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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01(明月镜片)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101 明月镜片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30 00:00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 │2025-05-18 15:33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 │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5-16 17:52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3 18:28 │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3 18:28 │明月镜片(30110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4-17 17:27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4-17 17:27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 ├─────────┼──────────────────────────────────────────────┤ │2025-04-17 17:27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4-17 17:27 │明月镜片(30110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4-17 17:27 │明月镜片(3011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 ─────────┬──────────────────────────────────────────────── 2025-05-30 00:0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3 号)同 意注册,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8.5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3,783,114.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923,877.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35号”《验 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1104025729100085608 本次注销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32050175625800000797 存续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54746414009 存续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54747712300 存续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12904427310510 存续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35278829742 存续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12904427335901 存续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466378828529 存续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近日已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1104025729100085608 本次注销 鉴于上述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专户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注销手续,公司与 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9bfdebd5-a55e-4cb5-b521-f2b64f143d2b.PDF ─────────┬──────────────────────────────────────────────── 2025-05-18 15:33│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2900be8-53db-4a4d-8c88-17e93baca79b.PDF ─────────┬──────────────────────────────────────────────── 2025-05-16 17:52│明月镜片(301101):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79,48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 权益分派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每股分红金额=200,732,618×5÷10=100,366,309 元;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0,366,309÷201,512,100=0.4980659 元/股,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4.980659元; 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参考价:除权(息 )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格-0.4980659)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1,512,100股,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为 779,482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 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100,366,30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779,482 股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5月 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9 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 2 08*****883 上海诺伟其定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614 谢公晚 4 01*****449 谢公兴 5 08*****108 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 月 15日至登记日:2025年 5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彭志云、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王雪平、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曾哲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明月镜片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其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 于比较的发行价格,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本人持有明月镜片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 2、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91元/股,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6.38 元/股, 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7.39元/股。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调整为 17.0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6.5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 567号品尊国际中心 咨询联系人:李鹤然 咨询电话:021-52660665 传真电话:021-52971882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5971f6cb-815d-4f9d-bf77-cbda175a6e5f.PDF ─────────┬──────────────────────────────────────────────── 2025-05-13 18:28│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45dc98f6-7ffe-4662-89db-a82d17e655c8.PDF ─────────┬──────────────────────────────────────────────── 2025-05-13 18:28│明月镜片(30110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2e3e06e0-1820-497d-97d5-8049ae95a9d2.PDF ─────────┬──────────────────────────────────────────────── 2025-04-17 17:27│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7b2c5aee-8e61-4a1c-9fc9-925e2cf3f567.PDF ─────────┬──────────────────────────────────────────────── 2025-04-17 17:27│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b48ac089-f4be-4681-a952-a10cc7b0e094.PDF ─────────┬──────────────────────────────────────────────── 2025-04-17 17:27│明月镜片(30110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3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 693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 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 8.54 亿元,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提取或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金亚科技、周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投资者 旭辉 、立信 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月 14 日期间因 投资者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 估、立信 2016 年报 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 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43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涉及从业人 员 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苗颂 2013年 2009年 2010年 2023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琼 2010年 2016年 2011年 2023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殷华 2000年 2009年 2011年 2023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苗颂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年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年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琼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年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殷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年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30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 2025年度审计费用增加或减少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费用的 20%。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其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全票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 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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