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6 骏成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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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1:40 │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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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3 │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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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0 │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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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1:42 │骏成科技(301106):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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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2 │骏成科技(30110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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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2 │骏成科技(301106):关于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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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2 │骏成科技(30110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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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1 │骏成科技(30110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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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0 │骏成科技(30110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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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6:59 │骏成科技(30110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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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1:40│骏成科技(301106):国泰海通关于骏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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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
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对骏成科技到场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
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培训地点 江苏省句容市华阳北路 41 号骏成科技 1 楼会议室
培训主题 新《公司法》下主要上市规则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等最新规
定等
培训讲师 何立、戴奥
参加培训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新《公司法》下主要上市规则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等最新规定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等主题进行培训。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
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要求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
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7f2a692c-4689-458e-80ce-8d8de9d60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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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3│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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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22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句容市华阳北路 4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发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5 人,代表股份 70,090,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390%。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896,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48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24,5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8%;反对 6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86%;弃权 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8,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773%;反对 62,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182%;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
4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70,028,7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8%;反对 5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26%;弃权 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360%;反对 57,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595%;弃权 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
45%。
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指派茅丽婧律师、赵可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
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9e0f730-e74c-4cdc-a7af-2eb898ebe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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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0│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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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48e4457-373f-4718-84b8-599028998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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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1:42│骏成科技(301106):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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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301106):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8caf477f-1d72-4cc3-bdb5-86408b3fa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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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2│骏成科技(30110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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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已上市流通,同时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内容作相应
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62.133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211.4835
万元。 万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液晶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自 液晶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液晶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 术除外);液晶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
发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 发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
务、有形市场调查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务、有形市场调查咨询服务;智能车载设备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
活动) 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162.1335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11.4835万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四十条 经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设 第一百四十条 经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
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备案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4061fd34-9623-41a6-ac07-66c7fe549b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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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2│骏成科技(301106):关于董事调整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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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
生。
因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工作调整,郭汉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
述职务后郭汉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郭汉泉先生的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7年 11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郭汉泉先生
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郭汉泉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汉泉先生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 9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2fb15af6-41e6-4f58-aed1-62402391b6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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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2│骏成科技(30110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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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
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骏成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3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2]106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146,66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8,503.67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13.0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日期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40,384.76 35,000.00 2025年 12月 31日
TN、HTN 产品生产项目 8,417.44 6,000.00 2023年 12月 31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49.43 4,000.00 2024年 12月 31日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62,951.63 55,000.00 -
注: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项
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5年11月 30日,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节余金额(含利息
资总额 金 和理财收入等)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35,000.00 30,101.43 6,741.45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
节约了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741.4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随之终止。
五、决策程序
2025年 12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 6,741.4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7536e1a3-66bb-4c43-9614-2ff1b04d9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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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1│骏成科技(30110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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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 3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发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部分
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741.4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已上市流通,同时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内容作
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02210d90-ddfd-4c00-8948-9fe8c8719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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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00│骏成科技(30110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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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3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2]106 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146,66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7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8,503.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413.08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年 1月 24日出具的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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