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92 争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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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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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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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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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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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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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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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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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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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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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争光股份(30109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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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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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2、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交易工具及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金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5、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6、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
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和日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
品业务。
3、交易金额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方案,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
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三、交易风险管理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杜绝投机性行为。
2、为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
险控制处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
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
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
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其正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
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39978ccd-78fa-4e2c-abab-05ed11a4f7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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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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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不
良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
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和日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
品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方案,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
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风险管理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杜绝投机性行为。
2、为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
险控制处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
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
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
性,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风险
可控,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260f2de4-0eda-46d7-83b0-17047b7d3d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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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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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5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羽书街 1 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6)
4.01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4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6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中,第 3 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其余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
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会。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2025 年 12 月 1日(星期一)9:00-11:30,14:0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一)9:00-11:30,14:00-16:00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3.登记及授权按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羽书街 1 号,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11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
封上请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会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吴雅飞、车程
电话号码:0571-86319310
传真号码:0571-86319310
电子邮箱:wyf@chinaresi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羽书街 1 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fc0128f8-fec2-4e6e-b35c-786d5aae5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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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争光股份(3010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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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3010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8f291595-dbb6-4423-94a6-673cf4e18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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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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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30109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d9d74101-d73c-41e5-a565-c274f2087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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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争光股份(301092):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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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
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
化。
第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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