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1 明月镜片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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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46│明月镜片(301101):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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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4日、11 月 15 日、11 月 18 日连续 3 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现场、电话及通信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76f94f03-dd73-431d-9f4d-361d2d63f8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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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08│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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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c0d3b9a3-8c11-4eae-bdf5-c00f7e1468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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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8:08│明月镜片(30110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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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8日(星期五)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 567号 3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公晚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0,970,1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0,732,618股的 70.22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
25,1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0,732,618股的 62.33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15,838,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0,732,618股的 7.890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71,0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0,732,618股的 1.5797%。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71,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200,732,618 股的 1.579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0,878,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9%;反对 3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弃权 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79,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66%;反对 34,95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2%;弃权 5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2%。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邵彬、李文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 备查文件
1、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5ac17c38-c75c-431b-b069-cc4dd24449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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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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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彭志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
董事会提名王雪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雪平先生将在当选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王雪平先生担任上述职务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76c513e6-9ae1-4b61-a198-d25c4bb65b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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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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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4c8af330-8120-4efa-b49c-06db6e38f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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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明月镜片(30110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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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301101):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a79c807d-d3b1-41bb-9e4d-765a8b2e7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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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明月镜片(30110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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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 10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10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峰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出席公司会议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监事 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第三季度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729dc3ff-fe92-43e4-b435-fdf49024d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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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明月镜片(30110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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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30110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8e57c6b6-14c4-4b10-be4b-ca2eb3f4cb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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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16:44│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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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30110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82510436-89d3-453e-b290-484bf91ce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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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16:54│明月镜片(301101):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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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301101):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5/3197cd66-7848-4c36-8bd5-d587f1b1b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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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00:00│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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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301101):明月镜片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2/69ca0fbd-f5bd-496d-8cdb-db8593b16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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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00:00│明月镜片(301101):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明月镜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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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明月镜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73 号)同意注册,明月镜片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358.5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3,783,114.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人民 币792,9
23,877.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A1593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7月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资金额 31日已投入金额 发生重大变化
1、高端树脂镜片扩产项目 32,367.69 30,042.80 2,620.02 否
2、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 14,968.48 14,086.43 5,736.52 否
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7月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资金额 31日已投入金额 发生重大变化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10.47 6,210.47 2,484.92 否
4、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 6,456.34 6,456.34 956.35 否
建设项目
合计 60,002.98 56,796.04 11,797.81 -
注:①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②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上述募
投项目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截至 2024年 7 原预计达到预定 延期后预计达到
资金投资金 月 31日已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
额 金额 日期
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 6,456.34 956.35 2024/8/28 2027/8/27
设项目
截至目前延期的募投项目仍处于稳步推进过程中,不存在变更用途的计划。若未来因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而导致募投项目
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6,456.34 万元投资于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将通过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在一线及新一线
城市建立全国营销总部、品牌体验店及产品展示中心,并定制或采购一批验光及办公设备,同时扩充人员并进行统一业务培训,以实
现品牌服务的升级,提高营销服务能力,强化市场及客户对公司的品牌认知度,进一步完善市场、销售和服务支持体系。
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且上述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
的,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宏观环境因素影响短期内有所波动,鉴于本项目
投资范围较大,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保证募集项目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分批次实施,
其中广州营销部门建设已完成。
根据外部客观环境因素的变化情况,公司调整了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方案,故延长了建设时间,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
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募投项目
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募投项目进度、质量可控,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
的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经综合考虑,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建设进度等作出的审慎决定,该
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2/0bb91816-8625-44a1-8f53-14a6f2167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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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00:00│明月镜片(301101):关于明月镜片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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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明月镜片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 联系电话:021-2315 3548
保荐代表人姓名:温畅 联系电话:021-2315 39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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