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7 瑜欣电子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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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42 │瑜欣电子(30110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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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52 │瑜欣电子(30110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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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2 │瑜欣电子(3011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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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2 │瑜欣电子(30110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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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44 │瑜欣电子(301107):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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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9 │瑜欣电子(301107):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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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7 │瑜欣电子(301107):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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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20 │瑜欣电子(301107):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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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7:45 │瑜欣电子(301107):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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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7:44 │瑜欣电子(30110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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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42│瑜欣电子(30110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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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
同意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79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37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1,00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996,559.88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010,240.12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5月19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D101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因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公司前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东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1)。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相关的理财产品已赎回且无后续使用计划,公司已于近期将该账户注销,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 500500180013002192961
建新东路支行 份有限公司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b0e98fd2-1c45-405c-b848-e401d98b3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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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52│瑜欣电子(30110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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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54,7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
的权利。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3,4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854,700股后的股本72,545,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78
1,7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29,018,1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4
18,12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每10股转增股本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如下:
(1)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
本(含公司已回购股份)×10=50,781,710.00元÷73,400,000股×10=6.91848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2)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份总数÷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10股=29,018,120股÷73,400,000股×10=3.953422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
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6918489元)/1.3953422。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拟
以公司董事会审议日的总股本73,4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854,700股后的股本72,545,3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781,7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29,018,1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418,12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
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854,7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的股份为基数(现有总股本73,4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54,700股后为72,545,300股)。
3、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是一致的。
5、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4,700股后的72,545,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3,4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2,418,12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
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
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6月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转增股本数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0,601,050 41.69% 12,240,420 42,841,470 41.83%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42,798,950 58.31% 16,777,700 59,576,650 58.17%
股
三、总股本 73,400,000 100.00% 29,018,120 102,418,120 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2,418,120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2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对上述最
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每10股转增股本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
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0=50,781,710.00元÷73,400,000股×10=6.918489元;
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10股=29,018,120股÷73,400,000股×10=3.953422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
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6918489元)/1.3953422。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腾大道992号
咨询联系人:樊地
咨询电话:023-65816392
传真电话:023-65816392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6141dee6-b06d-4f27-bdc0-2879f93c5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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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2│瑜欣电子(3011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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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a0550ad6-1d70-4b11-8851-960e1fb0d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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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2│瑜欣电子(30110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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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025年5月2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5年5月26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高腾大道992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云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146,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65%(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02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4,9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4%。
(三)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69%;反对 2,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5%;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16%。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69%;反对 2,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5%;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1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3.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69%;反对 2,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5%;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16%。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69%;反对 2,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5%;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16%。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5.00 《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4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82%;反对 2,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5%;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3%。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69%;反对 1,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12%;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19%。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 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69%;反对 1,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12%;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19%。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60%;反对 2,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3%;弃权 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27%。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王汉林律师和周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结论如下:“本
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6b1b7daf-adfb-4543-b988-8a611530a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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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44│瑜欣电子(301107):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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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度
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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