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2 信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5-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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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0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 │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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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08 │信邦智能(30111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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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6 │信邦智能(3011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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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6 │信邦智能(3011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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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3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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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55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 │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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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20:16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拟解散控股子公司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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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20:16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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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20:16 │信邦智能(3011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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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20:16 │信邦智能(30111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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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0│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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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并对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重组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
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交易对方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信邦智能,证券代码:301112)自 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信邦智能,证券代码:301112)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标的公司股东、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各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方一起有序、稳妥推进本次交易的
各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走访、函证、银行流水打印、抽凭等财务核查事项,并与交易对方持续开展沟通
,交易正在有序推进中。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对方内部最终决策、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
注册等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704b32e5-6109-4ba9-a373-1405a47d47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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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08│信邦智能(30111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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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
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0,26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026,660.00 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
整。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2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
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 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2 【*****】 共青城国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 南昌信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名“珠海横琴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 共青城信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26.7672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1716 室
联系人:陈雷、薛伟旭
咨询电话:020-88581808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f9a9eb59-707e-499a-8d3c-945b726ee6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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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6│信邦智能(3011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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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b5d17bd0-dbe5-4aab-a5fa-bbd53846f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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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6│信邦智能(3011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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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7ec214be-430e-47b5-9a3a-55960ea4f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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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3│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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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立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用账户,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上述专用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566,65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5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75,890.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91.98 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于 2022年6月2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00462_G01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开立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专用账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上述专用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
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广州信邦智能装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120905491010001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
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分行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0905491010001,截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该专户
余额为 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
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
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
管理。
甲方及乙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
(每月 15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
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国威、洪树勤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
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
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
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7、乙方通过乙方网银系统对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在乙方网银系统审核甲方上传的采购合同、付款申请单等支付凭
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乙方审批通过后方可通过乙方网银系统对甲方资金进行划付;乙方通过现场柜台
办理的方式对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凭证(如支票、结算业务委托书)等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
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乙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对甲方资金进行划付。
8、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
在付款后 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7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11、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
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或专户依法销户(以孰早为准)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9338f89c-bcd9-4372-96ae-217b5f4804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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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55│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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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并对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重组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
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临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交易对方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信邦智能,证券代码:301112)自 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信邦智能,证券代码:301112)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标的公司股东、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各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方一起有序、稳妥推进本次交易的
各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走访、函证、银行流水打印等财务核查事项,并与交易对方持续开展沟通,交易
正在有序推进中。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审
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对方内部最终决策、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
注册等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1956da09-89c7-499a-bb39-566637be42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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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20:16│信邦智能(301112):关于拟解散控股子公司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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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解散控股子公司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散控股子公司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景胜科技”)及景胜科技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景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盛”)、广州信德新能源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解散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解散的控股子公司景胜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景胜科技
1、公司名称: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C311M93H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7 日
5、法定代表人:董博
6、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 82 号 2 栋 101
7、注册资本:2,694.867 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
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切削加工服务;五金产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解散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374.382 51%
2 珠海市瑞德盛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1,320.485 49%
合计 2,694.867 100%
10、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144,119.03 43,236,977.38
负债总额 22,580,014.42 23,371,908.55
净资产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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