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08 洁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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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47 │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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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0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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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 │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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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 │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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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0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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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0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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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0 │洁雅股份(301108):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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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 │洁雅股份(30110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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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洁雅股份(3011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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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洁雅股份(301108):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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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47│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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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年4月30日,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112,556,25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83,437.8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12,556,2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9日;
2.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34 蔡英传
2 00*****559 蔡英传
3 03*****923 冯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39.44元。
2.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号
咨询联系人:胡能华
咨询电话:0562-6868001
咨询传真:0562-6868001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9c85961-b94e-4935-9c4f-60677d613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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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0│洁雅股份(301108):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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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20,364,480.00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36%,补助形式为现金。2026年4月30日,公司收到第一笔政府补助资金10,000,000.00元,剩余款
项尚未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上述收到的补助资金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第一笔政府补助资金为10,000,000.00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10,000,000.00元,
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公司将密切关注剩余补助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5c1f17c-c112-4b8e-8b56-50b210b5aa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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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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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张大林、冉合庆律师(下
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30日 14:30在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英传先生主持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
、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9:15至 15:00期间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37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63,503,02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18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 63,390,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193%,均为 2026年 4
月 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
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34人,代表公司股份 11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
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表
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7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
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885%;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287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 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 38,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21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
股东蔡英传先生、冯燕女士、胡能华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50,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反对 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2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268%;反对 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6.5490%;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7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
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885%;反对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287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55e0ec3-d3a0-4687-8068-5689964900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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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46│洁雅股份(30110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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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4月 30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铜井东路 1928 号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英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37 人,代表股份数 63,503,
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6.41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数 63,390,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19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4人,代表股份数 11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 34 人,代表股份数11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4人,代表股份数 11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叶英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安徽天禾律
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会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7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2%;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885%;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7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112,556,252股
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83,437.8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
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
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
红程序,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08%;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2%。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545%;反对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4213%;弃权 7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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