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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95(广立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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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95 广立微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1 19:12 │广立微(301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 │2025-04-01 19:12 │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01 19:12 │广立微(301095):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 │2025-03-25 19:30 │广立微(30109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 ├─────────┼──────────────────────────────────────────────┤ │2025-03-06 18:32 │广立微(301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2-26 16:58 │广立微(301095):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2025-02-26 16:58 │广立微(30109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 │性公告 │ ├─────────┼──────────────────────────────────────────────┤ │2025-02-10 17:56 │广立微(301095):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 │2025-02-05 17:16 │广立微(301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4 16:56 │广立微(30109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 2025-04-01 19:12│广立微(301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1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2025年4月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28)。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80.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79.5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4、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18,519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1.61%,最高成交价为5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9,645,445.93元(不 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 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并提升团队凝聚力,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 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18,519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1.61%。若本次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92,662,132 46.27% 95,880,651 47.8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7,618,956 53.73% 104,400,437 52.13% 总股本 200,281,088 100.00% 200,281,088 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三年内成功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 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 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09cf447a-6e98-4f61-a3b3-414821523513.PDF ─────────┬──────────────────────────────────────────────── 2025-04-01 19:12│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在杭州市余杭区五常 街道联创街188号A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史峥、LU MEIJUN(陆梅君)、杨慎知、杨华中、刘军、朱茶芬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加快EDA工具的研发进展,建立更为灵活的运营机制和引进更多资深技术人员,公司拟设立控股子公司从事EDA工具的研发工 作,并同步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形成公司与员工共担风险、共享成果、共同成长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公司拟合计控 制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进一步理顺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运营管理,激发核心 团队产品创新和市场开拓动力,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与达成,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投资事项相关事宜。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运营架构,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原“证券法务部”分立变更为“证券投资部”和“法务 合规部”,原“设计部”更名为“研发一部”,原“软件研发二部”更名为“研发二部”,原“软件研发一部”撤销。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5c8093b5-f1b3-458f-bfa1-0c74c42d0215.PDF ─────────┬──────────────────────────────────────────────── 2025-04-01 19:12│广立微(301095):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实现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积极应对公司新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和管 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513ce866-6735-4be7-a48e-a970ac16c7f0.PDF ─────────┬──────────────────────────────────────────────── 2025-03-25 19:30│广立微(30109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岳 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合工软”)、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桥矽实业”)计划在自 2024 年 12 月 3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 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57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67%。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矽实业出具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告知函》, 获悉武岳峰亦合、建合工软和桥矽实业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格区间 (元/股) (股) (%) 北京武岳峰 集中竞价 2024.12.26- 按市场 56.79 723,700 0.3672 亦合高科技 交易 2025.3.24 价格确 产业投资合 定 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建合工 集中竞价 2024.12.25- 57.50 632,100 0.3208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格区间 (元/股) (股) (%) 业软件合伙 交易 2025.3.21 企业(有限 合伙) 常州武岳峰 集中竞价 2024.12.26- 57.08 214,200 0.1087 桥矽实业投 交易 2025.3.21 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合计 57.11 1,570,000 0.7967 注:上表计算减持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218,519 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北京武岳峰 合计持有股份 10,554,054 5.3557 9,830,354 4.9884 亦合高科技 产业投资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554,054 5.3557 9,830,354 4.9884 伙企业(有 股份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上海建合工 合计持有股份 3,898,496 1.9783 3,266,396 1.6575 业软件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件 3,898,496 1.9783 3,266,396 1.6575 企业(有限 股份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常州武岳峰 合计持有股份 1,320,921 0.6703 1,106,721 0.5616 桥矽实业投 资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20,921 0.6703 1,106,721 0.5616 (有限合 股份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5,773,471 8.0043 14,203,471 7.2076 其中:无限售条件 15,773,471 8.0043 14,203,471 7.2076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本公司总股本为 200,281,08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218,519 股,计算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 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成。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bfb8ba24-0ac7-421d-9b94-236421d9f2db.PDF ─────────┬──────────────────────────────────────────────── 2025-03-06 18:32│广立微(301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鉴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 80.00 元/股调整为 79.5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18,519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1.61%,最高成交价为 50.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92 元/股,成交总金额 139,645,445.93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88eefdf5-b4ce-4e58-b523-2ad7fca914f0.PDF ─────────┬──────────────────────────────────────────────── 2025-02-26 16:58│广立微(301095):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股份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限售背景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 属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根据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3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完成后即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禁售 3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禁售期即将届满,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80 人,解除限售股票数 量为 28.1088 万股,该部分股票将于 2025 年 3 月 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 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对《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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