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93 华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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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38 │华兰股份(30109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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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2 │华兰股份(301093):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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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0 │华兰股份(30109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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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1 │华兰股份(30109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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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华兰股份(30109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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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岗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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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徐作骏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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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绪超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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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7 │华兰股份(30109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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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7 │华兰股份(30109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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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38│华兰股份(30109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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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0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18日(星
期一)16: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
者的意见和建议。
届时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一敏先生、独立董事陈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雪女士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徐立中先生、保荐代表人米耀先生。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通过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AwFecAom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 月
16日(星期六)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AwFecAomI)或扫描上方小程序码,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 2
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f890f0d-6a89-4716-97a9-99a87e134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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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2│华兰股份(301093):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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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7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 4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4元/股(含)。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 2025年 7月 14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回购用途 资金来源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号 (股) 本的比例 额(万元)
1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超募资金 861,080- 0.52%-1.05% 3,000-6,000 公司股东会审
1,722,158 议通过回购方
2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自有资金及 2,009,185- 1.22%-2.45% 7,000-14,000 案之日起不超
或者股权激励 自筹资金 4,018,369 过 12个月
合计 2,870,265- 1.75%-3.50% 10,000-20,000
5,740,527
注:上表中的回购数量是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34.84元/股进行测算,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975,699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81%,最高成交价格为 34.800 元 /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8.700 元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99,979,479.650元(不含交易费
用)。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资金来源 回购方式 累计 占公司 回购的 回购的 回购资金总额(元)
号 回购数量 总股本 最高价格 最低价格 (不含交易费用)
(股) 的比例 (元/股) (元/股)
1 超募资金 集中竞价 0 0 不适用 不适用 0
2 自有资金 交易方式 411,000 0.25% 34.350 33.880 13,994,491.000
3 自筹资金 2,564,699 1.56% 34.800 28.700 85,984,988.650
合计 2,975,699 1.81% 34.800 28.700 99,979,479.650
注:1、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
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2025年 10月 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 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 2,874,370股已于 2025年 10月 29日由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19.4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42e6c9e-8706-4d40-b8bd-3a0978a96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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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0│华兰股份(30109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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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f66c021-c1e8-4ce3-9d69-b6813253eb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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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1│华兰股份(30109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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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于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
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宜,公司将对发行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
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
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
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
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
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
发行时机等;
4、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
上市等相关事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
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3、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
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及具体发行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申请文件。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因此实施进程和结果存
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ce75246-22c5-4204-aebc-70593dbaf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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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华兰股份(30109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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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cc7969e-51e7-4cba-b8b7-41e5a802d5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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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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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岗先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5ebf3e3-2fd8-4c7e-91d4-17b6b1520c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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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徐作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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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徐作骏先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0d3e301-40c5-4ef9-a105-f05f17aeff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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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绪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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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3010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绪超先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4c86c16-0c94-4d98-babf-941e2598bc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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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7│华兰股份(30109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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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0,175,645.81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公司 2025年度末提取法定公积金 4,692,339.
07元,且不存在弥补亏损及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54,076,60
7.3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6,923,390.73元,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33,695,1
92.69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及可供分配利润规模,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
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164,100,295股(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201,624股剔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1,329股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派发 8,205,014.75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总计转增股份 49,230,088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13
,431,71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回购事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派发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派发总额及转增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205,014.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未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股份回购注销金额(指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
金额,下同)为 0元。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8,205,014.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3.64%
,占本年度末合并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81%,占本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2.4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205,014.75 25,261,788.40 77,612,425.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57,437,846.23 0
归属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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