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95 广立微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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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2 │广立微(30109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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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2 │广立微(30109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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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2 │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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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1:16 │广立微(30109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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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7 │广立微(30109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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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6 │广立微(301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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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6 │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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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 │广立微(301095):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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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 │广立微(30109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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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 │广立微(301095):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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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2│广立微(30109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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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郑勇军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2 月 19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
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5 名,代表股份数 118,367,0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
,062,569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 60.065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数92,305,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
股的 46.840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0 名,代表股份数 26,061,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 股的 13.224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256 名,代表股份数 4,351,3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7,062,569 股的 2.208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律师、吴锦帆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226,5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3%;反对1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2%
;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10,8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711%;反对1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82
0%;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234,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3%;反对 97,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8%
;弃权 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19,1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606%;反对 9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12
%;弃权 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律师、吴锦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f38af7ba-37cc-472a-b138-2cbe196f26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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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2│广立微(30109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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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f5b291e6-d91a-4909-be73-0ae575f09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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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2│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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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f45ffabf-ef80-42c2-8c4c-a81c367bbd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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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1:16│广立微(30109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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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56144143-57fe-4ecc-8da3-d43bb35026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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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7│广立微(30109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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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杭州广立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下简称“公司”)。 称“公司”)。
公司由杭州广立微电子有限公司整体 公司由杭州广立微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
变更而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信用代码为 91330108751731859U。 用代码为 91330108751731859U。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20000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20,028.1088 万元。
3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000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028.1088 万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0000 万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0,028.1088
股。 万股。
4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1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主持监事会会议。
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议。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1/3。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例为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生。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5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
章程有歧义时,以公司登记机关最近 有歧义时,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
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
内容为准。
二、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 备查文件
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f5e0ab70-f1c9-4c86-9e32-8b7bf44dc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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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6│广立微(301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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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36720380-926c-41a5-a683-bb7d1b1d4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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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6│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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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44721953-43fa-40ee-a1c1-09ec35a5c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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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广立微(301095):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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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f67b97c6-13cc-4ec5-88cd-e10b3c3e0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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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广立微(30109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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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af0f8054-e5f8-4da4-bfc0-e6aa42673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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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广立微(301095):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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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782f7ae9-2c05-480f-b036-8424afcac5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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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4│广立微(301095):关于召开广立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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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2 月 19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
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表决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 √
共同投资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特别说明: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2 为特别决
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 188 号 A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收),邮编:311121(信封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 188 号 A1 号四楼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妍君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 188 号 A1 号四楼证券法务部
邮箱:ir@semitronix.com
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0571-81021261
邮编:31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7c67946b-aa2f-4f6f-90f1-621f13202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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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4│广立微(301095):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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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30109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a6797c02-cdab-457c-a9f8-cafb8b0afd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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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9:14│广立微(301095):2024-075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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