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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19(正强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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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119 正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3 16:02 │正强股份(30111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01-23 16:01 │正强股份(30111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3 16:00 │正强股份(30111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 ├─────────┼──────────────────────────────────────────────┤ │2025-01-23 16:00 │正强股份(30111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3 15:59 │正强股份(301119):《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 │ ├─────────┼──────────────────────────────────────────────┤ │2024-12-18 19:42 │正强股份(301119):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4-11-19 16:20 │正强股份(301119):2024-052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4-11-19 16:20 │正强股份(301119):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4-11-14 17:58 │正强股份(30111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1-14 17:58 │正强股份(301119):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正强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1-23 16:02│正强股份(30111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正强股份(30111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95641b29-4753-4870-b0ac-4ae28e7851c1.PDF ─────────┬──────────────────────────────────────────────── 2025-01-23 16:01│正强股份(30111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正强股份(30111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efe54e5e-8236-4cfe-830c-49f685ab2861.PDF ─────────┬──────────────────────────────────────────────── 2025-01-23 16:00│正强股份(30111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包含但不限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等 及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和决议有效 期限内,风险投资业务可循环开展,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 终止时止。 3、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5.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 、使用资金,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不鼓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衍生品交易。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由于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风险投资本金及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优化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风险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风险投资,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运营收益,提高资金收益率,为公司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 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和决议有效期限内,风险投资业务可循环开展,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投资范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包含但不限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等 及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风险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审批权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风险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损失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标的风险、 关联交易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税收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2、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 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 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坚持谨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 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丰富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 ,为公司全体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 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风险投资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 可行的。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获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 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风险投资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 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能够增加资 金运营收益,提高资金收益率,为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认真调查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认为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 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情形下做出的,有利于拓宽投资种类,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25284ac0-6cf9-4b4d-bb09-3c967acb3326.PDF ─────────┬──────────────────────────────────────────────── 2025-01-23 16:00│正强股份(30111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正强股份(30111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d6520066-6596-4d6b-a351-ddb1819be170.PDF ─────────┬──────────────────────────────────────────────── 2025-01-23 15:59│正强股份(301119):《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 ─────────┴────────────────────────────────────────────────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 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 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注重实效。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和重视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尽快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 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猜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 猜测和谣传;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情绪化,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更好地分析研判舆情发展,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四)系统运作、科学应对。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地制定 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科学应对,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 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一般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做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 室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 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 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 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 相应处分和经济处罚,引发公司舆情的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 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 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5bc0a4c2-67eb-4f95-8e62-bdb7e9fac682.PDF ─────────┬──────────────────────────────────────────────── 2024-12-18 19:42│正强股份(301119):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正强股份(301119):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3d694527-7bee-47d3-b3d1-97be249be2bb.PDF ─────────┬──────────────────────────────────────────────── 2024-11-19 16:20│正强股份(301119):2024-052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正强股份(301119):2024-052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64a55db3-2e5c-4f0c-98c7-86025ad23e53.PDF ─────────┬──────────────────────────────────────────────── 2024-11-19 16:20│正强股份(301119):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正强股份(301119):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680df820-7a10-49e2-83cb-15aabf6e5de2.PDF ─────────┬──────────────────────────────────────────────── 2024-11-14 17:58│正强股份(30111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正庆先生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996,3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75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6,3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696,3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45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6,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369%。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 74,988,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 6,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88,4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 6,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03%。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 74,963,4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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