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5 鸿铭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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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9 │鸿铭股份(30110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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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9 │鸿铭股份(30110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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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7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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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7 │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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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6 │鸿铭股份(3011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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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18 │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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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 │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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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 │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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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 │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钟水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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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 │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左英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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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9│鸿铭股份(30110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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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33,567,303股,占广东鸿铭
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67.13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562,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 67.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0,000,000 股的0.009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 0.00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50,000,000股的 0.009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金玺、王佩仪、刘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
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金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金玺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佩仪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王佩仪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刘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钟水东、左英魁、朱智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
。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钟水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钟水东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左英魁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左英魁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朱智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3,563,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7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4.7708%。
朱智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松、陈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2a78147b-7f0c-40bd-aefc-b733f2bb5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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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9│鸿铭股份(30110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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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深(会)字[2026]0002 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16楼 邮编:518052
16th Floor, DaCheng Fund Headquarters BuildingNo. 1236 Haide Third Road, Nansh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52 P.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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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Tel): 0755-33257500 传真(Fax): 0755-33257555
www.meritsandtree.com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深(会)字[2026]0002 号致: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
会议的对象、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会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6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 7号九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金健先
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2月 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6日上午 9:15至
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2 人,代表股份33,567,30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34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表决通过了《选举金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1.02 表决通过了《选举王佩仪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1.03 表决通过了《选举刘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表决通过了《选举钟水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2.02 表决通过了《选举左英魁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2.03 表决通过了《选举朱智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63,2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4.7708%。
选举结果:当选。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
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金玺、王佩仪、刘江当选为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钟水东、左英魁
、朱智伟当选为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17191884-9b02-4e16-82d7-f372926bd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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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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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e4a68bf-cfb3-497f-a87b-96a6f94f5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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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7│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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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3a3d506a-4319-403c-a55e-93ea6f3c9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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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6│鸿铭股份(30110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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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2月 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6日以口头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董事会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金玺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金玺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情况如下:
由金玺、王佩仪、左英魁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金玺为主任委员。由钟水东、朱智伟、王佩仪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其中钟水东为主任委员。
由左英魁、钟水东、金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左英魁为主任委员。
由朱智伟、左英魁、夏永阳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智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江先生、李德齐先生、王兵先生、曾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成观耀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均为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018e1fec-4797-4e48-b51a-42665fe79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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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18│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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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cf783612-c424-4214-9b58-3531a35c2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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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6:07│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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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智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0074205a-c711-40fb-9bee-65c311fb5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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