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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92(争光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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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92 争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2 18:04 │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02 18:04 │争光股份(30109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 │2025-07-02 18:04 │争光股份(30109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 │2025-07-02 18:04 │争光股份(30109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 ├─────────┼──────────────────────────────────────────────┤ │2025-07-02 18:04 │争光股份(3010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 ├─────────┼──────────────────────────────────────────────┤ │2025-07-02 18:04 │争光股份(301092):《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 │2025-07-02 18:02 │争光股份(30109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7-02 18:01 │争光股份(3010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5-06-12 15:42 │争光股份(30109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 2025-07-02 18:04│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 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18日(星期五)下午 15: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 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 1号美亚大厦 16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上述议案中,第 1-3 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第 4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进行单独统计 ,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9:00-11:30,14:0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7 月 14 日( 星期一)9:00-11:30,14:00-16: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及授权按委托书送达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 1号美亚大厦 16楼公司会议室,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1100。如 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1-86319310 传真:0571-86319310 邮箱:wyf@chinaresin.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 1号美亚大厦 16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4c55b98e-e5c0-4f01-97ea-3eeaf146f9c9.PDF ─────────┬──────────────────────────────────────────────── 2025-07-02 18:04│争光股份(30109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争光股份(30109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9a861336-2bdb-43a8-8a25-ddd2ec5e0869.PDF ─────────┬──────────────────────────────────────────────── 2025-07-02 18:04│争光股份(30109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争光股份(30109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cecc106d-8a39-4353-846e-8456ed5d0b3e.PDF ─────────┬──────────────────────────────────────────────── 2025-07-02 18:04│争光股份(30109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 争光股份(30109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a8b43feb-6bc3-4b83-977d-ef39cf21fcdb.PDF ─────────┬──────────────────────────────────────────────── 2025-07-02 18:04│争光股份(3010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协助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的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 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 披露整改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 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 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前款规定的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 第四章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或者召集人认为 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 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 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式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可受邀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 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 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 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实施细则未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 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bc40d1cb-409b-4c81-9bae-85891564ad2b.PDF ─────────┬──────────────────────────────────────────────── 2025-07-02 18:04│争光股份(301092):《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争光股份(301092):《公司章程》(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8ab0cde7-a416-4fb3-9039-c3eb6ad093d3.PDF ─────────┬──────────────────────────────────────────────── 2025-07-02 18:02│争光股份(30109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争光股份(30109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ba3a83ea-364b-45d4-95ec-cfefbf8fe4b4.PDF ─────────┬──────────────────────────────────────────────── 2025-07-02 18:01│争光股份(3010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争光股份(3010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7da45ec1-aeb3-4dd0-9d71-21f845367cff.PDF ─────────┬──────────────────────────────────────────────── 2025-06-20 00:00│争光股份(30109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8月 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803号),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333.3334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6.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03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997.56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0月 25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10月 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80号)。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1 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 13,600.00 13,600.00 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2 年产 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5,229.00 5,229.00 3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4,634.00 4,634.00 4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 4,229.00 4,229.00 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37,692.00 37,692.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997.56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2,305.56万元。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 12月 10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72,305.56万元超募资金中 21,6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615.56万元用于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在湖北省 荆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在以下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账户 状态 宁波汉杰特 交通银行股份 304068360013000045508 年处理 15,000吨食品 已注 液体分离技 有限公司杭州 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 销 术有限公司 余杭支行 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宁波争光树 交通银行股份 332006275013000458817 年产 2,300吨大孔吸 已注 脂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 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销 镇海支行 宁波争光树 宁波银行股份 52060122000095874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 已注 脂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澥浦 项目 销 支行 宁波争光树 招商银行股份 574908453310802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 本次 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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