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6 骏成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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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 │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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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 │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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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 │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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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 │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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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 │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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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 │骏成科技(301106):骏成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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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 │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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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 │骏成科技(30110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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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 │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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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 │骏成科技(301106):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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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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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句容市华阳北路 4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发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3 人,代表股份 69,034,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048%。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773,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49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0,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3%。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32,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9%;反对 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32,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9%;反对 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32,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9%;反对 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33,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2%;反对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32,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9%;反对 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94,8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 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9%;反对 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32,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9%;反对 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32,8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9%;反对 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14,7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0%;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79%;反对 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指派任真律师、茅丽婧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
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fa585b5-1929-4003-af8e-c60b49155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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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6│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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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7d1a110-8def-4eee-8e13-6eed72959a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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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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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ce90fa0-ca1a-4675-96ac-2faaebf15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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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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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6c8b260-0eb1-4ad9-b15a-0903e997f1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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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5│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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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f5d5782-df16-4d2c-be53-c191f730c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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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骏成科技(301106):骏成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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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京会兴审字第 01290009 号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京会兴审字第 01290009号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骏成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骏成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骏成科技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09e5068-6f49-45b8-b02e-0ca03b2205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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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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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839605-891b-450f-b755-7f4d9b457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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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骏成科技(30110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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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技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3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2]106 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146,66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7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8,503.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413.08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年 1月 24日出具的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40,384.76 35,000.00
2 TN、HTN 产品生产项目 8,417.44 6,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49.43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产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2,951.63 55,000.00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6,413.08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3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2年 3月 21 日召开了 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3年 4月 18 日召开了 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4年 4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年 5月 7日召开了 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3.7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7,002.44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含资金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2.44万元闲置超募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截至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闲置超募资金余额为 7,002.44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7,002.44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6年 4月 15日,含资金收益,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3.0%测算,预计最
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约 210万元,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有效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7,002.44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6年 4月 15日,含资金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
募资金专户。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保持公司日常运营顺畅,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c351849-307e-451e-87b5-17ca5cd91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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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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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e73ece-608b-4338-920e-4618e3ff7d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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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骏成科技(301106):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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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掉期、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
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成科技”)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
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大量的外汇资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
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与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8,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投资,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
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灵活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象、业务品种、
明确交易金额、期间、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投资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所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限限定在 12个月以内。
5、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该投资的情况。
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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