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0 风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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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2 │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现金收购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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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2 │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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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2 │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及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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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1 │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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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0 │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大股东购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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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9 │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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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9:07 │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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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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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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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风光股份(3011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
│ │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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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现金收购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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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现金收购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6be1b4d1-498a-4023-bd62-ad8eb80a3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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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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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的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人增加到 9 人。公司拟增选 2 名非独立董事与原董事
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增选非独立董事 2 名。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王文忠先生、江洋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
事任职资格。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7480b54e-5007-44ce-8f92-c9464f4e4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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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及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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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6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注
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如下条款作出修改:
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 第十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20,122.7万元,股
总数为20,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份总数为20,122.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3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
数的三分之二时;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
分之一时; 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
东请求时; 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
之日计算。 之日计算。
4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由股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非职
东会选举产生。 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5 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经理主持召开高级管理
人员办公会,该会议通过多数票表决的方式,
对成交金额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交易做出决议,在此限额
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表决。
6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总
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 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
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 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
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 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真实性。 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更换江洋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c7bd9428-b610-49e3-974b-b31476b30e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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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1│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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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王磊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详见公告。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更换江洋先生为公司法定
代表人。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的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
由 7 人增加到 9 人。公司拟增选 2 名非独立董事与原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选举议案如下:
《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文忠先生的议案》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江洋先生的议案》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股东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
拟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股东会。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风光股份的母公司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王志先
生持有的风光同创(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 50 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关联法人风光实业对上海子公
司共同投资,公司依然持有上海公司 51%股权。本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
1、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为关联交易,王磊、王志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公司拟收购安徽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90%股份,收购价
格 8100 万元。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公布于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e697379c-f189-4ff6-a6e8-05ec5e57ca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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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1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大股东购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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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母公司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实业”)拟收购王
志持有的风光同创(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 50 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关
联法人风光实业形成对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的被动关联交易,公司依然持有上海公司 51%股权。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关联关系认定
王志为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王志为关联自然人。
风光实业为上市公司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该企业为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海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王志持有 10%股份,实缴资本 50万元人民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风光实业以 50万元人
民币平价收购王志持有的全部上海公司股份。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决策效率,整合各方资源,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风光实业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 0元。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
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相关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
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a376b64b-b1ca-4c61-8f42-46eca880ea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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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9│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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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月 04日 10: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04 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 月 04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 累积投票提案 √
文忠先生的议案
3.02 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江 累积投票提案 √
洋先生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江家房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15
005(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0417-3908517。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31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人:刘学霖
联系电话:0417-3908858
传真:0417-3908517
电子邮箱:fgxc@fg.ln-fengguang.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79919c14-324b-4424-8b86-2389f1f69d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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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9:07│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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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57a60f8-524f-4fdd-860a-d32d08dc6c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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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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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6d57cac-0cf9-4f8f-bb40-0e945fee7c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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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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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组建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王磊先生(董事长)、李大双先生、王志先生。
2、独立董事:隋欣女士、孙文刚先生、林慧婷女士。
3、职工代表董事:蒋越同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各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有利于提升决策效率与经营执行力,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确保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独立。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审计委员会:孙文刚先生(召集人)、隋欣女士、林慧婷女士。
2、战略委员会:王磊先生(召集人)、李大双先生、王志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隋欣女士(召集人)、林慧婷女士、王磊先生。
4、提名委员会:林慧婷女士(召集人)、孙文刚先生、王磊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王磊先生;
2、副总经理:李大双先生、王志先生;
3、董事会秘书:李大双先生;
4、财务总监:刘淼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董事会秘书李大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
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刘学霖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刘学霖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路南镇江家房
联系电话:0417-3908858
传真:0417-3908517
电子邮箱:fgxc@fg.ln-fengguang.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d502bb3-ffa5-4614-bce1-250724ec1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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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风光股份(3011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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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
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d2c45df-5091-4bc1-a994-44f867b72f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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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风光股份(301100):2026-018风光股份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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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15.9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
见书》,公司独立董事隋欣女士就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截至2025 年 1 月 17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营口
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
-007)。
4、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4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分数小于 60 分,3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大于等于 70 分且小于 80 分,63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分数大于等于 60 分且小于 70 分,公司董事会决定以上人员对应第一归属期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5.9 万股不
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
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7c7099d-e2ef-423d-8651-af805d054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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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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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成员 3名,实到成员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隋欣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260599b-2cc3-4f1b-8f4d-0a2b37ad7a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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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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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高管人员。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王磊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孙文刚先生、隋欣女士、林慧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王磊先生、李大双先生、王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隋欣女士、林慧婷女士、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林慧婷女士、孙文刚先生、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管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大双先生、王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大
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学霖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共
计 6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2.7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1、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李大双、王志、蒋越同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5.9万股不予归属并作废。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李大双、王志、蒋越同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公布于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25e52ee-0085-4b19-96c6-679cee5e23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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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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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44,201,6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43,66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3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533,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人,代表股份 21,199,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66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533,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1%;反对 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
决情况:
同意 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48%;反对 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 2025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1%;反对 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48%;反对 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1%;反对 348,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
决情况:
同意 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48%;反对 348,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1%;反对 348,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48%;反对 348,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9%;反对 349,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29%;反对 349,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1%;反对 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
决情况:
同意 20,8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48%;反对 34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关于提名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43,685,818股
7.02.候选人:关于提名李大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43,685,817股
7.03.候选人:关于提名王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43,685,82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关于提名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683,818股
7.02.候选人:关于提名李大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0,683,817股
7.03.候选人:关于提名王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683,820股
提案 8.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关于提名隋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43,685,810股
8.02.候选人:关于提名孙文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43,685,811股
8.03.候选人:关于提名林慧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143,685,81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关于提名隋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683,810股
8.02.候选人:关于提名孙文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0,683,811股
8.03.候选人:关于提名林慧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0,683,81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
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b8ba60c-3115-4071-83a9-671b569dd0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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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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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06b1867-b26c-4cfe-abba-6117c1ba5d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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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5:4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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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伙)为公司出具 2025年审计报告的议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关于提名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2 关于提名李大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3 关于提名王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 关于提名隋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的议案
8.02 关于提名孙文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3 关于提名林慧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江家房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15
005(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0417-3908517。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人:刘学霖
联系电话:0417-3908858
传真:0417-3908517
电子邮箱:fgxc@fg.ln-fengguang.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054566a-f980-490b-ac87-560a24ecc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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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1:39│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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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
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6日 15:00-16:00 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
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嘉宾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磊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大双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刘
淼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嘉宾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到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公司就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业绩说明会开始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互动易”平台提出关注的问题,公司将
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579792-debc-44ae-b331-8a3a22a38b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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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_20260423_10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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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审议程序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62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因 2025 年净利润为负,不提取盈余公积金,至 2025 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
配利润为 23018 万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
,经董事会研究,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5,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8,617,664.72 -62,354,437.80 15,031,308.7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2,906,145.05 32,566,155.42 31,018,458.74
营业收入(元) 1,140,659,169.02 1,003,563,438.58 752,785,178.0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0,178,146.8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9,814,648.2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0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1,980,264.5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00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6,490,759.2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8%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无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盈利水平,合理确定利润分配政策。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
数。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 2
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
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严格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4d4518-6ff2-4e05-8ca4-5188f08fe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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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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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85a34ec-dd7e-4c6b-98fd-ec20c53f2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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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风光股份(301100):关于风光股份2025年内控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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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和事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
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
、内部监督等。
(四)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人力管理风险、安全环保风险、对外担保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风险和重大
决策法律风险。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1%≤错报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额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所有者权益的 1%≤错报额
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1%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0.5%≤错报额<利润总额的 1%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额<资产总额的 1%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所有者权益的 0.5%≤错报额<所有者权益的 1%
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额<利润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额<资产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额<所有者权益的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及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
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收入受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
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
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
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ed5dbac-33e6-44ad-9a0c-e08a3c317a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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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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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蒋越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蒋越同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六名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6f14f1d-f245-48f8-aea3-4a3b684ed3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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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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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财务管理的复杂性也日益增加。为了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的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其独
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
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 5层
5、业务资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
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本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审计计划的审查: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开始前,对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审计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审计计划的合理性、可行
性和有效性。
2、审计过程的监督:审计委员会定期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审计结果的审议:审计委员会在收到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后,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同
时,审计委员会还对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质量进行了评价,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经过审计委员会的全程监督,年审会计师在本次年审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独立性。其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
求,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也积极与公司沟通,为公司提供更加
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45989b0-b3a2-4fb6-a458-99462983fa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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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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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举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王磊先生、李大双先生、王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隋欣女士、孙文刚先生、林慧
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
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欣女士、孙文刚先生、林慧婷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均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
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2c35b07-6042-4df1-9adc-8f6a31c6a1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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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1│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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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影响公司 2025 年度三季报、半年度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对其它财务数据无影
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季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会导致已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发生
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5 年度新增委托加工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应形成的差错更正涉及调整 2025
年半年度同时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9,148,684.10 元,三季度同时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45,226,223.00元。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2025年半年度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575,866,179.01 -29,148,684.10 546,717,494.91
营业成本 618,604,780.73 -29,148,684.10 589,456,096.63
2、2025年三季度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 923,625,678.89 -45,226,223.00 878,399,455.89
营业成本 970,360,786.87 -45,226,223.00 925,134,563.87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处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和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
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对关键事项采取更谨慎地判定。公
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7c2cfe-6f8d-43dc-9b0a-207ead2a2a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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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1│风光股份(30110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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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fc1d26f-8b41-49d7-a810-a19202ec71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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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1│风光股份(30110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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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b968c65-9d59-4e48-abd2-78522ccef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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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1│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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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
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
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认可公司编制的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 2025年审计报告的议案》,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 2025年审计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可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对外披露。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可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情况,在平衡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之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王
磊先生、李大双先生、王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1 关于提名王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回避表决
6.2关于提名李大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回避表决
6.3关于提名王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隋欣
女士、孙文刚先生、林慧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1 关于提名隋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回避表决
7.2关于提名孙文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回避表决
7.3关于提名林慧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候选人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与辽
宁腾涌物流仓储有限公司、辽宁皓跃同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涉及物流运输、网络技术服务,详情请见公告。
1、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王磊、王志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银行授信的议案》,认可银行授信总计不超过 27.2亿元,详情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 币种 授信额度(万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48000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10000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38000
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30000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24000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20000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10000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24000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8000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人民币 不超过 30000
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营业部 人民币 不超过 30000
合计 人民币 不超过 272000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认可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同意对外披露。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6年5 月 15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同意对外披露
。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户
于 2025 年上半年完成销户。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 2025年度部分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应形成的差
错更正涉及调整 2025 年二季度同时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9,148,684.10 元,三季度同时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45,226,223
.00元。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公布于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454881-e639-4517-a0b7-5ea67fd969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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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风光股份(3011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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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383bc7-ca67-4acd-ad1e-1250e763d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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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风光股份(301100):关于风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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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1-6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10150号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风光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风光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 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风光股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
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风光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风光股份 2025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风光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3366号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为 27.8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元。
截止 2021年 12月 14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用 77,395,754.72元后,本公司于 2
021年 12月 14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 1,313,104,245.28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
计 13,687,844.6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9,416,40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
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专户余额为1,313,253,072.06元,其中募集资金
实收金额1,313,104,245.28元,产生的利息148,826.7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5,452,329.7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39,206,634.03元。(其中募集资金424,112,89
7.61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5,093,736.4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41,918,132.0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0,000,000.00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 132,59
4,039.54元。(其中募 集资金107,596,595.34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4,997,444.2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25,096,008.9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8,21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5,435,3
72.01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0.00元,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25,
096,008.98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25,096,008.98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元。使用状况及余额: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13,253,072.06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825,096,008.98
减:自行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13,687,844.6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04,048,2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金金额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578,981.58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1年 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年 12月 3
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411903945810909 已销户
公司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218003900013000098648 已销户
公司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612899991013000222382 已销户
公司榆林分行
合 计
说明1:因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发布《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账户余额为0.00元。
说明2:剩余募集资金及银行结息资金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划转及销户流程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1893181-480b-4c26-851a-b99ea4d81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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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风光股份(301100):中信建投关于风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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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
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风光股份 2025 年度(
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3366 号)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27.8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用 77,395,754.72 元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 1,313,104,245.28 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合计 13,687,844.6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9,416,400.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 账 户 专 户 余 额 为 1,313,253,072.06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实 收 金 额1,313,104,245.28 元,产生的利息 148,826.78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665,452,329.7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0.00 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 439,206,634.03 元。(其中募集资金 424,112,897.61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5,093,736.42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741,918,132.06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00.00 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 132,594,039.54 元。(其中募集资金 107,596,595.34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4,997,444.2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825,096,008.98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8,21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为 25,435,372.01 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2025 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0.00 元,累计直接投入募
投项目 825,096,008.98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13,253,072.06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825,096,008.98
减:自行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13,687,844.6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04,048,2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578,981.5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1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1903945810909 已销户 /
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8003900013000098648 已销户 /
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2899991013000222382 已销户 /
榆林分行
合 计 /
说明 1:因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发布《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账户余额为 0.00 元。
说明 2:剩余募集资金及银行结息资金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划转及销户流程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f89563-79ee-49f4-8ce8-160d49c4f7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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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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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6063号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风光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风光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风光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和事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
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
、内部监督等。
(四)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人力管理风险、安全环保风险、对外担保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风险和重大
决策法律风险。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1%≤错报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1%≤错报额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所有者权益的 1%≤错报额
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1%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0.5%≤错报额<利润总额的 1%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额<资产总额的 1%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所有者权益的 0.5%≤错报额<所有者权益的 1%
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额<利润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额<资产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额<所有者权益的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及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
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收入受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
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
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
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1494c1-c3e0-44d9-a5cf-ba9aa5d066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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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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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781a0d-47c0-4960-bb34-54a3c0f88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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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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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7a84002-e2cb-473c-866a-f05a390b4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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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风光股份(301100):隋欣-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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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
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隋欣女士:1977年 2月生,中国国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4年01月至 2024年 12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合伙人,2024年12月至今在辽宁金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所长;2020年 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会议。我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全部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审
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共召开了 3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我全部亲自出席会议。
3、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独立董
事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我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年报制作期间,我及其他委员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
就年报编制事项多次与公司财务总监和会计师沟通。2025年我们严格监督公司高管的薪酬发放情况,未发现违规情形。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时,我均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半年报及公司组织独董视察公司厂区及各生产单元相应期间运行及生产情况,使我对公司经营有了更深的了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12-2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关联方控股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2-10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关联方控股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8-27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 8月修订)
2025-04-2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2-2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关联担保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宁忠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有利于满足辽宁忠信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辽宁忠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偿还担保对应债务的能力。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的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
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获
得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通过。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5年度未派发现金红利,未送红股,未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
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
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
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公
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2025 年历次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9、现场工作内容及独董会议
报告期内,现场工作 15天,1月 9日-10日调研北京公司,了解公司 2025年全年运行及生产情况;5 月 18 日-5 月 22 日向公
司领导层了解公司运行现状,调研营口公司,了解公司 2025年半年运行及生产情况;6月 26日-6月 27日调研大连公司,了解公司 2
024年半年运行及生产情况;8月 26日调研厂区,了解公司近半年的运行及生产情况、12 月 16 日-17 日调研北京公司,了解公司 2
025 年全年运行及生产情况,深入了解目前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结构以及未来可盈利空间。2025.1.7 参加董事会第三届九次会议
,参与审议《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8.25 参加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参与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的议案》,讨论、审阅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12.9参加董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参与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6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和行业动态,不断增强行业知识储备更好地理解公司业务,把握战略方向。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
的沟通交流,主动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深入讨论对议案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认识,及时反映自己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建
议。更加勤勉地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隋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ebd22df-3885-4259-9834-59e74d0db4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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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风光股份(301100):孙文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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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注重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文刚,1973 年生,会计学博士学位。1999 年至 2002 年就职山东交通学院经济系助教、讲师。2005 年 7 月至 2022 年
3 月先后担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2022 年 3 月至今任 MBA 学院副院长、教授。2022 年 1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
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
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严格监督公司高管的薪酬发放情况,未发现违规情
形。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
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宁夏博米恩膜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收购宁夏三石博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两项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做出的,有利于提高相关资源的使用效率,支持公司的稳健发展。
2、关联担保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宁忠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有利于满足辽宁忠信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辽宁忠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偿还担保对应债务的能力。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高管人员变更。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5年度未派发现金红利,未送红股,未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
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8、现场工作内容及独董会议
2025 年度,赴公司现场工作 15 天。其中,12 月 8 日-9 日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在参会期间,参观老厂的设备运行情况,听
取了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8 月 30-31 日赴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了解其经营情况;11 月 14-16 日,赴大连佰特沃德
石油化工公司产品销售情况;7 月 6 日、11 月 21-24 日、12 月12-14日三次赴北京三石明辉公司,了解公司运行及研发、薪酬情
况。
2月 20日、12月 9日两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方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6年,本人会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切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继续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
通与协作,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
独立董事:孙文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cb40cf-3653-4487-af2c-f8125d167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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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风光股份(301100):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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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隋欣女士、孙文刚先生、林慧婷女士,公
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
见: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隋欣女士、孙文刚先生、林慧婷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4452766-c6d5-498d-a66a-d17e86ab4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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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风光股份(301100):林慧婷-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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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始终秉持严谨审慎、诚实守信
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与权利。本年度,我积极、准时地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深入参与审议各项重大经营决策与战略规划事项,在涉及公司治理、关联交易、财务审计
、内部控制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关键议题上,基于独立、客观、专业的立场,审慎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监督与咨询作用。
我的所有履职行为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同时紧密结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
体条款与履职要求。现将本人于 2025 年度内,在参加会议、发表独立意见、进行现场考察、与内部审计机构及管理层沟通、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开展的具体工作、履职情况汇总形成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述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林慧婷:1988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目前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并参与多项国
家级课题研究。2023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会议。个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
料,会议期间与公司高管及财务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发表个人意见。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林慧婷 7 7 0 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共召开了 3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林慧婷 4 4 0 0
3、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个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年报制作期间,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就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多次与公司高管、相关财务人员和会计师沟通。2025年严格监督公司高
管的薪酬发放情况,未发现违规情形。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时,我均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本年度现场调研了营口厂区、陕西榆林厂区以及三石明辉办公地,深度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
详细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12-2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关联方控股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2-10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关联方控股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8-27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 8月修订)
2025-04-2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2-2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关联担保情况
2025-04-22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5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的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 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获
得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通过。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方案是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中长期发展战略实施。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整体运行状态呈现良好态势,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本年度,公司通过优化流程设计、细化职责
分工及强化制度执行,有效推动各项主营业务活动有序、规范开展,确保财务相关制度得到有效实施,防范各类潜在经营风险,维护
公司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公司治理结构规范、透明运作。公司将持续致力于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与升级,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框架,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与检查机制,系统性地构建并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闭环。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公
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2025年历次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9、现场工作内容及独董会议
报告期内,赴现场工作 15天。8月 24日-8月 26日到公司参加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与公司高管、财务人员以及事务所工作人
员研究讨论了 25 年半年报中的财务数据,重点关注了在建工程转固、长短期银行借款、存货计价以及成本费用摊销等问题,同时调
研参观厂区,了解公司的运营生产情况,并与高管人员共同探讨企业未来中长期发展规划。9月 11-12日参加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9月 18日-9月 22日到榆林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当前厂区在建工程进展、市场开拓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相关技改,深入了解目前
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结构以及未来可盈利空间。12月期间多次前往三石明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调研,现场详细了解研发经费投
入、权责分配以及采购情况,对管理和运营有效性进行评估。
10、对财务数据的关注和分析
在报告期内,综合运用了风险导向审计策略中的风险评估分析性程序。针对风光股份的财务报告数据,系统性地展开了多维度、
多层次的财务数据分析。分析过程特别聚焦于企业的关键运营和财务指标,例如各类资产的周转效率、成本费用的构成与变动趋势、
现金流量的来源与稳定性、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与质量,以及潜在的财务风险等。在整个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专业审慎态度,对相
关财务数据及其背后反映的经济实质的合理性、一致性与逻辑性进行持续、动态的关注与评估。
感谢各位董事、高管对独董工作的支持。后续我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行业发展动态,深入
挖掘财务数据背后反映的经营问题与潜在风险,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具价值的参考依据,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
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完善的进程中,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慧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cfb9e8-c5b0-4163-a594-489d6c4835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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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9│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_20260415_13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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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_20260415_134734。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4b97bfd-9185-476e-80c8-2aa05f618e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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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风光股份(30110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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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e2cd51e-c7f3-4ffa-a2c3-210c966c0d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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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风光股份(301100):关于风光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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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1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10151号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股份”)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风光股份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606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风光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风光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风光股
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风
光股份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风光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风光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 占用 上市公 2025年期 2025年 2025年度 2025年 2025年期 占用 占用性
金占用 名称 方与 司核 初占 度占 占用 度偿 末占 形成 质
上市 算的会 用资金余 用累计 资金的利 还累计 用资金余 原因
公司 计科 额 发生 息 发生 额
的关 目 金额( (如有) 金额
联关 不含
系 利息)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 - - -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 - - -
其他关联方
及附属企
业
小计 - - - -
总计 - - - -
其他关联资 资金往来方 往来 上市公 2025年期 2025年 2025年度 2025年 2025年期 往来 往来性
金往来 名称 方与 司核 初往 度往 往来 度偿 末往 形成 质
上市 算的会 来资金余 来累计 资金的利 还累计 来资金余 原因
公司 计科 额 发生 息 发生 额
的关 目 金额( (如有) 金额
联关 不含
系 利息)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
企业
上市公司的 陕西艾科莱 子公 其他应 921,639, 13,824,5 935,464, 代垫 非经营
子公司及 特新材 司 收款 730.45 96.00 326.45 款项 性往来
其附属企业 料有限公司
辽宁忠信进 子公 其他应 20,000.0 20,000.0 代垫 非经营
出口 司 收款 0 0 款项 性往来
贸易有限公
司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
企业
总计 - - - 921,659, 13,824,5 935,484, - -
730.45 96.00 326.45
本表已于2026年4月22日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aaff7d-bb4a-48f2-ac44-7a721425b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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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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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ed64f1-c3d9-472c-89f5-ae02fff434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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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7│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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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现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
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3366 号)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27.8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用 77,395,754.72 元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 1,313,104,245.28 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合计 13,687,844.6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9,416,400.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 账 户 专 户 余 额 为 1,313,253,072.06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实 收 金 额1,313,104,245.28 元,产生的利息 148,826.78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665,452,329.7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0.00 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 439,206,634.03 元。(其中募集资金 424,112,897.61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5,093,736.42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741,918,132.06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00.00 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 132,594,039.54 元。(其中募集资金 107,596,595.34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4,997,444.2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825,096,008.98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8,21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为 25,435,372.01 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2025 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0.00 元,累计直接投入募
投项目 825,096,008.98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13,253,072.06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825,096,008.98
减:自行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13,687,844.6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04,048,2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578,981.5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1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1903945810909 已销户 /
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8003900013000098648 已销户 /
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2899991013000222382 已销户 /
榆林分行
合 计 /
说明 1:因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发布《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账户余额为 0.00 元。
说明 2:剩余募集资金及银行结息资金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划转及销户流程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1cb6886-a309-4cf5-bc8e-9f080e32f9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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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26│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告_20260127_14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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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200 ~ -3,600 -6,22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6.51% ~ 42.20%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500 ~ -4,700 -7,415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2.34% ~ 36.61%
增长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受益于榆林工厂产能利用率稳步增长以及公司客户结构优化带来的订单提升。公司不断深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黏性,实现订
单稳步增长;本年度成为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元年,外贸销量照比往年同期增长大约 10%左右,以上原因直接带动公司 2025 年公司业
绩实现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业绩预报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72b2c1f8-055a-40a0-b9c8-7e8b9ccc39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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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6:56│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人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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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莱特”)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其法定代表人由齐涛变更为李家博,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榆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
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93MA709KDJ1W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A六路(原纬一路)华电电厂南法定代表人:李家博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系公司发展规划需要,有助于优化全资子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会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7b51033f-264d-4347-967c-5e11dbdfd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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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6:56│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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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拍情况概述
近日,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 8646048元竞拍取得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挂
牌出让的 30021平方米(土地编号:LH2025-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地块基本情况
1、土地编号:LH2025-3-1
2、土地位置: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 i2-2,腾飞路东、东海大街北
3、土地用途: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
4、地块面积:30021平方米
5、土地使用年限:50 年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将用于建设公司智慧运营中心及智慧仓库,为公司未来数字化建设奠定基础。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9677abc3-d7fe-4cae-8fb6-c7d475999e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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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6:4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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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144,532,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43,66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3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864,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7人,代表股份 21,530,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66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864,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更换新的<公司章程>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510,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6%;反对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0%;弃权 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08,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4%;反对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弃权 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6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
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07c1ad2a-2f00-4584-ac82-80d7ba8b98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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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6:4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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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崔永志律师、骞英
杰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 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规范 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规 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事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 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会议人 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 查了公司提供的
本次股东会的以
(一)《公司章程》;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相关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四)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om.cn/)公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会的通知》”);
(五)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七)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
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其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依 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 见书》出具之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 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 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 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
本《法律意 法性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目
本所律师根 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的精神 核查和验证,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根据 2025 年 12 月 0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内容,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超过 15 日,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与会议召开日期
之间间隔未多于 7个工作日。根据上述通知内容,公司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3、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届次;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登
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充分、完整披露了本次股东会
的具体内容。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
1、本次股
本次股东会 公司会议室如期
召开。本次会议 》中所告知的时
间、地点及方式
本次股东会 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 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 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2、本次股 《股东会的通知》
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对本次会议作出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等签名。
3、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股东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指引第 2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144,532,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66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43,66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343%。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证券持股凭证等相关资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
2、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864,262 股,占
3、通过现 30,76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其中:通过 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通过网络投 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
(二)公司 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 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
本所律师认 召集人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没有收到临时议案或新的提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的通知》相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议案与《股东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按《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股东代表与本
所律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 的表决结果,会
议主持人在会议 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单独计票并
本所律师认 》《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规范 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股
五、本次
结合现场会 会议的表决结果
为:
1、审议通
表决结果:同意144,510,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6%;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1,508,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4%;
反对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弃权 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内容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股东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的决
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
综上所述, 现场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及会议 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 规则》《规范指
引第2号》等有 》《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
本所律师同 法定文件随其他
信息披露资料一
本《法律意 签字并加盖本所
印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e85d86f3-8081-4b9a-b4c3-342312941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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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1:42│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关于收购关联方控股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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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520 万元收购营口市风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实业”)
控股子公司宁夏三石博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以下简称“三石博涛”),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关联方控股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已向出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三石博涛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fe5f09f0-e13f-42c4-a1af-e8a36d1f8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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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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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5a89edf0-84b8-4836-b0e0-4937937c80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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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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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301100):风光股份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bc78ca89-768d-4a4f-a779-23cfa285df9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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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风光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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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1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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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风光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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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1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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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风光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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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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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风光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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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0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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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风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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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4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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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风光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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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46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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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风光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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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2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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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风光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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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7/12208047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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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风光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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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666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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