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7 佳缘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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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8 │佳缘科技(301117):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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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5 │佳缘科技(301117):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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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5 │佳缘科技(301117):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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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佳缘科技(301117):2026-024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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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 │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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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 │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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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00 │佳缘科技(30111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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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 │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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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 │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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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 │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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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8│佳缘科技(301117):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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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9202604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c89679af-d721-4d30-972f-b2b2d5f1b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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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5│佳缘科技(301117):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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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
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马峥先生和郑绪鑫先生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现因马峥先生和郑绪鑫先生工作变动,将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
证券现委派王勤女士、徐文清先生接替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王勤女士、徐文清先生的简历详
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马峥先生、郑绪鑫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c9b844a-2358-4513-82f5-a6015896dc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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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5│佳缘科技(301117):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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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缘科技”)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赵宇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宇虹先生因在公司
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 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特
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赵宇虹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未超半
数,审计委员会缺少会计专业人士,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
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赵宇虹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公司董
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宇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赵宇虹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
勉尽职,忠实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赵宇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赵宇虹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eac6303-39b1-4615-a4fc-bf67ebde50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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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佳缘科技(301117):2026-024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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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129,168,62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
为 129,168,62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0,836,068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9,168,6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000000 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9,168,62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0,836,068股。
2、扣税说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票发行溢价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不涉及扣税情形。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5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
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46,415,059 35.93 18,566,024 64,981,083 35.93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46,415,059 35.93 18,566,024 64,981,083 35.93
二、无限售 82,753,561 64.07 33,101,424 115,854,985 64.07
条件股份
总股本 129,168,620 100.00 51,667,448 180,836,068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变动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80,836,068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75 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
制作相应的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事项,将按照公司《202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辰路 333 号
咨询联系人:刘贝贝
咨询电话:028-86938681
传真电话:028-62122223
九、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811b9ce-352b-436b-93ac-ccaec046c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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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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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3c2059b-1294-4a02-b758-578cedaf5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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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8│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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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5、本次股东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58,320,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8,064,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2,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095%;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83%;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2,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095%;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83%;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1,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8%;
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13%;
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66%;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3,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
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217%;
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62%;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69,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2%;
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19%;
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60%;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68,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
反对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77%;
反对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19%;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7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7%;
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144%;
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734%;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122%。此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朱伟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0,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
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071%;
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76%;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林培伟律师和叶兰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108529b-9633-439c-b62d-c38a91232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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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00│佳缘科技(30111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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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为便于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5:00-17:00 举办 20
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召开日期及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17:0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三)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 台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参与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朱伟民先生
独立董事:肖军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柳絮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顺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e97f743-cc1b-43f8-aace-651b942a2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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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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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被留置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收到某单位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进女士个人的《留置通知
书》和《立案通知书》。2025年 7月 28日,公司收到相关部门签发的《变更留置通知书》,已解除对王进女士的留置措施,变更为
责令候查措施。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公告已收到相关部门签发的《解除责令候查通知书》,已解除对王进女士的责令候查措
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王进女士正常履职中。
保荐人提请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规范履职运作,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坚守廉洁从业底线,加强
相关业务与合规培训。
2、关于公司业绩波动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988.22万元,同比下降 5.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5.01万元;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4,942.76万元。公司收入下降主要系军工业务收入下降 12,325.61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 44.74%,毛
利率同比下降 14.22%;其原因:一是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部分网络信息安全产品调价,根据会计政策对已确认营业收入进行调整,调
减当期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582.19万元;二是该业务产品定价较往年普遍调低;三是值“十四五”收官及“十
五五”开局之际,受市场周期影响,新研网安产品的需求还在释放阶段,导致本期营业收入规模有所降低。
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2,427.37万元,同比上升 9.23%,主要系原材料增加所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35,096.
61万元,同比下降 11.21%,主要系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及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保荐人提请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继续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切实提升盈利水平;持续
关注存货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库存规模,降低存货跌价和消化风险;建议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关注应收账款对经营业绩的影
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未来业绩变化情况及相关信息。
3、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公司战略规划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
目”及“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优化,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为了保证本项目有相对充
裕的实施时间,本次结合调整后的可研规划及目前已开展工作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公司将“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年 12月 31日调整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保荐人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与已披露信息的匹配程度,后续保荐人将实时跟踪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现相
关项目存在变化或再次延期的可能性,将及时督促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eb7f6132-c4ea-4823-bf79-508a49dc5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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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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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cb537fb4-7cdf-4d66-9349-f6934b660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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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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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e9447bb3-d53b-47b6-83ae-a6d197dc4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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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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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512ebad-44cd-4dda-974c-e8501a64c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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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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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a1d4a2e-72f6-422c-aa5b-d8f688dd5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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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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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近一年审计中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共为 70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收费总额为9.16 亿元。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合伙人 瞿玉敏 2017 年 2008 年 2008 年
项目负责人 郁香香 2018 年 2015 年 201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乔琪 1999 年 1999 年 2002 年
(1)项目合伙人瞿玉敏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2024 年-2025 年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2025 年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2024 年-2025 年
2025 年度
2024-2025 年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 年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2024-2025 年
2024-2025 年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 年度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 年度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郁香香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2024-2025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乔琪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
2023-2025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2023-2025
2023-2025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
202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
2023-2025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及选聘结果,同意续聘立信担
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根据客户和业务的性质、规模和具体情况,指派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团队负责提供专业服务,并确保有充分
的人员配置,保障执业质量。
立信要求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充分参与整个审计过程,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会计审计问题,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指
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及时、充分地与管理层、治理层及监管机构沟通重要事项。
就审计项目而言,立信规定重大审计项目需要经过以下层级的复核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由项目组内经验较丰富的人员复核经验
较少人员的工作,包括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复核;由立信委派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并且项目质量复
核合伙人的委派需经立信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和首席合伙人批准;审计风险管理部专职复核人员以及立信总所委派的风控所长对项目
业务质量实施两级独立复核,该复核属于立信对业务质量实施的持续监控活动,为重大项目的执业质量增加一道防线。
上述复核贯穿在公司整个审计过程中,由各级审核人员各司其职,层层把关,确保项目组按照职业准则和监管要求按时实施并完
成高质量的工作,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交付成果。
五、工作方案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
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致力于高素质和高专业水平的人才队伍建设,在招聘、培训及职业发展、业绩评价、晋升、薪酬及激励、人员调配等方面制
定了一系列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执业人员拥有适当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秉承良好的职业行为,遵守职业道德要求。立信配备专
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
均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
七、信息安全管理
立信制定和实施全所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办法和技术支持平台,统一开展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与维护,以信息技术手段提
高审计作业效率与质量,提升独立性与职业道德管理水平,保障一体化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立信的系统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
均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等规定。
八、风险承担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九、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
力,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15d233a-b340-4997-b37d-c43e95e63b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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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及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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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缘科技”)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梁茂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
原因,梁茂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梁茂林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梁茂林先生仍继续担任佳缘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京缘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梁茂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茂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梁茂林先生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胡冰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冰玉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胡冰玉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由新任职工代表董事胡冰玉女士接
任梁茂林先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赵宇虹先生(主任委员)、肖军先生、胡冰玉女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四、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董事书面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87bbfb7-48c8-4ad5-af85-8d8bcf07c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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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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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ef947c9-7c37-4bbb-b224-b01307a0b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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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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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6135027-f91c-4005-818e-69b387816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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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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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74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及选聘结果,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
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1日,
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
安排的总体情况等进行了沟通。2025年3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事前相关事项的议案》,确认了本次审计工作事前相关事项。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
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ff8f366-fb6a-4695-8cc8-76a794a64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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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2026-020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盖章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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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6-020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盖章扫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319b64-e230-4070-9c6c-d93aad52f0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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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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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缘科技”)于 2026 年 4月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
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朱伟民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
平,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经理特别奖金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绩效薪酬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基本薪酬标准的 60%按月预发,并根据季度、年度业绩预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可减少或停止预发绩效
薪酬;次年根据考核结果清算兑现。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6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总经理特别奖金及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
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总经理的基本薪酬标准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在岗普通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 1.3—3 倍核定。业务高管基本薪酬按照公司业务指
标薪酬等级、薪级薪档,并结合管理职责综合确定;非业务高管基本薪酬按总经理基本薪酬的 0.6—1.0倍核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
发放。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的,其基本薪酬可以申请特别核定,但需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单独说明合理原因。
绩效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相关联,以公司年度核心业绩考核指标、个人岗位绩效目标为考核依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基本薪酬标准的 60%按月预发,并根据季度、年度业绩预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可减少或停止
预发绩效薪酬;次年根据考核结果清算兑现。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税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超额利润分享、岗位分红、项目跟投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c5a42a-491f-4ca2-a713-ddd3044d94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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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2026-013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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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
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
25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
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5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
备共计11,250,888.27元,如表所示:
类别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11,485,569.10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104,483.33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483,635.19
小计 11,106,417.24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36,028.86
存货跌价损失 -91,557.83
商誉减值损失 0.00
小计 144,471.03
合计 11,250,888.27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
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一 应收一般客户
应收票据组合 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二
其他应收款组合一
其他应收款组合二
其他应收款组合三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并关联方往来
押金及保证金
备用金及借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四 代收代付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期天数与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
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
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
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
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核销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0.00元和其他应
收款0.00元进行核销,合计核销0.00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共计11,250,888.2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使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减少1
1,250,888.27元,相应减少净利润9,788,356.83元,并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290,934.08元。本次核销的资产已在
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核销对2025年度净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280c1a-dd73-4613-98cd-e9f71ec0b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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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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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2.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
3.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9 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07.3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8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7,983.04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99.2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月 11 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2]第 ZA90003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
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的项目以及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
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26,572.85 26,572.85 8,727.45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7,448.36 17,448.36 13,779.1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12.16
合计 59,021.21 59,021.21 37,518.76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运转。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现金
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
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
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或存款品种,明
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或存款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或存款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
关项目。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额度有效期为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656124-a006-4bba-8c46-c2eb30fd6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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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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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缘科技”)于 2026 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
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由 41.00 元/股调整为 29.27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2,000股调整为 450,800股,预留授予部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9,500股调整为 181,300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1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或疑问,并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 12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四)2022年 12月 19日,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等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2年 12月 19日,公
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六)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4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八)2025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九)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7 日已实施完毕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26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式及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式及结果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1.00-0.02)÷(1+0.4)=29.27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方式及结果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2,000×(1+0.4)=450,800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129,500×(1+0.4)=181,30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实施完毕,故而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是依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做出,同时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1.00 元/股调整为 29.27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2,000股调
整为450,800 股,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9,500 股调整为181,300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2287f45-d60e-41a1-b18d-273fb6274a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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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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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1c436e3-1768-4d22-b994-5303ee380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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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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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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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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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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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7│佳缘科技(30111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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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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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6│佳缘科技(3011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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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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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6│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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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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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6│佳缘科技(301117):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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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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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6│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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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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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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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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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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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佳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9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07.3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8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07,983.0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99.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月 11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2]第 ZA9000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5年 12月 3
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的项目以及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
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26,572.85 26,572.85 8,727.45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7,448.36 17,448.36 13,779.1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12.16
合计 59,021.21 59,021.21 37,518.76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运转。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现金
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
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
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或存款品种,明
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或存款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或存款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
项目。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额度有效期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63f2160-df29-4ed0-b380-860df1d88e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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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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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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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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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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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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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
,对《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审计部及审
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审计部
在年度内正常开展了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保证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机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等,重
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针对业务处理
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
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影响程 错报金额<合并资 合并资产总额的1%≤错 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
度 产总额的1% 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 额的5%
的5%
营业收入影响程 错报金额<合并营 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
度 业收入总额的1% 1%≤错报金额<合并营 入总额的5%
业收入总额的5%
利润总额影响程 错报金额<合并利 合并利润总额的1%≤错 错报金额≥合并利润总
度 润总额的1% 报金额<合并利润总额 额的5%
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控制环境无效;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的0.2%<直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
总额的 0.2% 接损失金额≤资产总 总额的 0.5%
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4)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要缺陷:
(1)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2)重要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3)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对公司造成重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一般缺陷:
(1)轻微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失轻微;
(2)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3)一般业务制度存在缺陷;
(4)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6]第 ZA90317号),认为:佳缘科技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八、保荐人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较好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
内部控制,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764721-87c0-45d3-a494-fad22216bc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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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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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B座 12层
电话:0755-88286488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38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10391-00007号
致: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佳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
部分授予价格及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与作废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对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 本法律意见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
2.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法律意见仅就与本次调整与作废事项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随其
他材料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相关材料中引用或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的内容,但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
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有权且有责任对引用后的相关内容进行审阅和确认。
5. 本所律师已经审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但对于会计、审计、资产
评估等专业事项,本法律意见只作引用且不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中对于有关报表、数据、审计及评估报告中某些数
据和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且对于这些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
查和做出判断的合法资格。
6. 对于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
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7. 公司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全部事实及材料,并且有关书面材料及书面证言均是真实有效
的,无任何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一致性。
8. 本法律意见仅供为公司本次调整与作废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关于本次调整与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1.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12月 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4.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调整与作废事项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相关批准与授权。
二、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已实施完毕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26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二)本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式及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式及结果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1.00-0.02)÷(1+0.4)=29.27 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方式及结果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
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2,000×(1+0.4)=450,800 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129,500×(1+0.4)=181,300 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满足本次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经审计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对应的考核年度(2025 年度)业
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首次授予部分 62 名激励对象第三期的 425,6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预留授
予部分 13 名激励对象第二期的 69,3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
(二)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将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
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 25,2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将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部分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9,6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将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39,700 股,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事宜符合《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
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与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0a7a4e1-579a-4ced-94f1-06baacbb9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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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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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f00a38-aa8b-4ff1-94bf-7ac9f9e8c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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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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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佳缘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佳缘科技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fefacd-849f-4b83-be19-3db34e97ac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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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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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为 1年,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实际授信额度、利率、期限、用途
等以银行实际批准为准。
二、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朱伟民及其配偶唐宏女士为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
项无偿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朱伟民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4.1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接受担保
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 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朱伟民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朱伟民先生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4.10%的股权,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无偿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
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能够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联方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为公司解决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公司管理
层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 1月 1日至本公告日,上述关联人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
司顺利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 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朱伟民先生唐宏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九、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伟民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朱伟民先生及其配偶唐宏女士为上述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事项无偿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十、备查文件
1.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0e0d19b-9cce-4d5e-88ad-c9bd312ba4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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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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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71a969f-ecb3-4f9d-ac93-5610b920d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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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5│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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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712150-0bf3-48ee-b38f-39e38ec24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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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4│佳缘科技(30111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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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 333 号公司一楼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以上议案除议案 6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余议案均已经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7.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关联股东朱伟民对提案 7.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回避表决。
(4)公司报告期内的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5)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9:00-17:30。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 333号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
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年 5月 13日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 333号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97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贝贝
电话:028-86938681
传真:028-62122223
邮箱:dongban@jykjzb.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 333号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
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3bb7a3-3449-4ea9-9a85-489b96f63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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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4│佳缘科技(301117):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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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e90334a-d384-4a6c-a2d3-be7c4a8fbb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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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4│佳缘科技(3011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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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肖军,自 2025 年 3月 3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担任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秉持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原则,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干预,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肖军先生,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获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20
03 年 3月至 2005 年 3月,就职于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5 年 3月至 2008 年 3月,就职于北京市蓝鹏律师事
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2008 年 3月至 2011 年 3月,就职于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2011 年 3月至 2025 年 7月
,就职于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及财委会主任;2025 年 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7 月至今,就职
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秉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审慎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所议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参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应参加 实际出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次数
5 5 5 2 0 0 3 3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规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2025 年 4月 11 日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 同意
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兼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监管要求勤勉履职、充分研讨、审慎表决
,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把关与监督制衡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1次、提名委员会 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
席、无委托,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发表专业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规范化沟通:
1.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2. 就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进度及结果充分沟通;
3. 督促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审慎决策,维护股东利益:在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充分运用专业能力
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 监督信息披露: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督促公司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
3. 强化财务监督: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及财务汇报,与审计机构充分交流,推
动公司财务与审计工作规范运行。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 3月至 12 月,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走访、电话及邮件沟通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董事会及股东会
决议执行、财务运行等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与经营动态,累计现场履职时间超 15个工作日,期间听取公司半年度经营汇报
,深入了解实际运营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扎实依据。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不
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为公司规范治理、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支持。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信息传递及时、沟通顺畅,对本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予以重
视并积极反馈。报告期内,未发生拒绝、阻碍、隐瞒信息或干预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经审慎核查,该关联担保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能够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
等文件。经核查,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与披露程序合法,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修订公司章程、调整治理结构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1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并增设职
工代表董事。
经核查,本次修订程序合法、治理安排合理,有利于提升治理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核心实施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
规模未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优化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调整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均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行专项存储、专款专用;本次募
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符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 提议召开董事会;
2.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4.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经自查,本人 2025 年度持续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
关系,前期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5 年度,本人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完成独立董事各项工作。未来,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履
职能力,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加强监督与专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健康、高质量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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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4│佳缘科技(301117):《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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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权责利相匹配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的总体原则,具体适用人员范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以下简称“普通职工”)的薪酬管理的具体内容依照公司内部薪酬相关专项规定执行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确保薪酬管理合法合规。
(二)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支撑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三)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兼顾岗位价值、绩效表现及员工贡献,保障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
(四)激励约束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以绩效为导向合理确定薪酬,实现奖优罚劣、权责对等。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总额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薪酬支出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确定增长范围、增长幅度等,进而决定当年预算总额。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推动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合理提高。
第三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即非独立外部董事,若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仅领取董
事津贴,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前述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务(如现场工作、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所需的差旅
费、办公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
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总经理特别奖金及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 基本薪酬
按照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职级、岗位、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 绩效薪酬
与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相关联的薪酬,以公司年度核心业绩考核指标、个人岗位绩效目标及其完成进
度为考核依据。
(三) 中长期激励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和市场变化等情况,可以适时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超额利润分享、岗位分红、项目跟
投等多种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和审议。
(四) 总经理特别奖金
公司对包括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设置总经理特别奖金。奖励对象为在公司重点项目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市
场及资源开发、资本运作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对公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团队及个人。
(五) 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类津贴、补贴、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六)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董事可以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公司相
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
定,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九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可根据公司业绩情况、个人工作表现等进行季度
、年度的预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普通职工的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基本薪酬标准的 60%按月预发,并根据季度、年度业绩预
评估结果及财务预算情况适时调整,可减少或停止预发绩效薪酬;次年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兑现。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经营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支付。
第十六条 公司普通职工的薪酬发放依照公司薪酬相关专项制度执行。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职工薪酬或津贴
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绩效完成情况核算薪酬并发
放。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
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
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
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经营情况;
(五)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二十二条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处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七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工资总额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当年工资总额预算及调整方案。
第二十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董事个人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二十六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评估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止付追索的具体标准及有关安排。第二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有关职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公司现行各项薪酬管理内部专项规定继续有效,但若有与本规定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
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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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4│佳缘科技(3011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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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宇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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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44│佳缘科技(30111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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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00f5469-671d-4b93-a015-7b220de78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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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56│佳缘科技(30111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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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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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56│佳缘科技(3011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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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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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56│佳缘科技(301117):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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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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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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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佳缘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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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佳缘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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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佳缘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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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佳缘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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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佳缘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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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佳缘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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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佳缘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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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佳缘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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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佳缘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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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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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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