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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03(何氏眼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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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03 何氏眼科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27 21:10 │何氏眼科(301103):中原证券关于何氏眼科2025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8-27 21:10 │何氏眼科(30110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日本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的│ │ │核查意见 │ ├─────────┼──────────────────────────────────────────────┤ │2025-08-27 21:10 │何氏眼科(301103):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21:09 │何氏眼科(3011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7 21:09 │何氏眼科(301103):总经理工作细则 │ ├─────────┼──────────────────────────────────────────────┤ │2025-08-27 21:09 │何氏眼科(301103):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 │2025-08-27 21:09 │何氏眼科(301103):公司章程 │ ├─────────┼──────────────────────────────────────────────┤ │2025-08-27 21:09 │何氏眼科(301103):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08-27 21:09 │何氏眼科(30110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08-27 21:09 │何氏眼科(301103):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 ─────────┬──────────────────────────────────────────────── 2025-08-27 21:10│何氏眼科(301103):中原证券关于何氏眼科2025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何氏眼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坚刚 联系电话:010-57058342 保荐代表人姓名:封江涛 联系电话:010-5705834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是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 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 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 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5月 2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新规要点培 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公司股东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 承诺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无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1b9cfa7-c3f3-47e4-8ab6-79867bb0ae49.PDF ─────────┬──────────────────────────────────────────────── 2025-08-27 21:10│何氏眼科(30110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日本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的核查 │意见 ─────────┴──────────────────────────────────────────────── 何氏眼科(30110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日本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c78c61d-5d33-439b-b08c-0d1341c52b46.PDF ─────────┬──────────────────────────────────────────────── 2025-08-27 21:10│何氏眼科(301103):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 8月 2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业务发展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且符合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专项报告如实 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公告》。 3、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且结合公司的日常治理需求与实际情况进行的,同意对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5、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 70. 65%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日本 医道医疗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70.65%股权的事项,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和提升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能力,推动公司在 医疗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株式会社医道メディカル 70.65%股权 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7416f07e-0fd4-4b99-b8f7-dee21e2159f8.PDF ─────────┬──────────────────────────────────────────────── 2025-08-27 21:09│何氏眼科(3011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 9月 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楼。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 的 子 议 案 数:(6) 3.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3.04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3.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3.0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4.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资全资子公司收购株式会 √ 社医道メディカル 70.65%股权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有关议 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2.00及 3.01、3.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5年 9月 12日 16:00前 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晋峰、孙琦 联系电话:024-23882921 传真:024-2388292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5c2547a3-b5d2-4a6c-9c88-97b3f39a6160.PDF ─────────┬──────────────────────────────────────────────── 2025-08-27 21:09│何氏眼科(301103):总经理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行 为及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与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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