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095(广立微)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095 广立微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5 20:11 │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5 20:10 │广立微(301095):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的核查意见 │ ├─────────┼──────────────────────────────────────────────┤ │2025-07-15 20:10 │广立微(301095):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的公告 │ ├─────────┼──────────────────────────────────────────────┤ │2025-07-15 20:10 │广立微(301095):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 ├─────────┼──────────────────────────────────────────────┤ │2025-07-15 20:10 │广立微(30109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5 20:09 │广立微(301095):关于召开广立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15 20:09 │广立微(301095):《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 │ ├─────────┼──────────────────────────────────────────────┤ │2025-07-15 20:07 │广立微(301095):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公告 │ ├─────────┼──────────────────────────────────────────────┤ │2025-05-15 19:12 │广立微(30109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2 22:02 │广立微(30109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7-15 20:11│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在杭州市余 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8 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 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确认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并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调整“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和“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 地项目”的投资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0 万元对上述项目增加投资。其中,“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投资金 额由 21,542.86 万元调整为 27,542.86 万元,“集成电路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 投资总额由 34,508.09 万元调整为 48,508.09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并制定<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事项可以激发员工积极性,增强员工归属感,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公 司已制定《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与《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 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14:00 在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核 查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e5ce2060-1377-4988-87ae-c14aa02d3e41.PDF ─────────┬──────────────────────────────────────────────── 2025-07-15 20:10│广立微(301095):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 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居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额度:公司用于员工安居借款资金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即安居借款未偿还余额应当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的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如员工申请的借款金额超过公司借款 资金池所剩额度,则按申请时间进行轮候和审批。 2、借款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所属分公司)、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的控股公司的所有符合《 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与前述主体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人。 3、借款资格:司龄及职级满足条件,最近一次年度考评结果为 B+(含)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具体条件见《员工安居借 款管理办法》。 4、借款用途:用于员工安居所需,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装修、家居购置等用途,且应当符合委贷银行关于资金用途的相关规定。 5、借款金额:借款员工可借款额度根据工作所在地、职级分别确定,具体额度标准见《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具体借款金 额根据委贷银行与员工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确定。若借款员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只接受其中一方的 借款申请。 6、借款期限:具体期限以《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为准,最长不得超过 5 年。自委贷银行发放借款之日起算。 7、借款利率:借款员工履行了承诺的服务期限且在借款期间的任一次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中,个人绩效考核评价均在 B 级(含 )以上,免计利息;个人绩效考核评价在 B 级(不含)以下,则从次月起按该考核当月的 5 年期以上 LPR(同期银行贷款报价利率 )计算利息,直至本金归还完毕或在后续的绩效考核中恢复至 B 级(含)及以上的当月。具体的借款利率标准见《员工安居借款管 理办法》。 8、借款流程:借款员工填写《员工安居借款申请表》并依公司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经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 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与员工签署《员工安居借款协议》 ,并由公司出具《委托贷款业务申请书》递交至委贷银行,由委贷银行与员工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9、还款规定:借款员工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于到期日前一次还本,如员工申请提前还款,根据委贷银行相关规则办理提前 还贷。根据《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规定需支付借款利息的,借款员工同意公司在应付其工资、奖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中 直接扣除。若发生《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中约定公司需提前收回借款情形的,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制定了《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对员工借款的资格、条件、借款额度和借还款流程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规定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分别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定期对员工安居借款的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3、委贷银行将与借款员工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明确规定借款员工的还款计划、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如有异常情况 将按照协议约定依法办理。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并制定<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 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事项可以激发员工积极性,增强员工归属感,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已制定《员工安 居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表决,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并制定<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体系,能够更好 地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激励员工积极性。公司《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各种影响因素,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0 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借款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事项无异 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856422ab-254a-43bf-b5f8-28b454c78393.PDF ─────────┬──────────────────────────────────────────────── 2025-07-15 20:10│广立微(301095):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并制定<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为有效地吸引优秀人才,激励员工工 作积极性,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投入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指定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为员工提供安 居借款。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 安居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额度:公司用于员工安居借款资金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即安居借款未偿还余额应当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的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如员工申请的借款金额超过公司借款 资金池所剩额度,则按申请时间进行轮候和审批。 2、借款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所属分公司)、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的控股公司的所有符合《 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与前述主体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人。 3、借款资格:司龄及职级满足条件,最近一次年度考评结果为 B+(含)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具体条件见《员工安居借 款管理办法》 。 4、借款用途:用于员工安居所需,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装修、家居购置等用途,且应当符合委贷银行关于资金用途的相关规定。 5、借款金额:借款员工可借款额度根据工作所在地、职级分别确定,具体额度标准见《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具体借款金 额根据委贷银行与员工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确定。若借款员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只接受其中一方的 借款申请。 6、借款期限:具体期限以《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为准,最长不得超过 5 年。自委贷银行发放借款之日起算。 7、借款利率:借款员工履行了承诺的服务期限且在借款期间的任一次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中,个人绩效考核评价均在 B 级(含 )以上,免计利息;个人绩效考核评价在 B 级(不含)以下,则从次月起按该考核当月的 5 年期以上 LPR(同期银行贷款报价利率 )计算利息,直至本金归还完毕或在后续的绩效考核中恢复至 B 级(含)及以上的当月。具体的借款利率标准见《员工安居借款管 理办法》。 8、借款流程:借款员工填写《员工安居借款申请表》并依公司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经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 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与员工签署《员工安居借款协议》 ,并由公司出具《委托贷款业务申请书》递交至委贷银行,由委贷银行与员工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9、还款规定:借款员工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于到期日前一次还本,如员工申请提前还款,根据委贷银行相关规则办理提前 还贷。根据《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规定需支付借款利息的,借款员工同意公司在应付其工资、奖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中 直接扣除。若发生《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中约定公司需按提前收回借款情形的,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二、 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制定了《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对员工借款的资格、条件、借款额度和借还款流程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规定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分别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定期对员工安居借款的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3、委贷银行将与借款员工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明确规定借款员工的还款计划、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如有异常情况 将按照协议约定依法办理。 三、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并制定<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 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事项可以激发员工积极性,增强员工归属感,有利于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已制定《员工安 居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表决,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并制定<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体系,能够更好 地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激励员工积极性。公司《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各种影响因素,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 元的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安居借款。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借款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事项无异 议。 四、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0 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5b25fc81-258c-4d7c-976b-97e5c437eff3.PDF ─────────┬──────────────────────────────────────────────── 2025-07-15 20:10│广立微(301095):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 广立微(301095):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b2c2781e-6f42-4a6f-ac60-29e3ca7b84be.PDF ─────────┬──────────────────────────────────────────────── 2025-07-15 20:10│广立微(30109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在浙江省杭 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A1 号楼 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8 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 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莉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陆 春龙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调整“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和“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 地项目”的投资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0 万元对上述项目增加投资。其中,“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投资金 额由由 21,542.86 万元调整为 27,542.86 万元,“集成电路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 投资总额由 34,508.09 万元调整为 48,508.09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并制定<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有效地吸引优秀人才,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帮助员工安居乐业提升幸福指数,保留关键人才,公司拟推出“广立微安居计划 ”,将投入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指定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为员工提供安居借款。为规范员工安居借款的申请、审批 及管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制订《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监事高媛弃权,弃权原因:认可公司员工安居贷款计划的合理性,但认为还款风险对股东的影响尚难以研判,故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员工安居借款管理办法》与《关于为员工提供安居 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 备查文件 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b050c01c-dc04-4a37-8408-b3272c28db9c.PDF ─────────┬──────────────────────────────────────────────── 2025-07-15 20:09│广立微(301095):关于召开广立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8 月 1 日(星期五)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 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表决的提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