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2 信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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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7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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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 │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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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 │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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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 │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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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1 │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 │案)摘要(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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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1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 │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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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1 │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 │案)(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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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 │信邦智能(3011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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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 │信邦智能(301112):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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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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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7│信邦智能(30111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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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y2bX3vGxck)或使用微信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
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罡先生,总经理余希平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雷先生,财务总
监朱剑超先生,独立董事刘儒昞先生,保荐代表人张伟鹏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y2bX3vGxck)或使用微
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慎懿
电话:020-88581808
传真:020-88581861
邮箱:IR@uf.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592f4a9-f7d5-4aac-a4d4-356d72d4e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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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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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罡
证券简称 信邦智能
证券代码 301112.SZ
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6月 29日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创业板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资本 110,266,600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车城大道北侧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车城大道北侧
电话号码 86-20-88581808
电子邮箱 IR@uf.com.cn
官网 www.uf.com.cn
经营范围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
业机器人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
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
加工机械制造;模具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模具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伺服控制机构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
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
械设备研发;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机
器人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气压动力机械
及元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
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
进出口.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同意注册,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信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566,650股,发行价格为 27.53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890.9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 67,891.9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00462_G01号《验资报告》。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中信证券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保荐人处理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
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
具相关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中信证券的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信证券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
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访谈。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中信证券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尚有部分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37b2718-0455-4687-85a3-85d986f16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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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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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ec52eb1-844d-4a64-a020-ee07dfb90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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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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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1361350-db0e-4aa2-92f7-34165aaa2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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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1│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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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cfc57e-c2f0-48eb-b006-b06f5af7d5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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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1│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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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2026 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加期评估报告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鉴于本次交易评估资料的基准日更新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结合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况对《广州信邦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
稿)”)等相关文件进行相应修订。
相较公司于 2026年 1月 9日披露的草案(修订稿),公司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
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重组报告书章节 修订内容
目录 补充加期评估报告基准日的释义
重大事项提示 更新加期评估报告情况
重组报告书章节 修订内容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 更新加期评估报告情况
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4f6884-7bce-4f88-b4fc-66fb925c5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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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1│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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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6b13da-6c2a-4cb2-a750-e3bbb40ab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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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信邦智能(3011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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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信
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止至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汽车焊装生产线、总装生产线、汽车功能检测线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事项为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经营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担保、交易、资产控制、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行政人
事、销售等各个方面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及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金额 0.5%
<资产总额的 1%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
的 2% 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额的 1%
的 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A、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B、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
陷;
C、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存在 1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具体情况如下:
(1)缺陷描述:
公司印章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报告期内存在未及时完成备案程序的印章使用情况,虽经律师确认无效力瑕疵、相关业务未造
成财报重大错报,公司亦已在律师见证下完成印章的销毁或补备案;但同时存在部分用印事项未严格执行OA审批流程,用印台账登记
不完整、信息归档不规范。
(2)整改措施:
1) 公司已完成印章上收、实行统一集中管控;
2) 公司已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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