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88 戎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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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12 │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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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6 │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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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6 │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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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01 │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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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00 │戎美股份(30108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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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戎美股份(3010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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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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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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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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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5 │戎美股份(30108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戎美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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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12│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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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7,900,000股),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5.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103,3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7,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74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54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2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7 苏州戎美集团有限公司
2 03*****303 温迪
3 03*****086 郭健
4 02*****511 于清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5月 22日至登记日 2026年 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3.16元/股。2021年权益
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982元/股;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
616元/股;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177元/股;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
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139元/股;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1.700元/股;2024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1.56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
1.04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闽江东路 11号世茂商务中心广场 a幢 2901
咨询联系人:于清涛、于冬雪
咨询电话:0512-52969003
咨询传真:0512-52969009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6162e171-9622-47c1-92e2-50182a96a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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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6│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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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8日 9:15 -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 11号世茂商务广场 A幢 2902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于清涛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8人,代表股份 171,0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525%。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70,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45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4人,代表股份 2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074%。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9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0%;反对 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5%;弃权 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935%;反对 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16%;弃权 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4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9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0%;反对 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5%;弃权 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935%;反对 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16%;弃权 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4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8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反对 1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94%;反对 145,5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人郭健先生、温迪女士、于清涛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7,6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反对 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3%;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249%;反对 147,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596%;弃权 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5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8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9%;反对 1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94%;反对 145,5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9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 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5%;弃权 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632%;反对 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16%;弃权 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5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9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7%;反对 1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6%;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641%;反对 120,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257%;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02%。
表决结果:通过。
8.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8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9%;反对 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4%;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302%;反对 147,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596%;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02%。
表决结果:通过。
8.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8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9%;反对 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4%;弃权 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946%;反对 147,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596%;弃权 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5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李聿奇律师、汪飞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0f4892d-b35d-4be5-94d7-f00a628747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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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6│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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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f50b98b4-3c11-4baa-8646-ab9ca329c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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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01│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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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e9ff88a-8abb-49dc-87cb-77afae6771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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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00│戎美股份(30108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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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不包括公司于 2025年 8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与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中涉及的投资品种)的行为。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
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
委托理财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
益最大化。
(二)委托理财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不包括公司于 2025年 8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与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中涉及的投资品种)的行为。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
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承诺不会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12个月
内实施具体委托理财行为。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 9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调整剩余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
带来影响。
(六)投资管理:
授权董事长选择合适人选成立投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委托理财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投资不涉及
关联投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
定,与货币资金相比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具体投资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
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决策权限和
审批程序、业务管理与风险控制、资金及账户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有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审慎投资。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拟投项目进
行咨询和论证。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并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安排配置投资
组合和投资产品期限。
4、在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
事会报告。
5、投资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该项目投资进行评估,核算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以及项目执行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审计与监督,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委托理财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 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049aa4-5e50-4450-b967-4d8716759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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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戎美股份(3010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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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c8e2511-a1b9-4e2b-8e0a-2e5396b6ec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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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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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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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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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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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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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fe06f57-056d-4fd6-9d8e-2c5eaf1558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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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5│戎美股份(30108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戎美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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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00Z021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00Z0210号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
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戎美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戎美股份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96d09ab-61c0-4e88-83ff-bfadc9759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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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5│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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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92e5a43-d162-48fb-afb6-208b7eccc8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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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5│戎美股份(30108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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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不包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中涉及的投资品种)的行为。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
于投资的资本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
3、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
益最大化。
(二)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委托理财是指公司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不包括公司于 2025 年 8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与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中涉及的投资品种)的行为。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
于投资的资本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承诺不会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
月内实施具体证券投资或委托理财行为。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关于调整剩余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
带来影响。
(六)投资管理:
授权董事长选择合适人选成立投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
投资不涉及关联投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或委托理财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
定,与货币资金相比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具体投资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
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
决策权限和审批程序、业务管理与风险控制、资金及账户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有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审慎投资。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拟投项目进
行咨询和论证。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并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安排配置投资
组合和投资产品期限。
4、在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
事会报告。
5、投资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该项目投资进行评估,核算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以及项目执行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进行审计与监督,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并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
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
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拟开展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 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b2add8-9b6c-4ff9-af67-0628096956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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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5│戎美股份(301088):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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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联交易的基本信息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
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预计 2026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9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郭健、温迪已回避表决。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 2026年预计 关联交易 2025年实际发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别 方 金额(含税) 定价原则 生金额(含税)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承 郭健、 900,000.00 市场公允 900,000.00 不适用
租办公室 温迪 价格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关联 2025年预计 2025年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金额 披露日期及
类别 方 金额(含税) 金额(含税) 与预计金额差 索引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郭健、 900,000.00 900,000.00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
承租办公 温迪 见公司于
室 2025年4月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
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
预计2025年
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郭健、温迪夫妇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期末,两人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合计为 73.72%,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郭健、温迪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承租办公室。
(二)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 12月 20日,公司与郭健、温迪签订《租赁协议》,约定郭健、温迪将其所有的位于常熟市闽江东路世茂商务广场 22层
(半层)及 29层,合计建筑面积为 2,31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租金
为 90万元(含税)。公司将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协商确定租
赁合同续约事宜,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司公告:编号 2025-013)。
2025年 12 月,公司与郭健、温迪签订《租赁协议》,约定郭健、温迪将其所有的位于常熟市闽江东路世茂商务广场 22层(半
层)及 29层,合计建筑面积为 2,31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12月 31日,租金为 90
万元(含税)。公司将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协商确定租赁合同
续约事宜,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
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议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客观、公
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 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2ea403e-b463-4518-977f-3169ae8b6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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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戎美股份(30108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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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
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股东
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 -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
方式参与投票。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 11号世茂商务广场 A幢 29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8.0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2 《关于制定<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 √
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其中,议案 4.00 涉及董事薪酬,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 7.00 须由股东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 11号世茂商务广场 A幢 2901室(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上述信函、传真须在 2026年 5月 13日 17:00之前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出示原件。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冬雪
联系电话:0512-52969000
电子传真:0512-52969009
电子邮箱:yudongxue@rumer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 11 号世贸商务广场 A幢 2901 室(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17a28e6-3bfd-4b28-810d-ce314b06b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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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戎美股份(301088):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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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1ea9bc-e6f4-4896-9e38-bdc49c265e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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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戎美股份(3010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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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
(二)竞争原则:与公司业绩和规模相符,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保持其薪酬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三)贡献与薪酬相对应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及“权、责、利”相结合的因素确定薪酬;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考核结果、行为规范等相结合
。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及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公司的工资总额,在追求企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努力实
现公司发展与员工个人发展的和谐统一。
第五条 公司工资总额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盈利状况、行业薪酬水平、职工人数及薪酬增长预期等因素综合确定;工资总额
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外部市场环境、职工薪酬提升需求等情况每年评估调整。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及具体实施,同时负责公司整体工资总额的核算、分解与执行监控。第六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
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经营成果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
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如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第八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
求。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自愿不领取津贴的除外)。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
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
除上述津贴外,公司不再向独立董事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岗位、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经营成果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具体实施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对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业绩考核评价完成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公司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工资总额调整情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
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原因
。
第十三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评价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则在公司领薪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不予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章程》或者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
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追溯至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制度的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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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军雄—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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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方军雄,复旦大学博士。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9年5月至2025年5月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会,本人于2025年5月2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按时
出席了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本报告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人出席的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在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组
织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参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
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提名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高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
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认真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督促公司就已存在的内控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电话、邮件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本
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上述出席会议、实地考察以及参加培训、审阅各类材料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达到6个工作日。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
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交流,同时,关注公司互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
问和公司回复,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上述关联交
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5月,公司完成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戎美股份独立董事。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方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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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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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苏子豪,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2019年至2023年任教于哈
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教于苏州大学商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4年5月起至今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起任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对2025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和1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于2025年5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
人均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2025年度,本人秉着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工作精神,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
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性意见,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在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在2025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
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针对性地探讨和交流相
关问题,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认真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邮件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上述出席会
议、实地考察以及参加培训、审阅各类材料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0个工作日。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
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和依据符合市场准则,遵循公允、公正、合理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的要求,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苏子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cc47448-e32e-43ff-8b33-c6ffe1b24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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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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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钱思雯,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委会各项议
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钱思雯,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常熟市人民法
院法官助理;2012年10月至2019年8月历任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任苏州工学院校聘副
教授;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任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江苏益友天元(常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
022年7月至今任苏州工学院副教授。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和1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于2025年5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
人均亲自出席。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
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在2025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
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
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监督作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开展工作。
同时,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新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参与公司会议方面,本人积极投入,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深入沟通,及时且全面地掌握公司各时期的生
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也会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还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设性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在现场工作过程中,本人深入公司办公场所、生产基地等,与外部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主要项目负责人交流,也
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员工、主要客户、股东等进行沟通交流。通过这些现场工作,本人对公司的运营情况有
了更为直观和深入的了解,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出合理建议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履职的要求,通过上述出席会议、实地考察以及审阅各类材料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0个工作日。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交流,同时,关注公司互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问和公司回复
,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和依据符合市场准则,遵循公允、公正、合理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
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钱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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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戎美股份(301088):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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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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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戎美股份(3010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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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或者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
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
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九条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
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任。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遵守其与公司之间劳动合同的规定,具体离职
程序和办法按相关劳动合同及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自动离职,其在公司的其他职务情
况按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八条 董事会可以决定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自决定作出之日解聘生效。其与公司之间劳动合同关系一并被解除的,按照法律法
规及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制度第九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
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制度第九条第三项或者第四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
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离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
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或物品,并与公司签署离职交接相关文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涉及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及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离职
审批,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交接,交接记录应由公司存档备查。第十二条 如离职人员在任期内涉及参与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
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或其离职系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所致,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审计委员会可以启
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
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计划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
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离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 2 年
内仍然有效。其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
争等义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协议(如有)以及离职协议对其离职后义务及承担义务的期限
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
别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董事会应对其追责,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等),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
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或者《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4819ab7-4765-4b51-841a-48cf57bbb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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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国庆—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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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段国庆,作为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委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段国庆,复旦大学法律硕士。曾任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京衡律师集团上海
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年5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会,本人于2025年5月2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按时
出席了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本报告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人出席的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
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了如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
工作业绩、绩效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并根据公司各个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工作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
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职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关注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
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
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
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
行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状况及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6个工作日。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交流,同时,关注公司互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
问和公司回复,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上述关联交
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5月,公司完成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戎美股份独立董事。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
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衷心期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保持稳健的经营态势,规范公司治理和运作,
并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独立董事:段国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7c1532-d599-4b85-83cb-b64185976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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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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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
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937,463.26 元,其中母公司
净利润 66,653,770.3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6,665,377.03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28,338,737.1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29,
540,944.31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 2025 年度的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27,9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27元(含税),共分
配现金股利 120,103,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
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区间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5年10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7,9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82,800元(含税),加上本次 20
25年度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 120,103,300元(含税),2025 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 150,186,100.00 元,占 2025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92.7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150,186,100.00 108,708,300.00 100,092,000.00
回购注销总额 - 1,368,908.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937,463.26 106,703,688.45 84,719,397.91
研发投入 18,316,645.09 19,735,119.14 20,470,389.61
营业收入 593,009,024.90 689,046,192.35 767,316,817.6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28,338,737.1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29,540,944.3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58,986,4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1,368,908.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89,786,849.8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360,355,308.00
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58,522,153.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2.86%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万元,亦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法、合规及合理性说明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
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10,507.50万元、160,824.0
4 万元,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75%、62.46%,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均高于当年净利润的 50%。
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超过 2025年度净利润的 100%,但未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5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
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
了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f11290b-7bf1-4a24-b595-78c806d9e7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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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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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
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 2026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
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分红,将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 2026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6年度中期
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区间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 2026年度中期
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 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afb79e-8203-4e07-9a73-1c33d38485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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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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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 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绩效奖金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非独立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万元/年(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薪资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于年度报
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完成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abc9eaa-8e23-4057-b05b-165402f83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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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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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
25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
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 84,422,508.61元。具体计提减值的
情况如下:
项 目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元)
一、信用减值准备 -4,100.05
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100.05
二、资产减值准备 84,426,608.66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84,426,608.66
合 计 84,422,508.61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8,442.25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6,331.69万元,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331.69万元。
三、 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为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
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其他应收款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代垫款及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类 别 2024年 12 本期变动金额 2025年 12
月 31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 其他变动 月 31日
核销
应收押金、保 11,567.75 - 4,500.00 - - 7,067.75
证金、备用金
代垫款 12,219.02 12,618.97 12,219.02 - - 12,618.97
合计 23,786.77 12,618.97 16,719.02 - - 19,686.72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另外,本公司按照行业特点和产品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等实际销售情况,对于服装类的库存商品,本公司再按库龄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库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
1-2年 30.00
2-3年 50.00
3年以上 100.00
发出商品系已经发出给客户的商品,不存在跌价,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存在毁损、呆滞等减值情形的原
材料,本公司按照预期使用情况单个项目计提跌价准备;对于剩余的原材料,本公司再按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
库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
1-2年 30.00
2-3年 50.00
3年以上 100.00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62,428,578.0 97,341,692.55 65,086,885.53 159,702,498.3 84,043,072.20 75,659,426.11
8 1
在产品 1,542,165.93 - 1,542,165.93 1,001,174.94 1,001,174.94
库存商品 378,463,168.6 160,774,676.4 217,688,492.2 370,627,378.9 118,343,229.39 252,284,149.60
0 0 0 9
发出商品 11,666,618.99 - 11,666,618.99 19,265,056.71 19,265,056.71
委托加工 4,413,802.23 - 4,413,802.23 10,649,056.37 10,649,056.37
物资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账面价值
合计 558,514,333.8 258,116,368.9 300,397,964.8 561,245,165.3 202,386,301.59 358,858,863.73
3 5 8 2
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4年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5年
12 月 31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12月 31日
原材料 84,043,072.20 24,251,121.20 - 10,952,500.85 - 97,341,692.55
库存商品 118,343,229.39 60,175,487.46 - 17,360,992.65 383,047.80 160,774,676.40
合计 202,386,301.59 84,426,608.66 - 28,313,493.50 383,047.80 258,116,368.95
四、 本次计提准备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5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计提 2025
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5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
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0ccda19-8475-413b-9f9c-f84b42473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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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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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苏子豪先生、钱思雯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
在公司主要法人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986fb69-a8c3-418f-9f70-c7e46a7a34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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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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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日禾戎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
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2025年 4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
诚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容诚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年度审计结论、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在容诚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沟通,充分了解审计情况,对审计工作提出了
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2026年 4月 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7d40622-ff97-4387-9313-7ffc29fea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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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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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以上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若干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日禾戎
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同时,拟新增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
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涉及的第八十一条进行修订。
本次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
通过: 通过:
(一) (一)
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修订前 修订后
(二) (二)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三) (三)
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 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
方法; 方法;
(四) (四)
公司年度报告;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 (五)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应
(六) 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应
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待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 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会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是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否
3 《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是
上述拟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6be2335-92d9-4168-b923-abcb14f975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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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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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7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3
.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90,12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2,678,854.04元,其中
,超募资金总额为 113,212.2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10月 2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1Z0044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账户状
态
1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89090078801100010410 本次注
公司 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销
2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5060122000480516 本次注
公司 司苏州分行 销
3 上海戎美品牌管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8100078801100001553 正常使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 用
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4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 37100188000229589 正常使
公司 行 用
5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 37100180802350556 正常使
公司 行 用
6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苏州分 37100180803699978 正常使
公司 行 用
7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2910980310333 已注销
公司 司苏州分行
三、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现
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已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4)。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剩余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后同步结项,并将以上两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1,780.27
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剩余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账号:8909
00788011000104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75060122000480516)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bea448f-b5bf-42cf-9a23-340b149bed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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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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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78be2a2-277a-435a-9e25-6dc58a89e1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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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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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ef0ed5-19a0-42dd-a90c-78c79fc0a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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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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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017b813-c0e9-4309-8c95-aa51bcba2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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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戎美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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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戎美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
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be49139-c5df-4062-9953-b70801d914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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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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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ef3537-d6b2-4e26-92ed-26dfec840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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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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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66db112-efa9-4007-962c-eae07e0d0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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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戎美股份(301088):中金公司关于戎美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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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中金公司关于戎美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648ae22-0a30-4a8f-8e7e-bbe8738afb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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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0│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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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1-2
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00Z0245号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份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00Z020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戎美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日禾戎美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戎美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戎美股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戎美股份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戎美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戎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805657c-a459-4dcf-944d-4d428f950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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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07│戎美股份(30108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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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
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区间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总股本227,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82,800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相关要求,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7,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18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4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1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 18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1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1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7 苏州戎美集团有限公司
2 03*****303 温迪
3 03*****086 郭健
4 02*****511 于清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年 11月 6日至登记日 2025年 11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3.16元/股。2021年权益
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982元/股;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
616元/股;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177元/股;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
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2.139元/股,2024年分派实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1.700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1.56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闽江东路 11号世茂商务中心广场 a幢 2901
咨询联系人:于清涛、于冬雪
咨询电话:0512-52969003
咨询传真:0512-52969009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400982b5-1125-4099-b8da-32d6f0b496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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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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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15f92b1-3b95-46ad-8f0a-4ebe9fec8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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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戎美股份(301088):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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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名。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郭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已获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bdac735-f810-46a8-8d18-6b7351015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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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戎美股份(301088):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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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中期分红事项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实现净利润43,286,378.3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682,442.38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7,197,550.89元,扣除前三季度已实施的利润分配 100,048,100.00元,截至 2025年 9月 30 日,可供分配利
润为 426,753,386.88 元。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 227,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82,8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
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符合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该利
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 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 备查文件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f48e088-444e-4cfd-9925-b1a0e26042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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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1:43│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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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379e6d99-70f4-4b7d-a7b9-a7eecd578e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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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19│戎美股份(30108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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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钱思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钱思雯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钱思雯
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钱思雯女士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
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ca51aad2-a3b9-42db-909b-677b4e1616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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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19│戎美股份(301088):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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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日召开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于清涛先生担
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于清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于清涛先生原为公司董事,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不变。于清涛
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职工代表董事任职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为:
非独立董事:郭健先生(董事长)、温迪女士、于清涛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钱思雯女士、苏子豪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b9e2b00a-2328-4b45-a4c0-b9b5b2ed6e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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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19│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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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0a9ab906-33c5-4e9a-bb3a-3903ba27a0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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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19│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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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cffa0c0e-0a2f-479b-802a-40baec50fe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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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18│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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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6d45f6c-a31c-4bbd-b5e5-c091b4ac3f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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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18│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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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7fdf6a7c-9c5e-4a5e-9251-876af8412b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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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17│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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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30108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b73ada3-71e4-4471-af56-095dd901f6f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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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戎美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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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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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戎美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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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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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戎美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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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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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戎美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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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4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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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戎美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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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戎美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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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戎美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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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戎美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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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戎美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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