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7 瑜欣电子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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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6 │瑜欣电子(3011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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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6 │瑜欣电子(301107):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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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6 │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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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6 │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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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51 │瑜欣电子(30110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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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4 │瑜欣电子(301107):公司章程(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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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4 │瑜欣电子(3011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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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3 │瑜欣电子(3011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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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2 │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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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2 │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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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6│瑜欣电子(3011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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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d9835774-0a81-4eaf-a43a-a461896b3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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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6│瑜欣电子(301107):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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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eb77226d-7d53-443e-8377-4ab02b1b27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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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6│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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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6年1月30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腾大道992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云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8,607,26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051%(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8,402,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0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4,3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 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2%。
(三)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315,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 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10%;反对 17,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6%;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2.00《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315,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 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10%;反对 17,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6%;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315,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 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10%;反对 17,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6%;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4.0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58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 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252%;反对 8,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95%;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5.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586,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7%;反对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78%;反对 9,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00%;弃权 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21%。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钟洪冰律师和王汉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结论如下:“本
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e94b9f55-21ce-44f2-8027-0a310ca1c9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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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6│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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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8c36a1f2-7919-4c1f-a38f-bbd967c20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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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51│瑜欣电子(30110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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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3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及核查;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
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9856e16b-542c-4a6f-8cbc-94e99ea11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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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4│瑜欣电子(301107):公司章程(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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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公司章程(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b1a265e5-8435-4930-a430-b81cfe658a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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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4│瑜欣电子(3011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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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原则:
(一)体现公司效益与薪酬挂钩的原则;
(二)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相符;
(四)体现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
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比例可根据岗位职责、风险程度及考核难度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核定薪酬
时确定。
(一)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
(二)绩效薪酬: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中的浮动部分,与公司的经营目标直接挂钩,与个人管理目标间接挂钩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工作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的具体考核指标选取、权重设置及考核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各岗位的核心职责另行制定
,考核指标应具有可量化、可操作性及科学性。
(三)中长期激励:系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激励方案。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基本薪酬按月核发,绩效薪酬基于公
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绩效指标和战略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按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一条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如公司当年度业绩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第十四条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被立案调查或内部调查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提议并经
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暂停支付其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等,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
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并经相应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34ccf525-fc1b-4bb9-b493-7421b3f99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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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3│瑜欣电子(3011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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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6aeb2c93-b715-4a50-a9aa-58ec22acd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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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2│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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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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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2│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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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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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2│瑜欣电子(3011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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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拟实施 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为保证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
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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