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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99(雅创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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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99 雅创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17:12 │雅创电子(30109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8 17:04 │雅创电子(30109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08 17:04 │雅创电子(30109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9 20:31 │雅创电子(301099):国信证券关于雅创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29 20:31 │雅创电子(301099):国信证券关于雅创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9 20:31 │雅创电子(301099):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 ├─────────┼──────────────────────────────────────────────┤ │2026-04-21 20:31 │雅创电子(30109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1 18:40 │雅创电子(301099):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1 18:32 │雅创电子(30109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1 18:32 │雅创电子(30109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 ─────────┬──────────────────────────────────────────────── 2026-05-15 17:12│雅创电子(30109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6月 27日召开了 20 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 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 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其他 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2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 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亿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同时,结合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为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 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提供人民币 5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 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亿元。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结合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为 7 0%及以上的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增加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担保对 象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 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下属公司其他股东将不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 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起 12个月止。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对上海谭慕的担保事项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债权人”)签订了《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由 公司为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上海谭慕”)与上海银行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所有债务提 供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 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定及债权人相关业务要求,保证人现同意按照以下约定的本合同条款,为债务人在本合同约定 的主合同项下所欠债权人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协议如下: 保证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债务人: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主债权:主债权是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的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 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和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仟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谭慕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鉴于上海谭慕 2024 年度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公司将上海谭慕认定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 担保对象。前述对上海谭慕提供担保后,在银行授信业务下,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余额为 19,775.40 万 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30,224.6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34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开展采购业 务预计提供 9亿元人民币),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提供担保总余额人民币 97,276.88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 71.9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00% 。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1ec87f4-d951-40f5-93a9-00750624a13b.PDF ─────────┬──────────────────────────────────────────────── 2026-05-08 17:04│雅创电子(30109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 在中证网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中证路演中心(https://w ww.cs.com.cn/roadshow/)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力书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樊晓磊先生、独立董事常启军先生以及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郑文英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3日(星期三)17:00 前访问 https://rs.cs.com.cn/dist/#/ask?id=10d583d1794134034f78 2626ab70bd38,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d342d8f-ea8b-41b1-9352-e4fb6865e241.PDF ─────────┬──────────────────────────────────────────────── 2026-05-08 17:04│雅创电子(30109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6月 27日召开了 20 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 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 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其他 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2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 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亿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同时,结合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为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 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提供人民币 5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 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亿元。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结合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为 7 0%及以上的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增加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担保对 象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 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下属公司其他股东将不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 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起 12个月止。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对上海威雅利的担保事项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甲方”)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公司为威 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上海威雅利”)与平安银行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为了保证平安银行与上海威雅利合同的履行,确保债务人与甲方间一系列债务的按时足额清偿,公司愿作为保证人向甲方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同意签订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债权人(甲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乙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 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上海威雅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雅利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鉴于威雅利集团 2024 年度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公司将威雅利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认定为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 前述对上海威雅利提供担保后,在银行授信业务下,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余额为 77,501.48万元,可 用担保额度为 122,498.52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34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开展采购业 务预计提供 9亿元人民币),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提供担保总余额人民币 96,276.88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 71.2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00% 。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ccb1223-b62b-4b0d-a000-d430aa737b2e.PDF ─────────┬──────────────────────────────────────────────── 2026-04-29 20:31│雅创电子(301099):国信证券关于雅创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雅创电子(301099):国信证券关于雅创电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efc98a-b073-4e66-b173-d2ee79ab2e17.PDF ─────────┬──────────────────────────────────────────────── 2026-04-29 20:31│雅创电子(301099):国信证券关于雅创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雅创电子”、“发 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负责雅创电子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 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目前,雅创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郑文英、孙婕 联系电话 021-60933128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雅创电子 证券代码 301099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 2-3楼及 402-405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62 号 法定代表人 谢力书 实际控制人 谢力书、黄绍莉 联系人 樊晓磊 联系电话 021-51866509 传真号码 021-60833568 电子信箱 security@yctexin.com 网址 www.yctexin.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11 月 10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作为雅创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雅创电子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 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 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 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督导公司有 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及相关核查 意见等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谭慕”)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 目之“雅创汽车电子总部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1、2024 年 1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重新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重新确认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2024 年 2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 24]67号)《关于对谢力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68号)《关于对樊晓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 证监决[2024]6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24 号)。 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2、2024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调整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由于公司在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能获得威雅利同期经营数据,因此未在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以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确认对威雅利的投资损益情况,以致相关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 年 8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谢力书、樊晓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沪证监决[2024]31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谢力书、樊晓磊的监管函》(创 业板监管函〔2024〕第 124号)。 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联营公司的管理与沟通,准确及时披露联营公司的相关财务信息,不断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雅创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人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并保 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 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雅创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应 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雅创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尽职推荐阶段、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尽职开展 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核 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人对发行人的定期公告及临时公告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 了检查。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公司、谢 力书、樊晓磊出具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监管函。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规范和整改。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因重新确认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事项,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已对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所述事项进行了整改。除此之外,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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