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98 金埔园林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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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8:44 │金埔园林(301098):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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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8:44 │金埔园林(301098):关于金埔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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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8:44 │金埔园林(301098):关于金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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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 │金埔园林(3010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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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 │金埔园林(301098):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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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 │金埔园林(301098):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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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 │金埔园林(301098):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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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 │金埔园林(301098):金埔园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4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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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5:42 │金埔园林(301098):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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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50 │金埔园林(30109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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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8:44│金埔园林(301098):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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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301098):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69c4a2fa-37c8-45a6-a853-e4748971ab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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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8:44│金埔园林(301098):关于金埔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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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2.债券代码:123198;
3.转股期限:2023年 12月 14日至 2029年 6月 7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8月 22日至 2025年 8月 28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 8月 29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742 号)同意,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月 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00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募集资金 52,000.00万元,债券简称“金埔转债”,债券代码“123198”。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14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 6月 7日)止。目前,“金
埔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内。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了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金埔转债”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
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金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埔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 2025
年 8月 22日(星期五)至 2025年 8月 28日(星期四)止。自 2025年 8月 29日(星期五)起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埔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65e6eb61-5a51-4c18-9c89-356fb66acd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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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8:44│金埔园林(301098):关于金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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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2.债券代码:123198
3.回售价格:100.247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2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3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4日
8.回售申报期内可转债暂停转股
9.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0.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47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金埔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金埔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并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金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金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触发回售的原因
2025年 8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了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募
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
构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 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二)附加回售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
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综上,“金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其中,i=1.20%(“金埔转债”第三个计息年度,即 2025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6月 7日的票面利率);t=75天(2025年 6月 8
日至 2025年 8月 22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5年 8月 22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1.20%*75/365=0.247元/张(含税)。综上,“金埔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47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金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198元/张;对于持有“金埔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247元/张;对于持有“金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
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47元/张,自行缴纳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金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金埔转债”。“金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
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
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
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5年 8月 22日至 2025年 8月 28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
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的,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金埔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5年 9月2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
025年 9月 3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5年 9月4日。回售期满后,本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金埔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金埔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
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金埔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金埔转债”正常交易。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关于实施“金埔转债”回售的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48c6d165-f009-43da-b320-37d7d2cc9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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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金埔园林(3010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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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3010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3538c98e-aa6e-4256-93fe-3923a5344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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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金埔园林(301098):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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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宜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3人,代表股份 49,582,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44,867,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人,代表股份 4,714,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人,代表股份 6,712,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997,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人,代表股份 4,714,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3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69,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61%;反对1,0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035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9,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028%;反对1,0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76%;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9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
3.《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6a94748c-73c2-445a-9c41-b542e1597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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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金埔园林(301098):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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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301098):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564b4449-836f-4680-b4d8-58ae2c9206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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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金埔园林(301098):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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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金埔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宜森先生
6.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9日16:00
7.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14日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5,940张,占债券登记日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总数
(3,259,012张)的0.1823%。其中,现场方式出席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5,840张,占本次未偿还债
券总数的0.1792%;通过通讯方式出席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数100张,占本次未偿还债券总数的0.0
03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4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 594,000元,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本次未偿
还债券面值总额 100%;反对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 0元,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
券面值总额 0%;弃权 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 0元,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
3.《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金埔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38e1fe58-c0a0-4fe9-9eb4-b6693f9d8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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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8:46│金埔园林(301098):金埔园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4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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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301098):金埔园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4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ff089dd4-54bc-45b0-a8b5-138d0887a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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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5:42│金埔园林(301098):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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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埔园林”)于近日通过向银行查询获悉公司一募集资金专户及全资子公司金埔
(南京)景观文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观文创”)银行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专户及部分账户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结算金额差异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公司一募集资金专户及子公司景观文创一银行账户被
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均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解冻金额(元)
金埔园林 中信银行南京建 81105010136022***** 募集资金专户 1,381,619.72
邺支行
景观文创 中国农业银行南 101310010400***** 基本户 465,941.49
京东麒路支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公司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期间,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并未受到重大影响。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跟进事件发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处理相关案件纠纷,积极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334a28d6-90f4-48f1-8b53-93671e671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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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50│金埔园林(30109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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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埔园林”、“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
信及贷款时,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48,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
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5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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