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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01(明月镜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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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01 明月镜片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6:14 │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21 16:11 │明月镜片(30110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21 16:10 │明月镜片(30110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6-07-21 16:07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 ├─────────┼──────────────────────────────────────────────┤ │2026-07-13 18:40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6-18 18:28 │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8 18:28 │明月镜片(30110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8 18:28 │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8 18:28 │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 │2026-06-18 18:28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 2026-07-21 16:14│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3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8月 10 日 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 567 号 B座 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2、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和 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以接收成功时间、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异地股东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6 年 8月 11 日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 567 号,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200333。(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其他: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鹤然 电话:021-52660665 传真:021-52971882 邮箱:stock@mingyue.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d18639ac-c735-4e5c-a18f-df28d58028cf.PDF ─────────┬──────────────────────────────────────────────── 2026-07-21 16:11│明月镜片(30110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公晚先生主 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兹定于 2026 年 8月 1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e911197-5dfa-41ac-b11d-0790729d09f0.PDF ─────────┬──────────────────────────────────────────────── 2026-07-21 16:10│明月镜片(30110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 明月镜片(30110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f33f22be-e98f-419c-a3a4-ec8516afbde2.PDF ─────────┬──────────────────────────────────────────────── 2026-07-21 16:07│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83171f6-275e-4146-862c-206de2307a44.PDF ─────────┬──────────────────────────────────────────────── 2026-07-13 18:4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6031480b-1852-42d2-94b4-2f6a4e1926d0.PDF ─────────┬──────────────────────────────────────────────── 2026-06-18 18:28│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bab5f9d-6c99-46cb-b21f-72c5ff706079.PDF ─────────┬──────────────────────────────────────────────── 2026-06-18 18:28│明月镜片(30110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公晚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月 27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43 元/股调整为 16.93 元/股。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由 79 人调整为 77 人,并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 数不变,仍为 77.9482 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王雪平先生及朱海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 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 确定 2026 年 6 月 18 日为授予日,以 16.93 元/股的价格向 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948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王雪平先生及朱海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33fb2e6-7307-4e43-a4f9-908cdd57a988.PDF ─────────┬──────────────────────────────────────────────── 2026-06-18 18:28│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上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含独立董事。 三、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6月 18日,以 16.93 元/股的价格向 77 名激励对象 授予 77.9482 万股限制性股票。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d009eed-a8a1-4f20-bab7-7a0849531ca6.PDF ─────────┬──────────────────────────────────────────────── 2026-06-18 18:28│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权益 占授予权益 占目前总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王雪平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20 4.11% 0.02% 2 尉静妮 中国 财务总监 2.60 3.34% 0.01% 3 朱海峰 中国 董事、研发总监 2.50 3.21% 0.01% 4 江肃伟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0 2.57% 0.0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7.6482 86.79% 0.34% (73 人) 合计 77.9482 100.00% 0.39%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 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d5a6136-b609-4db8-b2af-1e4a2b1f2208.PDF ─────────┬──────────────────────────────────────────────── 2026-06-18 18:28│明月镜片(301101):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或“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 年 4月 29日至 2026 年 5月 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予以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 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 年 6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779,482股后 的总股本200,732,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参 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498065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 2、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P=P0-V=17.43-0.4980659=16.93 元/股(四舍五入,保 留两位小数)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综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7.43 元/股调整为 16.93 元/股。 (二)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由 79 人调整为 77人,并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 数不变,仍为 77.9482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此次对授予价格及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以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等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 权,本次授予的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关联董事王雪平、朱海峰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对本次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等相关事项的 表决,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a0fa020-4716-4edb-b66b-8de951766bfe.PDF ─────────┬──────────────────────────────────────────────── 2026-06-18 18:28│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2772373-291c-413a-ab2f-a3fdd966b3ed.PDF ─────────┬──────────────────────────────────────────────── 2026-05-20 00:0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79,48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 权益分派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0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回购 专户中的股份)×每股分红金额=200,732,618×5÷10=100,366,309 元;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0,366,309÷201,512,100=0.4980659 元/股,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4.980659元; 3、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息)参考价:除权(息 )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格-0.4980659)元/股。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01,512,100 股,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为 779,482 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 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100,366,30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 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779,482 股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9 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 2 08*****883 上海诺伟其定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614 谢公晚 4 01*****449 谢公兴 5 08*****108 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5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彭志云、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王雪平、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曾哲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明月镜片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其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 于比较的发行价格,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本人持有明月镜片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 2、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6.91元/股,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6.38 元/股,2 022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7.39 元/股。2023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 格调整为 17.09 元/股。2024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6.5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 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6.0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 567 号品尊国际中心 咨询联系人:李鹤然 咨询电话:021-52660665 传真电话:021-52971882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1e12143-edcf-4f3c-b43c-da288f5f744d.PDF ─────────┬──────────────────────────────────────────────── 2026-05-15 18:14│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5fee3b2-d8c8-486c-aa24-d450b52417f9.PDF ─────────┬──────────────────────────────────────────────── 2026-05-15 18:14│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a67f511-76ea-4133-923c-fded92096194.PDF ─────────┬──────────────────────────────────────────────── 2026-05-08 17:22│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在筹划过程中已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 票交易或者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0f4b236-430b-4fbe-a4ab-638a2d4c1fed.PDF ─────────┬──────────────────────────────────────────────── 2026-05-08 17:22│明月镜片(3011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6 年 4月 29 日至 2026 年 5月 8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 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 满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7380d323-4096-4f1d-83fe-eb1a26ca141e.PDF ─────────┬──────────────────────────────────────────────── 2026-04-22 18:56│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 922,622.65 元,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02,482,910.9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20,248,291.10 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2,234,619.8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82,068,569.45 元,减去 202 5 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100,366,309.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63,936,880.30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1,512,100 股,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779,482 股,拟以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0,366,309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5 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00,366,309 元。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00,366,309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2.02%。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分红的规定,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 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366,309.00 100,366,309.00 60,219,785.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92,922,622.65 176,785,928.28 157,543,021.14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5,662,469.86 34,988,497.55 27,999,922.76 营业收入(元) 827,500,710.28 770,297,786.61 748,743,207.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42,195,478.64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63,936,880.30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60,952,403.4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75,750,524.02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60,952,403.4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08,650,890.17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4.63%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否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为 260,952,403.40 元,高于 2023-2025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 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5、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 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681,334,569.82 元和 41,917.72 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72%和 0.0023% ,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90e80f1-6fbc-48af-8e81-38712869abab.PDF ─────────┬──────────────────────────────────────────────── 2026-04-22 18:54│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 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2 日 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 567 号 B座 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7.00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00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2、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3、上述议案 8.00、9.00、10.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前述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作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 回避表决。 除此以外其他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 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和 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以接收成功时间、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异地股东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6 年 5月 13 日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 567 号,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邮编:200333。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 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其他: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鹤然 电话:021-52660665 传真:021-52971882 邮箱:stock@mingyue.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ec6e910-7ecb-4b49-bc24-d1eb100ace3f.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a032867-752d-4024-b8a5-f029c88afadb.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苏勇、刘一平、董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苏勇、刘一平、董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8fa052d-3338-4804-996d-c2ca5a0b4fd8.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02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认为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 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募集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和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5d610b7-5dfb-40a9-98db-9c254150b1b7.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 原则,上述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方案制定及实施程序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授权公司人力行政办公室及财务部门负责本方案 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水平与其 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年度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4、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万元/年(税前)。 五、其他规定 1、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 考核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无须考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b990d3b-8d34-4650-b4cc-177739db94b8.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513cdb6-a944-45eb-8258-5b61107b2206.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7b5d10f-ee62-432d-9b39-0f03958d2b38.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dbd52d6-b942-41a1-b0a5-50d072e9ec06.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 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成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 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业务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 告、全面预算、合同及法律事务、信息系统、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控 制和应收款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A.重大缺陷:当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潜在损失超过或等于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 10%时,被认 定为重大缺陷;B.重要缺陷:当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潜在损失小于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 10%,但 超过或等于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 5%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C.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出现以下情形时,认定为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 a)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c)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B.出现以下情形时,认定为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 a) 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财务报告的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行性作判定,认定标准 如下: A.出现以下情形时,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 a)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b)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c)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d)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 B.出现以下情形时,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 a)因控制缺陷,导致企业出现较大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事故; b)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C.非财务报告的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3、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采取的措施 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需随之发生变化,可能会出现一些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并结 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 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 部控制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65be6f9-3feb-4ea5-91cb-0b0954edc70a.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4af87ef-b364-454a-b2d7-a260a531b39d.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 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 〔2025〕32号)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 2025 年 7月 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 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 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 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 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 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 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 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2025 年 12 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 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83b0cae-8e54-4a92-9e71-26eb030da627.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b4ff281-2b10-4494-81ae-4528edb058aa.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c731a48-e78d-4b80-92aa-97f3d1bd6925.PDF ─────────┬──────────────────────────────────────────────── 2026-04-22 18:53│明月镜片(30110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d80c55e-f849-4276-9131-4a15f7a59157.PDF ─────────┬──────────────────────────────────────────────── 2026-04-22 18:51│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e62863c-c5e7-48c4-a312-e2b58132a291.PDF ─────────┬──────────────────────────────────────────────── 2026-04-22 18:51│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报告 ─────────┴──────────────────────────────────────────────── 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2655cf5-b127-4cf7-b9de-777d7eaaa96d.PDF ─────────┬──────────────────────────────────────────────── 2026-04-22 18:51│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f0a59c9-e52b-404e-b499-9bad2a4e8c31.PDF ─────────┬──────────────────────────────────────────────── 2026-04-22 18:51│明月镜片(30110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9d9e245-20dc-4d82-886c-8c21475b0f80.PDF ─────────┬──────────────────────────────────────────────── 2026-04-22 18:51│明月镜片(3011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明月镜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资料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 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 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7207495-638f-4529-b033-18b825d7f848.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明月镜片(3011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a78ab9c-1241-46d6-bfff-6b8b3b2a1063.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4af7e0c-a7ae-45aa-8910-cb799e014c51.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57a5e03-377e-4b32-a7c6-5dc12fbc855c.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13d502b-8d6c-4214-9202-53f2dccd2a5a.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对明月镜片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73 号)同意注册,明月镜片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58.54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3,783,114.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923,87 7.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12月 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 21]第 ZA1593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2025 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792,923,877.6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21,844,607.11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44,842,323.63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42,610,059.49 3、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4,392,223.99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64,827,090.59 续费等的净额 2025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35,906,361.12 注: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 80,000,000元,银行存款 355,906,361.1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 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 存储方式 余额(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1104025729100085608 - 已销户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32050175625800000797 55,117,703.34 活期协定 存款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54746414009 284,816,108.99 活期协定 存款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54747712300 26,948,010.56 活期协定 存款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12904427310510 69,024,537.32 活期协定 存款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35278829742 0 -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512904427335901 0.91 活期存款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466378828529 0 - 合计 435,906,361.12 - 注:鉴于上表中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对应的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 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于 2025 年 5月办理完成该部分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该部分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42,610,059.49元,具 体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34758e8-6e91-4e95-8c8a-3290fa43568c.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我们审计了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K1012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明月镜片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明月镜片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明月镜片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明月镜片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明月镜片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ddb95b1-5d34-48ac-8a3c-071e4960431c.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 明月镜片(30110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74cbcd4-4f35-4018-91a7-a2c3e7aba12b.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投资建设明月眼健康产业园总部办公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 设明月眼健康产业园总部办公及配套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4.49 亿元投资建设“明月眼健康产业园总部办公及配套项目 ”,用于新建现代化企业总部,构建“总部办公+部门协同+客户服务”的办公体系,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协同,形成眼视光产业总 部集群,以及产业园的配套项目等。本次投资将强化企业总部载体能级、深化全产业链协同、提升绿色智慧运营与综合配套保障水平 。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推进落实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细化投资测算、建设施工,以及办理其 他与本投资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次投资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明月眼健康产业园总部办公及配套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镇江市丹阳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200 号 4、建设内容:新建“总部办公+部门协同+客户服务”的现代化企业总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协同,形成眼视光产业总部集 群,以及为产业园配套的项目,包括商业配套以及员工生活居住配套等,项目占地面积约 52,025 ㎡,强化总部载体能级、深化全产 业链协同、提升绿色智慧运营与综合配套保障水平。 5、项目建设周期:42 个月 6、投资概算及具体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 4.49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89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 0.6 亿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本次投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发展及现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公司于 2025 年 6月推出行业首创的明月眼健康产业园项目。明月眼健 康产业园项目坐落于镇江市丹阳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200 号,项目以一体化统筹、全链条协同为核心理念,整体整合承接原“高端树 脂镜片扩产”“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级”“研发中心建设”“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四个募投项目,并新纳入公 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明月眼健康产业园总部办公及配套项目”,通过五大功能板块有机融合、系统集成,共同构成功能 完备、协同高效的明月眼健康产业园整体项目,全面支撑公司研发创新、高端智造、品牌体验、人才集聚与产业赋能的长期战略布局 。上述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总部办公中枢、产学研用创新高地、灯塔工厂高端制造、行业交流资源对接平台、目的地型体验消费 与工业旅游”于一体的全功能、全生态、世界级产业标杆。 本次投资建设明月眼健康产业园总部办公及配套项目为补齐总部载体短板、提升运营效能、强化产业集聚、夯实安全与质量管控 体系,公司以绿色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为方向,打造眼视光产业总部集群: (1)打造智能高效总部中枢建设智能化总部办公楼,统筹承载企业管理、全球营销、供应链管控等核心职能,支持产业园实现 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全链条高效协同。配置数字化会议、智慧展厅等设施,兼顾商务接待、行业交流与公众科普,全面提升品牌 影响力与运营效率。 (2)构建产业共享服务生态面向行业上下游企业提供共享办公与一站式企业服务,搭建政策申报、法律、供应链对接等公共服 务平台,形成楼上办公、楼下智造、全域协同的产业生态,降低入驻企业成本,强化产业链黏性与集群竞争力。 (3)建设绿色低碳示范标杆全面采用节能照明、智能温控、光伏屋顶等低碳技术,打造高绿地率、低能耗的绿色零碳办公示范 区,同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有力强化总部载体支撑、深化全链条产业协同、提升绿色智能发展及员工配套支持水平,整合现有办公资源,构建“总 部办公+部门协同+客户服务+产业共享”一体化运营体系,显著提升管理效率、服务能力与产业集聚效应,顺应眼健康产业高质量发 展趋势、响应国家视力健康战略与产业升级政策导向。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基于项目建设背景及方案综合分析,本项目主要涉及项目建设管理、运营成本控制、产业政策变化、资产使用效率、安全生产与 合规运营等风险,经审慎评估,不存在重大及较大风险。鉴于项目审批、建设周期、市场环境、招商运营进度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度,持续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以保障项目建设和营运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566c598-030e-4391-90a8-67dc6017c7a6.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8145c9b-106d-44a1-ae29-83bbda3a3f41.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dbb1303-a817-4919-af92-e9d43c99f93c.PDF ─────────┬──────────────────────────────────────────────── 2026-04-22 18:5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收购江苏宾得光学眼镜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明月镜片(301101):关于收购江苏宾得光学眼镜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503815f-71ef-4bce-9c0b-cd3966e14946.PDF ─────────┬──────────────────────────────────────────────── 2026-04-22 18:49│明月镜片(3011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 披露。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明确薪 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 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 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季度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 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报酬; (二)绩效薪酬:包括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绩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各年度经营 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当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 度经营目标,按照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起按季度发放 。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 追索程序。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86d7413-36c7-4ed5-a983-8ef8dd9c9213.PDF ─────────┬──────────────────────────────────────────────── 2026-04-22 18:49│明月镜片(3011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勇)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苏勇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现将 2025 年度(20 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苏勇先生,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71 年 9月至 1979 年 8月担任上海电力建设公 司职工。1986 年 6月至 2020年 7月,就职于复旦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6月至 2025 年 6月,任上海宝信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1次董事会。会议期间,本着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充分讨论,严格核查相关人员任职 资格及履职能力,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责,切实保障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没有出现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 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出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两次未出 席 1 1 0 0 0 否 不适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亲自召集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参与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任职期间严格依规履职,认真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相关议案,涵 盖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关键管理岗位人选。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能力、诚信记录及任职资 格等进行全面审慎核查与综合评估,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与治理结构要求,对选人标准、提名程序及任职合规性提出专业意见,确 保提名过程规范、候选人具备相应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助力公司搭建专业高效、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 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职,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年度 经营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慎研究与专业研判。在履职过程中,认真审阅相关公司材料,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对战略可行性、投资合理性、风险可控性等方面提出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切实发挥战略引领与风险把关作用,助力公司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决策科学性,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稳步推进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通过深交所互动易等官方信息平台,密切关注投资者问询及核心关切,及时掌握市场关注点与投 资者诉求。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慎、勤勉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恪 守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原则,赴公司实地调研,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内控执行 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密切关注行业及外部市场变化,积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建言 献策。 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对董事会会议程序、议案材料及决策依据进行严格审查,立足专业视角对公司战略规划、治理优化、重大 决策及风险防控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2025 年度任职时间较短,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日。 公司管理层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履职,主动通报重大经营事项,认真听取并落实相关建议。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李鹤然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谢公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雪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江肃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 尉静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鹤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的聘任和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其履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守审慎、客观、独立的履职原则,勤勉尽责、主动作为,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与规范运作情况 。本人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充分研讨,独立作出 专业判断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有力支持。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ebaf024-553a-4645-bd39-578bdaeeb512.PDF ─────────┬──────────────────────────────────────────────── 2026-04-22 18:49│明月镜片(3011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 则,公司制定了《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明月 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本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引 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公 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实施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公司人 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与董事会办公室组成工作小组,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 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较于 2025 考核年度净利润相较于 年度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B)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解除 2026 年 14.00% 11.90% 15.00% 12.75% 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 2027 年 31.00% 26.35% 33.00% 28.05% 限售期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2025 年的增 A≥Am X1=100% 长率(A) An≤A<Am X1=A/Am A<An X1=0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5 年的增长 B≥Bm X2=100% 率(B) Bn≤B<Bm X2=B/Bm B<Bn X2=0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X 取 X1、X2 的孰高值 注:1、“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考核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F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A B C F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 100%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与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 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经工作小组核实、确认后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反馈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五个工作日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 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应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复 核并告知最终处理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考核记录及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五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 为准;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a647b33-bc62-4bd8-b516-f3fa80daa01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明月镜片: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9244.PDF ─────────┬──────────────────────────────────────────────── 2026-04-23│明月镜片: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9253.PDF ─────────┬──────────────────────────────────────────────── 2025-10-27│明月镜片: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1268.PDF ─────────┬──────────────────────────────────────────────── 2025-08-28│明月镜片: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795.PDF ─────────┬──────────────────────────────────────────────── 2025-04-18│明月镜片: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1979.PDF ─────────┬──────────────────────────────────────────────── 2025-04-18│明月镜片: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1967.PDF ─────────┬──────────────────────────────────────────────── 2024-10-24│明月镜片: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729.PDF ─────────┬──────────────────────────────────────────────── 2024-08-22│明月镜片: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5530.PDF ─────────┬──────────────────────────────────────────────── 2024-04-23│明月镜片: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913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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