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2 信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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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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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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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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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2025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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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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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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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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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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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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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 │信邦智能(301112):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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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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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预计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66,6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5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90.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91.98 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
字第 61200462_G01 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694.88 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公司拟进一步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和股东回报。
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及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经前次审议
截至本次授权期限起始日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
上述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运作需求、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有利于
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列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均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上述预计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公司此次预计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f8f56115-857e-410d-9bc6-ed04d9f9f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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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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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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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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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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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2025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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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2025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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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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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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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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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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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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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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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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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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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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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
,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包含但不限
于日元、美元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等。
2、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期货及衍生
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财务部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3、交易对手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流动性安排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公司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三、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经营区域遍及中国、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内外市场,外汇市场的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及子公
司拟通过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
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的权限、后续日常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
、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将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因此,开展外汇期货
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期
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五、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就对外投资的权限、后续日常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2、公司及子公司将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
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
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5、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自身实际业务需求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活动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符
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期货及衍
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
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1d6e713c-dc33-48fe-b83e-179f91b3e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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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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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自身实际业务
需求,适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
机和套利。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3、交易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
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
操作,但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
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额度为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适度开展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二)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包含但不限
于日元、美元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等。
(三)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期货及衍生
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财务部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手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六)流动性安排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公司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
的议案》。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期
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就对外投资权限、后续日常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2、公司及子公司将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
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
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5、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的相关项目中。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 2025 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5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编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e40dd7f8-fbd3-4483-a9d8-a7f658f67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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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2│信邦智能(30111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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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66,6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5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75,890.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91.98 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于 2022年6月2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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