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112(信邦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112 信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0-29 00:00│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02b8e856-6171-4647-b788-2c40b9679f43.PDF ─────────┬──────────────────────────────────────────────── 2024-10-29 00:00│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邦智能”)为增强控股子公司广州富士汽车整线集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州富士”)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满足广州富士的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富士アセンブリシス テム(以下简称“日本富士”)按股比同比例向广州富士增资,其中,公司按 51.22%的持股比例,出资金额由 1,050 万元增资至 1 ,408.54万元;日本富士按 48.78%的持股比例,出资金额由 1,000 万元增资至 1,341.46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富士注册资 本由 2,050 万元增加至 2,750 万元,股东双方出资比例保持不变,广州富士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信 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法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州富士汽车整线集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237924X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车城大道北侧 5、法定代表人:余希平 6、注册资本:2,05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8 日 8、经营范围: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维修工具设计服务;模具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电设备 安装服务 (二)投资标的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4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78.56 7,566.44 负债总额 4,477.59 4,761.25 净资产 2,800.97 2,805.19 营业收入 8,151.19 3,549.37 净利润 215.30 -80.46 (三)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信邦智能 1,050 51.22% 1,408.54 51.22% 日本富士 1,000 48.78% 1,341.46 48.78% 合计 2,050.00 100.00% 2,750.00 100.00% 三、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广州富士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将有助于广州富士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广州富士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 ,保障广州富士的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富士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8f152d40-fc63-4a6e-b115-612868823f6c.PDF ─────────┬──────────────────────────────────────────────── 2024-10-29 00:00│信邦智能(30111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信邦智能(301112):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373b4fb3-f9ab-4996-98a1-0a91e351eab5.PDF ─────────┬──────────────────────────────────────────────── 2024-10-29 00:00│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61a5ac15-fff0-4921-ae9c-4d391e8b91d7.PDF ─────────┬──────────────────────────────────────────────── 2024-10-25 15:46│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1b33e811-604d-42a8-898b-5e84f2cfed49.PDF ─────────┬──────────────────────────────────────────────── 2024-10-18 16:58│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以通讯的 方式召开。为提高决策效率,尽快完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工作,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10 月 17 日通过即时 通讯软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中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 了核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信邦智能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本次获授权益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7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dfc76cb7-ad70-4d49-a451-ffd23737e05b.PDF ─────────┬──────────────────────────────────────────────── 2024-10-18 16:58│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d7b800f3-c747-41de-8f45-abe3bf67e753.PDF ─────────┬──────────────────────────────────────────────── 2024-10-18 16:58│信邦智能(30111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信邦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 │书 ─────────┴────────────────────────────────────────────────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邦智能”)的委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广州信邦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信邦智能本次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信邦智能如下保证:信邦智能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 、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做出法 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授予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授予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 以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 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 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授予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信邦智能本次授予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 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年 9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 9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核实<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人数及数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9.78 元/股。 (二)授予日的确定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4 年 10 月 1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 (三)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 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授予的信息披露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及时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文件。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 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349e42f8-6a0b-42a4-9906-3e94d52d6457.PDF ─────────┬──────────────────────────────────────────────── 2024-10-18 16:58│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859e0f1a-0fe4-4626-a472-590768f12086.PDF ─────────┬──────────────────────────────────────────────── 2024-10-18 16:58│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2efa764b-a761-4239-867d-7501fef007f6.PDF ─────────┬──────────────────────────────────────────────── 2024-10-15 18:32│信邦智能(30111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信邦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信邦智能(30111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信邦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0527e2ca-e212-44fe-bfac-2b41b58884d2.PDF ─────────┬──────────────────────────────────────────────── 2024-10-15 18:32│信邦智能(30111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公司针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 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 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f6229530-36f9-4181-b799-5f3c826ace02.PDF ─────────┬──────────────────────────────────────────────── 2024-10-15 18:32│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信邦智能(301112):信邦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47d69c85-24e5-442f-a546-7ceeee2e6f47.PDF ─────────┬──────────────────────────────────────────────── 2024-10-15 18:32│信邦智能(30111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姜宏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1716室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5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77,654,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2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74,010,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1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3,643,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4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101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3,644,65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1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1,0 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