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2 信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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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信邦智能(301112):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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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142ac83d-7a40-4f19-b373-73c60aacba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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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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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9678059a-ab37-4f1a-997c-3e9010fde9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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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信邦智能(3011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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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8274276a-d311-43a9-922e-b47971a8ec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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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信邦智能(301112):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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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e42be403-44cc-40a6-b9f2-2baaba1e8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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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信邦智能(3011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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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12e27a29-092c-40aa-920d-17dfe1e54d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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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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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fe6ab629-5626-4652-b78c-75195ad7b3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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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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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以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 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0f9b87f4-a81f-4d9e-b680-0d24f44ef6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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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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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0a718d35-7abe-4cc0-b1d5-9efa3c2e9c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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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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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焕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7724de98-da2d-4624-b157-75716264b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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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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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48bcb5be-cb7e-4919-9891-8b914a266e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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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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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340a3d5-43c0-432a-9e6a-3ccbe2b4aa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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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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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77d735e4-4c6b-4a0e-b49d-037a488277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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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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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2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
(2024)审字第70020530_G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
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
料与我们审计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
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
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20530_G03 号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729debe9-10ad-4e6c-a454-01856b06b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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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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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
邦智能”)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汽车焊装生产线、总装生产线、汽车功能检测线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事项为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经营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担保、交易、资产控制、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行政人
事、销售等各个方面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及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 错报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额<资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总额 额的 1% 产总额的 1% 的 0.5%
营业 错报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收入 入总额的 2% 营业收入总额的 2% 总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A、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B、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
陷;
C、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信邦智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
控制,信邦智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991a430b-1c63-47b8-9254-2063ba9c1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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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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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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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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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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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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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增加至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公司开展上述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系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上述授权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总体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报告期初未持有远期结售汇合约,报告期新增远期结售汇合约折合人民币 4,000.00 万元,报告期末持有远期结售汇合约折
合人民币 4,015.12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公司对报告期内上述远期结售汇合约确认投资收益折合人民币 15.12 万元。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
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就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日常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2、公司及子公司将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
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
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5、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形,
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9298f326-2bc2-4efd-b999-bd22560f9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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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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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0530_G01号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
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
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0530_G01号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f9746752-5543-4c7f-afcc-a967e46da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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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信邦智能(301112):中信证券关于信邦智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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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
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信邦智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
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652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566,6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5
3 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758,909,874.50 元,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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