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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10(青木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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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10 青木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7:02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5 16:16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4 16:24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7-09 18:42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7-09 18:42 │青木科技(30111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9 18:40 │青木科技(30111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9 18:40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 │2026-07-09 18:40 │青木科技(301110):回购报告书 │ ├─────────┼──────────────────────────────────────────────┤ │2026-07-02 17:10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26-07-02 17:08 │青木科技(301110):青木科技章程 │ └─────────┴──────────────────────────────────────────────┘ ─────────┬──────────────────────────────────────────────── 2026-07-21 17:02│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2.00元/股(含)。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549,466股的比例为 0.3 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5.70元/股,最低价为 33.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149,535.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d4f633b0-f36d-4b4f-9367-80273b93d611.PDF ─────────┬──────────────────────────────────────────────── 2026-07-15 16:1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境内子公司云檀品牌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檀”)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的授信,由公司提供100%的连带责任担保。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向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连带保证控股子公司上海云檀按时支付担保债务,担保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 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2、担保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授信申请人):云檀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4、保证内容: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 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 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 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云檀提供的担保均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45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累 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649.3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0%,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 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d5c4bc0-2239-49ef-a4e3-c00b848a63c9.PDF ─────────┬──────────────────────────────────────────────── 2026-07-14 16:24│青木科技(301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2.00元/股(含)。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4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5 49,466股的比例为 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77元/股,最低价为 34.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77,741.40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0ac6fa5b-ca96-4811-aa01-c0e6ee4ff1b7.PDF ─────────┬──────────────────────────────────────────────── 2026-07-09 18:42│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7月 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 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股份总数的 (股) 比例(%) 1 吕斌 24330785.00 18.78 2 卢彬 19404000.00 14.98 3 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333280.00 8.75 4 孙建龙 6477332.00 5.00 5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4918700.00 3.80 6 刘旭晖 3528000.00 2.72 7 徐国新 1838434.00 1.42 8 宁波前多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8523.00 1.14 9 东台宜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0537.00 0.90 10 东台宜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4343.00 0.88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 量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条件 (股) 股份总数的比 例(%) 1 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333280.00 12.44 2 孙建龙 6477332.00 7.11 3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4918700.00 5.40 4 卢彬 4851000.00 5.32 5 吕斌 3980840.00 4.37 6 徐国新 1838434.00 2.02 7 宁波前多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8523.00 1.62 8 东台宜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0537.00 1.27 9 东台宜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4343.00 1.26 10 #刘小芳 1112940.00 1.22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bb004286-af2a-431c-8d69-6142c8ba51af.PDF ─────────┬──────────────────────────────────────────────── 2026-07-09 18:42│青木科技(30111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 7月 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 6年 7月 8日 9:30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卢彬先生、王广翠女士、韩慧博先生、廖俊峰先生、王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在未来合适的时 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制定了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 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 条规定的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62.00元/股(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 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 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 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2.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22,600股至 483,800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 129,549,466 股的比例为 0.25%至0.3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 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 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 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 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等;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6b7b734-6632-427c-a1a5-46c23a485cc4.PDF ─────────┬──────────────────────────────────────────────── 2026-07-09 18:40│青木科技(30111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000万元 - 9,000万元 盈利: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4.87% - 74.23% 5,165.7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500万元 - 7,500万元 盈利: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3.95% - 54.55% 4,852.71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是电商代运营业务同比增长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e32d594c-2a65-4cb7-91c5-aedd70ff04c7.PDF ─────────┬──────────────────────────────────────────────── 2026-07-09 18:40│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26ad7fa7-d9d5-49bf-a47d-31a596de9920.PDF ─────────┬──────────────────────────────────────────────── 2026-07-09 18:40│青木科技(301110):回购报告书 ─────────┴──────────────────────────────────────────────── 青木科技(301110):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7d124261-60a1-46c4-ac82-5e35799aa417.PDF ─────────┬──────────────────────────────────────────────── 2026-07-02 17:10│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的说明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注册资本由92,535,333元增加为129,549,466元,经营范围增加“广告设计、代理”项目,对应修订《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 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完成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经营范围表述进行 了更新,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 称: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08月05日 3、法定代表人:吕斌 4、住 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号3601房 5、注册资本:壹亿贰仟玖佰伍拾肆万玖仟肆佰陆拾陆元人民币 6、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693560034G 8、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具体经营项目: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 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 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三、备查文件 1、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1b15508-718e-4d8d-85be-7a942ededa85.PDF ─────────┬──────────────────────────────────────────────── 2026-07-02 17:08│青木科技(301110):青木科技章程 ─────────┴──────────────────────────────────────────────── 青木科技(301110):青木科技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e97eb4c-1dc4-4fe8-befc-18e839919524.PDF ─────────┬──────────────────────────────────────────────── 2026-05-22 18:42│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 /总股本*10,即:37,014,133.2元÷92,535,333股*10=4.000000元(每10股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10,即:37,014,133股÷92,535,333股*10=4.000 000股(每10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每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00000元/股)/(1+0.400000)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92,535,333股为基数,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4.00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37,014,133.2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37,014,133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为 129,549,466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 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535,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2,535,33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9,549,46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 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19 吕斌 2 02*****862 卢彬 3 02*****404 孙建龙 4 02*****549 刘旭晖 5 08*****277 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 2026年 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类别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比 股本(股) 股份数量 占比 (股) (%) (股) (%) 一、限售条 27,450,675.00 29.67 10,980,270.00 38,430,945.00 29.67 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二、无限售 65,084,658.00 70.33 26,033,863.00 91,118,521.00 70.33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92,535,333.00 100.00 37,014,133.00 129,549,466.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9,549,466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9498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相关主体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如下: 吕斌、卢彬和宁波允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人/本单位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本人/本单位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照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0.50元/股。 如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对应“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 353号合创中心 36F 咨询联系人:邱正 咨询电话:020-80929898 传真电话:020-80929898 十、备查文件 1.《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2e507e9-2101-431f-96bb-f381ff02169a.PDF ─────────┬──────────────────────────────────────────────── 2026-05-19 07:54│青木科技(301110):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 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当天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卢彬先生、韩慧博先生、廖俊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吕斌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吕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广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广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任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粟浩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平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截至本公告日,王平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王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王平先生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 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后,聘任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相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吕斌、卢彬、廖俊峰 审计委员会:韩慧博、王浩、王广翠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浩、韩慧博、卢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义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临时事项,为提高议事效率,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豁免本次会议 提前通知的义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535bfe9-b988-46e0-a160-6a92354dc41e.PDF ─────────┬──────────────────────────────────────────────── 2026-05-19 07:54│青木科技(301110):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届满离任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科技”)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结合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吕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吕 斌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名。非独立董事:吕斌先生(董事长)、卢彬先生、 王广翠女士、刘孟权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韩慧博先生、廖俊峰先生、王浩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 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吕斌(主任委员)、卢彬、廖俊峰 审计委员会:韩慧博(主任委员)、王浩、王广翠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浩(主任委员)、韩慧博、卢彬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韩慧博先生为会 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卢 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卢 彬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广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王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任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张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广翠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王平先生(简历附后)、任俊先生(简历附后)、张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 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平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截至本公告日,王平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王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王平先生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 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后,聘任正式生效。 (四)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粟浩 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聘任邱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邱正先 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平 邱正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53 号3601房 号3601房 电话 020-80929898 020-80929898 传真 020-80929898 020-80929898 电子信箱 qmzq@qingmutec.com qmzq@qingmutec.com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刘旭晖先生、吴志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李克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 总监职务,黄全能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刘旭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20,000 股,占总股本的2.72%,其离任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将继续按照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进行股份 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旭晖先生、吴志伟先生、李克亚先生、黄全能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以及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所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45bb82a-e7d4-4d3b-bf11-7b04045bf271.PDF ─────────┬──────────────────────────────────────────────── 2026-05-19 07:54│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a139072-c4ef-42bc-b905-97a2d52b7dcc.PDF ─────────┬──────────────────────────────────────────────── 2026-05-19 07:54│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af7fb69-c893-4be3-8c31-d6d36ba9c6b0.PDF ─────────┬──────────────────────────────────────────────── 2026-05-13 19:20│青木科技(301110):兴业证券关于青木科技保荐总结报告书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科技”、“公司 ”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兴业证券与青木科技签署的《保荐协议》,兴业证券对青木科技的持续督导时间为该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 3 个完 整的会计年度,青木科技于 2022年 3月 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其持续督导期为 2022年 3月 11日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现兴业证券对青木科技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兴业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苏军良 联系人 陈全、王贤 保荐代表人 陈全、王贤 联系电话 021-20370631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10 注册资本 92,535,333.00 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 353号 3601房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 353号 3601房 法定代表人 吕斌 控股股东 吕斌、卢彬 实际控制人 吕斌、卢彬 联系人 李克亚 联系电话 020-8092989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年 3月 11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3月 1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 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 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2、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检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定期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5、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导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8、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9、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原指定林悦先生、王贤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2026 年 2月,林悦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兴业证券委派陈全先生接替林悦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保荐代表人变更后,现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陈全先生和王贤先生。 (二)募集资金相关重要事项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公司于 2023年 3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 3月 22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终止前述两个项目中“场地费用 ”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3,095.50万元和部分超募资金 17,863.17万元合计40,958.67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仓储物流中心项 目”,并于 2023 年 3月 7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的公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相关决议、核查意见已于 2023年 3月 7日进行了公告。 2、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1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变更“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 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将“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 3月 31日,并于 2024年 1月 11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相关决议、核查意见已于 2024年 1月 11日进行了公告。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公司能够 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为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调推荐阶段,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督导 期内没有发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也未发现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已按计划实施结项,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 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公司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 至 2025年 12月 31 日,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义务。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d1b1950-71ca-467a-9b7b-3a389d74df6b.PDF ─────────┬──────────────────────────────────────────────── 2026-05-13 19:20│青木科技(301110):兴业证券关于青木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青木科技(301110):兴业证券关于青木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0589ebe-dd67-47a7-9c5b-f3a76055b000.PDF ─────────┬──────────────────────────────────────────────── 2026-05-06 19:24│青木科技(301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68,3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37%),其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4月30日,下同)以集中竞价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25,3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 董事刘旭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72%),其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8%)。 公司收到孙建龙先生、刘旭晖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孙建龙 集中竞价 2026年2月5日至 72.47 34.1655 0.37 交易 2026年4月30日 合计 34.1655 0.37 刘旭晖先生在减持期间内未发生减持。 2.股东在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股东孙建龙在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 (万股) 比例 (万股) 本比例 (%) (%) 孙建龙 合计持有股份 496.8321 5.37 462.6666 5.00 其中:无限售条 496.8321 5.37 462.6666 5.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 0.0000 0.00 (2)股东刘旭晖在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 (万股) 比例 (万股) 本比例 (%) (%) 刘旭晖 合计持有股份 252.0000 2.72 252.0000 2.72 其中:无限售条 63.0000 0.68 63.0000 0.6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9.0000 2.04 189.0000 2.0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建龙先生、董事刘旭晖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建龙先生、董事刘旭晖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后,孙建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8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26e584b-9a79-4c44-b2d3-5987267b53bc.PDF ─────────┬──────────────────────────────────────────────── 2026-04-26 16:28│青木科技(3011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年 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 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决定其 2025 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8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的时间安排、风险评估考虑因素、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中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组成部分及重要性、未审报表分析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e30c7fd-535a-40e9-b661-c2b1d42bffd5.PDF ─────────┬──────────────────────────────────────────────── 2026-04-26 16:28│青木科技(301110):青木科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青木科技(301110):青木科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f32f8da-1b6a-4282-bf6b-8c87c2b3fcda.PDF ─────────┬──────────────────────────────────────────────── 2026-04-26 16:28│青木科技(30111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2d159e6-d003-4f16-987d-a28b3d26f404.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33362a9-9ac9-4d29-b118-826d02b5d74d.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青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启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旺兔柏(广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云檀品牌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青木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领势金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允能科技有限公司、宇津健康产业(广州)有限公 司、广州青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青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瑞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控制活动(资金活 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信息传递、信 息系统、财务报告)、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筹资与投资、对外担保、关联方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定性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存在(或可能发生)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错报,错报金额≥2025 年合并 舞弊行为; 报表资产总额 1%;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营业收入存在(或可能发生)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 错报,错报金额≥2025 年合并 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报表利润表营业收入总额 1% 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存在(或可能发生) ①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错报,2025 年合并报表资产总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 额 0.5%≤错报金额<2025 年 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营业收入存在(或可能发生)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 错报,2025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 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入总额 0.5%≤错报金额<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 2025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 标。 额 1%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存在(或可能发生)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错报,错报金额<2025 年合并 他内部控制缺陷。 报表资产总额 0.5%; 营业收入存在(或可能发生) 错报,错报金额<2025 年合并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0.5% 注:定量标准中满足其一指标即符合相关缺陷认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定性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或可能发 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 生)≥2025 年合并报表资产总 策失败; 额 1%;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或可能发 ③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 生)≥2025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 ④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 入总额 1% 整改; 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⑥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⑦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 0.5%≤直接财产损 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 失金额(或可能发生)<2025 产生中度影响; 年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 ②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 营业收入总额 0.5%≤直接财 管机构处罚; 产损失金额(或可能发生)< ③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 2025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 障碍; 额 1% ④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⑤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⑥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 面影响; ⑦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或可能发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生)<2025 年合并报表资产总 他内部控制缺陷。 额 0.5%;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或可能发 生)<2025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 0.5% 注:定量标准中满足其一指标即符合相关缺陷认定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 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浩) ─────────┴──────────────────────────────────────────────── 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cd1239c-f2a6-4abe-8cfa-8f42159c9208.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将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74c16ed-a9c5-45b1-96ee-c0a252dd23cc.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慧博) ─────────┴──────────────────────────────────────────────── 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慧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150dff4-8071-4890-80ed-1c745942f729.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青木科技(30111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9ddf518-da97-44d7-9dae-5e39f326bdfe.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慧博) ─────────┴──────────────────────────────────────────────── 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慧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2370746-6662-4c5c-8524-64f7dcd6f9d9.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30至 17:30在“青木科技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青木科技投资者关系”小 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青木科技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吕斌先生,总经理卢彬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克亚先生,副总经理王 平先生,独立董事韩慧博先生,保荐代表人陈全先生、王贤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意见、提升交流针对性,公司现就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开展问题征集工作,广泛听取投资者建议。投资 者可于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30 前扫描上方小程序码,进入专题页面提交问题。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答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08bcf60-1cbe-4033-a52b-a04ff516563b.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进展的公告 ─────────┴────────────────────────────────────────────────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QINGMU PTE. LTD.(简称“青木新加坡”)与Norsund Gruppen AS(简称“Norsund”)、Yunlin ZHAN签署《股份购买及认购协议 》,与Norsund、Yunlin ZHAN及 Vitalis Pharma AS(简称“标的公司”)签署《新股认购协议》,以及相关附属协议(《股份购买 及认购协议》、《新股认购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合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青木新加坡将以1.5亿挪威克朗(约合人民 币1.06亿元)现金购买Norsund持有的标的公司49.0662%的股权,同时以1.5亿挪威克朗(约合人民币1.06亿元)现金认购标的公司新 发行的32.9157%的股权。在前述股权购买及认购完成后,青木新加坡将累计持有标的公司65.8314%的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 1、标的公司、Norsund及公司相关涉诉情况 (1)据悉,Zhongshan Wang 王中山、Shihao Liu 刘世浩、Jianli Zhang 张建理(简称“申请人”)于2025年12月30日向挪威 奥斯陆地方法院申请发布临时禁令,以制止 Norsund与青木新加坡之间股份交易的完成(简称“该申请”)。申请人合计持有香港诺 美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申请人主张 1)其拥有标的公司60%的股权;2)备位主张,其与被申请人早先已达成了关于标的 公司股权及商标的重组协议,要求履行该等协议;3)再次备位,即使前述实体请求均未被充分证明,但临时禁令具有必要性,如果 不立即救济,拖延会造成无法或难以弥补的损害。 2026 年02 月03 日,挪威奥斯陆地方法院做出裁定,不支持该申请。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任何主张,亦不适用“主张未证 明但仍发禁令”的例外,禁令申请不予支持。据悉,原告已就该申请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2)近期,公司子公司健 源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健源香港”)收到HONGKONG NOROMEGA BIOTECHNOLOGY CO., LIMITED(简称 “原告 ”)针对Yunlin ZHAN 、标的公司、Norsund、青木新加坡、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健源香港在香港高等法院发起的传讯令状(Writ of Summons)。原告 主张其为标的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实益拥有人,要求 1) Norsund将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原告(或其代名人),2) 追索Yunl in ZHAN取得的相关利润、收入、利息及/或其可追踪替代物,3) 向各被告主张损害赔偿及/或衡平法补偿。 截止到本公告发出之日,除健源香港外,青木新加坡与青木科技均未收到该传讯令状,据悉Yunlin ZHAN、标的公司、Norsund等 三位挪威的被告也未收到该传票令状。根据香港法律,原告需要向法院申请域外送达的许可,并在传讯令状签发后12个月内送达给各 被告,未被送达的各主体不进入到诉讼程序。 如后续传讯令状送达给各被告,被送达的各主体均有权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质疑。若管辖权质疑成立,法院可以永久中止 原告的索赔。 截止到本公告发出之日,健源香港尚未收到原告方的申索陈述书(Statementof Claim),也不了解原告详细的诉讼请求、理由及 支持其诉讼请求书面证据。健源香港已致函要求原告方提交申索陈述书。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中已提示:“本次交易的交割尚需取得必要的备案或批准, 并满足协议约定的与标的公司运营相关的其他交割先决条件,因此本次交易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诉民事诉讼案件主要涉及标的公司及Norsund的股权争议纠纷,与公司无涉,收购协议中约定的标的公司股权也尚未交割,因 而原告对于公司相关被告实质上不存在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原告对于公司的赔偿请求未载明具体金额,公司也未收到申索陈 述书及详细的诉讼请求、理由及相关书面证据。该等争议或潜在争议目前不属于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因此公司现阶段没有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诉讼、 仲裁事项披露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情形。 公司出于保护投资者利息等谨慎性考虑,自愿披露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公司提示: 截止到本公告发出之日,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尚未完成,并且标的公司的股权涉及诉讼争议,如果相关争议不能妥善解决,可能 影响交割条件的最终完成。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d3b1e7a-4990-4e10-b4cf-8f578c65f020.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浩) ─────────┴──────────────────────────────────────────────── 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28ac978-4527-4962-b15a-920c61a600aa.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be269f7-ffb5-4aac-bd41-5d92cb6a9984.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 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参股公司广州源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美生物”)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 更,由按权益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概述 (一)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 本次变更前,公司持有源美生物 19%的股权,并向源美生物委派一名董事,对源美生物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将该笔投资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 2026年 1月,源美生物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改选董事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本次董事会改选后,公司不再向源美生物 委派董事,也不参与源美生物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源美生物不再施加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剩余股权应当改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内容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核算方法: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核算方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列报,并按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三)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日期 自 2026年 2月 1日起执行。 二、本次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按照丧失重大影响 之日公司所持有源美生物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该时点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转入 当期损益。经公司初步 测算,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预计将使公司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4,220.92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5,111万元,产生 税后利得约 1,241.91万元,最终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三、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同意对 参股公司广州源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按权益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针对《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 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均可能对参股公司未来经营及收益产生影响,相关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达到披露标准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具体影 响,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源美生物经营业绩情况进行的初步估计,相关会计核算及影响测算工作尚在有序推进中 ,实际财务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217c926-eea8-400b-ae85-f8bc6134a6a6.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廖俊峰) ─────────┴──────────────────────────────────────────────── 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廖俊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6871f8f-7a25-4f53-9065-e8882d1d9adb.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 目结项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已达到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决定对该项目予以 结项,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公司 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 2号),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 6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051,666,687.70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112,378.99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3-1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以及经公司(1) 于 2023年 3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 3月 22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 于 2024年 1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 1月 26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集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1 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 9,085.10 9,085.10 2024年 3月 8日 设项目 2 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 11,907.35 11,907.35 2025年 3月 31日 项目 3 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 9,880.05 9,880.05 2025年 3月 31日 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4 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40,958.67 40,958.67 2026年 3月 22日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81,831.17 81,831.17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已达到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上述拟结项项目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募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金 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 投入进度 额 仓储物流中心项 40,958.67 28,605.90 69.84% 12,352.77 目 上述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 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这部分尚未支付的款项后续公司将改为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截至建设期届满,募集资金使用率为 69.84% 并有节余,主要原因系(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强化 全过程成本管控与资金管理,合理节约了项目投入,(2)部分工程尾款、质量保证金因支付周期较长,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后续改 为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用途安排 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围绕公司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eb864b8-7370-4c90-a58f-911fd645a5cf.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高级管 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 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报酬。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吕斌 董事长 现任 228.80 卢彬 董事、总经理 现任 230.93 刘旭晖 董事 现任 0 吴志伟 董事 现任 0 韩慧博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廖俊峰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王浩 独立董事 现任 12.00 王广翠 副总经理 现任 221.12 王平 副总经理 现任 106.56 黄全能 副总经理 现任 126.47 任俊 副总经理 现任 180.48 李克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现任 130.74 合计 -- -- 1,261.10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激发董事、高级管理团队履职效能,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同时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 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 效考核情况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岗位,按公司内部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职务薪酬。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d73829e-8bcd-4c22-8a40-4845be8250da.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第 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就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02号),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 6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5,166.67万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11.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3-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601.28万元,其中: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888.4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 2,712.86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 80,023.63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965.70万元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12,7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活期余额为 6,265.70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5,111.24 加:收入利息净额 3,878.09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9,422.35 其中: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58,966.47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55.88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601.28 其中: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7,888.42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12.8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8,965.70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12,70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 6,265.70 注:上表系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 2025年 12月 31日记载的账户情况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 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启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广州允能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兴业证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源(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源投资”) 以及青源投资全资子公司浙江青丰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代理 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就“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 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销户完成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 6,265.7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 入和投资收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2,700.00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期末余额 青木科技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210078801000001767 活期存款 0.00 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 青木科技股份 汇丰银行(中国 629227950050 活期存款 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 广州启投电子 汇丰银行(中国 629-291337-050 活期存款 0.00 商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 广州允能科技 汇丰银行(中国 629-261058-050 活期存款 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 青木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0906668110112 活期存款 0.03 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东风 支行 青木科技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210078801400002247 活期存款 2,461.32 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 青源(广州)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210078801200002248 活期存款 0.04 投资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 浙江青丰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 82210078801900002249 活期存款 273.18 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 青木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0906668110109 活期存款 3,531.14 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东风 支行 小计 6,265.70 现金管理余额 12,700.00 合计 18,965.70 注:上表系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 2025年 12月 31日记载的账户情况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 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a95deb0-0738-40b3-af5f-9ed90c8e5207.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廖俊峰) ─────────┴──────────────────────────────────────────────── 青木科技(301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廖俊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9ae6e1e-cffc-404f-abbf-0c9627b414d0.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 ,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吕斌先生、卢彬先生及王广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韩慧博先生、廖俊峰先生及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韩慧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选举表决。经股东会 选举通过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三、其他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旭晖先生、非独立董事吴志伟先生将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 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62ed0b8-d06e-4e47-813f-a34d529e455c.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aaab20e-d62d-40df-87ac-86d1724ebd4b.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a1d0bf1-1bc3-4ebd-9a2f-1d437e3a2560.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青木科技(30111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ffc86b0-90a9-434d-8568-223695de83c6.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bd682f4-b938-473b-bf9d-16506971c100.PDF ─────────┬──────────────────────────────────────────────── 2026-04-26 16:26│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报告 ─────────┴──────────────────────────────────────────────── 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4b98beb-6b78-4952-a3f5-82e4f9d2f751.PDF ─────────┬──────────────────────────────────────────────── 2026-04-26 16:25│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7b2165c-7f75-4334-8c35-a4d9d40fe609.PDF ─────────┬──────────────────────────────────────────────── 2026-04-26 16:25│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270 号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科技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青木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青木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b39f2b3-fcac-42e4-abe6-43da737d49fc.PDF ─────────┬──────────────────────────────────────────────── 2026-04-26 16:25│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青木科技《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审阅了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青木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企业管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提请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提高上 市公司内控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3e9b080-ec39-4b90-bc2f-3b6f318aab50.PDF ─────────┬──────────────────────────────────────────────── 2026-04-26 16:25│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青木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 2 号),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666,667 股,发行价格为 6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5,166.67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11.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3-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601.28万元,其中: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888.4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 2,712.86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 80,023.63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965.70 万元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12,7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活期余额为 6,265.70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5,111.24 项目 金额 加:收入利息净额 3,878.09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9,422.35 其中: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58,966.47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55.88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减: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601.28 其中: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7,888.42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12.86 截止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8,965.70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12,70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 6,265.70 注:上表系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 2025年 12 月 31 日记载的账户情况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 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启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广州允能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兴业证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源(广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源投资”) 以及青源投资全资子公司浙江青丰科技有限公司会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代理品牌 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 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 2025年 5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就“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 6,265.70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 收入和投资收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2,700.00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期末余额 青木科技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2210078801000001767 活期存款 0.00 有限公司1 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青木科技股份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 629227950050 活期存款 0.00 有限公司 州分行 广州启投电子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 629-291337-050 活期存款 0.00 商务有限公司 州分行 广州允能科技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 629-261058-050 活期存款 0.00 有限公司 州分行 青木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06668110112 活期存款 0.03 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完成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后企业名称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期末余额 有限公司 州东风支行 青木科技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2210078801400002247 活期存款 2,461.32 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青源(广州)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2210078801200002248 活期存款 0.04 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浙江青丰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2210078801900002249 活期存款 273.18 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青木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06668110109 活期存款 3,531.14 有限公司 州东风支行 小计 6,265.70 现金管理余额 12,700.00 合计 18,965.70 注:上表系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 2025年 12 月 31 日记载的账户情况填写。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 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710faa7-5c7e-48db-b0bb-b65036b82018.PDF ─────────┬──────────────────────────────────────────────── 2026-04-26 16:25│青木科技(30111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 青木科技(30111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262d611-f5f4-4f91-bab1-ac44628fa8da.PDF ─────────┬──────────────────────────────────────────────── 2026-04-26 16:25│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青木科技(3011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1ca7f08-736b-47bc-a270-5a8e81d863a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青木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3051.PDF ─────────┬──────────────────────────────────────────────── 2026-04-27│青木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3061.PDF ─────────┬──────────────────────────────────────────────── 2025-10-27│青木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5380.PDF ─────────┬──────────────────────────────────────────────── 2025-08-29│青木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977.PDF ─────────┬──────────────────────────────────────────────── 2025-04-29│青木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7273.PDF ─────────┬──────────────────────────────────────────────── 2025-04-29│青木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7220.PDF ─────────┬──────────────────────────────────────────────── 2024-10-29│青木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105.PDF ─────────┬──────────────────────────────────────────────── 2024-08-30│青木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3636.PDF ─────────┬──────────────────────────────────────────────── 2024-04-24│青木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7084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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