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8 洁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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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2 │洁雅股份(301108):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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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2 │洁雅股份(3011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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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2 │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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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0 │洁雅股份(301108):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及授予价│
│ │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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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0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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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0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剩│
│ │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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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34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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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5:42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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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44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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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00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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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2│洁雅股份(301108):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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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1816f2ee-476a-4fdd-94f5-c9d348bf00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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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2│洁雅股份(30110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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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相应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2.63元/股调整为12.38元/股。本次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公司董事叶英女士、杨凡龙先生、王婷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
生、董事冯燕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并确定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 7月 7日,以 12.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3名激励对象授予 2
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剩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总量为 32.20 万股,本次已授予29.00万股,剩余 3.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授
予,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取消授予上述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 3.20万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剩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1c0243ef-cd65-493b-b4f7-b29b6e21f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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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2│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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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留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表: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予的权益 占预留授予权 占预留授予时
数量(万股) 益总量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史昊舒 中国 副总经理 15.00 51.72% 0.1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人) 14.00 48.28% 0.12%
预留授予合计 29.00 100% 0.2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2.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全新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 戴建军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a437d4f6-25b2-4aee-b27b-853a902533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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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0│洁雅股份(301108):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及授予价格调
│整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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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日)及授予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
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相符。
5.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
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意以 2026年 7月 7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 12.38元/股的价格向符
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3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5c508bf4-d90e-452c-8ed2-bb18b79bad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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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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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63元/股调整为 12.38元/股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
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7月 18 日和 2025年 7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铜陵洁雅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 7月 22日至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年 8月 2日在巨潮网披露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5年 8月 8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8月 9日和 2025年 9月 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年 7月 4日和 2026年 7月 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发生派息,则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12,556,25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255,625.2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6日。
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12,556,25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83,437.8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1日。
(二)调整结果
鉴于以上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12.63
元/股-0.1 元/股-0.15 元/股=12.38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 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的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记录;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及授予价格调整的核查
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d49d46b8-e903-4e6d-95dd-9718925fe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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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2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剩余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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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334e4628-30b0-4d2a-a9a6-298fa4857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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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34│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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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2b1c34c-2623-4a6a-84da-8ab016df5c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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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5:42│洁雅股份(301108):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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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出具的《关
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融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仍有部分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
原保荐代表人刘元高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融证券
委派保荐代表人陈伟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刘元高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
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章付才先生、陈伟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
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元高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059cef9-1873-4af6-b21c-0a178f9b3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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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44│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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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铜陵明源循环经济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中亿明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铜陵明源循环经济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中亿明源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亿明源”)拟在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不超过5,616,5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9900%;其中,明源基金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402,7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8000%;中亿明源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3,8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900%。
近日,公司收到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明源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5月19日 27.32 2500 0.0022%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明源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1,704,000.00 10.3984% 11,701,500.00 10.3961%
其中:无限售 11,704,000.00 10.3984% 11,701,500.00 10.3961%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中亿明源 合计持有股份 1,686,896.00 1.4987% 1,686,896.00 1.4987%
其中:无限售 1,686,896.00 1.4987% 1,686,896.00 1.4987%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 计 13,390,896.00 11.8971% 13,388,396.00 11.894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69dd24d-9c23-4fd5-b646-961ce8c49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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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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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进展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标号:2026-0
34),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0,364,48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36%,补助形式为
现金。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收到第一笔政府补助资金10,000,000.00元,剩余款项尚未到账。
近日,公司收到该次第二笔政府补助资金10,364,48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41%。该次
政府补助资金已全部收到。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上述收到的补助资金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该次政府补助资金为20,364,480.00元,该次政府补助资金已全部收到,预计将增加公司202
6年度利润总额20,364,480.00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f2156fc-f96a-4de8-bdd6-de22ecb67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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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47│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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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年4月30日,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112,556,25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83,437.8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12,556,2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9日;
2.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34 蔡英传
2 00*****559 蔡英传
3 03*****923 冯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39.44元。
2.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号
咨询联系人:胡能华
咨询电话:0562-6868001
咨询传真:0562-6868001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9c85961-b94e-4935-9c4f-60677d613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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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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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20,364,48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36%,补助形式为现金。2026年4月30日,公司收到第一笔政府补助资金10,000,000.00元,剩余款
项尚未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上述收到的补助资金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第一笔政府补助资金为10,000,000.00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10,000,000.00元,
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公司将密切关注剩余补助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5c1f17c-c112-4b8e-8b56-50b210b5aa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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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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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张大林、冉合庆律师(下
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30日 14:30在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英传先生主持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
、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9:15至 15:00期间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37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63,503,02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18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63,390,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193%,均为 2026年 4
月 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
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34人,代表公司股份 11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
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表
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7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
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885%;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287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 38,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
股东蔡英传先生、冯燕女士、胡能华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50,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反对 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2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268%;反对 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6.5490%;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7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885%;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287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55e0ec3-d3a0-4687-8068-5689964900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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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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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4月 30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 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英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37 人,代表股份数 63,503,
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6.41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数 63,390,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19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4人,代表股份数 11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 34 人,代表股份数11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4人,代表股份数 11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叶英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安徽天禾律
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会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7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85%;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7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112,556,252股
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83,437.8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
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
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
红程序,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蔡英传先生、冯燕女士、叶英女士、胡能华先生、冯磊女士、蔡明霞女士、冯岩峰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该等股东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本议案进行投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6%,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50,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反对 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2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268%;反对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490%;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7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85%;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7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
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7f52a4e-4cb2-4f1d-8d12-a54dd6831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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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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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
以上授信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公司可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循
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文件。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a6de33-f77a-485d-905e-c437c9ce4e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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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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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蔡英传先生、冯燕女士、杨凡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赛得利(铜陵)无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得利铜陵”)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0万元(不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2026 年 2025 年度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发生金额
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 赛得利 采购 参照市场 998 175.97 1,451.26
采购原材料 铜陵 原材料 定价
接受关联人 赛得利 接受劳务 参照市场 2 0.1 0.1
提供的劳务 铜陵 定价
合 计 1,000 176.07 1,451.36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2、以上部分发生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
类别 交易 生金额 金额 占同类业务 额与预计 引
内容 比例(%) 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 赛得利 采购 1,451.26 7,998.5 2.46% 81.86% 详 见 公 司 于
采购原材 铜陵 原材 2025年 1月 22
料 料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
接受关联 赛得利 接受 0.1 1.5 0.99% 93.33% 预计的公告》
人提供的 铜陵 劳务 (公告编号:
劳务 2025-003)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异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双方业务发展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情况、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策略,同时鉴于日常
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
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
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遵守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
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实际发生额未超出预计金额,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2.以上发生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赛得利(铜陵)无纺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8P2H4QX0
法定代表人:张文涛
成立日期:2022年 05月 23日
注册资本:1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大团山道 8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装卸
搬运(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赛得利铜陵资产总额为 25,504.85万元,净资产为6,430.59万元。2026年 1-3月,赛得利铜陵营业收入
为 5,929.94万元,净利润为50.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蔡英传先生在赛得利铜陵担任董事,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杨凡龙先生在赛得利铜陵担任监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赛得利铜陵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 冯燕女士与公司实控人
、董事长、总经理蔡英传先生系夫妻关系,关联人蔡英传先生、冯燕女士、杨凡龙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3.履约能力分析
赛得利铜陵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及商业合理性,与关联方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按照协议约定
进行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关联交易
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6af7d2-ab38-4457-935b-756939ac1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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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0│洁雅股份(301108):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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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铜
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本所接受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对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就公司本次作废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承诺和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依据出具日以前洁雅股份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作出的。
2、本所律师已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洁雅股份提供的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
言进行了审查判断,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公司保证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均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4、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
具的证明文件。
5、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作废事项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对本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6、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作废事项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洁雅股份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所律师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数据和结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
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保证,对于该等文件及所涉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进行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洁雅股份为本次作废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洁雅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
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作废事项的批准和决策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履行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如下:
1、2022年 7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 7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 7月 16日至 2022年 7月 25日,公司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2年 7月 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 8月 1日,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 8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年 8月 1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56名激励对象授予 168.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 7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年 7月 21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3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4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0、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1、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洁雅股份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事项的具体情况
1.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8万股(调整前)予以作废处理(预留股授予对象均已在第二个
归属期离职)。
2.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00%”。根据公司
经审计的 2025年度报告,公司层面 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对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61.76万股(调整前)限
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2.56万股(调整前)。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并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c768d2-5c3a-4080-bb24-ae93d79f4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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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洁雅股份(30110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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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 7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 7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相应报告。
3.2022 年 7月 16 日至 2022 年 7月 25 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2年 7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 8月 1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 8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年 8月 1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56名激励对象授予 168.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6.2023年 7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7月 21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3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4 年 8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9.2025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0.2025年 8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1.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0.2026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8万股(调整前)予以作废处理(预留股授予对象均已在第二个归属期离职)。
2.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 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00%”。根据公司
经审计的 2025年度报告,公司层面 2025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对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61.76万股(调整前)
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2.56万股(调整前)。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2.56万股(
调整前)。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已取得了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5c541f-27a4-48ba-b8b3-814beaf40f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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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洁雅股份(3011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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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ac5900-1ecd-42fa-acba-085dcf227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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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洁雅股份(301108):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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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
以上授信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公司可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循
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赛得利(铜陵)无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得利铜陵”)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0万元(不含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蔡英传先生、冯燕女士、杨凡龙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
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0.8万股(调
整前)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同时因公司层面 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1.7
6万股(调整前)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62.56万股(调整前)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董事叶英女士、杨凡龙先生、王婷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
、董事冯燕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记录;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4.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45f715-dad4-42db-8a6a-cde6cf0d9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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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27│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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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总经理的离任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翟向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翟向奎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翟向奎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即 2028年 7月 1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翟向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翟向
奎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向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
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翟向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翟向奎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50fab8df-c345-44a1-b346-6fb152d33d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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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在埃及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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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在埃及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布局,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拟与全资子公司洁雅投资(铜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投资”)共同
在埃及设立子公司埃及洁雅卫生用品公司(以下简称“埃及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核准登记为准)并投资建设一次性卫生用
品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 46,710.12万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
情况分阶段实施,视情况适时调整投资额度、投资方式,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埃及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
》,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投资建设事项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签署工作,并负责向商务、外管等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备案等事
宜。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尚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3.关联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埃及洁雅卫生用品公司
注册地址:埃及东北部苏伊士省泰达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次性卫生用品的制造和销售(以实际审批为准)
股本结构:公司持有埃及子公司 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洁雅投资持有埃及子公司 1%股权,公司为埃及子公司的控股股东。
注:以上各项内容以当地政府核准结果为准。
2.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埃及年产 81亿片一次性卫生用品项目
建设地点:埃及东北部苏伊士省泰达工业园区
投资估算额:人民币 46,710.12万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土地 16万平方米(已购置),建筑物 8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先进的生产线 14条及部分辅
助设备及质控设备。项目建设期:2年(暂定)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注:1.以上各项内容以当地政府核准结果为准;
2.2025年 12月 23日,公司已与埃及泰达特区开发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使用自有资金 846.54 万美元购买位于埃
及苏伊士省因苏哈那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的 16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在埃及建设生产基地的经营用地。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埃及购买土地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在埃及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是公司践行全球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埃及地处亚非欧三大洲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且与
欧美主要市场签订有多项自由贸易协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和覆盖美国以外的全球市场。
2.通过在埃及设厂,公司将更好地贴近海外市场需求,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交付效率,增强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完善公司海外产能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新设的控制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将分阶段实施,预计该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
1.本次拟在埃及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在埃及设立控股子公司及项目投资事项尚待中国国内相关
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完成埃及当地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对此
,公司将按照审批部门的有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2.本项目具体投资建设,涉及的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尚需办理埃及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手续,该等手续能否通过相关审
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市场环境、国家政策、法律
法规等变化,使项目建设规划、总投资规模、建设期限等发生调整或变更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相关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
督促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3.项目投产后,可能还会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客户拓展、实际订单情况等因素影响,
投资项目未来经营情况和预期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后续进展,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
,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4.埃及政策、法律法规、商业环境和文化特征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对此公司会及时掌握相关
方面的政策动向,努力降低投资风险。
5.设立埃及子公司为境外投资事项,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由于外汇汇率变动给公司带来汇兑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11e0749-a2f6-466d-9511-7b02e8b15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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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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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领取薪酬;未在公司(含子公司)担
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九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方法方式参照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制度。
第十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核发,绩效薪酬基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
人绩效指标和战略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按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
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扣减、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追回已发放的
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六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第十七条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被立案调查或内部调查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提议并经
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暂停支付其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等,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
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并经相应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17d2742-5d06-4839-989f-0b7cb405f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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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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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3527576-aa65-40b1-87c7-324ca40a6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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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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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洁雅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5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302,45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
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2,721,769.6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890,344.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031,831,424.91元,其中超募资金 656,083,524.9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月 30 日对公司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1]230Z029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承诺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累计投入 是否已结项
募集资金金额
1 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26,092.11 21,092.11 13,453.05 已结项
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383.52 10,383.52 7,493.67 已结项
3 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6,099.16 6,099.16 3,672.68 已结项
合 计 37,574.79 37,574.79 24,619.40 -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均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上述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该议
案已于 2022年 1月 12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1月 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截至 2024 年 9月 3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12,49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005%,最高成交价为 28.3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54,991.20元(不含交易
费用),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
例达到 1%及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3、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该议案已于 2024年 12月 26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6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40,006.26万元(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96%,未超过 30%。公司将于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 12个月后再实施本次补
流安排(即 2026年 5月 14 日后),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月 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年 6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
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 2021年 12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
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
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洁雅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fc51ccf-2a37-4fa5-a0a1-0d01bec123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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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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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ec45e0d-6b1b-483a-87d0-1576bffe5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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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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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4380487-2823-40ae-ac04-0823aff71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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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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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69fd7f0-5f76-4f62-a627-9eedfb0c6b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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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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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343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343号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57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洁雅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洁雅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洁雅股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洁雅股份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洁雅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洁雅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7676263-3157-4288-8ce7-136699b27d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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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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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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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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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6a39bc6-d34f-46f2-b89f-f213dfc0e4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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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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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文龙
、赵波、陈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何文龙、赵波、陈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01b1d9b-d8a6-453d-a1f1-d07e133ca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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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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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17日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7日(星期五)15:00-16:3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公司 2025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英传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杨凡龙先生、独立董事何文龙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胡能华先生。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
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b181b4d-8fb2-4f93-aeed-0798eb8bf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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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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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
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领取薪酬;未在公司(含子公司)担
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发放时间、方法方式参照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制度;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核发,绩效薪酬基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绩效
指标和战略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按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72a4aa3-1ca7-420e-a543-9ca4b4454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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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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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
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
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若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上限
以公司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
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4.中期分红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eb99fe1-e8b2-49f5-ba62-578ae56b4a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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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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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269,770.41 元,母
公司净利润为87,758,413.9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35,117,402.8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46,288,321.05元,公司总股本为 112,556,252股。根据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共计 735,117,402.81元。
3.为持续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 112,556,25
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83,437.8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 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4.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8,139,063.00元;公司 2025年度实施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28,139,063.00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6.42%。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
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139,063.00 8,039,732.30 29,210,334.48
回购注销总额(元) 20,062,587.16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269,770.41 19,464,754.70 115,196,493.09
(元)
研发投入(元) 28,190,902.40 20,477,813.61 22,519,611.41
营业收入(元) 772,014,281.91 547,450,447.64 622,587,051.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735,117,402.81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746,288,321.05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5,389,129.78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20,062,587.16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70,643,672.7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85,451,716.94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71,188,327.42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3.67%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85,451,716.94元
,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
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1c6f0e7-f086-4526-90af-fe98064f3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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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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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06163fd-94ad-4422-bae4-f9ec44b4d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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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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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302,45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
7.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2,721,769.6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890,344.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1,031,831,424.91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656,083,524.91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11月
30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1] 230Z029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
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承诺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累计投入 是否已结项
募集资金金额
1 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26,092.11 21,092.11 13,453.05 已结项
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383.52 10,383.52 7,493.67 已结项
3 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6,099.16 6,099.16 3,672.68 已结项
合 计 37,574.79 37,574.79 24,619.40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均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上述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该议
案已于2022年 1月 12 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月 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截至 2024 年 9 月 3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12,49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005%,最高成交价为 28.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6.26 万元(含交易费
用),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
达到 1%及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3.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该议案已于 2024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6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40,006.26万元(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96%,未超过 30%。公司将于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 12个月后再实施本次补
流安排(即 2026年 5月 14日后),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年 5月 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
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 2021 年 12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
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9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
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洁雅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3.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e48c996-13c3-4229-af23-09cc3e3f4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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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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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
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
查阅容诚的基本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2025年 12月 20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年报审计事项做预沟通;2026年 3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初稿)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6cb4da3-d95b-4f54-91b7-7f31b623f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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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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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1c948e9-8c17-40e2-b45c-65fc746ea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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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洁雅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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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洁雅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5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302,4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2,721,769.6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0,890,344.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1,831,424.91 元。该
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1月 29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7 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13,597.6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万元,收到
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为 1,422.6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625.66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 38,557.49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5,823.54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4,381.03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 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33,381.0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和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8
020029200212932)。2021 年 12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铜陵市开发
区支行”)和国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铜陵市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68408
00000986)。2021年 12月 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铜陵分行”)和国融证券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6260000013000054646)。2021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铜陵铜都支行”)和国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农业银行铜陵铜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46001040030676)。2021 年 12 月 16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铜陵五松山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铜陵五松山支行”)和国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铜陵五松
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054172683100015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1308020029200212932 9,370.2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五松山支行 520541726831000158 3,281.9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营业部 346260000013000054646 2,875.9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 12646001040030676 17,194.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开发区支行 34050166840800000986 658.86
合 计 — 33,381.03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均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上述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即表格中的
前三个专户)销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4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4,625.6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
附表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0344号),
认为洁雅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洁雅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询募集资金专户、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与管理层和相关财务人员沟通等
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存放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洁雅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洁雅股份在 202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36597e1-8da9-4376-83df-97324c49e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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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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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
)的规定。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年年
度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珍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
署过洁雅股份、皖能电力、新华网、禾盛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保凤女士,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
年签署过洁雅股份、永新股份、泰禾智能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丽媛女士,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洁雅股份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媛媛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执业,
近三年复核过东岳硅材(30082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4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7万元。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确
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
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其
在独立性、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cbe57b0-6613-41f1-b501-ae5863c12c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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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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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2025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
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公司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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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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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344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344号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洁雅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洁雅股份年度报告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洁雅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洁雅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洁雅股份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洁雅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洁雅股份容诚专字[2026]230Z0344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卢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保凤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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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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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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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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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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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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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30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6年4月 2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6.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股东蔡英传先生、冯燕女士、叶英女士、胡能华先生、冯磊女士、蔡明霞女士、冯岩峰先生、翟向奎先生为议案 5的关联股东
,需对议案 5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提
交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5.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 2《授权委托书
》于 2026年 4月 27日17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能华
联系方式:0562-6868001
传真:0562-6868001
电子邮箱:zqb@joyalways.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c6d007f-06a6-46e7-8afe-b0c27ccbe4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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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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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aac27b0-a3a0-48ec-ba71-4ffc082f1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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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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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文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4dda669-707e-4033-a89c-381997765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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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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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ac3dcde-41bf-4853-8ab3-cd87275087b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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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洁雅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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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洁雅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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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87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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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洁雅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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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洁雅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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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洁雅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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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洁雅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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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洁雅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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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洁雅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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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洁雅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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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720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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