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117 佳缘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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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21│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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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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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21│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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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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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19│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关于佳缘科技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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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对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公司”)进行了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马峥、鞠宏程
(三)协办人:金泽
(四)培训时间:2024年 4月 11日
(五)培训地点:佳缘科技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马峥、陈灏蓝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引,重点介绍了《公司法》修订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董监高
股票交易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等规范运作要求,说明了应当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保荐机构的事项,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同时,培训人员强调,公司应当与保荐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切实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佳缘科技进行了 2023年度持续
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
息披露水平。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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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佳缘科技(30111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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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实际授信额度、利率、期限、用途
等以银行实际批准为准。
二、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长王进女士及其配偶尹明君先生为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偿
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王进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37.68%的股权,通过厦门嘉德创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 0.12%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37.80%的股权,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尹明君先生系王进女士配偶及其一致行动人,通
过成都佳多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7%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2.43%的股权,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王进女士、尹明君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接受担保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上述事项已经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进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进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尹明君先生系王进女士配偶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
王进女士及尹明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王进女士及尹明君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
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能够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联方王进女士及尹明君先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公
司免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为公司解决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公司董事长、高
管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王进女士及尹明君先生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 1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女士及尹明君先生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王进 房屋租赁 80,000 市场价格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王进女士、尹明君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王进女士、尹明君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顺利
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
八、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进女士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由公司董事长王进女士及其配偶尹明君先生为上述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事项无偿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九、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关联方王进女士及其配偶尹明君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
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相关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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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佳缘科技(30111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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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20
号知识产权金融大厦一号楼4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何垠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贝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
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3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
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
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募投项目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
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
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包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关联方王进女士及其配偶尹明君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
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64,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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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佳缘科技(301117):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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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1196dec6-2e9b-40d2-8600-bbc5929ee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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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佳缘科技(30111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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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75f6cace-392a-40a4-8da7-808ceb94b8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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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佳缘科技(301117):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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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eb4de3f8-943c-4011-820a-d85b55629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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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佳缘科技(30111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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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43664119-5f0c-4ad9-85fe-0ca2cbd39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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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佳缘科技(301117):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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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8d1b34e-f30e-48d0-bfb6-307ba26d0b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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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佳缘科技(301117):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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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及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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