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3 雅艺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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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54 │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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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54 │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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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18 │雅艺科技(301113):关于股东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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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19 │雅艺科技(301113):雅艺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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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8:34 │雅艺科技(301113):关于股东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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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11 │雅艺科技(3011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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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9 │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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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9 │雅艺科技(301113):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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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7 │雅艺科技(30111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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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9:07 │雅艺科技(3011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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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54│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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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在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
蒋马洞村内白 1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朱萱律师、陆欣桉律
师出席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 10月 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12月 16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1日 14时 30分在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9:15-15:00
。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2月
26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6,529,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0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6,
382,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47,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8%。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3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9%。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
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5年 12 月 26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
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跃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72,1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 57,7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6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09%;反对 57,7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9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472,1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 57,7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6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09%;反对 57,7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9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84cf4e5f-b9a1-4c7e-b73d-1d3a9f8a9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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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8:54│雅艺科技(30111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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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 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 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跃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6,529,8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0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6,382,5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7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147,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299,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47,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8%。
8、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472,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 57,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09%;反对 57,71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472,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 57,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09%;反对 57,71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萱、陆欣桉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6e88ed2f-ed7d-4b2b-bdcb-e64145164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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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18│雅艺科技(301113):关于股东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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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301113):关于股东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7bb1a54c-7fd0-445f-8209-3d9f2a304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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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19│雅艺科技(301113):雅艺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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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择期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公司董事会现决定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5 年 12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
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被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 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变更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2.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
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将对上述议案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
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3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2.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
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 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收,邮编:3212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5)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9)87603887
联系传真:(0579)87603891
联系地址:浙江省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村内白 1 号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21200
邮箱:info@china-yayi.com
联系人:潘红星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和说明请见
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48aef932-ed82-41a6-bfeb-1c426325b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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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8:34│雅艺科技(301113):关于股东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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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9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的股东武义勤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勤艺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3,9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25%)。
若本公告披露之后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
整。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收到持有公司总股本 0.98%股份的股东勤艺合伙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勤艺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9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其中勤艺合伙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叶金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金攀通过勤艺合伙间接持有
0.0929%,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勤艺合伙作为公司上市前员工的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本次减持系相关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勤艺合伙本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3,9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25%),不超过勤艺合伙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不变)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 90 个自然日内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勤艺合伙本次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3 月 11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勤艺合伙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前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
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若本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存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在该等自然人股东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企业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
收回本企业所得收益。
(4)本企业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
规定和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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