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5 鸿铭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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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27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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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22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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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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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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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 │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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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 │鸿铭股份(30110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
│ │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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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 │鸿铭股份(30110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铭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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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 │鸿铭股份(301105):鸿铭股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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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 │鸿铭股份(301105):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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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 │鸿铭股份(301105):鸿铭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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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2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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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 5,000 万股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 5,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
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 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月 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97 金健
2 01*****369 蔡铁辉
3 02*****452 袁晓强
4 08*****437 宁波涵和祺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647 宁波灏德祺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健、蔡铁辉,公司股东袁晓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遇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或本人持股发生变化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
联系部门: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曾晴
电话:0769-22187143
八、备查文件
1.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42e79eb6-55fa-4e1c-b2c1-87cc75023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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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22│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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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38b5098-7615-42eb-92c5-7c6e1ccade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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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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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九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35,601,200股,占广东鸿
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71.20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592,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 67.18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08,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4.017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38,69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4.07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9,9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0.05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08,79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4.017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9,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8%;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进行述
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9,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8%;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5%;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7,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49%;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9,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8%;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6%;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6%;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本议案关联股东宁波涵和祺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灏德祺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健先生、蔡铁
辉女士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6%;反对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0,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9%;反对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松、陈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de5e94c-556b-4838-9565-8208f388fc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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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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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5e79a4d-729b-43f6-8feb-94d3a8a99c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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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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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dfbe08-da5c-47d1-9f33-2422925fec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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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鸿铭股份(30110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
│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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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东莞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
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 潘海标
保荐代表人 吕晓曙、陈小宇
联系方式 0769-22119285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05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
法定代表人 金玺
董事会秘书 曾晴
联系电话 0769-2218714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12月 30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鸿铭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鸿铭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月 31日。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督导其有效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
司资源的制度,以及有效执行防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开展关联交易,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
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3、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
目进展情况。
4、督导公司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
5、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切实履行其
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6、通过现场检查、年度培训、日常沟通、发表核查意见、出具跟踪报告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文件报送交易
所和对外披露。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机构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公司在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
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延期及募投项目结项
公司募投项目先后两次分别预计延期至 2024 年 8月、2025 年 8月,公司于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了结项,公司拟将节余资金(具体节
余金额可能受到最终结转时产生的利息和手续费及支付尾款影响,实施时将以账户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2025年 12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514.9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 1月 15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使用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业绩亏损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业绩亏损,主要是因为下游需求疲软加上市场竞争加剧,销量增长乏力、售价持续下滑,公司客户对包装设备
的采购需求,主要依赖其新工厂或新生产线建设、产品结构调整引发的设备升级及旧设备改造更新等场景。下游需求端疲软与市场竞
争加剧的双重影响下导致了公司业绩亏损。
公司采取强化研发投入,精准适配客户需求、实施多元市场开发战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拓展主业,进军高端装备领域、优化
内部管理,提升效率与效益等措施应对业绩亏损。
(三)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东莞证券授权保荐代表人郑伟、郭天顺具体负责鸿铭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后因郑伟先生工作变动原因、郭天顺先生因工作安排
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莞证券委派吕晓曙女士、陈小宇先生接替郑伟
先生、郭天顺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尊重保荐代表人的建议,完善各
类制度、决策程序,补充、完善信息披露资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及培训等督导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必要
的便利。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
和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保荐工作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鸿铭股份持续督导期
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鸿铭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2c9c96a-c277-4a2f-b49b-2b124c6fad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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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鸿铭股份(30110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铭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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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铭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1cf046-4aaf-43cb-8ac7-20a6ae5095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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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鸿铭股份(301105):鸿铭股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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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鸿铭股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2d8e2c-83eb-4d2f-a2c3-fed93f37bf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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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鸿铭股份(301105):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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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04b680-c6d3-46ee-abc6-5cf41cb1bd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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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鸿铭股份(301105):鸿铭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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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鸿铭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f3dee0-376d-4917-aaa5-7c8a7b6407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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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0│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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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
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玺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相关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本次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
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1a4ac5-3223-4e80-a8c9-2e85ac5df5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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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9│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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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9日 09:15-15:00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鸿铭股份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
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8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晴
联系电话:0769-22187143
联系传真:0769-22187699
电子邮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a67c88-fed1-403f-abfd-c30a6beb5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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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9│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左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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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左英魁,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忠实勤勉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左英魁,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8 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9月至2004年3月任青岛
奥林特外事翻译学院教师;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3月至2011年2月任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广东卓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
2月至今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0年7月至2024年9月任东莞市晶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5 5 0 0 0 否 3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
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提名委员会 1 1 0 各项议案均投
战略委员会 1 1 0 赞成票,无反对
薪酬与考核委 1 1 0 票及弃权票
员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
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
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
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
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
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成观耀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认真审核了成观耀先生的
相关资料,认为成观耀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除财务负责人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的薪酬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其所任岗位的工作内容、年度绩效与市场
行情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实际发放情况符合既定薪酬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
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
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我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左英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c645f3-b76f-4836-b0ed-4b102e715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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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9│鸿铭股份(30110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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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者的激励约束
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下列事项: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
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
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
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十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
工实施中长期激励。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
降,未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部分发
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影
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本
制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32a6ba-e546-4c38-afb4-88575246d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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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9│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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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钟水东,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忠实勤勉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钟水东,中国国籍,198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7月
至2007年5月,就职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2007年5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员;
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风控经理;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深圳白杨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担任风控总监;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长城招银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副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
5月,担任宁波亿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市心性赋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
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静心内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2年1月,担任深圳市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担任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华凯
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海南元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内审负责人。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5 5 0 0 0 否 3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
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
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审计委员会 5 5 0 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反
提名委员会 1 1 0 对票及弃权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
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
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
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
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
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成观耀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认真审核了成观耀先生的
相关资料,认为成观耀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除财务负责人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的薪酬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其所任岗位的工作内容、年度绩效与市场
行情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实际发放情况符合既定薪酬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在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6年度本人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水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358534-b855-44df-b3a5-e072ece13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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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9│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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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朱智伟,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忠实勤勉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智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兼任全国包装标准化委员会金属包装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包装标准化委员会委员。朱智伟先生1985年7月至1989
年7月就读于广东机械学院(现广东工业大学),1989年8月至1999年10月就职于广东省包装总公司,历任科员、科长、部门负责人,
2000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2005年至今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秘书长。朱智伟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资格。2011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广州信联智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2020年7月任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中止上市申请,退出董事会);2016年12月
至2021年9月担任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本人任职时间和公司董事会任期不同步,为方便公司合规,与会计独
立董事同时辞职);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担任广东宝德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中止上市申请,退出董事会)
;2020年8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广州信联智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5 5 0 0 0 否 3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5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
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 1 1 0 各项议案均投
员会 赞成票,无反
审计委员会 5 5 0 对票及弃权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
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
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
了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的方式了解公司股东关注事项,并与他们就关注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
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
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成观耀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认真审核了成观耀先生的
相关资料,认为成观耀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除财务负责人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的薪酬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其所任岗位的工作内容、年度绩效与市场
行情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实际发放情况符合既定薪酬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今后本人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勤勉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
同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智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34e137-f0f5-497b-9b9a-20c07f0c91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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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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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5,00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60,601.28 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116,553.5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8,772,180.61 元,其中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243,108,536.00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
董事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5,00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本次利
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0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下一年度。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
三、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000,000.00 0.00 5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60,601.28 -9,770,853.36 -16,773,283.53
(元)
研发投入(元) 11,964,090.37 13,295,801.41 13,380,400.46
营业收入(元) 177,186,601.84 201,365,917.46 174,840,339.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38,772,180.61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43,108,536.00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00,000,00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4,968,246.0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00,000,00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38,640,292.24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6.98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填报前述指标时,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包含在内。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
额。
2. 本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b87724-9053-4b07-a2ed-f20f6ef66f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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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鸿铭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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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鸿铭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e591b0-2257-47a6-b983-4071c4f3e7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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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鸿铭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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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鸿铭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28b9a0-2177-413c-beac-cb729a715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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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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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4cec1d-5687-484b-a1cb-dfcdf97672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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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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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
智伟、左英魁、钟水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智伟、左英魁、钟水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bc8942-768a-4389-b3c6-f7659d640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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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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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6 年
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 6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
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五、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
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ca41df-52ce-4379-abff-fed5138e9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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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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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
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
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成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慧琦
(6)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人,注册会计师 1,3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7)收入情况: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8)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次。执业
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周威宁,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份。
签字会计师:吕鸿杰,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复核合伙人:冼宏飞,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75 万元,系按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
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
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
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 2025 年度各项审计
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60ce4d-c374-47b9-a580-284382dc3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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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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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8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定价发行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0.5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0,6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870.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754.1
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332C000811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2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7,084.55 万元。其中: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4,556.25万元,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1,679.2
5万元,支付律师费用849.06万元。
(2)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08 万元。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43,540.37 万元。2023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590.06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305.17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11,895.23 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329.62 万元。
(3)以募集资金支付上市费用 481.13 万元。其中上市服务费 160.38 万元,信息披露费 320.75 万元。
(4)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5)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213.98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25 万元。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21,748.12 万元。其中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20,000.00 万元,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48.12万元。(注:合计数差异原因是四舍五入所致)
2024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153.41 万元。
(2)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766.87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25 万元。
(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13,061.32 万元。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452.00 万元。
(2)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117.81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15 万元。
(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7,426.98 万元。其中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2,000.00 万元,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26.98 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上年募集资金余额 13,061.3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17.81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1,452.00
减:银行手续费 0.15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7,426.98
(注:合计数差异原因是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于 2023 年 2 月 9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2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20129066688866 募集资金专户 49,643,820.01
东莞城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769905187510128 募集资金专户 415,535.99
东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8110901012101543325 募集资金专户 4,210,402.55
分行
合计 - - 54,269,758.55
注: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未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等尾款和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将继续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130927-46d2-4565-b7f4-30a99add27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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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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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df3565-a514-44eb-a7e7-579bdce592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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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铭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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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鸿铭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8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定价发行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0.50
元。截至 2022 年 12月 26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0,6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870.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754.15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332C000811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7,084.55 万元。其中: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4,556.25 万元,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 1,67
9.25 万元,支付律师费用849.06 万元。
(2)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08 万元。
(3)截至 2022 年 12月 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43,540.37 万元。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590.06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05.17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11,895.23 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329.62 万元。
(3)以募集资金支付上市费用 481.13 万元。其中上市服务费 160.38 万元,信息披露费 320.75 万元。
(4)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5)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213.98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25 万元。
(6)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21,748.12 万元。其中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20,000.00 万元,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48.12万元。(注:合计数差异原因是四舍五入所致)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153.41 万元。
(2)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766.87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25 万元。
(4)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13,061.32 万元。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452.00 万元。
(2)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万元。
(3)本期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 117.81 万元及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 0.15 万元。
(4)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7,426.98 万元。其中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2,000.00 万元,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26.98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上年募集资金余额 13,061.3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17.81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1,452.00
减:银行手续费 0.15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7,426.98
(注:合计数差异原因是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于 2023 年 2 月 9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2 年 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
,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20129066688866 募集资金专户 49,643,820.01
东莞城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769905187510128 募集资金专户 415,535.99
东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8110901012101543325 募集资金专户 4,210,402.55
分行
合计 - - 54,269,758.55
注: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未到付款状态的质保金等尾款和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将继续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3a7cf0-c06f-4262-ae65-be55ad7485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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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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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ee2e6e-35e4-4157-b997-db578c898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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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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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3bacde-3730-452d-a2c4-b5e69642a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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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举办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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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
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
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玺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晴女士,财务负责人成观耀先生,独立董事钟水东先生,保荐代表人吕
晓曙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oIXEHEtTa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8日 15: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
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曾晴
电 话:0769-22187143
传 真:0769-22187699
邮 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49c979-3b98-4016-8471-784caa7a71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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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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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
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
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和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75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概况、2025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
及初步审计意见等的汇报,双方就本次审计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
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080fa3-3a4b-4279-ba06-e7cd535e1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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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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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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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7│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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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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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6│鸿铭股份(3011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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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5de44f-f870-4dc0-a6a1-7c0d232fff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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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6│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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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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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6│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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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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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6│鸿铭股份(30110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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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在公司总部九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通过短信、邮件、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玺先生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独立董
事朱智伟、左英魁、钟水东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
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管理层在 2025年度经营情况概述、报告期内经营管理
工作回顾、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等方面内容。董事会认为 2025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5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5,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 5,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
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回避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回避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金玺先生、刘江先生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 4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2936 万
股;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剩余 69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31.2584 万股进行作废,本次合
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520 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该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回避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刘江先生、夏永阳先生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玺先生在银行的最高综合
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97c2cc-fa5f-4e9e-9f7e-86169db9ab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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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9│鸿铭股份(30110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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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33,567,303股,占广东鸿铭
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67.13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562,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 67.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0.009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 0.00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0.009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金玺、王佩仪、刘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
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金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金玺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佩仪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王佩仪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刘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钟水东、左英魁、朱智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
。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钟水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钟水东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左英魁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左英魁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朱智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朱智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松、陈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2a78147b-7f0c-40bd-aefc-b733f2bb5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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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9│鸿铭股份(30110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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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深(会)字[2026]0002 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16楼 邮编:518052
16th Floor, DaCheng Fund Headquarters BuildingNo. 1236 Haide Third Road, Nansh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52 P.R.C
.
电话(Tel): 0755-33257500 传真(Fax): 0755-33257555
www.meritsandtree.com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深(会)字[2026]0002 号致: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
会议的对象、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6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九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金健先
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2月 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6日上午 9:15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2 人,代表股份33,567,30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34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表决通过了《选举金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1.02 表决通过了《选举王佩仪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1.03 表决通过了《选举刘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表决通过了《选举钟水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2.02 表决通过了《选举左英魁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2.03 表决通过了《选举朱智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
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金玺、王佩仪、刘江当选为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钟水东、左英魁
、朱智伟当选为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17191884-9b02-4e16-82d7-f372926bd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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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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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e4a68bf-cfb3-497f-a87b-96a6f94f5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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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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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a3d506a-4319-403c-a55e-93ea6f3c9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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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6│鸿铭股份(3011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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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2月 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6日以口头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董事会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金玺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金玺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情况如下:
由金玺、王佩仪、左英魁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金玺为主任委员。由钟水东、朱智伟、王佩仪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其中钟水东为主任委员。
由左英魁、钟水东、金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左英魁为主任委员。
由朱智伟、左英魁、夏永阳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智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江先生、李德齐先生、王兵先生、曾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成观耀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均为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018e1fec-4797-4e48-b51a-42665fe79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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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18│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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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cf783612-c424-4214-9b58-3531a35c2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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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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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智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0074205a-c711-40fb-9bee-65c311fb5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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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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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智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d0dd54c8-b8c3-4b2f-93ec-eaea9a2086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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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钟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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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钟水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80081e80-1a24-4af8-bf13-7272532a42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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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左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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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左英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24a9a69c-e428-4ada-8931-acb1fdbcc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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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钟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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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钟水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85f77659-082c-4997-bfaa-4e77d51092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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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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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金玺、王佩仪、刘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钟
水东、左英魁、朱智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规定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
构所组织的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
期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6515ec16-d73d-4d43-85a5-62b81330be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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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左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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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左英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28cf6feb-e1c6-42af-9ab9-fc9bf98d5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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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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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5607a4dd-5ec1-4b06-8c3f-cab2aa4764b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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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鸿铭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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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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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鸿铭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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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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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鸿铭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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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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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鸿铭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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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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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鸿铭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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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8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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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鸿铭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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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86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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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鸿铭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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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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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鸿铭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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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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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鸿铭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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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2293.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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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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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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