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0 青木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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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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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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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2024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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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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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 │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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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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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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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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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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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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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青木科技(30111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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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拟以92,535,33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014,133.20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
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拟以公司总股本92,535,33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
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014,133.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
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使
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规
模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需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53.98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8,826.2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2024年
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82.63万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31,367.74万元。
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2024年度的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
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92,535,33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014,133.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
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与并于2024年9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92,535,33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01
4,133.2元;加上本次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37,014,133.2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74,028,2
66.4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76%。
公司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期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8月29日,成交总金额
为 20,054,79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94,083,056.4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103.91%。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4,028,266.40 39,658,000.20 40,000,000.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0,054,79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0,539,807.86 52,082,963.94 65,883,395.2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1,617,637.16 54,199,138.07 46,645,336.26
营业收入(元) 1,153,155,310.05 967,446,047.98 846,627,097.4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40,128,014.0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13,677,401.0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3,686,266.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054,79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9,502,055.6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3,741,056.8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2,462,111.49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1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制定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2024年度的盈余情况,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
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489,649,666.84元、338,895,296.27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30.92%、19.60%,未达到公司总资产
的50%以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aa21d0b-46bd-4b54-a552-5f9163553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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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青木科技(301110):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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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税前);
(3)其他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
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28c6727-28c4-410b-9b22-d68b22a96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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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青木科技(301110):2024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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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2024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ca578db-b381-44c1-b8a8-2c2e0519a6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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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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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将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bf1dbedc-e947-4a7c-9bac-377986110b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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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青木科技(3011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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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年 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
路 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股企
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41人,注册会计师 2,356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决定其 2024 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
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的时间安排、风险评估考虑因素、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中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组成部分及重要性、未审报表分析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9d7f1cc-e8bd-4c69-99c5-207fda243c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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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青木科技(301110):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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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301110):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cfcfbc7-99ea-418a-b893-2d3a5138d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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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17│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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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
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
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号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6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
,051,666,687.70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12,378.99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3-1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
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以及经公司(1)
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于2024
年0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0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集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1 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 9,085.10 9,085.10 2024年3月8日
建设项目
2 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 11,907.35 11,907.35 2025年3月31日
设项目
3 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 9,880.05 9,880.05 2025年3月31日
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4 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40,958.67 40,958.67 2026年3月22日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81,831.17 81,831.17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
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及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2022年3月、2023年6月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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