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5 鸿铭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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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 │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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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 │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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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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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0 │鸿铭股份(30110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铭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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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0 │鸿铭股份(30110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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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9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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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9 │鸿铭股份(301105):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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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9 │鸿铭股份(301105):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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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9 │鸿铭股份(301105):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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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9 │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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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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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33,614,810股,占广东鸿
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67.22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562,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67.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9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2,3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 0.104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2,30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 0.10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2,30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0.104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8%;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7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
况:
同意30,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54%;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7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7
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7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95%;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75%;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7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95%;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75%;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8%;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7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54%;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7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397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7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95%;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75%;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353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89%;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95%;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3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397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7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95%;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75%;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353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9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8%;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7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054%;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7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397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松、陈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2f576685-6f8c-4f79-b390-cd4781e71d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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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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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9940942b-2744-45a0-8539-ce799b6a51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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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52│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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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广
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
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夏永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情况,夏永阳先生由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三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保持不变。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60ef3ce5-0e65-4c91-a019-069a5277d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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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0│鸿铭股份(30110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铭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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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铭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12af57c-fa39-436e-915f-187dbd9f6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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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0│鸿铭股份(301105):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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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公司总部九楼会议室以现
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5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到
会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
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完成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75f7da1-facb-4d1e-a194-69f2ad059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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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9│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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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
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9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09:15-15:00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都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 亦已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议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3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公司总部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晴
联系电话:0769-22187143
联系传真:0769-22187699
电子邮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
5、其他事项: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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