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6 骏成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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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18 │骏成科技(30110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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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18 │骏成科技(301106):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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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8:08 │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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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8:08 │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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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1 │骏成科技(301106):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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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0 │骏成科技(301106):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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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0 │骏成科技(301106):关于收购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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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0 │骏成科技(301106):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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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0 │骏成科技(301106):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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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29 │骏成科技(30110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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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18│骏成科技(30110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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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240e83f8-894e-497f-85d4-f2b6136a5a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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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18│骏成科技(301106):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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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455deba9-c970-4b01-94cb-2e8174bd90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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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8:08│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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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 月 30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句容市华阳北路 41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发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1 人,代表股份 44,055,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524%。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817,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18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7,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1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4%;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651%;反对 2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028%;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3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指派茅丽婧律师、赵可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
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c3e14dc7-894a-4968-b039-a90dcb1f26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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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8:08│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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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2c4c9ef6-e425-4bd3-b91f-4a590a0f87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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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1│骏成科技(301106):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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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 3 日前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发祥先生主持,公司部
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重要参股子公司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销商品等业务,对公司与新通达 2024 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加确认,同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与新通达 2025 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含)的
关联交易。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新通达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047a1f4-15d8-41f6-9d1a-3a02c554f1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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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0│骏成科技(301106):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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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
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骏成科技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
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新通达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徐琐璋、姚伟芳、徐艺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江
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达”)40%的股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参股新通达的交割并持
有新通达40%的股份,新通达成为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
因公司与新通达发生购销商品等业务,对公司与新通达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加确认,同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预计公司与新通达 2025 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含)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 截至 2025年 3月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31日已发生金额
购销商品 新通达 购销商品 市场定价 不超过 18,000 万 3,015.15
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发生金额
购销商品 新通达 购销商品 6,979.61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68287002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锁璋
成立时间:2004 年 12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12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4,5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丹阳市丹北镇(新桥)新巷村
经营范围:车辆组合仪表、汽车摩托车配件和模具、通信设备、射频同轴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的设计、研
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
响设备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新通达 40%股份,且公司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新通达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日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执行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合同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通达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购销商品,由公司向新通达销售液晶屏,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的。
公司与新通达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
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通达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
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
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967831ac-c343-450e-8c26-7cf57ab96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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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0│骏成科技(301106):关于收购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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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徐琐璋、姚伟芳、徐艺萌、丹
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达”
)40%的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收购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新通达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孙昌玲、监事候选人
张成军为其新任董事、监事,并就上述董事、监事人选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登记。
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份交割工作,公司已取得新通达 40%股份及对应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fa623b3f-6830-4da5-926e-00ac8cea47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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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0│骏成科技(301106):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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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完成参股江苏新通达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达”)的交割并持有新通达 40%的股份,新通达成为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公司与新通达发
生购销商品等业务,对公司与新通达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加确认,同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与新通达 202
5 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8 亿元(含)的关联交易。因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新通达董事,监事会主席张成军同时担任新通达监事
,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监事会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在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 2025年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3月 31日已
发生金额
购销商品 新通达 购销商品 市场定价 不超过 18,000 3,015.15
万元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发生金额
购销商品 新通达 购销商品 6,979.61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68287002T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徐锁璋
5、成立时间:2004 年 12 月 21 日
6、营业期限:2004 年 12 月 21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7、注册资本:4,500 万元
8、注册地址:江苏省丹阳市丹北镇(新桥)新巷村
9、经营范围:车辆组合仪表、汽车摩托车配件和模具、通信设备、射频同轴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的设计
、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
;音响设备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徐锁璋 928.1250 20.62%
徐艺萌 1,771.8750 39.38%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40.00%
11、新通达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50,144.99 47,887.79
负债总额 33,328.15 28,810.79
净资产 16,816.84 19,077.01
项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49,476.75 49,292.27
营业利润 2,841.30 2,416.98
净利润 2,659.47 2,223.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0.18 5,820.53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系合并口径并已经审计。
12、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新通达 40%股份,且公司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新通达董事。
13、履约能力分析:新通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双方过往交易正常结算、相关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
风险。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通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通达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购销商品,由公司向新通达销售液晶屏,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的。
公司与新通达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
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通达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
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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