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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95(广立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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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95 广立微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1 16:41 │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5-11 16:41 │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30 17:54 │广立微(30109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 ├─────────┼──────────────────────────────────────────────┤ │2026-04-26 15:56 │广立微(3010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6 15:56 │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1:59 │广立微(301095):广立微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00:33 │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 ├─────────┼──────────────────────────────────────────────┤ │2026-04-22 20:59 │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2026-04-22 20:57 │广立微(301095):广立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 │2026-04-22 20:57 │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 ─────────┬──────────────────────────────────────────────── 2026-05-11 16:41│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于 2022年 8月 5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 为广立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 —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 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 层及 28层 保荐代表人: 金玉龙、张文召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广立微 股票代码 30109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广立微 公司的外文名称 Semitronix 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无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10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5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10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53 公司网址 www.semitronix.com 电子信箱 ir@semitronix.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 广立微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广 立微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中 国证监会的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 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定期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发生 重要事项时,上市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上市公司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并配合保荐机构的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仍有部分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644632d-90c0-44ad-a47a-8fbbaeeb38e8.PDF ─────────┬──────────────────────────────────────────────── 2026-05-11 16:41│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广立微(301095):中金公司关于广立微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c1ec4b18-d65e-45e1-81de-658c2918b829.PDF ─────────┬──────────────────────────────────────────────── 2026-04-30 17:54│广立微(30109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 LUMEIJUN(陆梅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LU MEIJUN(陆梅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高管任期至 2026 年 11 月 19日第二届董事会期满之日 止,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顾问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LU MEIJUN(陆梅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LU MEIJUN(陆梅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占比 0.9910%,无直接持股。本次离职后,LU MEIJUN(陆梅君)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LU MEIJUN(陆梅君)先生的相关工作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 度》的规定,进行了良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 LU MEIJUN(陆梅君)先生在公司担任副总经 理职务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0bcf25d-f41b-4702-b22f-43a88b564efd.PDF ─────────┬──────────────────────────────────────────────── 2026-04-26 15:56│广立微(3010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广立微(3010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e8a5770-b122-43d6-b795-db04242c4d35.PDF ─────────┬──────────────────────────────────────────────── 2026-04-26 15:56│广立微(3010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在杭州市滨江 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11楼北高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9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确认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郑勇军、 史峥、LU MEIJUN(陆梅君)、杨华中、朱茶芬、吴振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自然人唐昭杰先生、唐圣竹女士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 ,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00 万元,持股比例 40%;唐圣竹出资 300 万元,持股比例为30%;唐昭杰出资 300万 元,持股比例为 30%。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 ESG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ESG与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6f63d3f-8cef-4ce2-95f0-640cb655ceb0.PDF ─────────┬──────────────────────────────────────────────── 2026-04-23 11:59│广立微(301095):广立微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摘要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议案 6.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 行述职。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年 5月 14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 号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收),邮编:31005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妍君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号 邮箱:ir@semitronix.com 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0571-81021261 邮编:310053 (六)其他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e3f5676-85c5-4177-802d-9ebb254b38b4.PDF ─────────┬──────────────────────────────────────────────── 2026-04-23 00:33│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 广立微(301095):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415db3d-6688-4527-b7d2-04150be862e4.PDF ─────────┬──────────────────────────────────────────────── 2026-04-22 20:59│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07b6095-53aa-47b5-9e9c-3e6c5ee5fe4b.PDF ─────────┬──────────────────────────────────────────────── 2026-04-22 20:57│广立微(301095):广立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 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4c63f4a-06c3-4ed2-9078-cfba4da88198.PDF ─────────┬──────────────────────────────────────────────── 2026-04-22 20:57│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广立微(301095):广立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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