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5 鸿铭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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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44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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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54 │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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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54 │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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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 │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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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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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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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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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 │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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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 │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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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 │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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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4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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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驰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驰速”或“标的公司”)83%股权,如交易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和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3、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4、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
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6、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
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签署了《意向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83%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驰速
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
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已签署《意向协议》,但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
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
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深圳驰速的部分股东,已与公司签署《意向协议》的股东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刘贤海,1968年 11月生,中国国籍。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驰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3982917Q
法定代表人:刘君子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二社区新沙路鑫鑫田工业区 8 栋厂房三层、9栋厂房三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9月 19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自动锁螺丝机的研发和销售;自动化打螺丝设备、自动化螺丝设备零配件的研发和销
售;自动化设备控制软件、检测软件及相关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和销售;自动化设备信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
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自动化设备、自动锁螺丝机的生产。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刘贤海 830 83
2 深圳市驰速腾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 12
3 深圳市驰速展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 5
合计 1,000 100
四、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刘贤海
丙方:深圳市驰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标的资产”)
(一)合作方式
甲方拟以现金收购乙方持有的丙方 8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为 15,100.00 万元(简称“交易对
价”),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最终将以双方共同指定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和标的
资产净利润为参考,各方协商确定。
在本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将向甲、乙双方认可的开立于乙方名下的共管账户支付交易对价的 10%作为收购意向金
。收购意向金在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文件生效时,自动转为交易对价的部分。若交易各方无法达成正式协议文件,甲方有权出具书面
解除通知书,解除本意向协议。乙方同意在解除之日起 5 日内解除共管账户共管,并同意收购意向金退回至甲方。
(二)尽职调查
为顺利推动本次合作,乙方及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及中介机构对丙方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按我国资本市场审核要求提出的各
项诉求;乙方及丙方保证提供资料及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后续工作推进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开展相关
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将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业绩,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2、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战略规划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积极强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
体运营能力,防止因对标的公司的管理不足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3、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本次交易将构成公司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将在保证运营的前提下,审慎安排整体资金计划。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
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
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
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意向协议》;
2、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acff9535-a4c9-4939-ad7f-3791d10145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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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54│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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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1d5e4a89-0d6c-44e5-ab38-db93c76968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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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54│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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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52eb63bf-5bba-497a-87c9-7b765e763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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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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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9fec4219-6988-4642-86d5-2ce558c97c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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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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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70,853.36 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848,343.5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7,132,781.89元,其中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264,225,089.56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50,000,00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70,853.36 -16,773,283.53 39,505,194.80
(元)
研发投入(元) 13,295,801.41 13,380,400.46 11,376,130.95
营业收入(元) 201,365,917.46 174,840,339.68 230,151,934.6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57,132,781.89 266,903,635.25 333,676,918.78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64,225,089.56 270,073,433.14 332,367,680.59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0,000,00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320,352.63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0,000,00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38,052,332.82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6.28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填报前述指标时,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包含在内。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
额。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
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 2024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 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为保
证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及增长的可持续性,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更好回报股东。今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
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
的成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da621dda-711d-4819-98ba-11d589f020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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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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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
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实际业务情
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成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慧琦
(6)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名,注册会计师 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7)收入情况: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亿元。
(8)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家,审计收费 3,529.
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积赔偿
限额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815.0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和纪律处分 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周威宁,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份。
签字会计师:吕鸿杰,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复核合伙人:冼宏飞,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 75万元,系按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
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
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
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 2024 年度各项审计
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
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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