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5 联检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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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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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10 │联检科技(30111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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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9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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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9 │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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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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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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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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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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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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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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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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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2c4d462-3af4-4fdc-b17b-408bdf89f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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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10│联检科技(30111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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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43dde76-de29-462b-83d3-9f04f7401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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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9│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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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25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工匠大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00、2.0
0、4.00-6.00为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年 5月 27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方为有效。信函邮寄地址:江
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213015;电话:0519-869809
29。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 2026年 5月 27日 17:00止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海军
(2)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3)传真:0519-86980929
(4)邮箱:office@czjky.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3a83ecd-06c7-4138-bd79-ac07a5aae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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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9│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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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6ed6796-6d01-455a-a7e4-553291457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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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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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6509c77-0230-4876-ae2d-9d256f95a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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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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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
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子公司控制权变更、退休等原因导致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
合激励条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67,57
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3,524,850 股 变 更 为 182,057,28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183,52
4,850元变更为人民币182,057,280元,故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
;消防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1
2
3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352.485万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05.728 万元。
元。
2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 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
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备检验 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地质灾害治理
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 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
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 价业务;认证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
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档案
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档 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
案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 地调查评估服务;消防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消防技术服务; 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
节能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 遥感信息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口
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除依 ;技术进出口;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环境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保护监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
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以工商 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以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3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8,205.728 万
18,352.485万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
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411791b-6dfc-4e8a-8ea3-6f1ae7c45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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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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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24eae9c-608d-4630-b74f-f1d8e382f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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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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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同时,促进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含预留),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
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代表考核小组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由公司内部审计部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或 2026年
净利润不低于 4,65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5,11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2028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80万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②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的股
票期权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日)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5,11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2028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80万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②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行权期
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根据激励对象是否承担经营业绩考核职责,将其分为 A
类、B 类激励对象并分别适用不同的个人考核要求。其中,A 类激励对象依据自身承担的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核定个人层面行权比例;B 类激励对象仅依据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考核年度与
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保持一致。
针对 A类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不低于 80分的,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根据经营业绩目标基准值(M)的实际完成
率(R)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个人经营业绩目标 R≥100% 100%>R≥80% R<80%
完成率(R)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 1.0 0.5+2.5×(R?80%) 0
注:个人经营业绩目标完成率(R)=个人经营业绩实际完成值÷个人经营业绩目标基准值×100%
若个人当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低于 80分,则激励对象当期对应行权份额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且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行权
。
针对 B类激励对象,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按下表确定: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 S=100 分 100 分>S≥80 分 S<80 分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 1.0 0.5+0.025×(S?80) 0
综上,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对
应的行权比例系数。计算结果按 100股为整数倍向下取整确定最终可行权数量。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或个人层面考核原因当期未能行
权、未能足额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均不得递延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对应的考核期内,其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
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考核小组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需妥善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
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期间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若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期间与首次授予
部分相同;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日)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期间为 2027年
-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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