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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15(联检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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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15 联检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42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6 16:20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6-07-14 17:08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7-13 19:12 │联检科技(30111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3 19:12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签署西南检测业绩补偿协议暨业绩补偿履行完毕的公告 │ ├─────────┼──────────────────────────────────────────────┤ │2026-07-13 19:12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签署南京绿创业绩补偿协议暨业绩补偿履行完毕的公告 │ ├─────────┼──────────────────────────────────────────────┤ │2026-07-12 15:32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 │2026-06-26 19:52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6-26 19:51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6 19:51 │联检科技(301115):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2 18:42│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月 2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剑峰先生《关于 提议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提议人周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76,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4%;通过苏州奔 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5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8%。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受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下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 20%。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提 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年 6月 25日至 2026年 7月 22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 20%,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第二条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 件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本次提议日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周剑峰先生在提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周剑峰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周剑峰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 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 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3fd2a93-7168-4732-a901-9cf059ddbf4f.PDF ─────────┬──────────────────────────────────────────────── 2026-07-16 16:20│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出具的《关 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函》。东吴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陆韫龙先生、耿冬梅女士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吴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持续督导。 由于保荐代表人陆韫龙先生和耿冬梅女士职务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吴证券 委派洪志强先生和于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任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洪志强先生和于露女士。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 东吴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陆韫龙先生和耿冬梅女士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9086cc9-ee42-49ef-b9ec-197bc08e49be.PDF ─────────┬──────────────────────────────────────────────── 2026-07-14 17:08│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4ed5fa36-726f-49d0-8c80-0a79b9f3fd5c.PDF ─────────┬──────────────────────────────────────────────── 2026-07-13 19:12│联检科技(30111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7月10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 剑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何艳女士、秦殊涵先生、赵政伟先生通讯出席会议,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西南检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符合实际情况,各方对业绩补偿事项进行了确认,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南京绿创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符合实际情况,各方对业绩补偿事项进行了确认,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109a8886-c28a-47e3-8267-b15a00ff5c86.PDF ─────────┬──────────────────────────────────────────────── 2026-07-13 19:12│联检科技(301115):关于签署西南检测业绩补偿协议暨业绩补偿履行完毕的公告 ─────────┴────────────────────────────────────────────────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签署西南检测业绩补偿协议暨业绩补偿履行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b68e1e63-170e-4bd5-a1cd-2247055e9dec.PDF ─────────┬──────────────────────────────────────────────── 2026-07-13 19:12│联检科技(301115):关于签署南京绿创业绩补偿协议暨业绩补偿履行完毕的公告 ─────────┴──────────────────────────────────────────────── 2023年9月10日,经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决策,公司以1,290万元收购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绿创”)51%股权,并与南京绿创原股东袁霖(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原协议”)。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南京绿创业绩承诺期结束,业绩承诺期累积实现净利润少于累 积承诺净利润,依据原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应对公司履行补偿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南京绿创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与自然人袁 霖签署《关于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在本协议中,双方按照原协议条款进一步计算并认可了本次业绩补偿金 额为341,480.97元,此外,对原协议中“业绩补偿支付方式”进行变更,由“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将应补偿的现金 足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变更为“甲方从其应支付而未支付给乙方的第三笔标的股权转让款385.00万元中(足额)抵扣。”除 上述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涉及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与业绩承诺方袁霖的业绩补偿协议签署事项,即业绩补偿义务同步履行完毕。本次协议签署不涉 及对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责任予以豁免、减免或变相降低补偿金额,不存在豁免业绩补偿、调整补偿条件的情形。 一、业绩补偿事由概述 根据原协议约定,转让方承诺,南京绿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原则确定)(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0万元、300万元、380万元,若标的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低 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不含本数),业绩承诺期内前两个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少于当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的90%(不含本数),业 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少于累积承诺净利润的,转让方应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南京绿创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会计期间 净利润(元) 2023年 2,331,010.95 2024年 2,429,888.31 2025年 4,000,858.20 合计 8,761,757.46 业绩承诺期内,南京绿创累积完成的净利润低于累积业绩承诺数900万元,根据原协议约定,转让方应对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依据原协议约定,应补偿的金额计算如下: 2025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 和]×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341,480.97元。 转让方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41,480.97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本次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签订各方 甲方: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袁霖 丙方: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如无特别说明,元、万元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一条业绩补偿金额 ...... 1.3各方理解并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乙方应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为341,480.97元(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款”)。 ...... 第二条业绩补偿支付方式 ...... 2.2各方理解并同意,本次业绩补偿款,甲方从其应支付而未支付给乙方的第三笔标的股权转让款385.00万元中(足额)抵扣。 抵扣后,甲方后续不再支付该抵扣款项(即业绩补偿款)。 2.3各方理解并确认,乙方已履行的业绩补偿行为不可撤销。 第三条其他 3.1本协议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三、本次业绩补偿履行的进展情况 根据原协议约定,公司股份收购款分三笔支付,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1.原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交割先决条件满足或被公司书面豁免后,且原协议约定的交割义务完成,南京绿创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全部必要资料并向公司提交证明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原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中645万元(大 写:陆佰肆拾伍万元整)支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2.在南京绿创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原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中的260万元(大写:贰佰陆拾万元 整)支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3.在南京绿创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原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中的385万元(大写:叁佰捌拾伍万 元整)支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完整履行了前两笔的股份收购款支付义务,第三笔股份收购款385万元尚未支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与业绩承诺方袁霖的业绩补偿协议签署事项,公司将从原协议约定应支付而未支付的第三笔股权 转让款中对业绩补偿款进行足额扣除,业绩承诺方本次无需再另行支付业绩补偿款项,业绩承诺方已足额履行补偿义务,公司未对业 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责任予以豁免、减免或变相降低补偿金额,不存在豁免业绩补偿、调整补偿条件的情形,本次业绩补偿义务已履行 完毕。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签订《关于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是基于交易各方的实际情况和友好协商作出的安排,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南京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caf4c398-1620-4266-bf79-744e4bd5564e.PDF ─────────┬──────────────────────────────────────────────── 2026-07-12 15:32│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公司股东余荣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353,77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28%)的股东余 荣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72,700股,不超过剔 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余荣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余荣汉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及比例:9,353,77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28%。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规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72,700股,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7.股东余荣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 的情形。 除上述内容外,股东余荣汉先生本次减持无其他安排。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做出的承诺情况 股东余荣汉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 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上述股份。 若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 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 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收益交给发行人。” 2.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余荣汉先生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 持股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余荣汉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余荣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余荣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 3.股东余荣汉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余荣汉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余荣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c51446fb-16e9-441c-86dd-6cf5777214e7.PDF ─────────┬──────────────────────────────────────────────── 2026-06-26 19:52│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第十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一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26 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 选举朱晔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 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周剑峰先生(董事长)、刘小玲女士、黄海鲲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朱晔女士 独立董事:何艳女士、秦殊涵先生、赵政伟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朱晔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一,除朱晔女士以外的董事会成员的相关简历,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的附件内容。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 员如下(主任委员同时担任召集人):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何艳(主任委员)、朱晔、秦殊涵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周剑峰(主任委员)、刘小玲、秦殊涵 提名委员会:秦殊涵(主任委员)、周剑峰、赵政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政伟(主任委员)、周剑峰、何艳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何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上述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总经理:周剑峰先生 (二)副总经理:吴海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 (三)财务总监:刘小玲女士 (四)董事会秘书:唐博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三) (五)证券事务代表:崔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四)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均为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 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等相关规定所规定的情形,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唐博雅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崔浩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唐博雅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崔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传真:0519-86980929 邮箱:office@czjky.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杨江金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 后仍在公司担任联检科技研究院院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江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27,052股,通过苏州奔牛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89,000股,通过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5,950股。其所持股份 变动仍将严格遵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陈志刚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 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建明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陆诚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副总经理黄海鲲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海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1,000股,通过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1,499,000股。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并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海军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 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海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6,000股;通过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4,000股。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 诺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提名委员会决议; 5.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d2a53cb-8224-4d06-a603-45efa0d37e5b.PDF ─────────┬──────────────────────────────────────────────── 2026-06-26 19:51│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公司工匠大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剑峰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64,010,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6.1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2,554,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1,456,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7%。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1,573,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7,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1,456,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7%。 3.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00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6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8%;反对 3,48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1%;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周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815,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78,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688%。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周剑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小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79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61,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87%。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刘小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黄海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806,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6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288%。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黄海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何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804,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67,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700%。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何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秦殊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806,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6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288%。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秦殊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赵政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63,807,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69,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415%。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赵政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华诗影律师、陈汉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a239fa9-5b2f-4059-b10b-4c181133de63.PDF ─────────┬──────────────────────────────────────────────── 2026-06-26 19:51│联检科技(301115):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 召开本次股东会。2026 年 6 月 1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 事项,以及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 14:30 在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 号工匠大厅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剑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4,010,99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的 36.108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2,554,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35.287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共计 1,456,6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7%。(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由 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本 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了身份认证。本律师查验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及召集人资格,本律师认为: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 会,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且在会议公告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003,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反对 3,4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66,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8%;反对 3,48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1%。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周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15,33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78,281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刘小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798,33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61,281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黄海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06,83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69,781 股。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何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04,33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67,281 股。 表决结果:当选。 3.02 选举秦殊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06,83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69,781 股。 表决结果:当选。 3.03 选举赵政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3,807,03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69,981 股。 表决结果:当选。 本次第 1 项议案均经特别决议通过;本次第 2 项、第 3 项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以上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 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提 交的现场投票结果合并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 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cd359be-948f-4516-9e2d-bb75c7cead65.PDF ─────────┬──────────────────────────────────────────────── 2026-06-26 19:51│联检科技(30111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电话及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紧急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周剑峰先生主 持,周剑峰先生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何艳(主任委员)、朱晔、秦殊涵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周剑峰(主任委员)、刘小玲、秦殊涵 提名委员会:秦殊涵(主任委员)、周剑峰、赵政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政伟(主任委员)、周剑峰、何艳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剑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吴海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小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唐博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崔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82e77ba-9518-47f7-817e-fe0a39ff520d.PDF ─────────┬──────────────────────────────────────────────── 2026-06-24 15:52│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 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6)。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6月 23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工匠大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周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刘小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黄海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3.01 选举何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2 选举秦殊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3 选举赵政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2.00、3.00项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分别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3 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2.00、议案 3.00 须以议案 1.00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作为前置条件方可生效。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年 6月 25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方为有效。信函邮寄地址:江 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213015;电话:0519-869809 29。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 2026年 6月 25日 17:00止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海军 (2)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3)传真:0519-86980929 (4)邮箱:office@czjky.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451d6a2-833e-4e66-bb33-fe450680a197.PDF ─────────┬──────────────────────────────────────────────── 2026-06-10 19:57│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赵政伟) ─────────┴──────────────────────────────────────────────── 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赵政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4c64fab-8f19-4c1e-9a7d-76a0af6d1f72.PDF ─────────┬──────────────────────────────────────────────── 2026-06-10 19:57│联检科技(3011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1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 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置 置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有) 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有)由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 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874b66d-dd66-47cc-ae67-3f7b56255642.PDF ─────────┬──────────────────────────────────────────────── 2026-06-10 19:57│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何艳) ─────────┴──────────────────────────────────────────────── 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何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2350483-99fd-464d-a904-3d1c17fd069f.PDF ─────────┬──────────────────────────────────────────────── 2026-06-10 19:57│联检科技(301115):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检科技”)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二)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 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524,85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253,011股后 的177,271,839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272,620.68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21,272,620.68 元/183,524,850股=0.1159113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1,272,620.68元/183,524,850股*10=1.159113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现已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25.63-0.1159113≈25.52元/份(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三)调整结果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25.63元/份调整为25.52元/份。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对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本次调整事由、调整依据及调整结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须就本次调整事项按《管理办法》《自 律监管指南》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4eb81ed5-f417-4657-aa5c-83cb690ddb6b.PDF ─────────┬──────────────────────────────────────────────── 2026-06-10 19:57│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拟将董事会成员数量由9名调整为7名。 经上述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外 3名非独立 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剑峰先生、刘小玲女士、黄海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何艳女士、秦殊涵先生、赵政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何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何艳女士、秦殊涵先生、赵政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 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换届完 成后,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的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718d207-58af-4b67-b20b-a0b976409977.PDF ─────────┬──────────────────────────────────────────────── 2026-06-10 19:57│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秦殊涵) ─────────┴──────────────────────────────────────────────── 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秦殊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7add420-fc0c-44c9-beea-7e3fa69129a2.PDF ─────────┬──────────────────────────────────────────────── 2026-06-10 19:57│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秦殊涵) ─────────┴──────────────────────────────────────────────── 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秦殊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fd358c2-ccad-422d-bfc4-4189e8703485.PDF ─────────┬──────────────────────────────────────────────── 2026-06-10 19:57│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政伟) ─────────┴──────────────────────────────────────────────── 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政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f0adc46-8e02-4a8d-8b7d-f881809af008.PDF ─────────┬──────────────────────────────────────────────── 2026-06-10 19:57│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艳) ─────────┴──────────────────────────────────────────────── 联检科技(30111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472d12b-501f-4a6e-86dd-ba2b2a04fdac.PDF ─────────┬──────────────────────────────────────────────── 2026-06-10 19:56│联检科技(301115):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核 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于 2026年 6月 1 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3,524,85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253,011股后的 177,271,839 股 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21,272,620.68元(含税)。 鉴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价格调整程序,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25. 63元/份调整为 25.52元/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及《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 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6df0f68-e538-4456-8d33-21dda534ebb6.PDF ─────────┬──────────────────────────────────────────────── 2026-06-10 19:56│联检科技(30111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6月7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剑峰先生主 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成员数量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成员由九名调整为七名,除此 以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求,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剑峰先生、刘小玲女士、黄海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求,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何艳女士、秦殊涵先生、赵政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 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为25.52元/股。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周剑峰、刘小玲、黄海鲲、朱晔是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6月26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5e7b94a-2a4f-408d-a6b6-03a2b56f72bc.PDF ─────────┬──────────────────────────────────────────────── 2026-06-10 19:55│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a75115d-147d-4a23-84ef-ad3aec787321.PDF ─────────┬──────────────────────────────────────────────── 2026-06-10 19:54│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 ─────────┴──────────────────────────────────────────────── 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f7e6295-787c-471e-969b-028c31c6948c.PDF ─────────┬──────────────────────────────────────────────── 2026-06-10 19:53│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6月 23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工匠大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周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刘小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黄海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3.01 选举何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2 选举秦殊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3 选举赵政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议案 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 2.00、3.00项议案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分别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3 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2.00、议案 3.00 须以议案 1.00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作为前置条件方可生效。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年 6月 25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方为有效。信函邮寄地址:江 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213015;电话:0519-869809 29。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 2026年 6月 25日 17:00止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海军 (2)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3)传真:0519-86980929 (4)邮箱:office@czjky.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ca8c2635-996e-4fb0-9664-07d90480c1cf.PDF ─────────┬──────────────────────────────────────────────── 2026-06-03 19:33│联检科技(301115):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 联检科技(301115):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f569634-6fa7-43c7-8a82-ceab7918b1fe.PDF ─────────┬──────────────────────────────────────────────── 2026-06-03 19:33│联检科技(30111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相结合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会议为临时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剑峰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向上述5名激励对象授予的共计39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 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由1,680万份调整为1,641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520万份调整为1,481万 份,预留数量保持不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0人调整为75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周剑峰、刘小玲、黄海鲲、朱晔是本次激励 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26年 6月 2日,并同意以 25.63元/份的行权价 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75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股票期权 1,481万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周剑峰、刘小玲、黄海鲲、朱晔是本次激励 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2dda001-d614-456c-a4a3-23f5b0d883c8.PDF ─────────┬──────────────────────────────────────────────── 2026-06-03 19:33│联检科技(301115):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 ─────────┴────────────────────────────────────────────────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权日)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权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及《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二、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权日)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4、除 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并同意公司以 2026年 6月 2日为首次授权日,以 25.63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7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1万份股票 期权。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b9aab60-a3c9-485b-8719-5dd1724d8d65.PDF ─────────┬──────────────────────────────────────────────── 2026-06-03 19:33│联检科技(301115):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检科技”)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二)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 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鉴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 消向上述5名激励对象授予的共计39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由1,680万份调整为1,641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520万份调整为1,481万 份,预留数量保持不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0人调整为75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 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 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 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1e7225e-bb82-449c-8d42-6e9bb4b1382d.PDF ─────────┬──────────────────────────────────────────────── 2026-06-03 19:33│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86b9a56-2221-430d-895b-64f80b1e9629.PDF ─────────┬──────────────────────────────────────────────── 2026-06-01 00:00│联检科技(3011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重要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524,85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253,011股后的177, 271,839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272,620.68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1,272,620.68元/183,524,850股=0.1159113元(保留到小数 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1,272,6 20.68元/183,524,850股*10=1.159113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59 113元/股。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524,85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253,011 股后的177,271,839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272,620.68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应得现金红利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的约定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除限售,则公司 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回。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 03*****099 杨江金 2 08*****001 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08*****910 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01*****300 余荣汉 5 01*****925 周剑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 调整,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40.55元(保留两位小数,此前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40.67元减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0. 1159113元)。 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3,524,85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6,253,011股后的177,271,839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272,620.68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 =21,272,620.68元 /183,524,850股=0.1159113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21,272,620.68元/183,524,850股*10=1.159113元(保 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15911 3元/股。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 咨询电话:0519-86980929 咨询联系人:崔浩 传真电话:0519-86980929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f23212d-f1f7-4016-b0bd-9014e5ba4c92.PDF ─────────┬──────────────────────────────────────────────── 2026-05-28 20:00│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股东余荣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联检科技”)于2026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 司特定股东余荣汉先生计划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72,718股,约占剔除公 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余荣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 (元/股) (股) 本比例 账户股份后总股 (%) 本比例(%) 余荣汉 集中竞价 2026年3月9日至2026 24.17 1,772,700 0.9659 1 年5月27日 注: 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余荣汉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公司总股本为183,524,85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6,253,011股,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177,271,839 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公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公 (股) 本比例 司回购账 (股) 本比例 司回购账 (%) 户股份后 (%) 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 总股本比 例(%) 例(%) 余荣汉 合计持有股份 11,126,470 6.0627 6.2765 9,353,770 5.0967 5.2765 其中:无限售条件 11,126,470 6.0627 6.2765 9,353,770 5.0967 5.2765 有限售条件 - -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限售及减持意向等作出的承诺。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余荣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0a30719d-b160-41aa-9953-9b741c828abe.PDF ─────────┬──────────────────────────────────────────────── 2026-05-28 20:00│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6年5月11日,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 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5月12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相关查询证明。 根据中国结算于2026年5月1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仅 有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 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及对二级市场走势的独立判断自主开展 交易,其在交易期间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时间、激励方案、核心条款等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向相关人员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的情形,无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行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阶段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亦未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相关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1.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6701aba3-e4d6-4b32-bf90-9e6bdee6c498.PDF ─────────┬──────────────────────────────────────────────── 2026-05-28 18:02│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44217e79-34ab-47b4-9b3a-e834175473f8.PDF ─────────┬──────────────────────────────────────────────── 2026-05-28 18:02│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 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 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子公 司控制权变更等原因导致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67,57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3,524,850股变更为182,057,280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3,524,850元变更为人民币182,057,280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1:30,13: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 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海军 (2)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3)传真:0519-86980929 (4)邮箱:office@czjky.com (5)邮政编码:21301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60d69088-ac89-4354-82d9-c902b2c30c59.PDF ─────────┬──────────────────────────────────────────────── 2026-05-28 18:02│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公司工匠大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剑峰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63,128,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5.61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2,551,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577,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69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4,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577,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6%。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3,11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08%;反对 9,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股东会,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07,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反对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27%;反对 9,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剑峰、刘小玲、吴海军、黄海鲲、王卓惠、吴玲、徐梅合计持股 12,111,428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11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08%;反对 9,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9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 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5%;反对 9,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15%;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剑峰、刘小玲、吴海军、黄海鲲、朱晔合计持股12,156,048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96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08%;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剑峰、刘小玲、吴海军、黄海鲲、朱晔合计持股12,156,048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9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5%;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5%;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47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剑峰、刘小玲、吴海军、黄海鲲、朱晔合计持股12,156,048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华诗影律师、陈汉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c61b4293-046a-492f-b160-376f4199688a.PDF ─────────┬──────────────────────────────────────────────── 2026-05-22 18:18│联检科技(301115):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在公 司内部公示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2026年5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依据有关规定,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 年5月22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共计10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或者其他信息提出异议的反馈。 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 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公布《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的情况 ,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2d3b6fa-3b45-4cf4-9346-2e6025c196d2.PDF ─────────┬──────────────────────────────────────────────── 2026-05-21 18:28│联检科技(301115):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联检科技(301115):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42c0fe0-8d3a-4640-8c21-48656154146d.PDF ─────────┬──────────────────────────────────────────────── 2026-05-21 18:28│联检科技(3011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工匠大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剑峰因公出差于线上参加会议,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刘小玲女士现场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67,063,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7.83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5,900,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7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1,162,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4,625,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463,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1,162,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0%。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 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6,70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0%;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4%;弃权1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5,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03%;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28%;弃权16,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中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5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93%;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4666%;弃权228,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93%;反对345,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66%;弃权228,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2%。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剑峰、杨江金、刘小玲、吴海军、黄海鲲、朱晔、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石庄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股62,437,050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696,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6%;反对35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5%;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59,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793%;反对353,11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2%;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5%。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51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5%;反对5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7%;弃权16,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74,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58%;反对535,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81%;弃权16,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1%。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70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7%;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4%;弃权16,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5,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11%;反对344,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28%;弃权16,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1%。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697,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4%;反对35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8%;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0,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01%;反对352,61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24%;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5%。 7.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68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7%;反对352,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0%;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51,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63%;反对352,11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16%;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华诗影律师、陈汉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dcff1f4-d109-4b93-a23d-4a9239fe164e.PDF ─────────┬──────────────────────────────────────────────── 2026-05-15 18:16│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2c4d462-3af4-4fdc-b17b-408bdf89f8f8.PDF ─────────┬──────────────────────────────────────────────── 2026-05-12 21:10│联检科技(30111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核查意见 ─────────┴──────────────────────────────────────────────── 联检科技(30111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43dde76-de29-462b-83d3-9f04f740132f.PDF ─────────┬──────────────────────────────────────────────── 2026-05-12 21:09│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25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工匠大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00、2.0 0、4.00-6.00为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年 5月 27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方为有效。信函邮寄地址:江 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213015;电话:0519-869809 29。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 2026年 5月 27日 17:00止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 10号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海军 (2)联系电话:0519-86980929 (3)传真:0519-86980929 (4)邮箱:office@czjky.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3a83ecd-06c7-4138-bd79-ac07a5aaebc9.PDF ─────────┬──────────────────────────────────────────────── 2026-05-12 21:09│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 ─────────┴──────────────────────────────────────────────── 联检科技(30111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6ed6796-6d01-455a-a7e4-553291457654.PDF ─────────┬──────────────────────────────────────────────── 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6509c77-0230-4876-ae2d-9d256f95a1b0.PDF ─────────┬──────────────────────────────────────────────── 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 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子公司控制权变更、退休等原因导致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 合激励条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67,57 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3,524,850 股 变 更 为 182,057,28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183,52 4,850元变更为人民币182,057,280元,故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 ;消防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1 2 3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352.485万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05.728 万元。 元。 2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 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雷电 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备检验 防护装置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地质灾害治理 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 工程勘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 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 价业务;认证服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 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档案 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承接档 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 案服务外包;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 地调查评估服务;消防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消防技术服务; 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 节能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公路水运工 遥感信息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口 程试验检测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除依 ;技术进出口;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环境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保护监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 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以工商 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以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3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8,205.728 万 18,352.485万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 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411791b-6dfc-4e8a-8ea3-6f1ae7c45da4.PDF ─────────┬──────────────────────────────────────────────── 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24eae9c-608d-4630-b74f-f1d8e382f5cc.PDF ─────────┬──────────────────────────────────────────────── 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同时,促进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含预留),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 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代表考核小组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由公司内部审计部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或 2026年 净利润不低于 4,65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5,11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2028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80万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②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的股 票期权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日)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5,11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2028 年净利润不低于 5,580万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②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行权期 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根据激励对象是否承担经营业绩考核职责,将其分为 A 类、B 类激励对象并分别适用不同的个人考核要求。其中,A 类激励对象依据自身承担的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核定个人层面行权比例;B 类激励对象仅依据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考核年度与 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保持一致。 针对 A类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不低于 80分的,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根据经营业绩目标基准值(M)的实际完成 率(R)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个人经营业绩目标 R≥100% 100%>R≥80% R<80% 完成率(R)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 1.0 0.5+2.5×(R?80%) 0 注:个人经营业绩目标完成率(R)=个人经营业绩实际完成值÷个人经营业绩目标基准值×100% 若个人当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低于 80分,则激励对象当期对应行权份额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且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行权 。 针对 B类激励对象,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按下表确定: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 S=100 分 100 分>S≥80 分 S<80 分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 1.0 0.5+0.025×(S?80) 0 综上,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对 应的行权比例系数。计算结果按 100股为整数倍向下取整确定最终可行权数量。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或个人层面考核原因当期未能行 权、未能足额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均不得递延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对应的考核期内,其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 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考核小组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需妥善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 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期间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若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期间与首次授予 部分相同;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日)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期间为 2027年 -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确认。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 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董事会可根据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执 行。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c0ba374-cabd-413d-ab0f-f1c0a2b9d06c.PDF ─────────┬──────────────────────────────────────────────── 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联检科技(30111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eea9b58-0e18-42a4-810c-a13200d82fe8.PDF ─────────┬──────────────────────────────────────────────── 2026-05-12 21:07│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 联检科技(30111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17a375e-0b3d-4c9f-bb3a-59614294fe0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联检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060.PDF ─────────┬──────────────────────────────────────────────── 2026-04-28│联检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079.PDF ─────────┬──────────────────────────────────────────────── 2025-10-29│联检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369.PDF ─────────┬──────────────────────────────────────────────── 2025-08-28│联检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9792.PDF ─────────┬──────────────────────────────────────────────── 2025-04-29│联检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3767.PDF ─────────┬──────────────────────────────────────────────── 2025-04-21│建科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8933.PDF ─────────┬──────────────────────────────────────────────── 2024-10-29│建科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087.PDF ─────────┬──────────────────────────────────────────────── 2024-08-28│建科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830.PDF ─────────┬──────────────────────────────────────────────── 2024-04-27│建科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871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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