎美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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