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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95(广立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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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95 广立微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9:50 │广立微(30109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公告 │ ├─────────┼──────────────────────────────────────────────┤ │2026-06-29 17:22 │广立微(301095):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 │2026-06-25 19:14 │广立微(3010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5 19:14 │广立微(3010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7 20:40 │广立微(30109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 │2026-06-12 16:46 │广立微(301095):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广立微(301095):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广立微(301095):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广立微(30109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0 00:00 │广立微(301095):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 2026-07-10 19:50│广立微(30109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公告 ─────────┴──────────────────────────────────────────────── 广立微(30109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9ed94104-f90d-4cf0-a353-d581238fd472.PDF ─────────┬──────────────────────────────────────────────── 2026-06-29 17:22│广立微(301095):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619.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8,380.3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72,823.0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1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 392号)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续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户 账户状态 杭州广立微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202026229900178565 本次注销 子股份有限公 高新支行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00101040038396 本次注销 西湖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9010301040023277 本次注销 半山支行 杭州银行城西支行 3301040160021107647 本次注销 杭州广立测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71010122002585444 本次注销 设备有限公司 广立微(上海)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 121946108410505 本次注销 术有限公司 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 长沙广立微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 731909991610107 本次注销 子有限公司 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6 年 6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召开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5)。近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对应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7,898.85 万元已划转 至公司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86e18f39-a4f6-49f4-98e1-38bb6d330ad3.PDF ─────────┬──────────────────────────────────────────────── 2026-06-25 19:14│广立微(3010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35、36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转 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6)第 176号 致: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或“公司”) 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杭州广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 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1095号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38人,代表股份数为88,156,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353%(公司总股本为2 00,281,08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218,519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7,062,569股)。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授 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为86,179,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31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31人 ,代表股份数为1,977,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33人,代表股份数为1,977,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7%。其中,现 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 中小股东共计131人,代表股份数为1,977,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5%。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 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 2:《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 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88,152,1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4,300股,弃权 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73,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6%;反对 4,300股 ,弃权 0股。 议案 2:《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88,152,1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4,300股,弃权 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73,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6%;反对 4,300股 ,弃权 0股。 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87,013,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7040%;反对 1,142,534股,弃权 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337%;反对 1,142,534 股,弃权 0股。 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86,451,5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0660%;反对 1,704,654股,弃权 3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978%;反对 1,704,654 股,弃权 3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61c2a34-e4a4-4a42-84e0-4f591b63d9b8.PDF ─────────┬──────────────────────────────────────────────── 2026-06-25 19:14│广立微(3010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郑勇军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 25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 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8名,代表股份数88,156,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 569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 44.735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股份数86,179,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股的 43.731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1名,代表股份数 1,977,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股的 1.003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下同)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33 名,代表股份数 1,977,8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股的 1.003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李聿奇律师、路悦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152,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 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73,5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6%;反对 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4%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152,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 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73,5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26%;反对 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4%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013,9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040%;反对1,142,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60%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35,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2337%;反对1,142,5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66 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451,5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60%;反对1,704,6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37% ;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7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78%;反对1,704,6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187 0%;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李聿奇律师、路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31e0d3c-caae-4eee-b9df-aabdcfdcc077.PDF ─────────┬──────────────────────────────────────────────── 2026-06-17 20:40│广立微(30109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高级管理人员李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5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飞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 1,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的0.0008%。 近日公司收到李飞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告知函》,获悉李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李飞 集中竞价交易 2026.6.15-2026.6.16 96.335 1,600 0.0008 注:上表计算减持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218,519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李飞 合计持有股份 6,400 0.0032 4,800 0.0024 其中:无限售条 1,600 0.0008 0 -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00 0.0024 4,800 0.0024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281,088 股,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3,218,519股。上表中“占总 股本比例”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总股本 197,062,569股为基数计算。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成。 3、李飞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李飞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b67e5a6-ce7a-4e18-b4c2-36c0be1d4f32.PDF ─────────┬──────────────────────────────────────────────── 2026-06-12 16:46│广立微(301095):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账户号码:0899551659 3、开户时间:2026年 6月 1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72d8eaf-1705-49a0-a4b4-3722a8f0688a.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2、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同意根据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2026年 5月 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200,281,0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3,218,519股后参与分配的股 份数量为 197,062,569 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9,412,513.8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 整方法如下: 公司若发生派息事宜,受让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调整后的受让价格=44.40-0.20=44.20 元/股。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实施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 44. 40 元/股调整为 44.20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根据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符合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价格调整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按照《上市规则》《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6c0b46e-18cf-4b10-8e44-69905807ba32.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立微”)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48,331.5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619.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8,380.3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72,823.0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1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 392号) 。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相关变更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如 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资金(万元) 金(万元) 1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 21,542.86 27,542.86 2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 27,506.37 27,506.37 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 34,508.09 48,508.0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95,557.31 115,557.31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超募资金的前期使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来,超募资金历次审议及使用情况如下:(1)公司于 2022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月 16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 2024月 4月 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 份。 (3)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年 8月 1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和“集成电路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0万元对 其实施追加投资。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00,000.00 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 13,967.02 万元( 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已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 20,000.00万元。公司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8,331. 52万元(其中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上述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人民币 48,331.52 万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与 发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2,823.0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48,331.52万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7.97%。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相关 监管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年 6月 15 日起实 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 2022 年 8月,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关于超募资 金使用的新旧规则适用相关要求。 上述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超募资金专户,届时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公司关于本次事项的相关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 相关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69459ce-a56b-48c2-95c8-77e4d79777d3.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36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广立微、公司 指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 指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 本次调整 指 公司将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受让价格由 44.40元/股调整为 44.20元/股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6]第 159号 致: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广立微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及经办律师均未持有广立微的股票,与广立微之间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责的其 他任何关系; 3.本所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及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票价值等非法律问题作出任何评价,本法律意见书对会计报 表、审计报告及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相关数据、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 默示的保证; 4.广立微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其他口头证言;广立微 还保证上述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5.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 的证明文件或口头证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调整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7.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深交所予以公开 披露,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 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为实施本次调整,公司已履行如下批准和授权: 1.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2.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2026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原因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第四章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为44.40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以非交易过户方式 受让公司股份之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 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前的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197,062,569股为基数,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根据《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已于 2026年 6月 8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第四章的规定,如公司发生派息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如本法律意见书“二、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之“(一)本次调整的原因”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为 44.40元/ 股,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分红 0.20元。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本 次调整后受让价格=44.40元/股-0.20元/股=44.20元/股。 据此,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受让价格由 44.40元/股调整为 44.20元/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调整的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规则》《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将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等与本次调整相关的文件。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按照《上市规则》《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现 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按照《上市规则》《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 务;随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aaf6955-a3b0-47f2-8f65-fc356cd14a5a.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广立微(301095):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9810929-3066-49d4-b348-14f7e1fc36f7.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星期二)在杭州市滨江区 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11楼北高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4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确认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郑勇军、史 峥、LU MEIJUN(陆梅君)、杨华中、朱茶芬、吴振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和“集成电路 EDA产业化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予以结项。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 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9,411.57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 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与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人民币 48,331.5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 营与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将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 44.40元/股调整为 44.2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李莉莉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拟对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拟对原《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 日(星期四)14:00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 号,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a6be9ca-9701-461c-811b-7bf83aaaa291.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5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6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年 6月 23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 号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收),邮编:31005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3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妍君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邮箱:ir@semitronix.com 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0571-81021261 邮编:310053 (六)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db627d1-04eb-49f3-b308-7ef799ff834a.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总经理工作细则 ─────────┴──────────────────────────────────────────────── 广立微(301095):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d43dbc2-9946-45e1-a0f4-c539b44edcdc.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杭州广 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赢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外投资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其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杭州广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ESG与战略决策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 决策提供建议。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开拓部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 、整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银行开 户等工作。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程序 第九条 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过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项目执行等阶段。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报送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公司 各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立项;超出总经理权限的,根据《公司章程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部、财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 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第十二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一)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二)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公司结合被投资项目(企业)的情况认为已无继续投资的必要性的; (五)合同或协议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第十三条 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公司发展战略或经营方向发生调整的;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或没有市场前景的; (三)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四)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规定办理。处置对外投资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第十五条 批准处置对外 投资的程序与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同。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根据《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和所投资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委 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派出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和所 投资公司的章程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实现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公司委派出任投资单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人员应及 时向公司汇报投资情况。派出人员每年应向派出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接受公司的检查。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 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应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九条 对外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垂直管理,公司财务部根据分析和管理的需要,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 的财务报告,以便公司合并报表并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的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条 公司在每年度末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 第二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 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公司所有的投资资产,应由审计部或财务部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盘点,检查其是否为公司所拥有,并将盘点记录与 账面记录相互核对以确认账实的一致性。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ce553ad-901b-42f0-9f0b-e9d0c5220dfd.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广立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619.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268,380.3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2,823.0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2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与调整情况 (一)首发后原计划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 21,542.86 21,542.86 2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 27,506.37 27,506.37 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 34,508.09 34,508.0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95,557.31 95,557.31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投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年 8月 1日召开 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集成 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和“集成电路 EDA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0万元对其实施 追加投资。 前述调整完成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最终项目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超募资金 号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 追加投资 总额 集资金额 总额 集资金额 金额 1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 21,542.86 21,542.86 27,542.86 27,542.86 6,000.00 术升级开发项目 2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 27,506.37 27,506.37 27,506.37 27,506.37 - 圆级测试设备升级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集成电路 EDA产业 34,508.09 43,508.09 48,508.09 48,508.09 14,000.00 化基地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 合计 95,557.31 95,557.31 115,557.31 115,557.31 20,000.00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和“集成电路 EDA产业化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予以结项。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资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其他变动 募集资金节余金 金总额(A) 资金金额(B) (C) 额(D=A-B +C)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 27,542.86 27,375.81 1,187.32 1,354.37 级开发项目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 27,506.37 23,754.46 1,621.22 5,373.13 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 48,508.09 47,570.38 1,746.37 2,684.08 地项目 小计 103,557.31 98,700.65 4,554.91 9,411.57 注:1、其他变动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增加和汇款手续费减少。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3、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项目质量与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 、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了对各项费用的控制,合理配置资金,节省了部分成本。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共计 5,502.70万元。 公司于 2023年 2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9,411.57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 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与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保证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满足付款条件时,公 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上述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程序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对相关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与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补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进 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广立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619.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268,380.3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2,823.0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2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相关变更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如 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资金(万元) 金(万元) 1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 21,542.86 27,542.86 2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测试设备升 27,506.37 27,506.37 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 34,508.09 48,508.0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95,557.31 115,557.31 三、超募资金的前期使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来,超募资金历次审议及使用情况如下:(1)公司于 2022年 8月 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并于 2022年 9月 16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 2024月 4月 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 份。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4)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年 8月 1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和“集成电路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0万元对 其实施追加投资。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00,000.00 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 13,967.02 万元( 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已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 20,000.00万元。公司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8,331. 52万元(其中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上述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人民币 48,331.52万元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与发 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2,823.0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48,331.52万元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7.97%。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相关 监管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年 6月 15日起实施 ,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 2022年 8月,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关于超募资金 使用的新旧规则适用相关要求。 上述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超募资金专户,届时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公司关于本次事项的相关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的审议程序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09eae29-96e7-439b-a426-876ef8e8bb52.PDF ─────────┬──────────────────────────────────────────────── 2026-06-10 00:00│广立微(30109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立微”)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经审议生效后,前次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 度经审议生效后,前次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 。 4、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合法金融机构 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在经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将结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对现金管 理产品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董事会有权对额度内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 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带 来更多的投资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 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2810c65-1d7c-4ba0-ac96-cd5fe272591a.PDF ─────────┬──────────────────────────────────────────────── 2026-05-29 19:30│广立微(30109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218,519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200,281,08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218,519 股后的197,062,569股为基数实施。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为 200,281,0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 3,218,519股后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量为 197,062,569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9,412,513.8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 (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9,412,513.80元÷200,281,088股×10股=1.96785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即 0.1967859元/股=39,41 2,513.80元÷200,281,088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 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67859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总股本为 200,281,0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股份 3,218,519股后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97,062,569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 39,412,51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3日及 2026年 5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本次分配方案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未发生变化,为 197,062,569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 2025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3,218,519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 份 3,218,519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218,519.00股后的 197,062,569.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 月 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469 郑勇军 2 03*****897 史峥 3 08*****840 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 08*****882 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600 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8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 (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9,412,513.80元÷200,281,088股×10股=1.96785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39,412,513.80元(含税)÷200,281,088股=0.1967859元/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 后七位,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7859元/股。 2、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有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股票受让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价格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股东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广立微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史峥、郑勇军、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李妍君 咨询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电话:0571-8102126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3bc7c3c-d29e-4b9f-90fb-46066242dff3.PDF ─────────┬──────────────────────────────────────────────── 2026-05-22 20:40│广立微(30109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 广立微(30109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a9b627f-98f2-4732-93b8-854c60c8c387.PDF ─────────┬──────────────────────────────────────────────── 2026-05-18 18:18│广立微(3010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立微(3010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a91b2ea-d96b-4479-8fe2-2703af227ad4.PDF ─────────┬──────────────────────────────────────────────── 2026-05-18 18:18│广立微(3010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郑勇军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 18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 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8名,代表股份数73,526,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 569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 37.311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股份数69,796,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股的 35.418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1名,代表股份数 3,729,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股的 1.892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下同)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04 名,代表股份数 3,732,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股的 1.893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路悦律师、皮晴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10,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反对 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 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16,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86%;反对 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1% ;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3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10,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反对 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 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1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3%;反对 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1% ;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0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4%;反对 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07,5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82%;反对 1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31% ;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10,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反对 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 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1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3%;反对 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1% ;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3,0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56%;反对 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8%;弃 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13,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56%;反对 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58% ;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5,9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3%;反对 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7%;弃 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1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3%;反对 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7% ;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07,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弃 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13,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36%;反对 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 ;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07,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弃 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13,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36%;反对 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 ;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1%。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07,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弃 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13,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36%;反对 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 ;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路悦律师、皮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82de723-aeae-44c0-ab7c-769be938b468.PDF ─────────┬──────────────────────────────────────────────── 2026-05-11 16:41│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于 2022年 8月 5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 为广立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 —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 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 层及 28层 保荐代表人: 金玉龙、张文召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广立微 股票代码 30109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广立微 公司的外文名称 Semitronix 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无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10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5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10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53 公司网址 www.semitronix.com 电子信箱 ir@semitronix.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 广立微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广 立微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中 国证监会的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 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定期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发生 重要事项时,上市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上市公司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并配合保荐机构的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仍有部分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644632d-90c0-44ad-a47a-8fbbaeeb38e8.PDF ─────────┬──────────────────────────────────────────────── 2026-05-11 16:41│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c1ec4b18-d65e-45e1-81de-658c2918b829.PDF ─────────┬──────────────────────────────────────────────── 2026-04-30 17:54│广立微(30109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 LUMEIJUN(陆梅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LU MEIJUN(陆梅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高管任期至 2026 年 11 月 19日第二届董事会期满之日 止,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顾问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LU MEIJUN(陆梅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LU MEIJUN(陆梅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占比 0.9910%,无直接持股。本次离职后,LU MEIJUN(陆梅君)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LU MEIJUN(陆梅君)先生的相关工作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 度》的规定,进行了良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 LU MEIJUN(陆梅君)先生在公司担任副总经 理职务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0bcf25d-f41b-4702-b22f-43a88b564efd.PDF ─────────┬──────────────────────────────────────────────── 2026-04-26 15:56│广立微(3010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广立微(3010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e8a5770-b122-43d6-b795-db04242c4d35.PDF ─────────┬──────────────────────────────────────────────── 2026-04-26 15:56│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在杭州市滨江 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11楼北高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9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确认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郑勇军、 史峥、LU MEIJUN(陆梅君)、杨华中、朱茶芬、吴振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自然人唐昭杰先生、唐圣竹女士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 ,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00 万元,持股比例 40%;唐圣竹出资 300 万元,持股比例为30%;唐昭杰出资 300万 元,持股比例为 30%。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 ESG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ESG与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6f63d3f-8cef-4ce2-95f0-640cb655ceb0.PDF ─────────┬──────────────────────────────────────────────── 2026-04-23 11:59│广立微(301095):广立微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摘要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议案 6.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 行述职。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年 5月 14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 号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收),邮编:31005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妍君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邮箱:ir@semitronix.com 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0571-81021261 邮编:310053 (六)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e3f5676-85c5-4177-802d-9ebb254b38b4.PDF ─────────┬──────────────────────────────────────────────── 2026-04-23 00:33│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 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415db3d-6688-4527-b7d2-04150be862e4.PDF ─────────┬──────────────────────────────────────────────── 2026-04-22 20:59│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07b6095-53aa-47b5-9e9c-3e6c5ee5fe4b.PDF ─────────┬──────────────────────────────────────────────── 2026-04-22 20:57│广立微(301095):广立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 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4c63f4a-06c3-4ed2-9078-cfba4da88198.PDF ─────────┬──────────────────────────────────────────────── 2026-04-22 20:57│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10041bb-640c-43d6-9f43-a666b5d9eb9d.PDF ─────────┬──────────────────────────────────────────────── 2026-04-22 20:57│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1914188-7adf-4818-b627-273bb9c1e5f9.PDF ─────────┬──────────────────────────────────────────────── 2026-04-22 20:56│广立微(301095):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广立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2、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329c0ee-5481-4dc1-9f3c-5a135a808873.PDF ─────────┬──────────────────────────────────────────────── 2026-04-22 20:55│广立微(30109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广立微(30109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f7468b1-a044-4694-88c7-fe5914a7c9d7.PDF ─────────┬──────────────────────────────────────────────── 2026-04-22 20:39│广立微(301095):广立微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摘要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议案 6.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 行述职。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年 5月 14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 号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收),邮编:31005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妍君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邮箱:ir@semitronix.com 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0571-81021261 邮编:310053 (六)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633143c-94ed-4738-a0af-ad71cee82fac.PDF ─────────┬──────────────────────────────────────────────── 2026-04-22 20:39│广立微(3010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茶芬) ─────────┴──────────────────────────────────────────────── 广立微(3010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茶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9b377da-91d4-484c-9a39-18a118c1f27a.PDF ─────────┬──────────────────────────────────────────────── 2026-04-22 20:39│广立微(3010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军-已离任) ─────────┴──────────────────────────────────────────────── 广立微(3010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军-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a6a23fc-ffe6-4f23-a5f8-8519bfac655f.PDF ─────────┬──────────────────────────────────────────────── 2026-04-22 20:39│广立微(3010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华中) ─────────┴──────────────────────────────────────────────── 广立微(3010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华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a40d5bd-06a9-4b3d-8b1e-f19c07c0dad1.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立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 本为 200,281,0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 3,218,519 股后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97,062,569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9,412,513.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按合并报表口径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868.80 万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5,385.99万元。以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该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 538 .60万元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5,890.7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414.98万元,按照合并报表 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414.98万元。 3.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业绩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 司拟定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为 200,281,0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 3,2 18,519股后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97,062,569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 利39,412,51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2025年度,公 司 预 计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39,412,513.80元(含税),全部为年度分红,占公司 2025年度实现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 44.44%。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9,412,513.80 49,265,642.25 87,999,890.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8,687,964.49 80,268,462.17 128,803,163.1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02,772,246.16 276,564,755.33 207,178,497.22 营业收入(元) 734,977,273.05 546,866,760.79 477,615,800.0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58,907,063.6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4,149,753.7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6,678,046.1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9,253,196.61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6,678,046.1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86,515,498.7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4.70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76,678,046.1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公司 2024年末、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7,675.34万元、20,664.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5%、5.55%。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d438831-3816-4071-97f8-f2f796df3f71.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6年度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 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核的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 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月 6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 海证券、天健 日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在 5%的范围内 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与华仪电气承担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 连带责任,天健 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 已按期履行判 连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金东伟 周建 陈志维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 2009年 2020年 2005年 师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 2009年 2020年 2003年 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 2009年 2020年 2005年 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 2024年 2024年 2025年 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司年报包括天元宠物、 公司年报天元宠物 司包括雅艺金属、彩蝶 情况 兴瑞科技、天益医疗等 实业、水晶光电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 署相关协议。 三、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 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天健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 025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结合对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考 量,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a46aedf-1df2-46c7-9e88-aa22d8737e40.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 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619.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8,380.3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 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 392号)。 (二)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217,709.64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 10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金额 13,967.02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64,377.98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如下: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0,000.00 减:承销保荐费用 19,1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2,061.32 减: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458.34 募集资金净额 268,380.34 减:补充流动性资金 12,000.0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 100,000.00 减: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5,044.37 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86,698.26 减:股份回购 13,967.02 减:手续费 0.39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13,707.68 余额 64,377.98 注:合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8 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由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2023年 2月 17日,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1202026229900178565 28,862,013.50 州高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19000101040038396 73,373,623.32 州西湖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19010301040023277 480,549,296.61 州半山支行 杭州银行城西支行 3301040160021107647 60,994,775.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 121946108410505 94.03 广立微(上海)技 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 术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 731909991610107 0.00 长沙广立微电 新支行 子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71010122002585444 0.00 杭州广立测试 行 设备有限公司 合计 643,779,802.64 三、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年 8月 1日召开 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集成 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和“集成电路 EDA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对其实施 追加投资。调整后,“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投资总额由 21,542.86万元调整为 27,542.86 万元;“集成电路 EDA 产 业化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由34,508.09万元调整为 48,508.09万元。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8590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广立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 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立微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广立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查阅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广立微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 表本核查报告。 本保荐机构在核查后认为:广立微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68a278d-ea1f-4fae-a67f-2e6c4ff81d53.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ff3ce3a-4241-4e2a-b61a-bf6b46975b71.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立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 2025 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2,092.9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减值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2,075.80 其中:坏账损失 -2,075.80 2、资产减值损失 -17.1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34.70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7.53 注:1.上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损失以负数列示。 2.上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依据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票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票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关联方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保证金组合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 合并范围内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合 关联方 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应收员工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安居借款组合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长期应收款——应收押金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保证金组合 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6个月以内(含,下同) 1 1 6个月-1年 5 5 账 龄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30 3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092.97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3.8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计提后能够公允、 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e4e2c24-6407-4633-95c1-65183cc33d90.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应 义务。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岗位职责及相关考核制度,对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 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情况详见《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 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2026年度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确定。绩效 薪酬的确定与支付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 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2)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 14.74万元/年(税前)。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确定。绩效薪酬的确定与 支付以年度绩效评价为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 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不重复领取报酬。 2、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026288d-63db-4319-8dc0-fce2ec9c8fe6.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月 6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东海证券、 日 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5%的范围内与华 天健 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 仪电气承担连带责 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任,天健已按期履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行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 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 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天健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4年度 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结合对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考量,董事 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 7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2月 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 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38e669f-1b2d-44f0-b675-81c55ccdfe92.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朱茶芬女士、杨 华中先生、吴振华先生及 2025 年度在任的原独立董事刘军先生(已于 2026 年 3 月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性相关承诺与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4f68c0c-fe2d-4287-9265-4e818c01570d.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 3月 6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东海证券、 日 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5%的范围内与华 天健 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 仪电气承担连带责 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任,天健已按期履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行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 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天健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4年度 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结合对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考量,董事 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dc840b9-19c2-4019-88bb-3916382a3957.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现对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5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619.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8,380.3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 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 392号)。 (二)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217,709.64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 10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金额 13,967.02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64,377.98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0,000.00 减:承销保荐费用 19,1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2,061.32 减: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458.34 募集资金净额 268,380.34 减:补充流动性资金 12,000.00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 100,000.00 减: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5,044.37 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86,698.26 减:股份回购 13,967.02 减:手续费 0.39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13,707.68 余额 64,377.98 注:合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8 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由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2023年 2月 17日,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26229900178565 28,862,013.50 杭州高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00101040038396 73,373,623.32 杭州西湖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10301040023277 480,549,296.61 杭州半山支行 杭州银行城西支行 3301040160021107647 60,994,775.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121946108410505 94.03 广立微(上海)技 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 术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731909991610107 0.00 长沙广立微电 高新支行 子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71010122002585444 0.00 杭州广立测试 分行 设备有限公司 合计 643,779,802.64 - 三、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5年 8月 1日召开 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集成 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和“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0万元对其实施 追加投资。调整后,“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级开发项目”投资总额由 21,542.86 万元调整为 27,542.86 万元;“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由 34,508.09万元调整为 48,508.09万元。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8590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广立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 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立微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广立 微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c25cd12-ccea-428d-87cb-22f99c8564b2.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或“公司”)为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 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公司 于 2024年 3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如下: 一、专注主营业务,矢志成为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 EDA软件与晶圆级电性测试设备供应商 公司是领先的 EDA软件、PDA软件与晶圆级电性测试设备供应商,聚焦芯片成品率提升与电性测试快速监控业务,同时布局光子 芯片设计技术,是国内外多家大型集成电路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公司提供 EDA软件、PDA软件、电路IP、WAT 测试设备及成品率提 升全流程解决方案,贯穿集成电路设计至量产全周期,助力提升芯片性能、成品率与稳定性,成功案例覆盖多个集成电路先进工艺节 点。 2025 年公司着眼于中长期市场布局,抓住国内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化提升的核心需求,在夯实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加大研发投入 ,多项产品技术达国内外领先水平,同时不断丰富产品矩阵,延伸开发新技术,构建多条成长曲线,为后续的长足发展积蓄势能。20 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497.73万元,同比增长34.40%;其中软件开发及授权收入 27,810.22万元,同比增长 75.13%,软件业务占 比提升近 8.80%;测试设备实现销售 109 台,同比增长 21.11%,年内生产 136 台,同比增长 27.10%。 二、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不断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根本,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障公司产品和技术先进性的优势。公司在十数年的集成电路成品率 提升技术迭代演进的过程中,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与此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软硬件相结合的成品率提升产品生态,使公司产品 线研发与业务范围拓展在横向和纵向均具有更强的韧性和扩展性。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实现在成品率提升领域的全流程覆盖,包括用于芯片良率提升、可制造性设计(DFM)、可测试性 设计(DFT)的 EDA 软件以及用于测试数据采集的晶圆级电性测试设备、半导体大数据分析与管理系统,是市场上极少数规模化采用 软硬件协同方案提供成品率服务的 EDA公司。公司近两年拓展开发了可制造性 EDA工具及可测试性 DFT设计软件,进一步完善了集成 电路成品率提升全流程方案的完整性,铸就了更为牢固的竞争壁垒并提升企业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自主创新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 274项,其中发明专利 179 项(包含国际专利 16项),取得软件著作权 215件。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也建立了一支构成合理、技术全面、研发能力过硬的技 术团队。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826名员工,其中包括 672 名研发和技术人员,合计占员工总数比例为 81.36%。公 司研发和技术人员大多来自国内一流高校,其中拥有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 437名,占研发和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为 65.03%。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半导体领域耕耘数十年,对行业未来的技术趋势及下游客户的需求有着前瞻性的理解和创新能力。 为确保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公司保持了持续高比例的研发投入。本期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额为 30,277.22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 41.19%,同比增长幅度为 9.48%。 三、高度重视股东利益,强化投资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上市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将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载入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分红的原则、形式、条件、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等,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通过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回报股东打下基础,切实推进实施现金分红,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 的发展成果。自 2022 年 8月上市以来,公司已完成三次现金分红总额近 21,726.55万元。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39,412,51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内部 控制机制,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促进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治理架构稳健运行,保证内部控制的规范、有效运行,并通过建立良 好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沟通。 公司始终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拓展资本市场沟通的广度与深度,以线上/线下调研、业绩说明会、互动易、股东会等 多种形式与各类投资者保持沟通,让投资者充分认知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公司业务等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丰富投资者参与公 司的治理机会和渠道,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发展。 五、坚持公司价值为核心,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5 年,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持续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同 时畅通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渠道,不断拓展投资者沟通的广度与深度,完善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使投资者更 直观、全面地了解公司核心价值,增强对公司的信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c7e5a89-0538-4b24-9af0-53e31fd3b17c.PDF ─────────┬──────────────────────────────────────────────── 2026-04-22 20:37│广立微(30109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 公司拟于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5:00-17:00召开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5:00-17:00 形式:网络远程直播 网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或者直接进入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 (https://ir.p5w.net/c/301095.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勇军先生;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陆春龙先生;独立董事朱茶芬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进 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登陆全景网(www.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本公司将通 过全景网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年4月 28日(星期二)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semitronix.com,或扫 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妍君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邮箱:ir@semitronix.com 电话:0571-8102126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3270a07-abea-4f5c-9cf4-be859b8ffce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广立微: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2718.PDF ─────────┬──────────────────────────────────────────────── 2026-04-23│广立微: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3967.PDF ─────────┬──────────────────────────────────────────────── 2025-10-30│广立微: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4086.PDF ─────────┬──────────────────────────────────────────────── 2025-08-18│广立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8/1224499795.PDF ─────────┬──────────────────────────────────────────────── 2025-04-26│广立微: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8249.PDF ─────────┬──────────────────────────────────────────────── 2025-04-21│广立微: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1350.PDF ─────────┬──────────────────────────────────────────────── 2024-10-24│广立微: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8076.PDF ─────────┬──────────────────────────────────────────────── 2024-08-23│广立微: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2674.PDF ─────────┬──────────────────────────────────────────────── 2024-04-19│广立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7276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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